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春道长的博客长 公安县

公安县女子哭诉遭家暴 邻居却爆料:她曾捅伤其丈夫
来源:江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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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在公安县夹竹园镇,一位中年女子被其丈夫和儿子当街暴打,以致头颈肢体受到损伤,精神受到刺激,可事后她的丈夫和儿子却失去音讯。
  孤零零的她躺在床上向旁人诉说着悲惨遭遇:“因为老公与同村女子有染,5年内我长期遭到他的威胁和家暴,有时是用被子捂头、有时是用脚踹下身。”旁人闻之无不同情和愤慨;但是,这看似家庭悲剧的背后却是一幕反转剧情。
  女子惨遭殴打,哭诉自己屡遭家暴
  “太悲惨了,简直就是人间悲剧!”电话里头,陈女士显得既同情又愤慨,她向市长热线反映,从2011年至今,公安县南平镇杨堰村村民四桂经常遭到丈夫龚全的殴打,最近的一次发生在5月7日,龚全竟然和儿子龚小龙一起在街上殴打她,因为下手太重,四桂还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事发后,龚全与儿子失去了音讯,只留下四桂一人躺在床上不能动弹,一受到刺激就肢体抽搐,惊恐地央求:“不要打我!”、“不要抢我的钱”、“留我一条活路!”
  据陈女士讲述,四桂从小患有癫痫,1993年经媒人介绍,她与杨堰村的龚全结为夫妻,并有了孩子,两人感情一直很好。直到2011年,四桂发现龚全与同村的一位女子来往密切,两人因此时常争吵,有时甚至用被子捂住她的头部,用脚踹其下身。“实在是太没人性了,父子竟然联合起来殴打她。”陈女士作为旁观者听到四桂这样哭诉,气不过,便拨打了市长热线想“将此事公之于众”。
  女方亲人称四桂确实遭受家暴
  妻子遭丈夫家暴这类的悲剧并不少见,但作为亲生儿子,怎能对母亲下得了狠手?
  然而,四桂被殴打的起因正是在龚小龙身上。据陈女士称,四桂和龚全没有种田,龚全有一辆厢式货车,常年在外跑运输,17岁的龚小龙没有读过什么书,性情很暴躁,只能给他父亲押车,有时四桂也来帮忙。当天一家人坐在车上途经夹竹园镇,因为四桂说了一句“要送小龙去精神病院检查一下”的玩笑话,龚全便停下车来用脚踹其腹部,龚小龙则帮忙掐住母亲的脖子。
  父子俩打完后开车离开,四桂被一位好心的交警送往医院救治,随后又被其哥哥转送到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在四桂的娘家还有哥哥和姐姐。哥哥四劲早已搬出南平,住在沙市,听说妹妹被打的消息后,他当即赶回老家,将妹妹转送到荆州一医,等伤情稳定,又将妹妹安置到南平镇的二妹家中。
  对于妹妹遭受家暴,四劲也知道,只是四桂不愿意家庭分离,他向有关部门反映也没有收到回复。
  据四劲透露,侄子龚小龙很不听话,而四桂又没有文化,只知道用棍棒加拳头教育孩子,以致于龚小龙的性格越发叛逆,有时甚至帮助父亲打四桂。“那他们父子俩究竟打过四桂多少次呢?”四劲停顿了一下叹息,“我不想说,我想给妹妹留点尊严。”
  龚全医院内写下保证书后消失
  四桂当街被殴打,南平镇交警中队的民警张先陆也可以证实。当天上午10时,他正乘坐着客车从公安县斑竹垱回南平,途经夹竹园高架桥处时,见到很多人围在一起,“可能是发生交通事故”,张先陆下车,拨开围观的人群,见一位女子躺在地上,浑身是血,衣服袜子残破不堪。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南平镇杨堰村的四桂。
  四桂见到张先陆,一个劲地哭诉说丈夫殴打她。“怎么不报警?”“我男人和我儿子一起打我的!”张先陆惊愕地不再作声,将四桂送到南平镇医院。经过荆州一医神经内科鉴定,四桂病情为“癫痫、心因性发作、头颈肢体外伤。”
  “事发后,龚全也来到过医院。”据四桂哥哥四劲称,出事后他和儿子将龚全找到,带到医院去见妹妹。在病房内,龚全写下保证书:“保证龚全不再打四桂,保证四桂生和(活)。如果做不到以上条件龚全负法律责任。”但龚全支付3000元医药费后,却和儿子一起失踪了。
  记者根据四劲提供的电话,试图联系龚全求证,但对方一直关机。
   >>记者对话四桂:我不愿意离婚
  昨日,在四桂姐姐的家中,记者见到了她,头缠着头巾,病怏怏的,眼部和颈部还有未消散的淤青。在她的腿上和腰间还留有一些旧疤痕。记者向她提问,她吐字有些含糊不清,但还说出了心声。
  记者:出事后,你希望怎么处理这件事?
