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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宝:2013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强化班
主讲人:&赵玉宝 & 中华会计网校课录简介:&& & & &初级会计实务视频教程课录系中华会计网校赵玉宝主讲的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强化班辅导视频教学,共计72讲。本教程是一部会计实务基础课,赵玉宝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强化提高班免费高清视频课程适合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试复习应考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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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介绍:
  赵宝玉&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会计师,企业会计实务培训老师,京城著名会计从业、职称考试辅导专家,曾多年参与职称考试阅卷工作,深谙会计考试重难点和学习技巧,将枯燥的理论生活化、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达到有效指导学员轻松通过考试的目标。《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一章 资 产[基本要求]  (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  (二)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  (三)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四)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五)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六)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七)掌握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的核算  (八)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九)掌握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的核算  (十)熟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无形资产的内容、其他资产的核算  (十一)了解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十二)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十三)了解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的确定[考试内容]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来源不同,资产可分为自有资产和租人资产;按其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又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又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第一节 货币资金一、库存现金  (一)现金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并遵守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2.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三)现金的清查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情况处理。二、银行存款  (一)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二)银行存款的核对  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三、其他货币资金  (一)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是单位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等。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单位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按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二)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二、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内容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实际预付的款项金额人账。  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到货物两个方面。四、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入账。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五、应收款项减值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前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第三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交易费用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企业负责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当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构成当期利润。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投资收益。第四节 存 货一、存货的内容、成本的确定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一)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二)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三)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二、原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间是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技术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三、包装物  (一)包装物的内容  企业的爆炸物包括: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四、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作为存货核算和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  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核算。五、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六、库存商品  (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库存商品是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还可以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日常核算。七、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是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八、存货减值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核算。第五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内容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收取利息、出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所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  企业在持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期间,所涉及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核算发生的减值损失。  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收人  食业在持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El金额之问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实际利率在相关金融资产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的各期利息收入与名义利率计算的相差很小,也可以采用名义利率替代实际利率使用。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减值,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应当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出售  企业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当同时结转减值准备。第六节 长期股权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和核算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为了反映和监督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持有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除外),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3.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七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内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但没有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  企业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期间,所涉及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反映其公允价值变动,三是在资产负债表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1.企业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2.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当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当期利润。  3.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将应减记的金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直接冲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当在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转回,同时调整资产减值损失或所有者权益。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出售  企业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由资本公积转为投资收益。  如果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当同时结转减值准备。第八节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一、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特征和分类  1.固定资产的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综合分类,即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等综合分类,可把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七大类。  (二)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取得、计提折旧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  (1)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不可抵扣的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2)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3.固定资产的折旧。  (1)计提折旧的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②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日,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同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同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6.固定资产清查。  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同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充分挖掘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清查固定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7.固定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二、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2.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下列项目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1)自用房地产。(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  1.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后续计量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企业主营业务的,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相关的损益。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入的同时开始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加以确认。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自行建造或开发的房地产,只有在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的同时开始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将自行建造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建造成本。  (3)内部转换形成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或将自用的建筑特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当按照该项存货或建筑物等在转换日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成本在转换日存货或自用建筑物等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转换日存货或自用建筑物等的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月)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经减值测试后确定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余额。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且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4.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将原计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也一并结转,由资本公积转为其他业务收入。第九节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内容  1.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2)具有可辨认性。(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2.无形资产的构成。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1.无形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2.无形资产的取得。  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主要方式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等。  (1)外购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转入无形资产。如果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  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4.无形资产的处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5.无形资产的减值。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二、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长期待摊费用的取得、摊销等情况,企业应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第二章 负 债[基本要求]  (一)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  (二)掌握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及其核算  (三)掌握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四)熟悉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五)熟悉应交税费的内容、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六)熟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的核算[考试内容]  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一般按其偿还时间的长短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两类。  1.流动负债是将在1年(含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  2.非流动负债是偿还期在1年或超过l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第一节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款项一、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应付金额入账。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款总额入账。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应通过“应付票据”科目核算应付票据的发生、偿付等情况。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企业开出、承兑的带息票据,应于期末计算应付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三、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应付利息的发生、支付等情况。四、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偿付。  企业应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不设“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和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二)发放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第四节 应交税费一、应交税费的内容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一)一般纳税企业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二)小规模纳税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  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口,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三、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四、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营业税的发生、交纳情况。