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肇事者没钱怎么办一直不理赔,

  我最近发了四张帖子,陆续也受到一些压力,打电话希望我删帖子  我知道我的帖子触及到了某些人的神经和利益  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一家原本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就是由于一场车祸,让我父亲58岁的生命截然而止  日,在我父亲经受了一个月的折磨之后,终于闭上不想闭上的眼睛,永远离开了我们  留下的是伤痛和二十二万的巨额医疗费的债务  我们知道肇事者家里的情况,我本来就不想为难他们,只想着他们有一个赎罪的态度就可以了  但是谁知道,自始至终,肇事者从未露面,连个电话都没有打过,好像这件事情与他无关  无奈的我们寄希望于司法机关,然而我们收到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  首先是家属拒不赔偿的事实,真的,两千块钱,他们就给我两千块钱,买我父亲的生命  其次,我们希望杀人犯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一张不予收押的决定让我们彻底崩溃  原因居然是被告人有高血压?!这样荒唐的结果我们怎么接受?  最终我们希望法院能够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审判  但是结果呢?仍然是一拖再拖  到现在为止,快一年了,事情仍然没有一个结果  如果说金钱的事情我们可以接受,那么人命关天的事情难道也可以这么一笑而过么?  我发的帖子上有人来骂我,说我不该找法院和公安局,应该去找肇事者  我想请问,如果我们能解决的事情我还会在这里发帖子么?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为什么大家不能够拍着自己的良心做事?  这世间, 公平到底在哪里?司法的公正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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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上去,让大家都看见
  @xiangyou0929 2楼
19:07:00  杀人偿命!公道在哪里!  -----------------------------  谢谢支持,我也想问司法公正在哪里
  @xiangyou0929 2楼
19:07:00  杀人偿命!公道在哪里!  -----------------------------  司法机构是国家机器,应该为民申冤,希望司法机关能公正对待每个公民
  @xiangyou0929
19:07:00  杀人偿命!公道在哪里!  -----------------------------  @公道自在人心jn 4楼
21:02:00  司法机构是国家机器,应该为民申冤,希望司法机关能公正对待每个公民  -----------------------------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
  时间过去,会有很多人忘记伤痛,但是有些伤痛,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有些仇恨也是不会随着时间而减弱,比如杀父之仇,比如失去亲人的痛。逝者已矣,活着的人总要好好过,但是如果不能将罪犯绳之以法而是继续让他逍遥法外,让受害者如何瞑目,让受害者家属如何安心?司法就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不能维护社会公平,那还有什么司法公正可言?
  现在还有这样的事?
  速度最快化,利益最大化。人心最黑化。产品最烂化。没有质量可言化!!!
  太可怕了
  这种事 换谁都受不了!!
  这些事情实在是太值得反思了,  有关部门痛心疾首的
10:32:00  这些事情实在是太值得反思了,  有关部门痛心疾首的  -----------------------------  逝者已去,肇事者依然逍遥,司法公正何在?有关部门何在?社会正义何在???
  等待真相,顶起来!
  资中筠:我们要拯救的是中华民族,包括精神上,不能让它整个腐败下去。孙立平先生写的溃烂理论对我很有启发,可怕的就是全民溃烂。所以,我们应该眼睛向下,而不是老眼睛向上。眼睛向下,也就是关注全民的问题。我最近研究纳粹德国的上台情况,其实有什么样的民众状态,与能不能造成一个法西斯政权有非常大的关系。如果有一个神化的领袖,没有人当他是神来拜,他就神化不了,这与民众教育、启蒙有非常大的关系。  秦晖:就我而言,不管是渐进还是激进,两个方向必须同时进行:限权、问责。通过问责增加人民的福利,通过限权增加人民的自由,或者说为自由而限权,为福利而问责。这两方面的秩序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完全可随机应变,能做什么就做什么,见缝插针、有空就钻。从一件一件事的积累,逐渐约束他的权力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强化,最终向权责对应的方向转移。如果朝这两个方向施加压力,最后要求变革的可能就不是我们了,而是皇上。
  又是欺压,这帮缺德的,欺负老百姓的事不干能死啊??