  四桂:把老公和孩子先找回来,他们打了不能不管我,要管我吃穿住,我要回到我的生活中去。
  记者:你还愿意和他生活在一起吗?会不会选择离婚?
  四桂:这要看他怎么说,他愿意离就离,我不愿意离婚,孩子都这么大了,我想回家,保证人身安全。
  当前,四桂的娘家人希望先找到龚全,“不管怎么说必须先给她看病,以后的事情可以坐下来慢慢再谈。”
   >>剧情反转邻居:龚全是老实人,曾被四桂捅伤
  “龚全经常殴打妻子,龚全和儿子殴打妻子。”这是四桂及其亲人的说法,而龚全本人的电话关机,难道他是怕承担责任而刻意回避吗?
  昨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杨堰村。一进村,村民就围上来,“四桂经常骂我们。”“这一家人都很怪。”“他们家庭关系不和睦。”众说纷纭。
  而龚全的邻居反映,龚全是个老实人,是家中的顶梁柱。胡女士说,四桂有癫痫病不能做事,家里的经济来源全靠龚全在外面跑运输,但是四桂却喜欢打牌,也喜欢疑神疑鬼,经常说她跟龚全关系不正常。
  同村的李奶奶说,四桂对儿子也很不好,龚小龙在小时候,曾经被她拴在柱子上,不让他到处乱跑。
  据杨堰村的组长石清安回忆,有一次四桂和龚全发生矛盾,四桂用剪刀捅伤的龚全的大腿。剧情又一次反转。
  作为权威的执法机关,公安县公安局南平镇派出所接到四劲的报案后,副所长罗曼已经受理此事。连日来罗曼都在四处询问消息,打算先将龚全的车找到,让他露面。“不管事实怎样,我们先找到人,只有找到龚全才能将这一家人的状况弄清楚”。
   >>记者手记家和才能万事兴
  剧情反转,众说纷纭。这五年,谁对谁施行家暴,我们已不得而知。
  四桂被殴打是既定事实,或许当天父子合力殴打母亲,也或许是龚小龙殴打母亲,龚全帮忙;也或许……
  人总是因为自己的欲望而故意隐瞒某些真相。
  家和,才能万事兴。家不只是一间绿瓦红墙的房子,家应该有爱、有信任、有欢笑,应该让暴力和猜疑无处遁形。(应采访对象要求,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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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人都用手机绑定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等,这样不用带现金就能购物,方便又快捷,可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只要获取了你的个人信息,对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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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的血泪控诉!!
不允许冷木 发表于 &19:38:46『标签:&&』
  关于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沦为金钱奴隶,滥用司法权力,编造虚假案件,非法拘捕我丈夫杨永国的血泪控诉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张先红,女,41岁,湖北随州人,现是湖南省长沙平头汽车车身制造厂工人。  我丈夫杨永国,男,1964年12月出生,湖北随州人,初中文化程度, 1985年入随州齐星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3月,因与公司领导关系处理不好,在被公司从生产部长调至门卫岗位上工作长达8个月之久,我丈夫办理合法辞职手续后,离开齐星公司。案发前,我丈夫系长沙平头汽车车身制造厂副厂长,已在长沙整整工作5年。  我现在怀着万般悲痛、无奈、愤怒和沉痛的心情,向您检举、申诉随州市公安局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充当资本工具,编造虚假案件,非法拘捕我丈夫,并且导致我丈夫至今音信全无的事情。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关注此事,还我丈夫一个清白和作为一个合法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并且彻查此案背后的权钱交易,对相关当事人做出严厉的党纪、政纪和法纪处分,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的尊严!  一、事情经过  日,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无端以我丈夫“涉嫌在随州市奥斯卡录像厅将王运芹之子冷军昌殴打致重伤”为由,将我丈夫在网上公开列为“刑拘在逃嫌犯”,并且以此罪名在骗取长沙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后,于日下午1点,将我丈夫从长沙秘密抓捕回随州。  日,我丈夫在被抓捕4天后,随州市公安局通知我们去公安局领取了《拘留通知书》。但《拘留通知书》上我丈夫的罪名却再次“莫须有”的变为了“涉嫌侵犯商业秘密”。  此后,除3月18日下午,我们聘请的律师在随州市看守所短暂的会见我丈夫外,随州市公安局多次以“办案人员不在家,无法申请会见”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从那次短暂会见到现在,我丈夫音信全无。  