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资老板表扬邮件要不要回杀了他

做为公司的业务员,老板扣我工资怎么办
我做为一公司的业务员,我与公司签定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
公司:甲方,
本人:乙方
【在合同期内,乙方的对外业务中,客户要求甲方存留质保金时,乙方需取得甲方经理的同意,乙方并保障在与客户终止业务后结清质保金,否则乙方承
做为公司的业务员,老板扣我工资怎么办
我做为一公司的业务员,我与公司签定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
公司:甲方,
本人:乙方
【在合同期内,乙方的对外业务中,客户要求甲方存留质保金时,乙方需取得甲方经理的同意,乙方并保障在与客户终止业务后结清质保金,否则乙方承担前两个月的利息(利率0.5%),超三个月者按实际款额的2%罚款;形成问题的,乙方以全部家产做低压,直至收回质保金,损失由乙方负责。】
在劳动合同期内我为该公司销售熟食,客户要求扣押8000元的质量保证金,经请示公司老板也同意客户扣押,客户也给公司打了欠条。我只是在公司提供的标准欠条上经办人一栏里签了字,后来客户和该公司终止了业务关系。现在我也和该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该公司却要从我的工资中扣出8000元的质保金来,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不合法法律根据是什么? 我的行为是不是职务行为?我还有责任和义务给公司要回这笔款吗?
真诚的谢谢您!!!
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这是毫无异议的。但是,根据相关信息,如果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因为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是可以追究员工责任的。也即通常来说,公司有处罚员工的权利。
2 但这里还涉及到劳动合同中你说的条款的问题:
【在合同期内,乙方的对外业务中,客户要求甲方存留质保金时,乙方需取得甲方经理的同意,乙方并保障在与客户终止业务后结清质保金,否则乙方承担前两个月的利息(利率0.5%),超三个月者按实际款额的2%罚款;形成问题的,乙方以全部家产做低压,直至收回质保金,损失由乙方负责。】
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这是毫无异议的。但是,根据相关信息,如果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因为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是可以追究员工责任的。也即通常来说,公司有处罚员工的权利。
2 但这里还涉及到劳动合同中你说的条款的问题:
【在合同期内,乙方的对外业务中,客户要求甲方存留质保金时,乙方需取得甲方经理的同意,乙方并保障在与客户终止业务后结清质保金,否则乙方承担前两个月的利息(利率0.5%),超三个月者按实际款额的2%罚款;形成问题的,乙方以全部家产做低压,直至收回质保金,损失由乙方负责。】
这个合同条款是有问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该条款无效或者要求撤销该条款!
理由在于:该条款免除了 公司的责任,而把公司对客户的全部责任推给你乙方,即你,显失公平!!
因为公司不能收回客户的欠款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可能是质量问题,延期交货问题等等,是很多原因造成的,根据不同的原因才能具体追究不同的责任人员的责任。如果绝对地把责任推于员工,显然是不公平的。
3
确认合同条款无效之后,公司当然还是可以以上面说的第1点也即你有责任来要求你赔偿公司。这样,一般来说,公司要举证在这项业务中,你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并造成公司的损失。当然,你可以反驳他们。特别是你说的,出具押金的行为是通过公司老板的同意的,你有a书面证明,如老板在业务上的同意签名 b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办事程序证明需要公司老板批准才能同意客户的押金的行为,
那么一般来说,你就没有责任了。当然,如果你在选择客户上有责任,等等,就要另外就事论事了。
所以,总的来说,你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复印你签字的那张条子,如果上面有老板签字,那就最好啦,你最好找客户公司复印一下如果可以的话。如果没有,你向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说明此字条的存在,申请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调查此证据,要求客户公司提供。
4关 于你是否有责任要回这笔欠款,一般来说,这是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民事纠纷,如果你还是公司的人员,当然有责任,如果能追回欠款,你拿回工资,那就不必和雇你的公司打劳动争议官司了。
但是,如果公司已经把你解聘的话,那你就不是公司人员,你也没有权利要回这笔押金。因为这是两个公司的事情。
和你相关的是你和聘你的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这是两码事情哦!!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你千万不要这样做 , 这是犯罪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既然老板拖欠工人的工资,你可以到劳动局去告他。
没签合同为前提,是否公司给你老公购买了社保?这个购买记录可以用来证明雇佣关系,自己每月工资发放的银行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有了这些可以向公司申请失业金或者叫辞退津...
我亏的是你的倍数,估计1500是下半年底,也不会破.据基金专家认为现在是补仓的好时机,怎能割肉呢?越是黑暗离光明不远了,坚持就是胜利.基金不同股票要投资理念.
那不对,用人单位用人一天,就要给 一天的工钱。就好像临时工一样。你用一天,要给一天的钱。试用期过后,看你行,再签合同工。然后,再提高工资 。人力资源是一门学问。...
答: 有没有孕妇的在家的,在家好无聊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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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 叹息!就为5000元未到手的工资 他杀害老板全家
叹息!就为5000元未到手的工资 他杀害老板全家
因结算工资引发纠纷,男子竟然持刀杀害老板一家三口,并将老板娘捅成重伤。昨天,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
持刀行凶致三死两伤
范某来自江西,今年38岁。去年4月下旬,范某来到周某办的加工厂务工。同年6月6日,范某提出辞职后因工资结算问题与老板周某发生纠纷。
6月8日晚,范某携带两把水果刀,来到鹿城双屿双岙工业区某号三楼周某的卧室,见周某与儿子、女儿正在玩耍,便持刀捅了周某多刀,致周某倒地后,又将在旁哭泣的周某女儿和儿子捅倒。
接着,范某又到楼下车间对正在做工的周某妻子杨某捅刺数刀,随后被一名工人制服,这名工人在搏斗中受伤。
周某及其儿子、女儿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妻子杨某的伤势程度为重伤,工人为轻微伤。
凶手交代杀人动机是老板“漠视”
当检方问被告人范某为什么行凶时,范某回答是因为老板周某的“漠视”。庭审现场,范某说:“不给我钱,至少要和我解释下,但他直接就说没有,这让我难以接受。”
据范某供述,去年6月5日晚上,他和周某夫妇就请假问题谈不拢,就提出辞职,并要求结算工钱,遭到周某夫妇拒绝。
接下来两天,范某两次提出结算工钱遭拒。6月8日晚上,范某进到周某卧室,再次提出结算工资遭拒,便持刀捅向周某……
辩护律师认为,周某拒付工资是本案发生的导火索,也是悲剧的开始。公诉方认为,在本案起因上,周某并无过错。经审查,周某的加工厂是每月月底结算工资。5月底,周某已与范某结算过一次工资,不存在故意拖欠工资不发放的情况。
两个孩子一旁哭闹让凶手紧张
庭审现场,法官和范某有如下对话:
问:此次周某还要算给你多少工资?
答:5000元左右。
问:当你第一刀捅向周某,他说了句“兄弟,有话好说”,为什么还接着捅刺?
答:那个时候已经失去理智。
问:为什么又到楼下杀老板娘?
答:这次要不到工资,她也有责任。和我无冤无仇的,我不找,有仇的,就要报仇。
问:他们的孩子与你有仇吗?怎么如此残忍地下手?
答:第一刀捅下去的时候,已经失去理智,而且脑袋混乱,听到孩子在吵、在哭,一紧张就做出了不理智的举动。
问:你知道两个孩子多大吗?
答:3、4岁吧(实际上一个3岁,一个1岁)。
问:你有孩子吗?
问:对老板娘下手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吗?
答:知道。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范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周某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
据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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