  明眼人都看出来怎么回事了,这个你懂的
  就事就像人家叫你媳妇上街脱光给人看!难啊!你不怕羞,党国怕啊!
  同意公开官员财产的进来表个态,也算为反腐败做贡献了
  交通肇事负全责,拒不赔偿也不坐牢,我们应该怎么办?
  有命在,家人在就好了,纵观中国号称5千年的历史,哪个朝代缺少你这样的实例
  @我是公马楼
10:49:00  等待真相,顶起来!  -----------------------------  让我们一起等待真相
  @潍坊大也罢 15楼
11:33:00  又是欺压,这帮缺德的,欺负老百姓的事不干能死啊??  -----------------------------  同感,虽然我没有证据,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绅士度势 7楼
08:57:00  现在还有这样的事?  -----------------------------  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始终都不相信
  中国人骗中国人,中国人骗中国人,有什么鸟本事。
  光说我们愤怒,遇到这样的事情,能不愤怒吗?
  @岸上的鱼Z
17:25:31  我最近发了四张帖子,陆续也受到一些压力,打电话希望我删帖子  我知道我的帖子触及到了某些人的神经和利益  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一家原本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就是由于一场车祸,让我父亲58岁的生命截然而止  日,在我父亲经受了一个月的折磨之后,终于闭上不想闭上的眼睛,永远离开了我们......  -----------------------------  太过份了
  彻底的相信了,这就是现在。现实啊,超级的现实
  交通肇事负全责,拒不赔偿也不坐牢,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相信楼主说的是事实的,  帮楼主顶贴
  有拍摄设备就要给多曝光一下,引起社会的关注
  大家一起慢慢慢等
  十八大,Lz,赶紧点
  做法很明显是错误的!!!!!!!!!!!!!!!!  相关部门难道米人管吗??
  我靠!我靠!我靠!我靠!靠!靠!哥TMD不蛋定了。麻了隔壁的
  @岸上的鱼Z
17:25:31  我最近发了四张帖子,陆续也受到一些压力,打电话希望我删帖子  我知道我的帖子触及到了某些人的神经和利益  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一家原本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就是由于一场车祸,让我父亲58岁的生命截然而止  日,在我父亲经受了一个月的折磨之后,终于闭上不想闭上的眼睛,永远离开了我们......  -----------------------------  还让不让人活
  公道自在人心,好不好人民心里都有一本帐的
  唉!黑暗,我同情楼主。到又能怎么样呢。就像拆迁一样,上面下面都有人的就能多得利益,否则就给你强拆,让你什么都没有。关键是权利!!!而不是法制!!!法制是给有权利的人准备的!!!!
  我觉得现在国家不是上面都在更新吗,这些成年恶疾也该根除了。
  没有办法啊,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了啊!
  @岸上的鱼Z
17:25:31  我最近发了四张帖子,陆续也受到一些压力,打电话希望我删帖子  我知道我的帖子触及到了某些人的神经和利益  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一家原本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就是由于一场车祸,让我父亲58岁的生命截然而止  日,在我父亲经受了一个月的折磨之后,终于闭上不想闭上的眼睛,永远离开了我们......  -----------------------------  还让不让人活
  得瑟个啥?有权有势就了不起啦?  不就是一个执法的单位吗  还有管你们的部门呢你们不是最大的犯法会有事收拾你们的
  太正常了,但必须支持
  时间过去,会有很多人忘记伤痛,但是有些伤痛,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有些仇恨也是不会随着时间而减弱,比如杀父之仇,比如失去亲人的痛。逝者已矣,活着的人总要好好过,但是如果不能将罪犯绳之以法而是继续让他逍遥法外,让受害者如何瞑目,让受害者家属如何安心?司法就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不能维护社会公平,那还有什么司法公正可言?  ---------------------------------------  楼主的遭遇令人同情!  司法机关的做法让人心寒!!  什么时候才能让我们老百姓得到真正的所谓“公平”!  什么时候这些所谓“为老百姓办事”的单位和官员们能够真正摸着自己的良心说:“我对得起老百姓!我对得起自己!”
