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顺德大良红岗三旧改造实施“三旧”改造 旧厂房变身万人创新中心是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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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三旧”改造之旧厂房专项规划申请程序流程汇总.doc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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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三旧”改造之旧厂房专项规划申请程序流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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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三旧”改造之旧厂房专项规划、申请程序、流程汇总
一、《规划》是全市旧改“1+3+N”规划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广州市“三旧”改造规划》的重要成果和具体旧厂房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审查及审批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制定《广州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指导文件,是科学落实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
二、《规划》以“三旧”标图建库成果为基础,结合现状道路、规划路网、行政边界及自然边界等要素,确定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规划确定研究范围1000平方公里;通过综合梳理、分类甄别,划定规划范围137.15平方公里。其中,建议按旧厂房改造政策进行改造的面积为134.82平方公里,与旧城镇统筹改造的旧厂房0.38平方公里,与旧村庄统筹改造的旧厂房1.95平方公里。
三、《规划》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宜居城市的全市战略目标,重点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城市结构、促进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到2015年,预计实施旧厂房改造规模达30平方公里;2020年预计实施旧厂房改造规模达85-90平方公里;剩余旧厂房在规划期后逐步实施改造。
四、《规划》确定全面改造型 再开发型 和综合整治型 非开发型 两大改造类型,及全面改建 重建 、整建提升、功能更新、环境整治和生态功能维护五种改造方式,指引具有不同保护价值的旧厂房的改造。
五、《规划》综合相关规划的要求,考虑产业空间布局、城市空间结构及用地效率和效益等因素,划定旧城区、旧城区与环城高速之间、环城高速以外地区三个圈层对旧厂房用地改造功能进行引导。其中,旧城区工业功能全部退出,严格限制改造为商品房开发用途,重点完善旧城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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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杂乱分布的老旧皮鞋厂、油漆厂、玩具厂,经过升级改造后,变身成了博物馆、创意产业园、总部产业基地。在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的106国道以东,鹤泰路以南,黄园路以北,一片占地约60公顷的地块,在纳入“三旧”改造之后,山鸡变凤凰,成为了白云创意产业集聚区。如今,该区域筑巢引凤的结果日益显现,大量拥有高科技含量、具备现代化管理体系的优质企业代替了原有的低效益企业。  这个集聚区主要以国有旧厂房和集体工业区为主共有25宗面积约37.6公顷土地纳入了“三旧”宗地标图建库范围,其中国有旧厂房10宗,面积约19公顷。集聚区内现有已建成和在建的园区4个,分别是广州城市印记公园(农民工博物馆)、白云科技创意产业园(国际单位项目)、正华空港产学研总部产业基地(8立方项目)和白云区创意产业园(原镇泰玩具厂项目)。  该项目利用“三旧”改造政策,完善园区内项目历史用地手续,积极推进区域内部分国有旧厂“退二进三”,升级改造,“三旧”改造项目的用地主体采取合作合资等方式,根据城乡规划、经济产业布局等要求实施改造,提高园区内土地节约集约化水平,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建筑风格、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的新兴创意产业群。  农民工博物馆(广州城市印记公园)所在区域的前身为建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马务联和工业区(马务村集体物业,原主要为制衣、制鞋、玩具生产等“三来一补”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市、区政府的引导下,经过“腾笼换鸟”、“退二进三”、转型升级等结构性调整,已打造为以农民工博物馆为核心的国际商业人才和创意产业者竞相入驻的新产业园区。  国际单位项目分四期建设,一期前身为长征皮鞋厂,旧厂房改造成了5A级生态园林式创意产业园,目前其出租率已经达到100%,共进驻企业135家,科技和创意型企业占77%。项目二期位于一期东南部的马务联和工业区,着力打造成以办公、商业街、公寓为一体的综合商业业态。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已进驻企业220家。国际单位三期前身为广州五羊油漆厂,通过“三旧”改造政策,按“公开出让、收益支持”模式实施改造,已完成公开出让,建成绿地时代云都汇项目,共计1000多套公寓产品。国际单位四期原为广州市皮革工业公司,目前正在谋划开发。  正华空港产学研总部产业基地(8立方项目)项目前身为万宝冷机厂,总用地面积4万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开发,其中一期于2010年动工建设,已于2011年建成。中海联集团已投资1亿元对原厂房实施改造,总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项目包括创意设计类组团等四大组团,拟着力打造黄石片区集文化商业展示、娱乐、LOFT办公综合为一体的产学研总部基地。  创意产业园(海航YH城项目)前身为镇泰玩具厂,是广州市和海航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的重要合作项目,已打造成以娱乐体验为主,集购物休闲、经济型酒店、创业型公寓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占地面积5.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已于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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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洲镇“三旧改造”项目陆续上马 29幢废弃厂房变身文化园