五、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对于除上述税金以外的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第五节 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一、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确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二、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第六节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l年)的各项借款。  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入、归还等情况。  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第七节 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一、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是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  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核算应付债券发行、计提利息、还本付息等情况。  企业按面值发行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对于按面值发行的债券,在每期采用票面利率计算计提利息时,应当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 “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其中,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核算。应付债券按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应付债券到期,企业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应付债券——面值”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企业应设置“长期应付款”科目,用以核算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时应付的款项及偿还情况。  (一)应付融资租赁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是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应付款,是在租赁开始日承租入应向出租入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  企业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即按所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支付购买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第三章 所有者权益[基本要求]  (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  (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来源及核算  (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  (四)熟悉利润分配的内容  (五)熟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内容[考试内容]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其中,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合称为留存收益,反映企业历年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第一节 实收资本一、实收资本的内容&  实收资本是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或股东的股权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町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企业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投资者如在投资过程中违反投资合约或协议约定,不按规定如期缴足出资额,企业可以依法追究投资者的违约责任。二、实收资本的核算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企业实际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到现金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每股股票面值和发行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变动  企业按规定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时,核算原则与投资者初次投入时相同。  企业采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转增的资本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或股本。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 (或“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原投资者各自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各投资者相应增加的出资额。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按减少的注册资本金额减少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日,按所注销的库存股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第二节 资本公积一、资本公积的来源&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如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份额而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  此外,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在进行权益工具加速行权处理时,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并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二、资本公积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第三节 留存收益一、留存收益的内容  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等。  3.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二、留存收益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提取、使用等情况,并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日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第四章 收 入[基本要求]  (一)掌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二)掌握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三)掌握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四)掌握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账务处理  (五)熟悉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六)熟悉劳务开始并完成于同一会计期间、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等情况下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七)熟悉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考试内容]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具有以下特点:  (一)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三)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分类:  1.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  1.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二、一般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所规定的五个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通常情况下,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即为其公允价值,应当以此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  企业销售商品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销售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三、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不应确认收入。  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四、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  在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三)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五、销售退回的处理  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一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六、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七、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受托方支付代销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的,委托方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可通过”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  受托方可通过“受托代销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款”等科目,对受托代销商品进行核算。确认代销手续费收入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八、销售材料等存货的处理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随同商品对外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业务。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也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处理。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如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如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一般先通过“劳务成本”科目给予归集,待确认为费用时,再由“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一、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按所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按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为提供劳务相关支出时,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劳务完成确认劳务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相关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二、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  (一)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此时,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一、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所让渡资产计提的摊销额等,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第五章 费 用[基本要求]  (一)掌握营业成本的组成内容和核算  (二)掌握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及核算  (三)掌握期间费用的内容及核算[考试内容]  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包括企业日常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主要是企业为取得营业收入进行产品销售等营业活动所发生的企业货币资金的流出,具体包括成本费用和期间费用。这些费用的发生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密切,是与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有直接关系的经济利益流出,最终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减少。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期间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第一节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一、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应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第二节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  企业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第三节 期间费用一、期间费用的内容  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期间费用包含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或者即使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之所以不计入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主要是因为期间费用是为组织和管理企业整个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与可以确定一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采购、产成品生产等支出没有直接关系,因而期间费用不计入有关核算对象的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期间费用的核算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一)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属于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与企业销售商品活动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销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劳务成本。销售的产品的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属于“劳务成本”。  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二)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三)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企业应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第六章 利 润[基本要求]  (一)掌握利润的构成及其主要内容  (二)掌握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  (三)掌握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四)掌握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及账务处理[考试内容]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未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为综合收益总额。  利得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与利润相关的计算公式主要如下: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一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一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一投资损失)  其中:  营业收入是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减值损失是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收益(或损失)是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其中: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一所得税费用  其中,所得税费用是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第一节 营业外收支一、营业外收入  (一)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二)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  政府补助利得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企业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或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二、营业外支出  (一)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二)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  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其中,当期所得税是当期应交所得税。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一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5年内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企业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二、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即为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企业应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其结转情况。第三节 本年利润一、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  (一)表结法  表结法下,各损益类账户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但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账户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表结法下,年中损益类账户无须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从而减少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同时并不影响利润表的编制及有关损益指标的利用。  (二)账结法  账结法下,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合计数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数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账结法在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当月及本年累计的利润(或亏损)额,但增加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二、结转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会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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