  最好是拉着肇事者去医院做检查,看看到底有没有心脏病
  应了那句话,穷不和富斗,富不和官斗.这个时代,官才是爷.你首富又如何? 现在再不是人民的好儿子啦
  这里面明显是存在着人为的因素了吧。
  这些事情都是交警去做不肯让我们插手,真的是无可奈何啊  
  当执法的外衣成为了他们欺压百姓的挡箭牌,我们老百姓又该用什么保护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呢?  命失去了是回不来了,我只是想要相关部门能给个公正合理的处理,让我在九泉之下的弟弟能瞑目,让我们就算失去一个亲人也要有个明白,能还我个公道。
  坦率的说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也无能为力。。。
  一个法度的社会为什么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呢?
  对于这个帖子,我有必要做如下的补充说明,很多网友都问是不是有法律依据,我把法律依据找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这个程序是这样的,我为什么质疑莱芜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因为是交警队的警官带着被告人去医院做的体检,然后把结果提交给看守所的,那么我想问的是,高血压是如何成为不予羁押的理由的?条例在这,大家对号入座
  可怜的人们 拿起你的刀枪 去争取尊严吧
  为了不亏良心、为了良知必须发出声音,如果不表达观点,有可能良知的底线就会被突破
  交通肇事负全责,拒不赔偿也不坐牢,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是法律工作者请详情告之QQ
  权力当道的社会,  什么时候才有老百姓说话的权力,才有百姓的活路啊!
  法院是否有判决?
  @岸上的鱼Z
17:25:31  我最近发了四张帖子,陆续也受到一些压力,打电话希望我删帖子  我知道我的帖子触及到了某些人的神经和利益  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一家原本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就是由于一场车祸,让我父亲58岁的生命截然而止  日,在我父亲经受了一个月的折磨之后,终于闭上不想闭上的眼睛,永远离开了我们......  -----------------------------  还让不让人活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如果脱离了这一基本原则的话,交易还怎么进行
  @岸上的鱼Z
17:25:31  我最近发了四张帖子,陆续也受到一些压力,打电话希望我删帖子  我知道我的帖子触及到了某些人的神经和利益  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一家原本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就是由于一场车祸,让我父亲58岁的生命截然而止  日,在我父亲经受了一个月的折磨之后,终于闭上不想闭上的眼睛,永远离开了我们......  -----------------------------  太过份了
  这事没有事实证据做出的推论 不应当做为实质证据而做出决断!!
  在现阶段官员财产属于最高国家机密,禁止向社会公布。
  为什么老百姓连个伸张正义的地方都找不到,   悲哀的社会啊。
  太牛了 一样的执法不一样的结果
  以后在公共场合说话也要出示身份证明了!
  作为社会的主要参与者,普通民众在公共政策制订阶段发出的声音更为重要。即便不具备缜密调查和专业意见,也不影响他们建言献策。政府是服务人民的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常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学会倾听老百姓的声音,比任何形象工程都更容易树立形象
  我要做到法制社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不要期望有任何改变,但是我们的声音再无力也要呻吟,因为我们很痛
  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看有没有人想调查了
  无人敢查
  狗奴才们怎么不现身了...快快现身替你们的主子解释呀
  现在还有这样的事?
  恶人自有恶人磨,这话说的没错   他们会有报应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想我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就是今天上午公安局传来消息说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我始终不敢相信,一个拖了近一年的案子,最终可能还是会因为网络的力量来结束,短短三个工作日,案子的进展比之前的一年还要快,谢谢你们的建议,也谢谢你们的关注!事情有进展我会继续发帖的
  恶人自有恶人磨,这话说的没错   他们会有报应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想我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就是今天上午公安局传来消息说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我始终不敢相信,一个拖了近一年的案子,最终可能还是会因为网络的力量来结束,短短三个工作日,案子的进展比之前的一年还要快,谢谢你们的建议,也谢谢你们的关注!事情有进展我会继续发帖的  ------------------------------------------------  说明他们是心虚的!  顶楼主!  持续关注中,看事实面前正义的力量能否胜过邪恶的卑劣势力!
