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房会不会有一个更好的处理办法

当前位置:>>>正文
小产权房风险大 专家建议分类处置
发布时间: 14:17:11
来源:猎房网 作者:转载不详
责任编辑:林云锋
  楼盘被叫停 购房款要不回
  小房分类去年年底,席先生在沣东新城杨何村北的美美景园,购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楼盘位置不错,价格相对便宜,席先生非常满意,交完房款便盼着收房日期早些到来。
  房分类甘肃庆阳的李先生在打工多年,攒下一点积蓄,再加上跟亲戚朋友拆借,在沣东新城辖区内的八家滩村东一个叫盛泰豪庭的项目上,首付了16.9万元,买了一套98.5平方米的房子,一家人已开始找合适的。
  陕北人苏先生在西三环的曦城项目,交了15万元首付款,购买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
  买了房子没多久,他们都得到了一个消息,这些楼盘无一例外属于“小”,已被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依法叫停”。
  2013年10月,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成立了“小产权房监察部”,这是我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监管辖区内小产权房的专设机构,目前共有15名工作人员,负责对沣东新城辖区159平方公里内所有在建房地产项目的监察监管,尤其是对小产权房项目的巡查和打击。
  自己买的房被叫停后,购房者们开始维权,席先生和在美美景园买房的270多名购房者,从今年3月起一直四处奔走,就是为了要回购房款。而李先生多次找开发商想要回购房款,却一直等不到回音。这些购房者想不通的是,即便是“小产权房”,但总归是真金白银买来的,就算现在封停了,总该把钱退了吧?
  在沣东新城,与以上几位购房者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很多,他们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购买的小产权房被叫停,至今无法要回购房款。
  华商报记者从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获悉,目前沣东新城辖区内,所有建成未住、尚未建成的小产权项目已全部被叫停。
  还有小产权房在偷着卖
  小产权房分类华商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沣东新城的小产权房监察部打击小产权房的建设和销售,但仍有一些小产权房在偷偷摸摸销售。
  小产权房分类7月23日,三桥立交桥东北角的欣欣家园二期已建成,该项目两个单元,每个单元有33层,已有大量购房者开始装修,还有一些业主正将家具往楼上运。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后面一栋2层楼房一楼最里面的一间房子,据说这里就是。房间里,看不到任何有关该楼盘的介绍,只有3名销售人员。一名置业顾问带领记者看房时说,小区目前已通了天然气,采暖是业主自备锅炉供暖,现在这栋楼还剩70余套房,“咱这是,不愁卖。位置也好,价格也很优惠。如果你跟开发商能说上话,还能再给你优惠一些。”
  “有吗?如果以后想卖有没有问题?”记者问。
  “咱们这个小区是村上的大证,要办证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大概需要5年。”置业顾问回答。
  “现在政府清理整顿小产权房,会不会住进去后,将来又被拆了?”记者又问。“你看东北方向那个高层,是我们的一期工程,几年前搞的,早都卖完了,很多人早都住进去了,怎么拆?现在这栋楼也剩下不多的房源,而且很多人马上都装修好了,政府部门也不能随便说拆就拆啊!”这位置业顾问说话显得很有底气。
  由于历史及区位原因,目前在沣东新城辖区内共计有规模大小不等的小产权项目近40家。其中有16家小产权项目已建成,且部分小区已有居民入住,另外还有23家小产权房项目已被叫停(见下表):
  让小产权房“零开工”
  “目前,我们已查清了辖区内小产权房的基本情况,在建小产权房施工工地已全部停工,售楼部及咨询中心全部关停。”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工作的重点,是确保辖区内不再有新的小产权房建设项目。
  小产权房分类据大队长宫来宾介绍,已对辖区内在建、在售小产权房项目累计进行了163次强制制止施工行动,并对现场负责人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建设行为通知单》240余份。累计进行了11次联合执法行动,对基坑进行回填,对施工工地板房进行拆除,切断工程用水用电,并查封配电柜,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性谈话,要求书写停工保证书,并下发《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份,强制拆除或下落吊20座,保证了在建项目无法施工。去年年底,还组织相关部门一起对“香树湾”小产权房项目一栋三层在建楼宇进行了强制拆除。
  “对于曾多次被媒体曝光的小产权房项目,我们也采取了比较强硬的手段,例如‘江山十里’、‘湖畔’、‘天玺国际’、‘美美景园’等10家售楼部,先后27次进行查封,捣毁沙盘,拆除售楼部门头及宣传广告。对于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涉及经济案件的,已联合两家律师事务所搜集其违法证据,在限期退还业主购房款后,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宫来宾表示。
  小产权房分类不久前,为了讨回购房款,江山十里、美美景园等项目的购房者曾多次采取一些激烈的措施,向开发商施压。7月初,“美美景园”的开发商给部分业主清退了近330万元。宫来宾表示:“剩下的仍在协调。作为一个土地执法部门,我们没有强制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的权力,要房款,购房者只有通过司法机关介入才能最终完成。”
  打官司连立案都难
  在建小产权房被叫停的同时,购房者也开始走上一条艰难的维权路。
  小产权房分类宫来宾说:“依法叫停和查封,就是为了保证更多购买者的利益不受损失,也保证其他准备出手购买的人,不再跟着受损。这也是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他表示,虽然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但最终要解决让开发商退还购房款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才能实现。
