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人缴纳上海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比例是多少

2015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
[导读]:职工按照不低于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0%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近有不少天津市民咨询:2015年天津政策是不是调整了?2015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企业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职工按照不低于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0%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按照规定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的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个人账户的利息参照银行同期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用人单位和农籍职工既可以按照3%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按照2%比例为农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照不同方式缴费,失业待遇也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⑴用人单位和农籍职工按照3%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籍职工失业后,符合领取条件的,按照城镇失业人员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最长为24个月。
  ⑵用人单位按照2%比例为农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籍职工失业后按规定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百分之六十,最长为12个月。
  :自日起,各类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费率由0.8%调整为0.5%,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费率最低标准由0.5%降至0.2%,最高标准由2%降至1.9%,平均基准费率由1%降至0.75%。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基准费率标准相应由原来的0.5%、1%、2%,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同时,继续实行浮动费率政策,其中一类行业可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可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费率档次总计38档。
医疗费用-100元
身故/残疾保障
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已缴纳的保险费-领取的金额)取大者
身故/残疾保障
特定轻症保障
基本保额*0.30元
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
身故/残疾保障
交通意外保障
基本保额*0.20元~基本保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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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注排行2017年天津市社保比例基数最新通知,天津市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
发表时间: 16:42:04 文章来源:
《2017年天津市社保比例基数最新通知,天津市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以天津市为例: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四是坚持统筹协调。要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地区之间的平衡,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以及医疗保障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群:  一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尚未参加公费医疗的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  二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学生。目前,许多城市将原来针对大学生实施的公费医疗保险改变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原来不提供保障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不提供保障的大学生及研究生纳入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无业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仅保障居民花费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保障门诊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城镇居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其报销额度也有起付标准和封顶标准的规定,各省市规定的标准各不相同。  社保基数怎么算  【缴费基数上限】:14832元;  【缴费基数下限】:2966元。  【说明】: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一、养老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19%  个人缴费比例:8%  缴费基数:上限为14832元、下限为2966元。  二、医疗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  缴费基数:上限14832元、下限2966元  三、工伤保险  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  四、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自2016年6月调整,缴费比例为0.5%。  六、公积金  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调整为11%  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最高为11%  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1%  【备注】:  1、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44元;  2、2016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50元。  常见问题回复  1、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年度(日至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966元,上限调整为14832元。缴费比例相应进行调整,现在比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2、天津市社保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①养老保险:单位19%(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②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③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④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⑤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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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15上海市平均工资为5939元。  2016年4月-2017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63元;  2016年4月-2017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817元。  上海市社保(5险)最低(高)缴费基数社保费用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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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社保基数
2016年天津社保基数 
2016年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及下限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三)《缴费名册》中的人员“工资”确认:
1、“工资”为“月均工资”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工资领取月数确定。
2、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含计时标准工资)、计件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医疗保险大额救助金扣缴
2016年度大额医疗费救助金征收标准为:在职缴费人员每人每年26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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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至每人每年730元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 2016年天津将调整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30元。
2016年,天津将通过实施20条增收措施,进一步促进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将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行行业工资指导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全市各行业及重点产业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国企经营者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效益和职工工资同步增长。深入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和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级晋升实施意见,激励基层人员扎根一线、乐业奉献。
在强化托低保障方面,将合理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失业保险金等待遇标准。将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30元,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医保筹资标准由低档提高到中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罕见病保障机制,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城乡低保户、长期失业者、重大疾病患者、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进行综合帮扶,形成更加完善的兜底保障机制。
从会上获悉,2016年天津将落实任务 改善民生服务发展
抓好“四个紧盯” 提升就业质量
紧盯产业结构调整就业结构。做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年末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超过60%;做强第二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就业拉动,从先进制造业等支柱产业中挖掘潜力,将更多就业机会转化为就业岗位;做好第一产业转移就业安置,结合城市化建设和“三区建设”,以及生活服务业和设施农业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紧盯转型升级促进技能升级。深入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突出紧缺程度和技能等级双重引导,实现需求引导与补贴激励双落实。加快职业培训包推广,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双轨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35万人。
紧盯大众创业支持创业带就业。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重点,建立创业前免费测评培训、创业初导师指导、创业中补贴支持、初创成功后延伸帮扶的一条龙服务,让大学生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推广大学生信用担保模式,持续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放贷规模。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扶持4万人创业,带动12万人就业。
紧盯化解过剩产能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对去产能、去库存、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出现的暂时离岗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通过技能培训、稳岗补贴、社保补贴等综合性就业帮扶政策,保持岗位稳定、促进转岗就业。完善失业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对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要实施一对一帮扶,跟踪服务、托底安置。
推进全民社保 提升保障能力
2016年末,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764万人、1055万人、388万人、302万人、795万人。
全面启动全民参保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各项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将用人单位社保登记与“一照一码”登记合并实施,全面启动居民参保登记,实现就近参保登记。研究促进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的缴费基数政策,鼓励中断缴费人员长缴多得。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参保登记、基数核定、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继续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大力发展职业年金,推动更多企业为职工建立年金制度,加快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创新医疗保险管理。完善个人账户政策,合理调控个人账户比重,适度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全力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制定药品价格放开后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加快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总额管理和考核制度,扩大实施糖尿病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和部分住院病种按人头、按病种付费。取消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资格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和协议管理。
统筹做好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工作。落实降低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服务,提升工伤保障和服务能力。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要求,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创新劳动关系管理。深入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深化滨海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劳动合同与就业备案、社保登记协同管理,强化用工备案,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0%以上。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
妥善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办法,强化先调后裁。深入开展“和谐筑网”行动和调解员万人培训,发挥市区两级调解中心作用,推广街乡镇调解典型经验,就近就地化解矛盾。规范和公开调解仲裁程序、时限,推进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强化一裁终局,确保时限内结案。
提升依法监察维权能力。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指挥中心,落实“两网化”管理,形成多点受理、统一调度、属地管理的监察执法联动机制。健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评价体系,实行动态管理、综合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引导诚信经营、依法用工。
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下调最新消息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社保知识】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规定
一、适用范围
个人参保缴费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以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我市非农业户口(不包括蓝印户口)。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所需材料
办理个人缴费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时间
个人缴费人员办理申报缴费或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四、特别提示
对于原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办理个人缴费后,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其原来在用人单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个人缴费人员退休后,按照天津市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医疗保险享受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计划生育手术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个人缴费人员退休时,其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上述年限,须补足年限后,退休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天津2016年社保缴费比例
根据天津市人社局【2015】93号文件公布的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城镇职工最高和最低分别为21045元和4209元。根据缴费比例养老27%,医疗13%,失业1.5%,生育0.5%,工伤0.54%,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2.54%。
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基数:下限4209、上限21045
缴费比例:企业19%个人8%
划入个人账户比例:8%
困难企业暂缓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缴费比例为1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
困难企业缴费比例为8%。
同时每年年初还应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失业保险自2016年6月起,缴费比例调整为1.5%,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生育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缴费比例0.5%。
工伤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按照行业基准费率或浮动费率缴纳,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
补缴社会保险费时需补缴滞纳金、保值金或利息。
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为最高为12%,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2%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划入个人帐户比例
缴费基数:下限2630、上限5714
缴费比例:20%
划入个人账户:8%
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8%,缴费基数2015年度为2912元。
一次性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2015年度为260元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530元和12780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1704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630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630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260元。
(七)城镇企业职工与个人缴费人员补缴日前养老保险时,以2016年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所用职工月平均工资4260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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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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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
&&&&天津频道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推进做好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作。
&&&&2014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完)
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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