  还有这样的事? 真是丢公安的脸啊,,,你好意思穿你那身警服么。。。老子见了你非得给你扒层皮下来。。。没天理了。。
  社会就是这样的
  为什么呢?这是为什么呢?
  真是悲哀,自己搞自己啊,到最后害得还不是国家自
  真想骂脏话,这些人不得好死,太黑了,楼主,精神支持下,帮不了你什么。
  把钱都弄到你们那了  那百姓不是赔死了
  不管事件如何 先顶LZ一个 人心确实险恶
  这叫什么事
  同意公开官员财产的进来表个态,也算为反腐败做贡献了
  太黑了,一定要严惩他们
  交通肇事负全责,拒不赔偿也不坐牢,我们应该怎么办?
  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争,身外之物,弃之,才能愉快的活。
  顶出真相
  马上去找中国顶尖的法律高手帮忙。他们会给你寻求法律保护,暂时不要露面,
  现在公务员是国考,几千个人争一个岗位,如果没有好处,人家怎么会去
  难道说中国的法律在这些人面前就是一张废纸?
  应了那句话,穷不和富斗,富不和官斗.这个时代,官才是爷.你首富又如何? 现在再不是人民的好儿子啦
  我哭,这样的事情能不能少点发生呀,太悲催了吧
  他们这么做,终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交通肇事负全责,拒不赔偿也不坐牢,我们应该怎么办?
  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太可恶了
  史书里说,每个朝代只有到了末期才会出现买官卖官,严重的贪腐。。。。。。到了我们这代,症状提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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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肇事者不理赔怎么办???????收藏
我父亲被私家车撞伤后住院两个月,至今在家修养,肇事者一直没有出面,我们都是通过**大队了解肇事者信息,现在到了理赔阶段,肇事者既不出面也不理赔,**大队只是一味的推卸责任,不组织双方调解,只是让我们起诉,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怎么起诉?作为**大队最起码应该给我们一个解释吧?
还有就是无良的肇事者,最起码的探望病人都没有,现在连工作单位也换了,真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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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成功,直接起诉就是了,**大队只能调解,出责任认定,最终逼对方拿钱只能是法院的事,不过好像听说**出个什么东西你可以去找对方的保险公司不过,我一点也不专业,你还是咨询律师吧
看病的钱保险公司会通过强险理赔的,限额10万,不够会由三者陪,加在一起应该够看病了。楼主所说的理赔我理解应该是看病以外的钱,就是通常所说的不能白撞了,这块交—#警当然不会管,你如果想索赔的话,只能起诉,但国内这一块法律比较模糊。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差不多是这样……
去法院把当事人和车辆保险公司一块起诉了,前提得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只有调解的权力,调解不成也没办法。建议先去法院申请把当事人的车辆保全了,方便日后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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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谁买单?