二:此案纯属无中生有  1、无端捏造罪名抓人  我丈夫与王运芹、冷军昌并不相识,亦无任何厉害冲突,所谓“涉嫌将冷昌军在录像厅殴打致重伤”的说法纯属捏造:  1)所谓的案发地点根本不存在。随州市公安局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中写明,我丈夫“寻衅滋事”的案发地点在“奥斯卡录像厅”。众所周知,“录象厅”乃是上个世纪末的产物,现今早就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并且随州市文化局在给我为我丈夫聘请的律师的《证明》中明确表明:该市早就于2002年元月根据湖北省文化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取缔了所有的录像放映营业场所。在这之后,随州市没有审批过一家新的录像放映场所。这足够表明,所谓的案发地点,纯属随州市公安局捏造。  2)不具备所谓的作案时间。我老公有众多人证明,他当时人在长沙厂里,不在随州,不具备“作案”时间。  3)必须的相关资料完全没有。所谓的受害者冷军昌被我老公殴打致重伤的《法医鉴定书》、《办案记录》等办案必备的文书,随州市公安局无法提供,完全没有。  4)公开承认罪名系捏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齐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邓字安公开承认,我老公在网上被通缉的“罪名”,系该公司与公安机关“共同商量出来的结果。”并且毫无羞耻的说是“办案策略”。众所周知,公安机关办案的最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然而,令人感到无比震惊的是,这种公然侵犯公民人权的无耻做法,随州市公安局竟然敢公开捏造,并且放到网上进行追逃!  2、随州市公安局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  1)随州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刘博对律师公开承认,3月14号到3月17日,杨永国是被关押在齐星公司的齐星湖会所3207房间。  如果按照随州市公安局的说法,杨永国属于在押犯刑事犯罪嫌疑人,那么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只能被关押在看守所。随州市公安局将我丈夫关押在齐星公司齐星湖宾馆的这种做法,已经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办案规定,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2)随州市公安局将我丈夫关押在齐星湖宾馆的做法,是为了方便齐星公司打击报复。  如果依照《拘留通知书》中的说法,杨永国是涉案当事双方中的侵害方,齐星公司是被侵害方,将侵害方非法关押在被侵害方的宾馆里显然是错误的做法。我丈夫被带回随州后,齐星公司主要领导在职工会上公开宣扬说,我丈夫“已经被带回关押在齐星宾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全场职工看到他可怜的下场。”显然,随州市公安局将我丈夫关押在齐星湖宾馆的做法,是为了方便齐星公司打击报复。  3、随州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已经构成刑讯逼供  我们现已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随州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刘博在齐星湖宾馆审讯我丈夫的过程中,殴打我丈夫,对我丈夫进行刑讯逼供。  4、毫不存在并且不可能构成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指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采用了秘密窃取、物质引诱或者胁迫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所有的商业秘密;2、行为人采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商业秘密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泄露、转让因工作而使用的商业秘密。  1)我丈夫根本不知道齐星公司的商业秘密,何来的侵犯?就本案而言经营秘密主要是指客户名单等资料,我丈夫虽然曾在齐星公司担任过生产部长,但根本没有接触过销售业务,因而完全谈不上侵犯经营秘密。  2)至于技术秘密:我的丈夫杨永国作为生产部长只负责组织生产,并不接触其他技术秘密,或者可以称之为技术秘密的信息。除了齐星公司在公安机关指控的“工艺流程卡事件”外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关联性犯罪事实。  齐星公司所提出的工艺流程卡事件是指:齐星公司工艺员兰雄(2004年5月曾离开齐星公司,到我丈夫所在的长沙平头汽车车身制造厂工作。2005年初,因不满长沙方面的福利待遇又返回随州齐星公司。)在长沙工作期间,主动要求给我丈夫看其保管的工艺流程卡,但我丈夫认为没什么用,当时就还给了他。  事实上,工艺流程卡是一种操作程序,每个企业因机器设备的不同,也就决定了它的工艺流程不同。