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加强繁荣文艺工作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什么时候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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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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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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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切实加强全省文艺工作,努力开创云南文艺繁荣发展新局面,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做好文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充分认识文艺工作的重要作用。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文艺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充分运用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崇高使命。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是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在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的历史进程中,文艺工作提供着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文化支撑。
&&&&(二)准确把握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文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文艺工作地位更加突出、方向更加明确、管理更加有力、发展更加出彩、队伍精神振奋,迎来了新的春天。文艺创作生产活跃,内容形式丰富,风格手法多样,涌现了一大批人民喜爱的优秀作品,呈现出百花竞放、蓬勃发展的生动景象。文艺工作者辛勤耕耘、服务人民,取得了较好成绩,作出了积极贡献。文艺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明显增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对外交流交往不断加深,为文艺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内在动力和广阔空间。同时,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十分复杂,巩固思想文化阵地、维护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紧迫;在思想活跃、观念碰撞、文化交融的背景下,文艺领域还存在价值扭曲、浮躁粗俗、娱乐至上、唯市场化、脱离群众等不良风气,价值引领的任务艰巨迫切;文艺创作存在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粗制滥造、抄袭模仿、重复浪费等问题,推出精品力作的任务仍然繁重;文艺理论评论存在“缺席”“缺位”现象,对优秀作品推介不够,对不良现象批评乏力,文艺评论辨善恶、鉴美丑、促繁荣的作用有待强化;文艺环境、业态、格局深刻调整,文艺创作、传播、消费深刻变化,文艺领域引导、管理、服务工作亟须加强;国有文艺单位活力不足,深化改革任务艰巨。
&&&&(三)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推进文艺繁荣发展,为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四)坚定为人民抒写抒情抒怀的价值取向。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艺本质上是人民的文艺,人民的需要是文艺存在的根本价值,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自觉以最广大人民为服务对象和表现主体,在人民的历史创造中进行美的发现和创造。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鼓舞人民向善向上向前。把人民需求当作第一信号,把握人民对文艺质量、品位、风格的期盼,创作生产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推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大力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虚心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进行生活积累和艺术提炼。拓展“百名作家写云南”“百名画家画云南”“百首歌曲唱云南”全国文艺名家走进云南系列创作活动。健全长效保障机制,为文艺工作者蹲点生活、挂职锻炼、采风创作、推出成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平台。把深入生活纳入文艺单位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发挥知名作家艺术家示范带头作用,使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在文艺界蔚然成风、形成常态。
&&&&(六)加大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力度。努力推动文艺服务重心下移,把文艺惠民措施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创造新方法、运用新手段、采取新形式,不断提升文艺惠民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云之南”民族团结艺术团慰问演出、“文化大篷车&百县千乡万里行”“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高雅艺术进校园”、文艺志愿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全民阅读等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工程,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政府对面向基层的文艺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购买力度,促进“送文化”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深入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鼓励优秀文艺人才服务基层群众、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实施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持艺术院校与基层结对建立实践基地。
&&&&(七)推进群众文艺全面繁荣。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使蕴藏于群众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健全群众文艺工作网络,发挥基层文艺协会、文艺组织、文化单位在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服务中的引领作用。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壮大民间文艺力量,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间剧团、演出队、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文艺创作和文化服务活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主题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网络文化建设水平,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群众文化形态,引导群众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搭建交流平台、创新载体形式、建立激励机制,展示群众文艺创作成果,提升群众文艺发展水平。鼓励群众文艺与旅游、体育及民俗活动相结合。