坦洲镇“三旧改造”项目陆续上马 29幢废弃厂房变身文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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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与珠海前山交界的坦洲镇十四村环洲南路一带,随时都可能左脚踩着中山地界,右脚踩到珠海地界。大约两年前,这里是29幢标准厂房构成的废弃工业园区。如今,这里有大型超市、高科技影院,有地道美味的特色美食街,有儿童知名早教机构和儿童游乐体验中心;11月17日,坦洲镇创益文化园一期正式开园。至此,由坦洲镇“三旧改造”项目打造的坦南创客园、创益文化园均获得成功。
越来越多珠海澳门客来坦洲消费
创益文化园门口的马路对面就是中澳丽珠花园,周边有19个大型楼盘。此地与珠海南屏镇接壤,交通十分便利:往东3分钟到达珠海前山,往南8分钟到达珠海拱北,往西15分钟到达广珠西线,往北8分钟到达坦洲行政中心。
创益文化园董事长邝裕光告诉我们,该项目整体占地超过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该项目把里面各个工厂的开放空间串联起来,然后改造形成崭新的街区式商业综合体,让旧厂房的价值及其所蕴含的历史痕迹重新焕发出生机,再一次推动坦洲的城市变迁。
邝裕光坦言,坦洲镇发展如火如荼,他在两三年前就开始谋划打造一个消费圈,以吸引更多的珠海澳门客来坦洲消费。他的计划刚好与镇政府不谋而合,支持他利用“三旧改造”政策盘活旧工业区存量土地,把十四村原有的废弃工业园区改造成创意体验式生活配套综合体,并把创益文化园项目纳入坦洲 “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项目范围。
坦南创客园与创益文化园“比翼双飞”
据邝裕光介绍,创益文化园可容纳200家创意体验式企业或商家入驻,目前二期招商已经完成七成,明年3月将全面开启,届时全年将有望实现3000万元的营业收入。
总投资达1亿元的创益文化园的成功落地,得益于坦洲镇政府在以驱动创新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通过实施“三旧改造”项目,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潮培育投资创业热土,目前该镇已成功打造出坦南创客园和创益文化园。
坦洲镇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们,随着港珠澳大桥即将建成通车,珠海城市发展不断加快,坦洲对接港珠澳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如何借助港珠澳大桥带来的发展优势,坦洲镇政府把突破口瞄准了创意产业。到2020年该镇文化产业增加值将占全镇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5%。
坦洲镇“三旧改造”项目陆续上马,把那些废弃的工业园区改造成创客创业园区。目前已经入驻过百家创新创业型小微企业的坦南创客园,是坦洲镇政府把该镇第一工业区的旧厂房改造成以“互联网+”理念为主题的新型服务创客园。该园区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斥巨资分三期开发。
中山市湖南商会执行会长、坦南创客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赵志枚告诉我们:“我们原本以为培育市场至少需要两三年,没想到开园几个月便受到珠中江甚至广州的投资创客的热捧,截至11月15日,坦南创客园入园企业已达到10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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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方案
篇一: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5141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完成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和“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试点市的“先行先试”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旧”是以往粗放用地方式的历史产物,也是在新增建设用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拓展用地空间的重要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三旧”改造作为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明确各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执行主体,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从20XX年起,各市人民政府须每年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三旧”改造工作情况;对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规范认真、成效显著的地级市,省人民政府将给予表扬,并在分配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省即将出台的“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工作须在三年内完成。
国家和省赋予我市“三旧”改造“先行先试”的政策探索任务,为我市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提供了政策机遇。开展“三旧”改造是解决当前我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实现保增长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是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措施。通过“三旧”改造,我市可以拓展约3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同时将有利于“三来一补”企业就地转型及企业以房地产权融资。因此,全市必须抢抓机遇,大胆探索创新,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通过“三旧”改造打通建设用地的调整使用和产权登记的关口,促进“退二进三”、“优二强二”和“三来一补”企业就地转型,从土地资源配置上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优化产业布局和城市布局。通过有、有秩序的拆迁改造,对历史原因造成的粗放用地按现行城镇建设规划、产业规划和土地规划进行重新开发,整合和完善城镇配套设施和绿化建设,落实“四整四聚”和空间转型,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城市布局和城市配套功能。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三旧”改造激励建设用地的二次利用和复合利用,提高土地容积率、投资强度、产出率和综合效益,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促进用地节约集约。
(四)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以“三旧”改造拓展用地空间,为新增项目和原有项目的转型升级与增资扩产提供用地保障;以“三旧”改造促进城镇拆迁改造,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改造现有物业,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保障经济增长。
