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农村宅基地证明范本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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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原标题:关于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以及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澄迈金江镇集用(2011)第07538号土地使用证的批复》(澄府函[2015]63号)文件,我局于日给曾令魁下达了《关于收回并撤销澄迈金江镇集用(2011)第07538号土地使用证的函》(澄土环资函[号)文件,要求于日将澄迈金江镇集用(2011)第07538号土地使用证交回我局,以便办理注销手续。至今,曾令魁尚未交回该证办理注销手续,因此,我局决定公告注销该土地使用证,若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逾期我局将依法办理上述土地注销登记,该土地证作废。
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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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9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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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日 08:56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关于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以及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澄迈金江镇集用(2011)第07538号土地使用证的批复》(澄府函[2015]63号)文件,我局于日给曾令魁下达了《关于收回并撤销澄迈金江镇集用(2011)第07538号土地使用证的函》(澄土环资函[号)文件,要求于日将澄迈金江镇集用(2011)第07538号土地使用证交回我局,以便办理注销手续。至今,曾令魁尚未交回该证办理注销手续,因此,我局决定公告注销该土地使用证,若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逾期我局将依法办理上述土地注销登记,该土地证作废。
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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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962007重点办事服务-不动产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包括30天公告期)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收费依据: 闽价费〔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重要提示: 无
  申请人法律权利及申述途径:申请人如对我中心登记行为或登记内容不服,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地址: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部门: 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时间: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3
  年检要求: 不需要
  审批决定证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6个工作日,其中初审4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2个工作日)→ 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现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
4、权利人关于土地灭失的说明原件1份属于集体土地灭失的提交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原件1份属于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关于注销孙守金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告
& & 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三)款“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规定,我局依据柳河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年柳行初字第13号),依法注销红石镇四清村农民孙守金持有的柳集建(91)字地10-12-9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建筑面积为32.5平方米,使用权面积为18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15日内向柳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我局将对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注销。联系电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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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
(一)项目名称、性质、编号
&1、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2、性质:行政确认
&3、编号:C
(二)设定依据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实施权限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
(四)法定实施主体
&武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五)实际实施主体
&武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六)实施对象和范围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七)重要说明注意事项:无
(八)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二、服务流程标准化
(一)受理地点
&武宣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二)窗口职责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三)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1
(四)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五)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三、裁量准则标准化
(一)前置条件和必要条件
&1、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2、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一份)。
&4、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包括:
(1)集体土地灭失的,提交土地灭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
(2)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
(三)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四、联系电话:
五、监督电话:
六、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内)
七: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
各省市政府部门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市县政府网站
来宾市政府网
合山市政府网
象州县政府网
金秀县政府网
兴宾区政府网
忻城县政府网
县直单位网站
武宣县法院网
武宣县国土资源网
武宣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武宣党建网
广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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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西武宣县城东路 邮编:545900
投稿邮箱:(武宣县政府办信息股)
(武宣县政管局) 联系电话:(武宣县政府办) (武宣县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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