发布日期:&&& 作者:
幼儿小倩在某市幼儿园就读,该园对部分家庭住址较远的幼儿采取定点包接包送的方式。一天放学后,幼儿园将小倩送到定点接送处&&小倩住处附近的公路时,因交通堵塞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约20分钟,恰遇小倩的家长在约定的时间未接到小倩而去方便,跟车的阿姨遂放小倩随其他小朋友下车。小倩下车后横过公路回家时被小伟驾驶的摩托车撞伤。   小倩的家长将小伟和幼儿园一齐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因车祸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倩的实际经济损失为17000元。根据交警作出的责任划分,判决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小伟赔偿经济损失12000元;负次要责任的小倩,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2500元;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机构,对原告负有教育、管理和监护的义务。原告放学后,幼儿园用班车将其送到定点接送处,应视为幼儿园对原告教育、管理和监护区域的延伸。原告在家长未来时,下车后自己横穿公路,幼儿园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赔偿原告损失2500元。   判决后,小伟实际给付1400元,余额10600元确已无力给付。那么,谁来为小伟无力负担的赔偿额买单?   我们认为,本案中,法院判决幼儿园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正确的,但关于补充赔偿责任的范围认定却是错误的。幼儿园应为小伟无力承担的赔偿额买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何为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该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按照司法解释的精神,补充赔偿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顺位的补充,即首先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能确定谁是直接责任人时,才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实体的补充,即补足差额。但必须注意的是,经营者或行为人在实体上的补充赔偿责任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即他只能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经营者或行为人的补充赔偿责任的总额,不是以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而是根据其自己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两者可能一致,如经营者或行为人如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损害结果根本就不会发生的情形,经营者或行为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与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完全一致。但许多情形下,经营者或行为人的赔偿责任范围要小于直接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范围。   就本案而言,小伟为直接侵权人,法院判决其赔偿受害人12000元经济损失,其已给付1400元,余下的10600元确已无力赔偿,在此情况下,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幼儿园,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补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为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这个范围与小伟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一致。因为如果幼儿园阿姨在小倩家长未到时不让小倩下车,或者虽让小倩下车但将其护送过马路交通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正是因为幼儿园违反了应当积极作为的安全保障义务,才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害得以发生,因此应当为受害人向直接侵权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所以,小伟无力赔偿的10600元应由幼儿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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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撞车之后咋处理,不要傻里傻气的,真的很有用(含最新车祸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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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电梯直达 楼
