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限后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受什么影响

先锋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提要】这篇《先锋小学绩效考核方案》是66test小编为需要方案作文素材的朋友精心收集整理的,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先锋中心小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讨论稿)&&&&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川教(号、《绵阳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绵教函(号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局等部门》三府办发[号文件和三教知(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校发展和质量提升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目的,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教师绩效考核的系列评价制度。&&&&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按劳分配,注重实绩,激励优先,客观公正。&&&&三、实施对象:学校在岗人员。&&&&四、组织机构及职责&&&&①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主 任: 吴明远&&&&副主任: 何正品&&&&成 员:张兴洪 李德尉 赵长银 林大雄&&&&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我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②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组 长: 吴明远&&&&成 员: 何正品 张兴洪 李德尉 赵长银 林大雄&&&&考核小组的职责是:在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建议意见。&&&&五、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及用途&&&&1、教师绩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绩效考核优秀比例不高于15%,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绩效考核等次作为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绩效考核的具体得分作为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数额的主要依据。&&&&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六、奖励绩效考核周期,个人金额计发办法&&&&全年分两次进行,分别在每期期末进行量化考核。&&&&七、教师绩效考核内容、权重&&&&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以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份进行量化发放。&&&&(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1、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2、具体问题的处理:&&&&①我校支教师,其绩效考核与本校教师同等进行考核,并将其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学校,由派出学校按其考核结果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请产假的教职工,产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产假期满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至小孩满一周岁的,哺乳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标准的70%发放。&&&&③教职工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其超过时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标准的60%发放;一个月中,事假累计710天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标准的50%发放,事假累计10天以上或旷工旷课的,全额扣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④教职工停职审查期间暂停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经审查结案后不予处分的给予全额补发。&&&&⑤教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免于处分、警告处分的分别扣发1个月、2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⑥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发放绩效工资。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发放8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由教育局根据我校当年目标考核情况、学校编制情况等进行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任何教师个人,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学校按绩效考核细则分类进行考核,在每学期末按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共分为班主任考核(15%)、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及群团组织负责人考核、学校临时性工作考核、教职工履职考核等四部分。&&&&1、班主任考核见附件一&&&&2、副校长、中层干部及群团组织负责人考核见附件二&&&&3、学校临时性工作考核见附件三&&&&4、教职工履职考核见附件四&&&&5、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由于我校无这类人员,所以没有制定他们的考核细则。&&&&6、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实施考核。&&&&八、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评议、年级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一)、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按照学校关于教师量化测评方案和办法填写相关表册。&&&&(二)、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三)、综合评定。由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四)、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评定等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五)、教师对绩效考核结果存异议者,按川教[号文件第十三条处理。&&&&(六)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九、凡是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实行绩效工资一票否决。&&&&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先锋中心小学校。&&&&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
特别声明: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徽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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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工大〔2014〕78号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绩效工资标准表
2.安徽工业大学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权重系数表
安徽工业大学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color:font-size: 16mso-font-kerning: 0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7月12日
安徽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体现岗位绩效和贡献大小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完善符合岗位特点的收入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合理。统筹兼顾各类在编在岗人员收入水平,切实维护教职工利益。
(二)注重绩效。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和突出贡献在分配中的比重。
(三)量入为出。根据学校财力合理确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额,量入为出,既要保障学校事业发展,又要逐步提高教职工收入水平。
(四)平稳过渡。科学设计,稳步推进,实现与现行分配制度合理衔接。
三、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本办法实施范围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聘用人员)。
学校岗位分为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种类别。
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简称教学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简称教研型)、科研为主型(简称科研型)三种类型,教学型主要是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以及体育、艺术类(不含工业设计及艺术设计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科研型主要是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其他教师均为教研型。正高级岗位分二、三、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五、六、七级,中级及以下岗位不分级。
四、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
(一)总量
根据编制总数和属地原则,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合理预算绩效工资总量,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分配。
(二)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项构成,两项比例大致控制在7:3。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
由原工资中的政策性津补贴及校内工资归并调整而成(标准见附件1)。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薪酬,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基本工作业绩奖励、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教学科研业绩奖励、管理服务工作奖励、年度综合考核奖励等组成。
(一)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1.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且教学、科研积分达到相应要求,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可享受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完成工作任务且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可享受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基本工作业绩奖励标准见附件1。
(二)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
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主要指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教学、科研积分要求的前提下,超额完成教学科研工作积分而享受的奖励,按下式计算:
C奖=(G实-G额 )×GB
C奖: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元)
G实:实际完成教学科研工作积分
G额: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
GB 积分分值16元
注:根据绩效工资总量和教学科研实际情况,合理调节积分分值。&&&&
&(三)教学科研业绩奖励
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指教学科研单位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较好业绩而享受的奖励,按下式计算:
Di=Ji×JB+Ki×KB&&&&&&&&&&&&&&&&&&&&&&&&&&
Di:教学科研业绩奖励(元)
Ji教学科研单位超教学积分
JB奖励系数,取值2元
Ki教学科研单位超科研积分
KB奖励系数,取值4元
注:根据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标准,教学型教师全额计算教学积分,科研型教师全额计算科研积分,教研型教师按65%计算教学积分、35%计算科研积分,讲师及讲师以下全额计算教学积分。
(四)管理服务工作奖励
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指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取得较好工作业绩而享受的奖励,按单位核发,按下式计算:
Gi=C×Q×R×(Ai /A)
Gi:单位管理服务工作奖励(元)
C均: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人均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
Q:加权系数,取值<FONT face="仿宋_GB
R: 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总数
Ai: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职级权重系数和
A:全校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职级权重系数和
注:1)职级权重系数见附件2。
&&&& 2)教学科研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按非教学科研单位同级别人员标准执行。
3)根据各类人员收入水平,合理调节加权系数Q值。
(五)年度综合考核奖励
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优秀的处级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考核与发放
(一)考核
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学年度考核,教学积分按学年度核算,科研积分按自然年度核算。教师考核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教师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实验人员考核按照《安徽工业大学实验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其他人员考核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每年10月底,由教学科研单位对教师(实验人员)教学科研工作积分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对教师(实验人员)教学积分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由科研处对教师(实验人员)科研积分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事处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研究后发放。
1.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且教学、科研积分达到相应要求,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一次性发放基本工作业绩奖励。对未完成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或教学积分及科研积分未达到相应要求的教师,一次性预发基本工作业绩奖励,按3年聘期进行考核,若仍未完成相应要求,扣回预发的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其他人员完成了工作任务,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一次性发放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2.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
一次性发放至个人。
3.教学科研业绩奖励
核算至各教学科研单位,由其自主进行二次分配。
4.管理服务工作奖励
核算至各单位,由其进行分配。
5.年度综合考核奖励
分别发放至单位和个人。
八、有关政策规定
具有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教学科研单位任职的处级干部,同时考核其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和管理工作业绩并享受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绩效工资标准按执行岗位工资所对应的岗位确定,减免200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教学型、教研型减免教学积分,科研型减免科研积分),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处级干部绩效工资标准按正处级岗位确定。
3.具有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在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可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获准者,同时考核其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和管理工作业绩并享受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绩效工资标准按所选岗位确定,其中厅级干部、处级干部分别减免240、200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教学型、教研型减免教学积分,科研型减免科研积分),每学年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不应超过64标准课时,超出部分不予计发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未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者,绩效工资按其他专业技术相应岗位或管理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就高计发。
4.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绩效工资按相应岗位标准就高计发。
5.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按完成的教学积分和科研积分计发相应奖励,每学年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不应超过64标准课时(教学单位无法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及公共选修课程不作此限制),超出部分不予计发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
6.教学单位实验人员均无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其绩效工资按其他专业技术相应岗位及工勤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计发。
教学科研工作积分按助教岗位标准确定,;教学科研工作积分按确定,第四年未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8.调入(录用)人员从到岗当月起计发绩效工资。到岗时,若本院(部)当学年秋季教学任务已安排,其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减半;若本院(部)当学年春季教学任务已安排,其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不作要求。调入(录用)至新办专业的专业课教师在该专业首次招生后的两年内,其定额教学积分减半。
9.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制一般为四年。第一年减免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第二年起,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减半。发放绩效工资时,减免部分不予计发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奖励。对学制内未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学校不再减免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
10.访学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合作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外出挂职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按访学、合作研究、外出挂职时间减免其相应比例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并核发绩效工资,其中,来校工作未满2年的人员访学期间绩效工资缓发,按期回校后补发。博士后研究期间若未完成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不予发放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11.休法定产假的教师,其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减半。
12.因工(公)负伤的教师,减免其治疗期内相应定额教学科研工作积分。
13.教学标准课时计算不包括所承担的工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教学任务。
14.病事假处理按《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工作人员请销假及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15.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出现教学事故一次,扣发一个月的基本工作业绩奖励,其他岗位人员出现责任事故一次,扣发一个月的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16.受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审查者,在被审查期间缓发绩效工资。受学校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者,分别扣发本人受处分当年15%、30%、50%、10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者,分别扣发本人受处分当年15%、30%、50%、75%、10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双重处分的,按较重处分执行。
17.凡被缓聘、解聘、未聘、拒不履行聘任协议者停发绩效工资。辞职人员从学校批准的次月起停发绩效工资。
实行绩效工资后,教职工工资收入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二是绩效工资;三是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各类津补贴,包括10%工资、政府特殊津贴、通讯补贴、教护龄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按规定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基金及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临时性科研课题(项目)报酬、研究生导师津贴、教学成果(项目)奖励、人才工作奖励以及经过学校批准的福利性支出等;四是按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未经学校研究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发放各种津补贴。
2.实行绩效工资后,有关教师工作补贴按《安徽工业大学教师工作补贴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3.有关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超编缺编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办法另文规定。
4.经费自理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所需经费自理。
5.学校以前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6.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研究决定。
7.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8.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工业大学绩效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本工作业绩奖励)
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
普& 工(含熟练期、学徒期)
安徽工业大学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权重系数表
正处职、主持工作副处职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
中级工及以下
抄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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