(五)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难题。利用“三旧”改造“先行先试”的政策机遇,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不规范用地问题,畅通房地产权抵押融资渠道,强化土地权能保护。
三、基本原则
(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以科学发展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为指导,尊重历史事实,立足当前实际,着眼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对节约集约用地和“三旧”改造试点市的“先行先试”要求,大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二)节约集约,盘活资产。通过各类改造全面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利用“三旧”改造全面推动现代产权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明晰土地产权,盘活土地资产。
(三)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坚决落实用途管制和规划控制,严格遵循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和产业政策;市对“三旧”改造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建立统一台账,按中长期规划和中短期规划稳步推进。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市政府在“三旧”改造中的主导地位,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通过规划、财税、用地等政策手段和制度安排,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土地权益人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调研阶段(20XX年8月―20XX年4月)
深入各镇(街)、有关企业及基层村组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三旧”的类型,分析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政策障碍,制定《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
(二)准备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
1、成立领导机构。市、镇两级成立“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三旧”改造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分阶段工作安排,按照调研、准备、实施、四个阶段稳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3、建立台账,制定“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加强台账管理、规划控制和规划协调,防止“越改越乱”。市国土、规划、拆迁部门共同开展“三旧”改造清查摸底,建立台账,逐宗填表造册;区分轻重缓急,并建立中短期规划(到20XX年)和中长期规划(到20XX年)。
4、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市国土、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就税费、改造项目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和改造规划审批等制定配套政策,全面规范“三旧”改造工作。
5、召开动员大会。9月底召开全市“三旧”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市“三旧”改造工作。
(三)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0月)
1、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分类型进行试点,建设样板点,探索经验,制定操作细则。
2、召开示范现场会,总结试点经验。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完善操作办法,以点带面向全市铺开;通过加强政策和试点经验宣传,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土地权益人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3、组织培训,规范操作。以试点总结完善的操作办法为范本,统一设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目录和审批要求,统一组织“三旧”改造业务培训,确保严格按政策规范运作,依法有序进行。
4、全面铺开,快速推进。把示范点经验向全市推广,集中力量启动一批“三旧”改造项目,推动“三旧”改造工作的全面铺开。
(四)总结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总结运作情况,提高运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研究“三旧”改造转入日常化运作等有关事宜。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执行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镇(街)“三旧”改造领导小组由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任组长。市法院、检察院、监察、国土、财政、建设、农业、规划、发改、综合执法、文广新、经贸、外经贸、工商、地税、法制、房产、公安消防、拆迁等部门是“三旧”改造的相关成员单位。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三旧”改造的具体操作措施,解决“三旧”改造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批“三旧”改造工作计划及方案;督促、检查各镇(街)和成员单位的工作,加强全程监管。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市国土资源局抽调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派出业务骨干常驻办公室工作。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制定本辖区“三旧”改造的台账、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三旧”改造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三旧”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参照省与市签订责任书的做法,市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责任书》。