1..对方全责提出私了1500,你死活不干,要求走保险,又是吵又是闹又是折腾,定损2200,修理厂要求2400,自掏200。如果你同意私了,拿1500,报保险自己全责,车照样修好一文不掏白赚1500,第二年保费增加800,赚了700(你当年申请理赔没有超过三次,第二年不会增加保费的)2.撞伤一人,送医院,被家属打骂,垫医药费8000。回家洗洗脸上的血痕。回头家属要求加10000私了,否则不给你医药发票,保险公司说没发票不给你报销,哦或。悲剧。其实你可以不去医院,现场等待交警出具处理意见。垫医药费就说炒股亏了,现在还欠起外债,等家属告你,告完保险公司全赔,皆大欢喜,你甚至不用出现。3.撞车了,后面堵起一排车狂按喇叭,对方说我全责,我们退到路边处理,于是停到路边,结果对方马上变脸,说你丫的全责,这时候才想起应该先手机照相。4.老公指挥倒车,自己一激动,油门当刹车,把老公双腿撞断,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老老实实的上报,保险公司告诉你,老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朋友的车撞。。你懂&5.车子在4s保养,保养完了,高高兴兴去取车,哦或,倒车时油门又当刹车(为什么是又=。=!),撞的稀里哗啦,造成损失4000+,你郁闷的找保险公司,人家礼貌的告诉你,在修理厂发生的事故,俺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地方发生事故,比如小区内和某小树发生亲密接触,你懂。&6.大雨天,早上去happy的去车库取车,发现车库被淹了,顿时泪流满面,赶快上车发动,让自己的车车逃离苦海,一点火,哦或,发动机打不燃。车没逃离苦海,你也进了苦海,4s店告知,发动机进水,报销,损失5w,你兴冲冲的去找保险公司,别个怜悯的看着你,小姐,驾驶员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进水,俺们不陪。————你不点火,发动机是不会进水的哦亲。&7.在车上放了好多好多玩具,什么宝塔啊,香水瓶啊,小熊啊小猪啊。有一天差点撞到一个老太,一脚急刹车,香水瓶飞起来干到玻璃又弹到俺额头上。缝8针,玻璃费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800,保险公司的接线员笑眯眯的告诉你,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俺们还是不陪。&8.周末天气好爽,正在happy的飙车,左方一大货车突然一盘子甩到你道上和你kiss了一下,你只有一盘子打到花坛上,你小心肝扑通扑通的隔了5分钟才安静下来,一看大货车早没影了,马上打电话给保险员把大货车狂决一顿,并表示想要修车,保险员遗憾的告诉你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哦亲。——其实你可以说,太阳晃花了我的眼,让我上了花坛,什么大货车?没看到~没注意...9.路上爆胎,左转右转稳住方向,不用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了,别个不陪。10.停在楼下,上楼看了一集康熙来了,下楼一看,4个轮子没了,几块板砖给俺垫着,不用打电话给保险了,别个不陪。教你榨干保险公司最后一滴血前言:相信还有许多车主对汽车保险了解不深,只有出了事故才会和汽车保险打交道,而作为外行的车主们根本不能摸清楚汽车保险的水究竟有多深,该如何处理才能成为最大程度的受益人呢?别着急,已经有许多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车主们为我们总结了他们的心得,我们只要阅读收藏以备不时之需就可以了,况且这是一份普通车主们就能读懂的汽车保险条文,保证能让你更深入地了解汽车保险和理赔,“榨干”保险公司的最后一滴血!谁说不是呢?买保险就图的省钱和省心!保险条款精解(一)车损险&VS&第三者责任险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案例1:如果您的车有幸在地震中被建筑物砸到的话,哈哈……应对方法:不要在地震一结束就急于申请赔偿,等地震过后几天再申请赔偿。出险陈述:大概由于地震造成墙体松动,终于在某一天倒下了,砸坏了您的爱车,切记:千万不要提及地震时出险。案例2:如果您的爱车在一次急刹车中,车里的东西飞到了风挡上造成玻璃破裂,您该怎么说呢?假如您老老实实的对保险公司说:“我的纸巾盒飞起来打中了玻璃……”(哗!内功够高啊,呵呵,本人只是以纸巾盒举个例子开个玩笑。)”那么你惨了!那个理赔员会指着自己的嘴对您说:“请看我的口型——NO!”应对方法:小小的改变一下事实……出险陈述:我的一个练过铁头功的朋友在刹车时撞碎了风挡,OK!记住:受车内“物品”的撞击所受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但是人撞坏的就另当别论。案例3:如果您的车在拖车时与别的车发生了碰撞,怎么办?应对方法:忽略一些事实存在的东西……出险陈述:别提你在拖带车辆或者被别人拖带,否则不管你有没有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一律不赔。案例4:如果你在事故时,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没有上玻璃险时,你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吗?没上玻璃险找人家索赔能行吗?行,绝对行!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由车损险来负责赔付。如果您没上玻璃险,当您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汽车玻璃不知道被哪个混蛋打破了,怎么办呢??呵呵,老招法:开车时急刹车造成的,又是脑袋惹的祸!(记得找一个身高差不多的朋友来当挡箭牌啊),如果是侧面的玻璃破了,就说侧滑时脑袋撞的好了,呵呵!案例5:如果您的车在撞车时,打破了一个小灯,您该怎么办呢?找保险公司,他绝对不敢不赔您,那么您以为是赚到了吗?不是的,实际上您大概要赔了,亏本了。没听明白?告诉您,每辆车的全险大概在之间(更高档的车会更贵),如果您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没有索赔,那么您将在下一年投保时获得10%的无赔款优待,这笔帐您自己算算,如果索赔数额太小,哎,就这样算了吧,不如10%的折扣来的实在。1.&&&&&&&保险条款精解(二)&丢车——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点?车辆在停放和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让人有烦心的事,其中,丢车是最倒霉的事了,不过,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您的损失会降到最低点。