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农夫耕田 文言文翻译可以建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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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内的耕田怎么申请转用建房用地怎么批?有谁说一下?
红线内的耕田如何申请转用建房用地
依照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农村居民建房应该向当地村委会申请;至于申请如何写,你可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去领取建房用地申请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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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农村居民建房应该向当地村委会申请;至于申请如何写,你可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去领取建房用地申请表时,请国土管理人员帮助指导你写即可,这是最快捷、简便的方法;不妨你去试试。
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或叫工商业用地)和公益用地,但不得用于地产开发建设,,将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实际上就是三种情况:1、将农用地转成宅基地。2、将农用地转成乡镇企业用地。3、将农用地转成公益用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将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应该办理一种叫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无论是转成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还是公益用地,都应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假如未办妥这种审批手续,而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用途,则属非法占地行为,严重者将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一、程序(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问题)村、社签字。(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七)在公路旁建房,应该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应该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二、审批面积(实际按当地的政策确定)(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三、几不批(一)地界不清的不批。(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四)禁建区的不批。(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四、收费标准(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应该拆除后复耕。(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应该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五、违法占地处罚(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二)实施处罚的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三)处理标准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不过,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使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使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使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实际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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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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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农地不种田 违规建房触刑律
吕珍 陈阳红
&&&&以种植的名义租用农用地,而后擅自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致使耕地原有耕作层、农田基础设施被毁,难以恢复。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马淳盛批准逮捕。&&&&&2009年12月,马淳盛与东阳市南马镇某村签订了一份合同,某村村委会将10.64亩地租给马淳盛。合同中明确承租地只能用于种植,承租人改为其他用途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马淳盛经营一家红木家具厂,拿到承租地后,2010年4月,未经批准擅自在该地段动工建造厂房,违法占地面积达2798平方米。2011年,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马淳盛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马淳盛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5万余元。&&&&马淳盛交完罚款后,没有在限期内拆除违法建筑物。2012年3月,马淳盛又擅自在承租地上扩建展厅、厂房等。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先后6次向马淳盛发出停止建厂房行为的通知书,马淳盛对通知置若罔闻。&&&&&经鉴定,被马淳盛毁坏的农用地面积达7689平方米,该地块原有耕作层、农田基础设施被毁,达重度损毁程度。&&&&(吕珍 陈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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