各镇(街)要认真抓好“三旧”改造的基础工作,认真开展“三旧”用地的摸底排查,对每宗“三旧”用地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并列表造册;要认真制定本区域“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对纳入“三旧”改造范围需补办用地手续涉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借“三旧”改造的名义,擅自扩大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范围,将不进行改造的用地或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用地“搭车”完善手续。各镇(街)在20XX、20XX、20XX年的每年底对本区域的“三旧”改造工作进行自查,并于第二年的1月底前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对“三旧”改造工作进展缓慢或弄虚作假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套政策的制订和报批材料的审核把关。监察部门和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制度建设、组织领导、联合会审的全程监督,对各镇(街)“三旧”改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既确保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又确保“三旧”改造政策落到实处,为“三旧”改造保驾护航。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要加强协调,部门联动,加强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
(三)明确改造范围。现状已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外观破旧、需要拆旧整治的区域;因城镇规划调整原因需要改变用途、重新改造的旧工业厂房、旧居民住宅、旧公共设施;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转为鼓励类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的原厂房用地,“三来一补”、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调整使用的原厂房用地;布局分散、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城镇、村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农村建设用地等均可列入“三旧”改造范围。
(四)建立台账和规划。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土地,要按照《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五种类型分别统计归类,登记造册,编制台账,形成工作底表。据初步估算,当前我市符合“三旧”改造条件的用地约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0%―25%,总量约30万亩。按照分步改造、逐步推进的原则,中短期规划(20XX―20XX年)改造10万亩,平均每年2.5万亩;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改造20万亩,平均每年2.5万亩。
(五)完善配套政策。一是市国土部门牵头制订《“三旧”改造土地管理实施细则》,参照市已建房屋补办房地产权手续相关流程,明确“三旧”改造审批流程,并制定相应文书格式、图表。二是市国土部门会同市规划、拆迁管理部门编制“三旧”改造台账,制订中短期和中长期规划,明确改造项目所需审批要素,形成格式化表格。三是市规划部门牵头制订《“三旧”改造成片拆迁专项规划编制规程》,指导各镇街编制成片拆迁专项规划。四是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制定“三旧”改造具体项目规划审批办法。五是市财政部门牵头制订具体收费标准,包括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出让金差额固定标准、成片拆迁改造项目资金运作、税费优惠等政策。六是市建设部门会同消防等部门出台“三旧”改造项目房屋安全检测适用标准、项目实际建成时间确定依据。七是市发改部门会同经贸、外经贸、环保部门出台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规划,明确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项目准入门槛。八是监察部门和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对“三旧”改造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预防和查处“三旧”改造中的职务犯罪。
(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三旧”改造拆迁范围的各类违章建筑,要甄别具体情况,分类处置。对已批建设用地(指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或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明晰产权、超占面积补办手续和改变土地用途等调整使用的,按《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未经批准的土地(指无任何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部分完善的土地,其中后者包括已办理批次报批手续或经省登记备案确认但未完善供地手续的情形)补办历史遗留用地手续的,按《东莞市已建房屋补办房地产权手续总体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办理。
(七)依法组织拆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和改造方案,按期实施拆迁;对无法协商的应及时适用法定程序处理,保障项目建设。各职能部门要通力配合,共同处理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制定折迁补偿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和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不因拆迁受到损失,不能以牺牲或减少拆迁户的利益来降低项目成本。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应先于项目建设,减少拆迁的临时安置。认真做好拆迁户办证办税、搬迁回迁以及处理房屋相关设施等服务工作。拆迁安置补偿必须公开公平公正,拆迁补偿的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安置房的过户手续要及时给予办理。
(八)加强舆论引导。抓好舆论宣传和引导,是“三旧”改造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利益的深层次调整,容易诱发社会矛盾和负面炒作。宣传部门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媒体积极宣传“三旧”改造的好典型、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积极参与“三旧”改造。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主动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引,各职能部门及镇(街)须在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切实防止负面炒作和不实报道,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管理秩序的稳定。