记得啊,一旦丢车,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报警?错!车已经丢了,哪那么容易立刻找到啊,您也未免太高估中国警察的能力了,还是想想怎么减少损失吧!减少损失?哪那么容易啊,车都丢了,怎么减啊?别忘了,有我呢!!!!首先记得先看看自己的保险单里有没有上车辆盗抢险。什么,没有?那你认倒霉吧,找我也没用了,再买一辆吧!如果你上了盗抢险,首先,我要恭喜你,你的损失可以降到最低了,不过,也要小心啊!这时你要做的是闭紧你的嘴,踏踏实实的看完我的帖子,否则你一定会后悔的!案例1:盗抢险中规定,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绝对免赔。这些规定在保险单中用颜色最浅的字体印刷,不信,您可以拿出单子仔细看看,肯定在某个不显眼的角落里能发现这段话。所以不管你是否有一把备用钥匙曾经丢失过,或者是在您被开跑了的车里有一把钥匙,请您记住一定要忘记这件事,否则……5%的损失您自己扛定了!案例2:如果您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答案是:不赔!!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所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所以,每次停车时记得收好停车费收据啊,虽然上面印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你尽管放心大胆的告他好了,呵呵,给您一个好消息,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所以根据案件推溯的原则,以后的案件审判可以依照这个案例来判决,哈哈!案例3:如果,停车场是您的朋友开的,或者您从侧面打听到这个停车场根本无力赔付您的爱车,您是否可以考虑改变一下丢车的地点呢?哈哈,我可什么都没说啊!您自己琢磨去吧。案例4:再有,如果您是一位老板,因为一些账目上的问题和朋友闹翻,而您的朋友又是一位小人,他偷偷把您的车偷走了,您猜到会是他干的,您会找保险公司赔偿吗?告诉您,保险公司可不负责赔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所以,您大可忘记您的经济纠纷,直接到公安局和法院报案,记住,千万别说出您的怀疑对象,否则就会把经济问题扯进来了,以中国法院的工作效率,您大概半年之内得打车出门了!案例5:如果您刚买了一辆新车,上了全险,但没有来得及领牌照(现在的交管规定:验车后的15个工作日后方可领牌证),出险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不负责赔偿。因为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公安部门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入户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负责丢车赔偿的盗抢险并没有生效,自然,您也得不到赔偿。看来如果您不是仗着胆子改一下丢失的时间,新买的车就算送人了!我可又什么都没说啊!案例6:如果您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公司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给您,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您,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您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2.&&&&&&&保险条款精解(三)&撞车只要是撞车,保险公司全赔吗?当然不是你只要认真看看手里的保单赔偿免责条款就知道了,保险公司有一大堆不赔的东西呢,想把损失降到最低,还是来找我吧,哈哈!案例1:假设你是一个新手,刚借了一辆车(当然也没准是租的车),在路上练车的时候,把你弟弟给撞了,你知道这辆车有三责险,你会找保险公司索赔吗?答案:如果你去了,你就是神经病,保险公司会一脚把你踢出去,为什么??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三责险,全称:第三者责任险。那什么是第三者呢?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现在明白了,你作为当时的驾驶员,撞伤你的家人,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好了,你知道该怎么办了!什么?还不知道?气死我了,换个驾驶员撞的不就完了嘛,真是的,害我什么都说出来了。案例2:如果您有幸开车撞人了,而且全是您的责任,法院判您赔偿您包赔对方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伤残损失费……你该如何处理呢??还能怎么样,给钱就是了!错!大错特错!你应该和对方家人商量,加大经济损失赔偿和伤残损失赔偿,尽量把精神赔偿降到最低,没有当然就更好了。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这不是五马换六羊嘛。老兄,你又错了,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而条款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所以无论法院判决被保险人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明白了??别的保险公司都替你赔,精神损失可不管,所以,宁可多给对方点钱,也别答应精神赔偿,总之,慷保险公司之慨呗,呵呵!案例3:如果你又有幸撞车了,这回不是您的责任,而对方又不想赔钱,您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吗?答案:可以,不过您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您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因为您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同时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所以,切记,切记,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然后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找保险公司了,剩下的烂摊子尽管让它们收拾去吧,谁让它们每年收了您那么多的保险费呢!