而更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齐星公司任何新进员工,都会因为要熟悉工艺流程而找兰雄取得该工艺流程卡,因此该卡根本不是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而是公知信息。  3)如若真是侵犯商业秘密,为何给流程卡给杨永国看的当事人却安然无恙?  按照随州市公安局的说法,如果杨永国真是看了流程卡侵犯了齐星公司的商业秘密,那从随州齐星公司带走流程卡,并且后来又回到齐星公司上班,本应成为本案最大犯罪嫌疑人的兰雄,为何却与本案无关,至今安然无恙,并且现在依旧在齐星公司上班?  4)杨永国是在得到齐星公司同意下的合法辞职,手续完备,更谈不上违反约定,或者违反齐星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  杨永国在齐星公司工作期间,齐星公司并未与杨永国签订任何有关保密方面的协议条款,也未说辞职后不能到竞争对手厂家工作。因此,违反约定泄露商业秘密则更是无从谈起。  三、随州市公安局知法违法的可怕动因和恶劣影响  1、给齐星公司充当打手,非法拘捕竞争厂家的主要人员,破坏竞争对手的正常生产,以达到削弱、打垮竞争对手的卑鄙目的。  齐星公司与长沙平头汽车车身制造公司都为生产汽车车身的厂家,其主要客户对象也都为四川汽车厂,多年以来,两家公司在为四川汽车厂做汽车配套车身的生产业务上竞争一直非常激烈。而为了达到打垮竞争对手的目的,齐星公司不惜采用这种卑劣的手段。而随州市公安局身为执法部门,本应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公权力,担负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但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随州市公安局毫不犹豫的充当起了资本的打手。  2、赤裸裸地充当资本工具,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公权,作为个人和单位谋取巨额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齐星公司总经理徐德2007年12月,在公司的年终大会上公开说,“对于像杨永国之类的叛逃份子,开年后我们会动用手段对他进行惩罚。”并且对随州市公安局和有关人员许诺:“如果因为办这个案子影响了你们在公安系统的发展,要做生意我们给你们出资;要搞房产,我们出钱给你们买地。”而在齐星公司多年的“馈赠”下,随州市公安局也早就将齐星公司纳为“重点挂牌保护单位”。 现悬挂于随州市公安局大厅墙壁上的巨幅木雕画,以及公安局大门口的巨大石雕装饰品等,都公开写明是齐星公司馈赠。随州市公安局完全无视公民的基本人生权利,赤裸裸地充当资本代言人的做法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尊敬的领导,现在公安部门提出的“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做法我们从内心深处感到无比的高兴和热烈拥护。但可悲的是,就在党的十七大刚刚闭幕不久,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政府不断加强工作作风转变,国家的民主法制进程不断取得新的进步的今天,随州市公安局这种为了私利,公然将公权沦为资本奴隶的做法不得不令人感到无比震惊和痛心!  随州市公安局的这种做法再次严重破坏了警群和谐关系,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是对中国民主法制进程、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司法公正的粗暴践踏和令人发指的亵渎!  再次真诚恳请领导能对此事予以关注,还我丈夫一个清白!还百姓一个安宁!  此致  申诉人:张先红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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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5: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能成为侵害人民权益的工具!第1楼张先红: &&&&对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看到以上那些文字,我觉得无比的悲痛。。 &&&&政府机关的权力从何而来?那是人民赋予的,这种权力只能是维护人民权利的后盾,而不能成为损害人民利益的工具!!! &&&&姑且不论你丈夫是否构成犯罪,单凭公安机关编造虚假案件这一条,,公安机关就应当受到严惩!!!!作为维护人民权利的一个重要机关,公安局怎能为了抓捕当事人而编造虚假案件了。这是对人民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 &&&&希望我们的社会能更多的关注侵害人民权利的行为,因为,也许不久的将来,受害人将是你!!!&09:22:55ttgz:商报的通讯员可证明你老公没失踪第2楼  被免职心怀不满&男子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被捕   时间:&&&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袁明 敖翠鸣 张永光)被免去职务后一直心怀不满,跳槽后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给新单位。