篇二:新亚洲工业城“三旧“改造方案(947字)
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新亚洲工业区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位于林村社区新亚洲工业区,改造总面积15.1575公顷(原发证面积共16.6218公顷,土地权利人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东府国用(20XX)字第特233号,面积为50061平方米,和东府国用(20XX)字第特234号,面积为116157平方米。土地证总面积16.6218公顷减去改造总面积15.1575公顷等于1.4643公顷。1.4643公顷为当时发证重叠面积),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我市塘厦镇“三旧”改造规划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自20XX年5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年产值为500万元。
四、协议补偿情况
该改造地块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改造,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地块由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前期投入10亿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居住、金融商业、道路、绿化用途,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预计年产值将达到5亿元。
1、其中商业金融用地(C13-01)面积为4584.3平方米,容积率为3.0,建筑面积为13752.9平方米;
2、居住用地(C14-01)面积为50459.9平方米,容积率为2.2,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居住用地(C13-02)面积为25794.9平方米,容积率为2.5,建筑面积为64487.2平方米;
4、居住用地(C10-02)面积为13731.9平方米,容积率为2.0,建筑面积为27463.8平方米;
5、居住用地(C11)面积为30336.3平方米,容积率为2.5,建筑面积为75840.7平方米;
6、道路用地面积为23188.2平方米;
7、绿化用地面积为3479.5平方米。
篇三:长乐市“三旧”改造实施方案 (2740字)
为积极推进实施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切实提升我市经济发展资源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XX〕27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三旧”改造范围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长乐市城乡总体规划、《长乐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城市规划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及漳港街道中心区、金峰镇中心区、江田镇中心区、古槐镇中心区的建设用地为我市“三旧”改造试点实施范围,可列入改造的土地类型有:
1、工业企业、旧仓储、旧站场、旧城镇和城中村等建设用地;
2、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
3、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4、不具有保留价值的、低效利用的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旧民居、旧商铺、旧街巷、旧市场、旧校舍、旧医院等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用地;
5、其他根据长乐市城乡总体规划,需政府收储的建设用地;
6、本方案所述“三旧”改造的规划期为五年(20XX年~20XX年)。
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方案审批
(一)由市规划局负责《长乐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专项规划》的改造项目,才能按“三旧”改造有关政策实施。
(二)《专项规划》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其成果经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和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实施。(三)《专项规划》应包括改造范围,改造目标,功能定位,总体用地布局和规模,用地功能布局,配套设施的总体规划与布局,道路交通的总体规划和道路网络的构成,环境景观设计和公共空间规划,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实施机制等内容。《专项规划》成果应包含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
(四)《专项规划》经批准后,要编制各项目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项目地块具体的建设规划要求。
(五)“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由改造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三、“三旧”改造主体的确定
“三旧”改造按不同情况,以不同的方式确定改造主体。
(一)政府收储改造
凡属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改造范围内的用地以及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收储,由政府依法依规确定改造及建设主体,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纳入政府储备。
(二)企业自行改造
除政府收储以外单宗改造项目,可由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经批准同意、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自行组织实施改造。
(三)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
在旧村庄改造中,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条件的,可自筹资金自行改造或成立项目公司引入社会资金合作改造,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合作主体的选择、合作方式、出资比例、利益分配等内容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条件与补偿方式
