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取款机里有捡银行卡取走涉罪5千被罚2万是怎么回事?

男子发现取款机里有银行卡 取走5千被罚2万
2016年11月的一天晚上,家住横林的赵某开车到镇上的自动取款机取钱,由于车子停在路边未熄火,赵某取钱后便匆忙驾车离开。谁知车子刚开出去不到二百米,赵某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银行短信,提示其银行卡成功取款人民币5000元。
赵某心里一惊,自己刚刚取钱时明明已经收到过短信提醒了,而且取款金额也不对呀?
此时才猛地想起,自己刚刚取钱时走的匆忙,银行卡忘退了,卡上还有不少钱呢!赵某赶紧掉头赶到银行,然而银行卡早已不见踪影。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赵某报了警。
警方介入后,查看银行监控发现,赵某取款离开后,一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紧跟着进了银行,在取款机上操作一番后也很快驾车离开。
通过技术侦查,警方很快将这名男子抓获。
原来,在常务工的河南人王某,在ATM取款时发现里面已有一张银行卡,界面显示在取款状态,便一时贪心,随手取了5000块,并将卡带回了宿舍。到案后王某表示非常后悔,因自己的一时贪念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近日,经开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检察官说:
我国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包括借记卡。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一种行为,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定罪处罚。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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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C)2013 工信部备案号:豫ICP备号-1 公安部备案号:45男子发现取款机里有银行卡 取走5千被罚2万
日 17:02
| 作者:徐于雯
  2016年11月的一天晚上,家住横林的赵某开车到镇上的自动取款机取钱,由于车子停在路边未熄火,赵某取钱后便匆忙驾车离开。谁知车子刚开出去不到二百米,赵某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银行短信,提示其银行卡成功取款人民币5000元。  赵某心里一惊,自己刚刚取钱时明明已经收到过短信提醒了,而且取款金额也不对呀?  此时才猛地想起,自己刚刚取钱时走的匆忙,银行卡忘退了,卡上还有不少钱呢!赵某赶紧掉头赶到银行,然而银行卡早已不见踪影。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赵某报了警。  警方介入后,查看银行监控发现,赵某取款离开后,一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紧跟着进了银行,在取款机上操作一番后也很快驾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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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地方站男子捡到售票机里银行卡取走9千 获刑还被罚2万|铁路运输|获刑|售票机_新浪法院频道_新浪网
  捡到他人遗忘在自动售票机内的银行卡起贪念,先后三次共取走9000元现金。经浙江省杭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27日,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蒋小元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今年5月23日,蒋小元与朋友到杭州火车东站欲乘火车到桐乡游玩。当日10时46分许,蒋在火车站自动售票机买票时,发现有人将一张银行卡遗忘在62号自动售票机内。他见周围没人,心起贪念,先有意到边上的自动售票机购票观察动静,一番观察后,见仍无人来取拿,便将该银行卡取走。银行卡到手后,他看到卡背面写有一组六位数的数字,猜想可能是密码,便在车站内找了自动柜员机(ATM机)试密码,一试发现密码果然正确,于是他到车站附近的银行ATM机上一次性取走3000元。
  之后,蒋与朋友乘高铁到桐乡站,又在桐乡高铁站银行ATM机上分两次取走人民币各3000元,并于当日在桐乡市区银行ATM机上再次取款2000元,因银行卡内余额不足未交易成功。
  当日,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案。经侦查,于5月27日在杭州萧山某旅馆将蒋小元抓获。
  检察官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案检察官也提醒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在使用银行卡时记得随时拿走,同时勿将银行卡密码随意写在卡上,设置的密码也不能太过简单,以免银行卡不小心遗失时被人利用或猜出密码进而窃走现金,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范跃红 章哲)
编辑:sfeditor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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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晓锋 通讯员白梅)
编辑:王丹蕾
关键词:取走,男子,存款,被抓,判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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