&&&&(八)完善文艺检验评价体系。把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认可作为评价文艺的最高标准。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绝不让文艺在市场经济中迷失了方向、成为市场的奴隶。建立健全反映文艺创作和文艺服务综合质量的评价体系,完善各文艺门类创作生产的立项、采购、评审标准,完善文艺作品推介传播等环节的评估标准,合理设置票房收入、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发行量等量化指标,形成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相统一的评价标准,引导文艺健康发展。把服务群众同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讲品位、讲格调,坚决抵制趋利媚俗之风。
&&&&三、自觉担当弘扬中国精神的神圣职责
&&&&(九)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把中国梦作为文艺创作的鲜明主题和长期任务,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生动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景,着力书写伟大时代人们寻梦追梦筑梦的奋斗历程和精神情怀,汇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把中国梦主题体现在生动的艺术形象和细节中,既讲好国家民族宏大故事,又讲好百姓身边日常故事,不断拓展中国梦的表现内容,见人、见事、见精神。热情讴歌云南各族人民跨越发展、奋力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的崭新风貌和生动实践,充分展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良好形象。
&&&&(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把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作为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使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作品中,潜移默化地转化为人们积极奋进的精神力量,让人们在文化熏陶中感悟认同社会主流价值。运用各种形式,艺术展现党史国史及云南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让光辉业绩、革命传统一代一代传承光大。大力支持从现实社会、当代人物中挖掘题材,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充分发挥以文化人的作用。
&&&&(十一)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永恒主题,组织实施爱国主义题材文艺创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拓展爱国主义题材表现空间,大处着眼、小中见大,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手法,增强艺术魅力。正确反映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中国人民近代以来斗争史、中国共产党奋斗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史以及云南各族人民团结奋斗进步史,大力讴歌民族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唯洋是从的价值取向,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十二)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做好古籍整理、经典出版、国民教育、社会普及、民间传承、礼仪规范、政策引导、舆论宣传等工作,加强对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国画、戏曲艺术、曲艺杂技和历史文化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的扶持,广泛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滋养。善于从传统文化中进行艺术转化和提升,创作更多具有中国文化底色、鲜明中国精神气质和独特云南风格魅力的文艺作品。深刻认识“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给予更多尊重、创造更好条件,大力推动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健康发展。深入挖掘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努力实施云南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示范工程,精心保护文化名胜古迹,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促进民族文化精品建设,实施地方民族戏曲振兴计划,扶持民族文化传习活动,繁荣民族文艺创作,促进民族文化交流合作。办好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云南省新剧目展演、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云南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等活动。
&&&&四、不断推出富有云南特色的精品力作
&&&&(十三)把创作精品作为中心环节。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创作生产规划引导,提高创作组织化程度,优化创作生产机制,强化优势门类,突破薄弱领域,加大创作扶持,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特点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经得住历史检验的精品佳作,推出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并在全国产生影响的大作力作,努力形成云南文艺创作生产的“高峰”。实施当代云南文艺创作工程,充分发挥“云南文化精品工程”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全国性重大文艺评选展示活动,在全国文艺舞台不断绽放云南精彩。推出一批民族文化、重大革命和历史、改革开放现实、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边疆繁荣稳定题材等重点原创作品,不断打造新的文化品牌。努力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艺创作优势,不断推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气派、云南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和媒体文艺栏目节目。引进建立一批全国文艺创作基地,规划建立一批省级文艺创作基地,扶持一批实力强大的文艺创作团队、一批有特色的地方创作群体、一批体现地方特色民族风格的文艺品牌,丰富我国文艺百花园。
&&&&(十四)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坚持内容为王、创意制胜,注重富有个性化的创造,重点扶持原创性、基础性环节,着力提高文艺原创能力。促进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增强文艺作品的时代感和吸引力。把继承创新与交流借鉴统一起来,使当代文艺更加符合时代进步潮流。整合创作生产资源,创新创作生产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跨界联手创作和联合攻关创作机制,形成重点项目重点攻关、重点创作生产主体重点培育支持的格局。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丰富创作手段,拓展艺术空间,不断增强艺术表现力、核心竞争力。
&&&&(十五)积极引领网络文艺健康发展。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传播计划,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戏剧、网络演出、网络影视剧、网络动漫、微电影等新兴文艺类型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鼓励作家艺术家积极运用网络创作传播优秀作品,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加强重点文艺网站和文化传播网站建设,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型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强内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传播秩序,促进网络文艺绿色健康,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发展。