案例4:记得以前有个倒霉的司机在警察的指挥下,帮助警察拦截正在逃窜的罪犯,撞向了罪犯,结果两车相撞,那叫一个惨啊,保险公司会赔他吗?当然不会啦,保险条款写的明明白白,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不在赔偿之列,所以只能自己修车了:所以,如果您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当英雄之前要考虑一下噢!!!3.&&&&&&&保险条款精解(四)索赔——不可不看,因为您以前可能没听说过★保险案例一:一位朋友丢失爱车,已上全险,找保险公司索赔,未果,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到车管所查询,此车未年检。案例分析:保险公司所做所为,十分合理,于保险合同条文也有根据: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就算您保养的再好也没用,结果只能是丢了白丢,保险也上了白上,顶多退回保险现金价值。案例结论:您的爱车,千万要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此时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白买了!案例解决办法:按时年检,即使是一天,也不要晚;如果真的发生不幸,也要记住千万不要立即报案,尽快花银子把验车手续补齐后再办理报案索赔手续!不好意思,刚才一阵头晕,我什么也没说吧?说了也是胡话。★保险案例二:与上类似,驾驶员年审未做的请注意了,您在驾驶中发生的一切问题,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理由与上例相似,恕不赘述。★保险案例三:这是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我的车刚买,还没有上牌照,保险是否生效?解释: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这时您的车丢了就算倒霉了,撞了人啥的还算凑合有保险公司给您顶着,现在清楚了吧!★保险索赔证明材料原则:(因为这个问题有N人问起,所以在此一并解答)保险索赔时分几种情况:1.事故经交通队出面解决的:由交通队出具处罚单或调解书,经法院判决的,用判决书即可。这些材料绝对好使,在保险公司肯定一路绿灯。放心索赔好了2.在小区内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即车损严重的,还是要到交通队开证明,很麻烦;一般剐蹭:到小区物业开证明,因为经常受怀疑,一般也很麻烦;所以,最好报案时报在城市道路上,否则……累死你!3.在道路上发生小事故的,包括停车时的剐蹭此类需要证明的原则是:是否涉及第三方?如涉及第三方赔付的,还是需要交通队证明。如事故双方自行了断的,可以在索赔时注明:事故第三方自修,然后按车损险中的自责索赔,保险公司要是让您到交通队开证明,您一定得咬住了别松口,就说没地儿开去,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会太较真。您要答应去开证明,别怪我没提醒您,您就跑去吧,赔的钱不定够不够油钱呢!4.最背的人:如果被别的车撞到后,肇事车逃逸,无法查找。情况严重的就比较麻烦,要通过交通队解决,可以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不严重的话,最好也是以自责来解决索赔问题,而且要在索赔时注意到车身是否粘有对方车油漆,以及撞的方向,一定得自圆其说,否则你惨了!最新车祸赔偿标准汽车在道路上行驶,难免遭遇意外,小刮小蹭还好,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一旦出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就不是找保险公司理赔那么简单了,往往还要担负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这些费用都包括哪些,车祸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赔偿原则:就高不就低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9.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12.其他财产损失。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折价赔偿。
[本主题由 一雨知秋 于
19:15:48 最后修改]
官方价:9.98-16.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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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超有用,收藏了
长安CS35…
长安CS35 2014款 1.6 AT 舒适型 国IV
希望别摊上撞车
目前还没遇到这种问题,希望以后也不要碰到,不过还是先收藏了
因为不熟悉,有些地方看得不是很懂,尤其是已反问的语气写的时候,观点需要读者自己揣测,直接说正解就好了
重庆味儿太重,哈哈
这帖安逸!收藏了!
先占个位子&&慢慢看,楼主说话好幽默,学习了不少
学习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20:22&这个超有用,收藏了
必须要收藏
&发表于&20:31&希望别摊上撞车
恩,希望不要
&发表于&20:35&目前还没遇到这种问题,希望以后也不要碰到,不过还是先收藏了
好,我也要收藏
&发表于&18:04&先占个位子&&慢慢看,楼主说话好幽默,学习了不少
学习并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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