(一)政府收储改造项目补偿方式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闽政〔20XX〕34号)的精神,由政府进行收储改造的项目,且属于工业用地性质可改造为商服项目的,赔偿标准按同一区片内商服用地基准地价(按照同一区片内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80%计算)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取中间价进行收购储备(以长乐市现行城镇基准地价为准)。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按相关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估补偿。其中,对有意向选择异地搬迁进入工业园区安置的工业企业,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各工业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选择与原地块面积相当的地块,按照新增工业用地标准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原有工业地块的土地按工业用途进行评估补偿。
(二)企业自行改造的实施条件
企业自行改造必须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三旧”改造范围,符合现行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无土地权属争议、无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限制土地权利的情况。
自行改造的企业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且地上已有建筑物(不含围墙等构筑物)。
对企业自行改造且改变土地用途的,根据地块所在区域的规划情况和周边土地规划用途,分情况进行改造。原则上按以下条件执行:①单宗地块面积必须达到1公顷(15亩);未达到1公顷的,允许该企业与周边企业连片整合至1公顷(15亩)以上进行改造开发;②单宗地块面积大于1公顷(15亩)小于2公顷(30亩)的,允许企业自行改造地块面积1公顷,剩余用地由政府进行收储;③单宗地块面积在2公顷(30亩)以上的,允许企业自行改造地块面积的50%,剩余用地由政府进行收储;④改造地块允许作为商业服务等用途,容积率原则上控制在3.0以下;地块完成改造后原则上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用或出租,鼓励、引导企业按照大型商贸业和总部经济的方向进行三旧改造,禁止用于经营性商品住宅建设;⑤自行改造面积与投资强度须按相关规定匹配,符合相关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政策;⑥以现行城镇基准地价为基础,结合地块容积率情况,按照新旧土地用途进行地价评估,以评估价差额为准补缴出让金。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须补办出让手续,补签土地出让合同,经评估后依法补缴出让金;⑦地块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用地面积为准。
上述情况中地块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企业自行改造部分允许在本地块中自行选址,但必须保持整体连片改造。
(三)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的实施
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应针对不同项目、不同区域拟定“三旧”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差别性补偿机制。
五、“三旧”改造项目监管
(一)“三旧”改造项目自市政府批复立项以后,改造主体(除政府收储外)必须缴纳建设保证金200万元/亩,且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建设。建设保证金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拨付,整个项目建设进展到正负零时拨付50%,项目建设封顶后再拨付50%。对违约无法按时完成建设进度或中途中止投资者,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没收余下建设保证金。
(二)改造项目应有对应的详细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情况、补偿安置方案、资金来源及收益分配方式、产业安排、建设要求、综合效益等详细设计内容,并须经市政府审批后才能实施。
(三)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以及其他新兴产业的,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四)“三旧”改造项目市与镇(乡、街道)土地收益分成根据市政府的相关文件操作,保障收益分配合法、合规、合理。
本方案解释权归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与省、福州市发布的“三旧”改造相关政策、法规有出入的,从其规定。
篇四:东城区温塘金城旧厂地块“三旧”改造方案(699字)
根据东城区“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东城区温塘社区五环路边的旧厂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号为,位于东城区温塘社区,东至年丰山庄、南至东阳学校、西至环城路、北至年丰山庄,总面积2.37502公顷,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人为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原改造方案于20XX年获市“三旧”办审批通过(批复:东三旧办[20XX]60号)。地块原使用权人(原改造主体)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现已变更过户到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土地证登记面积为2.37502公顷。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东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20XX-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单元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用地,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自20XX年10月开始使用,于20XX年10月变更过户到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现厂房已拆除,地上没有建筑物,不产生效益。
四、协议补偿情况
该改造地块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宗地由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入2.2亿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37502公顷、容积率1.2、建筑面积28500平方米,预计年产值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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