&&&&(十六)高度重视文艺理论评论工作。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文艺思潮,深入解析文艺现象,科学研判文艺舆情,积极评介优秀作品,实现文艺评论与文艺创作良性互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中国传统文艺理论评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外国文艺理论,研究梳理、弘扬创新中华美学精神,推动美德、美学、美文相结合,展现当代中国审美风范。实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工程,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贯穿到课堂教学和文艺评论实践各环节。建设高水平文艺理论评论队伍,扶持重点文艺评论力量,发挥文艺评论组织积极作用,加强艺术科研机构、艺术学科规划和高校文艺理论评论专业建设。办好重点文艺理论评论报刊、网站和栏目,拓展文艺理论评论传播有效途径。加强云南文艺研究推介,扩大云南文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七)切实加强文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积极作用,建好用好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因地制宜举办各类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和品读鉴赏传唱活动,让优秀文艺作品走进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推进云南大剧院、云南文苑及云南省话剧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一院(团)一场”&排练演出场所建设,改善文艺单位发展的设施条件。加强电影院线建设和管理,积极推介放映国产电影及云南电影。打造广播电视文艺栏目节目品牌,推进文艺报刊品牌及文艺出版高地建设,加强重点文艺网站和文化传播网站建设,推进传统文艺阵地数字化改造。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十八)大力推动优秀作品对外传播。充分运用文艺形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精神、展示中国魅力,持续提升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深入挖掘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昂扬向上的红色文化、充满生机的当代文化,推出符合对外传播规律、易为国外受众接受的优秀作品,增强云南文艺的吸引力感召力。利用国际国内、政府民间多种渠道和平台,拓展文化艺术交流合作,推介云南优秀文艺作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围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目标定位,制定实施文化艺术合作交流计划,打造文化艺术交流品牌,把云南建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文交流中心。进一步办好中国—南亚东南亚艺术周、西双版纳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文化艺术节、大理国际影会、中国临沧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云南广播电视台“跨国春晚”活动,建设中国—南亚东南亚出版互译中心,支持优秀文艺团体出境演出,争取更多文化艺术项目纳入国家对外文化交流传播平台。
&&&&五、加快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
&&&&(十九)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文艺队伍建设首位,引导文艺工作者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倡者。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做人民喜爱的文艺工作者”活动,坚守艺术理想,担当社会责任,追求德艺双馨,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底,正确处理道义名利关系,追求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抵制情趣低俗等不良风气,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文艺界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在推进文艺发展中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培养领军人物和高素质人才。推进“云岭文化名家工程”和“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造就大批人民喜爱的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实施“云南文艺队伍十百千万工程”,培养十名在全国有影响的文艺领军人物、百名全省文艺名家、千名省级重点文艺人才、万名基层文艺骨干,构建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实力强大的文艺滇军。加大文艺名家资助扶持和宣传推介力度,实行文艺领军人物聘任制、重点创作项目负责制、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和文化名家工作室制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文艺家和文艺团队进驻云南,以优秀人才为核心集聚各类文艺人才,使云南成为富有吸引力和创造力的文艺人才集聚地。加强文艺人才小高地建设,提升昭通作家群、昆明作家群、民族作家群、儿童文学作家群、云南画派、云南摄影、云南影视、民族歌舞乐和地方民族戏曲代表人物的知名度。抓好文艺管理、创作、表演、评论、传播等各类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推送文艺人才进入国家扶持培养计划,提高云南文艺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改进专业艺术教育工作,发挥艺术院校在文艺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大中青年文艺拔尖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他们主持重大课题、承担重点项目、领衔重要演出,帮助他们成长为名家大师。
&&&&(二十一)做好基层队伍和新的组织群体工作。落实国家人事编制、学习培训、工资待遇等政策,大力扶持基层文化人才、乡土文化能人、民族地区文艺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较高的基层文化队伍。扩大文艺工作覆盖面,做好各类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以及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新的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对繁荣文艺的积极作用。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文联等部门和团体,要为他们在项目申报、教育培训、展演展示、评比奖励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在发展会员、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文化园区、新的文艺群体聚居区所在基层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使他们成长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成为繁荣文艺的新生力量。
&&&&六、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党的领导是文艺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准确把握党性和人民性、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把好文艺方向,提高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防止把文艺创作生产完全交由市场调节的倾向。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及省委支持文艺发展的政策,制定本地区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抓好文艺界廉政建设,加强纪律,反对腐败,改进作风。