昨日,记者获悉,随州市检察院将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经查,杨某原为湖北某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质量部部长,负责新产品技术开发工作。2003&年被免去职务后,杨某一直心怀不满。2004&年初,杨某应湖南某厂之邀跳槽至该厂任常务副厂长。为谋取私利,及发泄在湖北某汽车公司被免职私愤,杨某采取利诱等手段,唆使湖北某汽车公司技术人员兰某、熊某等人,将该公司具有商业价值秘密的两种类型车身的图纸、数据尺寸,携带至湖南该厂,并应用于生产。目前已给湖北该公司造成数百万余元的重大损失。&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11:00:28liudel:明显越权第3楼公安机关越权插手经济纠纷的又一典型案例!请楼主将进展继续公开,本人将持续关注此案的点滴进展。&01:13:24网友33:政府机关的权力从何而来?那是人民赋予的,这种权力只能是维护人民权利的后盾,而不能成为损害人民利益的工具!!!第4楼政府机关的权力从何而来?那是人民赋予的,这种权力只能是维护人民权利的后盾,而不能成为损害人民利益的工具!!! &18:03:33网友57:政府权利过大,缺乏监督第5楼行政体制已不适应中国现代的发展需要了,急需改革,政府权利过大,缺乏监督.口号早喊了无数遍,只是谁轻易愿意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利呢,除非迫不得已.但不管你愿不愿意,也只是迟早的事情,历史永远向前,没人能阻挡. &07:11:57网友10:对二楼的质疑!!第6楼根据二楼的意见,如果是杨永国唆使他人获得商业秘密,那么被唆使的兰某为什么并没有被追究责任,而是依然在湖北齐星公司上班呢?&09:43:10网友37:打石头狗第7楼现在个别职能部门成了人情、关系和金钱的打石头狗,石头打到哪,就追着咬到哪! &09:50:37WSW111:一个良知网民的真实感言!第8楼  今天下午上网,我在湖南红网上见到署名张先红发表的一篇《关于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沧为金钱奴隶,滥用司法权力,编造虚假案件,非法拘捕我丈夫杨永国的血泪控诉》文字,感到非常吃惊。吃惊的是这篇文字所说的事实和理由,并不是客观事实。因为我是湖北齐星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已工作多年,熟知杨永国在齐星公司工作期间的情况。张先红是杨永国的妻子,她在网上发表的文字,完全带个人感情色彩,对她不实的文字,我作为齐星公司的一名员工和有良心的网民,有必要在网上发表个人的看法和评价。  首先,张先红认为随州市公安局无端捏造罪名抓人,且刑讯逼供,给齐星公司充当打手,这种看法,是没有市场的。我作为一名随州市市民,随州市公安局在老百姓中的形象是比较好的。他们一年办那么多案件,如果不严格执法,办一个错案,二个错案,除了上级机关严肃查处外。老百姓也不会答应,作为地级市公安机关。如果没有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是不会随意抓人的,更不用说无端捏造罪名抓人,还刑讯逼供,哪不成了古戏中洪洞县的衙门了了。我不相信随州公安局几百名干警个个是晕官。给他们金钱,就编造虚假事实,滥用司法权力,如果那样的话,随州不就冤声一片了吗?公安机关办案,根据举报和自查的事实,在调查取得大量证据后,对涉嫌犯罪人依法进行拘留,取得确凿证据,能认定某人涉嫌犯罪事实,对其依法处理,恰恰是履行了保护人民,惩治犯罪的职责,如果社会存在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不查处,放纵了坏人,那才是好坏不分。近几年,地级随州市经济迅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随州公安工作有不可磨灭的成绩。所以,我认为对杨永国的案子,随州市公安局同样是严格依法办案,不是故意为难杨永国。  其二、杨永国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我不知道,但我坚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办理的。对于杨永国夫妻二人在齐星公司的为人,我还是知道的,他有今天的能力,是齐生公司造就了他,公司给他学习机会,给他一个平台,给他一个环境,后来学到一定的知识,走上生产质量部部长的位置,本应为齐星公司好好服务,但我在网上见到杨永国外泄齐星公司技术秘密的事实文字,他见利忘义。他的作法,不仅没有道义,更主要是他忘记了还有国家的法律在。齐星公司开始还本着道义,多次要求杨永国改正错误做法,但他一意孤行,执意坚持自己的错误行为,结果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我认为,他自己的违法事实,应当承担后果责任,毕竟还是男子汉,敢作敢当。而张先红在网上发表的这篇文字,完全是有悖事实,他的言论,事实上,与他们夫妻二人的品行有关,因为他们原在齐星公司工作期间,平常爱议论别人,不大尊重事实,也爱说些不实的话。所以,我见这篇文字后,开始吃惊,后来也觉得跟她平常为人是一样的,说出这样不实的话,也不足为奇。好了,不再多说了,我仍然相信随州公安机关,对杨永国的案子,会严格依法办案,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纵一个坏人,我这段文字,完全站在良知角度讲的。