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转移流程到广州市增城区去广州哪个地方办理?

广州佛山社保统一吗
广州佛山社保统一吗
问:广州社保和佛山社保的区别,在广州办社保比在佛山... 答:在政策上、退休金计算方式上、缴费比例上全国一个政策、一个法规。有区别的是社会平均工资,也许两地的社平不同,因为缴费基数是以社平计算的,将来的退休金也是用社平计算。 你搞清楚两地社平各是多少,那面社平高就投那面。&br /&问:社保问题!我在佛山工作买了社保,现在广州工作买... 答:能,你就先在佛山社保局开具“社保缴费凭证”,再到广州社保局填写“社保转移申请”。做好以上两步后,大约2-3个月就能完成转移。&br /&问:佛山社保和广州买房疑问? 答:购房看你有没贷款了,银行是看贷款情况来定的,如果你都是全额购房的,可以各在两个城市购房没问题的。你拿到指标卡,但没办落户还不算广州户籍的,要到公安局办落户手续才行。 广州户籍问题,因您而专业 &br /&
广州佛山社保统一吗
郑州太平人寿的网友 :我是太平人寿的。你可以联系(QQ:)我,告诉我你的具体情况,我给你做个详细的计划书.不论你是否购买我的保险,我都免费做适合你的计划书.你可以跟其他公司的保险比较下。买保险是长期...
广州佛山社保统一吗
  按照广州目前的规定,对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门诊就诊时,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月300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这一规定是不够科学的。某人某月不生病或少生病,一分不用或用不了300元...
广州佛山社保统一吗
北京新华人寿的网友 :您好:请问这个一个公司呢?还是俩个公司呢?如果是一个公司就向以前一样交着、如果是俩个公司就要办转公司的手续。北京太平人寿的网友 :您好社保如果是跨省工作,就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的手续,...
广州佛山社保统一吗
2014年广州市两会上,政协常委曹志伟提交了《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近日得到公积金中心的回复。9月4日,曹志伟再次以书面形式对回复做出反馈。他还补充建议,全市应统一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中心方...
广州佛山社保统一吗
其他热门词汇
12元可保60万,基本覆盖所有交通工具。不限职业,水陆...
专为室内外健身娱乐活动设计,20万元的健身意外伤害+2...
保费低至5元/天,24小时境内救援服务让您安心畅玩极限...
水陆空任您轻松畅行!100元等于超全面保障一整年,保...
其他热门活动
xyz_product-vm-ins-product2业务办理Business
【&&字号&&&&&&&&】
> 业务办理 > 办事指南 > 社保转移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省内转入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省内转入
个人& 单位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开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号);
3.《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4.《关于贯彻粤府〔2006〕96号文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1号);
5.《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
6.《广东省基本养老关系转移责任分担与转移基金管理办法》(粤劳社函[号);
7. 《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接续操作办法&的通知(粤社保[2009]54号);
8.《关于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的通知》(粤社保函[号);
9. 《关于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的通知》(粤社保办[号);
10.《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业务若干操作办法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70号);
11.《关于统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操作规范的意见》(粤社保办[号);
12.《关于应用广东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平台办理省内转移业务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71号);
13.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号);
14.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函[号);
15. 《转发部中心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粤社保函[号);
16.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系统校验规则的通知》(粤人社办[号);
17.《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18.《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操作规范的通知》粤社保函[号。
(一)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 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二)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1、申请人在广州市就业继续参保后;
2、申请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
一、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回执》。
2.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的回执),已联网的地区通过部转移平台或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或《回执》后办理转出业务,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转交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并转移基金。
4、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和基金审核无误后,为申请人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5.申请人到各区社保经办前台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及打印。
二、养老保险省内转入: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通过省转移平台上传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
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核无误后,为申请人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4.申请人到各区社保经办前台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及打印。
一、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1、填写《申请转入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公章近期打印的(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回执》);
4、申请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
二、养老保险省内转入:
1、填写《申请转入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公章近期打印的《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养老保险转入过程中,如申请人存在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如申请时不提供,则办理转入时需提供):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②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③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
a.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b.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通存通兑结算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为银行卡,还需提供银行开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12345
手工办理方式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南沙区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
资料转递途径
1.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2.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无误的《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确认。
收费标准及依据业务办理Business
【&&字号&&&&&&&&】
> 业务办理 > 办事指南 > 社保转移
失业保险转出
广州市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转出
个人&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3.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
5. 《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规程》(粤社保函〔2014〕136号)
1、失业保险关系转出(省内/跨省):
广州市统筹地区外就业参保的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原广州市的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出至新参保地。
2、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即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非广州市户籍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即待遇)转出手续。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出:
1.申请人向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申请人相关信息后,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并告知其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2.申请人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等资料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跨省《同意接收函》原件)。
3.接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省外《同意接收函》原件)后,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为申请人办理转出手续,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缴费明细》原件)。
二、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即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1.申请人向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手续(即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申请人相关信息后,发给《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并告知其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2.申请人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跨省《同意接收函》原件。
3.接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或《同意接收函》原件后,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为申请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即失业待遇转出),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待遇明细单》原件)。
*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时提供的基本资料:
1.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2、填写《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可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网站下载或在申请时填写:
http://gzsi./cn/index.php
3、省内转出: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
4、跨省转出: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同意接收函》原件);
5、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即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时提供的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2、填写《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可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网站下载或在申请时填写:
http://gzsi./cn/index.php
3. 申请转出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请先申请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后再办理申请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核定失业保险待遇需提供的资料详见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办事指南;
4、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联系电话:12345
手工办理方式
广州市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资料转递途径
资料直接送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出: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打印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2、收到正确的(省内转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跨省转出《同意接收函》7个工作日内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转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跨省转出《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
二、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即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打印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2、收到正确的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跨省《同意接收函》7个工作日内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的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或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待遇明细单》并转出失业保险金。
收费标准及依据
网上办理方式
资料转递途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广州佛山社保转移手续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