&&&&(二十三)树立推进文艺繁荣发展的高度自觉。各级党委、政府及宣传文化部门、文联系统、高等院校,要采取中心组学习、理论研讨、业务培训等形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基层文化骨干、业余文化能人、文艺院校师生以及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开创文艺工作新局面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用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教育转化为具体实践,体现到组织领导、创作表演、研究评论、宣传推广和队伍建设各环节,推动文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四)营造繁荣发展文艺的良好环境。尊重文艺人才,尊重文艺创造,支持文艺工作者干事创业和进步成长。对优秀作家艺术家政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帮助、舆论上多宣传,使他们专业上有权威、社会上受尊重。完善文艺人才职称职务评聘措施和办法,支持特殊专业艺术人才学历、职称认定以及破格录用。对成就卓著的文艺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完善“云岭文化名家”授誉制度及文化艺术领域“兴滇人才”评选管理,做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表彰工作。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严格评奖标准,切实提高文艺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完善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酬劳和奖励办法,每年对在国内外获得重要奖项的文艺作品、文艺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加大对创作生产的投入,加强对评论、宣传和推广的保障,增加省级和各地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精心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艺术基金及相关方面资金扶持项目。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形成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二十五)推动文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出效益的体制机制。发挥各类文化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作家艺术家积极性,推动多出优秀作品和开展优质文化服务。落实和完善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支持他们做大做强,激发创作生产积极性,助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完善各项文艺扶持政策,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扶持,以新的理念和体制机制创建高水平省级民族歌舞院团,加大对文学艺术重点书报刊出版单位、重点文艺网站的扶持,加快落实国家支持电影、地方戏曲等繁荣发展的政策措施。把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向弘扬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云南民族文化等方面的文艺创作倾斜,重点支持传递向上向善价值观的青少年文艺创作和推广。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两轮驱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精品创作和公益文化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推进艺术教育教学转型发展,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对传统戏曲和民族戏曲教育实行减免学费的政策。落实各项促进和保障文艺繁荣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机构合法权益。
&&&&(二十六)充分发挥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的支持保障力度,切实支持其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要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改进工作机制、工作作风和方法手段,避免机关化、行政化和脱离群众现象,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条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推进云南文艺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文艺繁荣发展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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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切实加强全省文艺工作,努力开创云南文艺繁荣发展新局面,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做好文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一)充分认识文艺工作的重要作用。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文艺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充分运用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崇高使命。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是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在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的历史进程中,文艺工作提供着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文化支撑。&&&&(二)准确把握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文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文艺工作地位更加突出、方向更加明确、管理更加有力、发展更加出彩、队伍精神振奋,迎来了新的春天。文艺创作生产活跃,内容形式丰富,风格手法多样,涌现了一大批人民喜爱的优秀作品,呈现出百花竞放、蓬勃发展的生动景象。文艺工作者辛勤耕耘、服务人民,取得了较好成绩,作出了积极贡献。文艺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明显增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对外交流交往不断加深,为文艺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内在动力和广阔空间。同时,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十分复杂,巩固思想文化阵地、维护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紧迫;在思想活跃、观念碰撞、文化交融的背景下,文艺领域还存在价值扭曲、浮躁粗俗、娱乐至上、唯市场化、脱离群众等不良风气,价值引领的任务艰巨迫切;文艺创作存在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粗制滥造、抄袭模仿、重复浪费等问题,推出精品力作的任务仍然繁重;文艺理论评论存在“缺席”“缺位”现象,对优秀作品推介不够,对不良现象批评乏力,文艺评论辨善恶、鉴美丑、促繁荣的作用有待强化;文艺环境、业态、格局深刻调整,文艺创作、传播、消费深刻变化,文艺领域引导、管理、服务工作亟须加强;国有文艺单位活力不足,深化改革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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