&20:59:02GJL987:都是真的吗?第9楼我觉得发表控诉文章的人也许是别有用心,不排除他利用网络博取同情,以达到为其丈夫洗脱罪名的目的!&11:28:45香水萧萧:大家不要滥用同情心哦!第10楼现在什么样的骗子都有,对社会不满的人更多的是,有理由为什么不到该说理的地方说理啊,却跑到网上来招摇撞骗,在没有事实作为证据之前,我对张先红的控诉真的持怀疑态度,请各位网民不要被她蛊惑了,保持清醒的头脑.&11:33:04我心飞扬:堂堂的国家机关有那么荒唐么?第11楼如果真的像张女士描述的那样,难道国家的监督机关都在整天睡大觉么?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不是解放前,是讲民主和法制的社会,一个公民如果真的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应该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该在网络上混淆视听。&14:40:44边城浪子:一家之言第12楼细看了上面张女士所写的东西,觉得有诸多的破绽,有些东西虽然是指名道姓,但都是捏造,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作为一个网民,我可以理解她现在的心情,但是她应该最清楚自己的丈夫究竟做了什么,也许是罪有应得也说不定,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责任,不要做无谓的抗争.&10:23:38请尊重事实:请尊重事实第13楼根据刑法的规定,任何人未经生效判决认定,都不可被推定为有罪。 我前面的几位网友,既非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涉案人员的亲友,更不是国家有关机关的工作人员,不知你们从何得知与案件有关情况,并据以认定&留下了姓名和电话的张女士&“是个骗子”?! 难道就是因为你们所谓的“我觉得”,就可以认定一个犯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罪行?!连带他的妻子也成了所谓的“骗子”?! 楼主不过是利用红网这样一个平台,希望为自己的丈夫寻找帮助,且不论她所说的是否是全部的事实,至少她留下了联系方式和姓名,如果你有怀疑,大可以去查实。 某些人上来不问清红皂白,既可判断杨先生犯有罪行,他的妻子也是个骗子,倒是跟某公安机关的人的办事风格如出一辙!怕是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吧?怕是上面的所谓“一家之言”实际出于一家吧?&17:55:42讲实话:讲实话第14楼杨永国是被冤枉的,杨永国的妻子是委屈的。 我也是那个厂的工人。他们夫妻二人是很善良的人。特别是杨永国,为人耿直,一心为厂,忘我的工作。从一个生产部长贬到厂大门外看管自行车达8个月之久,他都坚持下来了,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离开齐星厂的。齐星完全是为了打击报复制造的这一起假案。&00:42:54网友59:公安人员错办冤枉案件第15楼  2006年7月事发在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我市公安人员接到该单位**人举报,与在逃的犯罪当事人詹家*名字仅一字之差,委托当地公安局将其抓捕至五桂山镇分局,以威胁恐吓当事人,并拘禁了长达18小时之久。后经随州市公安人员及其受害人的家人辨认,并不是犯罪当事人,当时办案人员拿出500元钱来予以赔偿而被拒绝,受害人经受了人身和精神上的打击,至今还一厥不振。这能用金钱来弥补他人的伤害吗?我是一名党员,是受害人的亲属,鉴于此类现象,我们的公安人员值得深思与反醒!&16:59:59讲心里话:讲心里话第16楼说心里话我觉的杨永国肯定是冤枉的,因为随州的公安局里面的&工作人员还有警察真的没什么素质的,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啊,比起别的地方城市的警察他们真的不能比啊,他们服务态度不好,凶巴巴的,办事效率也不好,希望上级领导好好的管管这事情,给我门老百姓一个交代&11:52:30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第17楼这些警察肯定是受齐星公司老板的贿赂,肯定有金钱交易的,望上级领导严查,给我们一个交大,一个说法&12:19:31MER555:评论这事第18楼今天&无意看到了&02:12:48MER555:真正的事实第19楼今天无意看到了这篇帖子我很是气愤我想说的是请杨永国的妻子闭嘴,就像很多人说的,乱*人的事还没有找你算帐,你现在又在这胡说一通你配做中国人吗?想想你们夫妻俩在公司做的那些丑事?现在还有脸在网上乱叫冤?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你们这么的!&02:17:14MER555:胡言乱语的张第20楼你还好意思在这上面乱叫?
你这么不把你们串着害别人的事情拿出来说??
做了叛徒,老天都会惩罚你们的
相信你们会遭天谴的~ &02:19:43这是第1 - 20条评论,共有74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2页3页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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