  小产权房分类甘肃庆阳的李先生说:“工地停工后,我曾跑过十多次想退房,开发商当时口头承诺三个月内给退款。现在孩子上学需要钱,家里也急用钱,把我们逼得实在没办法,我妻子就寸步不离地跟着这个项目的财务总监,甚至跑到财务总监的家里去要钱,最后财务总监承诺给解决一部分,但最终一分钱也没给。”
  最后,李先生诉诸法律,但诉讼之路并不顺利。“我先后往未央区法院跑了4趟,刚开始法官听说是小产权房的案子都不接。”为李先生代理诉讼的法律工作者鲁俊毅表示,不是哪一家法院对小产权房的诉讼案件不予受理,而是“目前对小产权房案件不予受理,几乎成为法院系统一个不成文的惯例”。
  “我分析,法院可能是担心因为这类诉讼会引发更大面积诉讼,也可能因为购买小产权房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这样的诉讼不应该被支持吧。”鲁俊毅说。最终鲁俊毅通过为李先生变更诉讼请求,以请求法院判令李先生与盛泰豪庭地产项目的无效为由,立案申请才获通过。
  现在国家打击小产权房项目力度很大,一些在建项目被勒令停止建设,甚至被拆除,购房者的损失短时间内无法挽回。鲁俊毅表示,虽然购房者与开发商签有合同,由于开发商自身违法,导致这一类合同从根本上就是无效合同,购房者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证。
  购房者维权,开发商不回应或“人间蒸发”,房管部门说“小产权房不合法,不属于监管范围”,即使诉讼维权,他们也处于一种弱势。为李先生最终成功立案前后耗时一个月,鲁俊毅身心俱疲:“作为一个社会群体,这些百姓的诉求也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渠道得到解决,政府部门应该考虑这些问题。”
  可能被拆除 继承无保证
  小产权房分类购买小产权房存在很大的风险。但风险在哪儿,很多人并不是非常清楚。西安交大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教授认为,法律上根本不存在小产权的概念,也没有所谓“小产权房”的说法,有些消费者不计法律后果购买小产权房屋,本身就是违法的。
  小产权房分类据了解,小产权住房建在集体土地上,按法律规定不允许对外销售,无法律保障,不能取得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书。这些房屋实际上属于违法建筑,如果用地与国家规划发生冲突,极有可能被拆除,而拆除后也无法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将来房屋的继承问题也无法得到保证。
  而且小产权房在建设中缺乏相应的监管,很难得到保障,一些开发商为赚钱而偷工减料,会由此引发严重的安全隐患。在业主入住以后,由于房屋质量和售后维修难以保证,入住后经常出现管理问题。
  此外,小产权房屋建设不符合市政规划,导致市政配套设施对于这类小区没有预留管道接口,造成相关配套设施如市政供暖、天然气、自来水等配套设施也无法进入,业主入住后往往会有很多生活上的不便。
  沣东新城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如果把小产权房小区纳入到市政设施配套系统,对购买小区的业主也是一种不公平。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分析认为,小产权房合同纠纷中,合同的效力认定应当以现有法律为依据,应从合同无效的后果进行考虑。虽然小产权房买受人已经在事实上占有了该房屋,但是对合同进行无效性的处理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对打击遏制小产权房屋买卖,维护购房者合法诉求起到很好效果。以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最有效的仍然是司法途径,或者报警,或者诉讼。
  独立地产评论人李连源表示,小产权房的乱象全国都很普遍。从法律上讲,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不能购买小产权房,既然购买了,就应该自己承担由此而引发的后果。现在,小产权房的存在是个不能回避的社会问题,回避也无法解决这一客观存在的现实,它关乎社会底层住房和家庭幸福,同时又是楼市中的特殊现象,解决起来需要智慧,又要慎重,同时兼顾群众利益,需要有大担当方能解决。这需要给管理部门一些时间,购房者需要一些耐心。
  专家建议分类处置
  小产权房分类针对小产权房的处置,有关专家提出一个分类处置建议:“对已建成未入住的建议禁止销售;对已入住的,要等国家政策出台后再行处置;对在建在售的,在停建、停售基础上,以不形成小产权房事实为基本处理原则,能拆除的拆除,能退还的退还;对严重违反规划或建筑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项目依法拆除。”
  专家建议,对于建成后未入住的,可以由政府部门对开发商实施大额上限处罚后,由政府罚没后改为,以解决中低家庭住房困难。对于一些已经出售并住满了居民的小产权房项目,强行拆除势必影响社会稳定,也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对一些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又可改善区域环境风貌的成规模开发项目,可以尝试在补办、城市配套费用等手续后,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补办相关手续。
点击查看更多
的相关信息
16800元/O10000元/O10500元/O13200元/O11000元/O15000元/O7800元/O
TAG:新闻中心
版权所有&猎房公司
家居客服 &&&&
房产客服 &&&&
二手房客服 &&&&你好,以后小产权房国家怎么处理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如果你不是炒房为目的也可以买,我是感觉早晚解禁,但是时间不知道有多长
土地出让金一般是土地等级乘以分摊面积!
如果答案对你有帮助请将我的答案设置成“有用”
感谢大哥大姐们的支持,谢谢!
这样的房子是不合法的,并不能拿到国家正规的房产证
所以在法律上来讲是不生效的
权您最好不要买
这样的房子一般都是很便宜的
有两千多的,三千多的
是违法的,不能买卖!
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
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目前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建议不要购买!
答: 17周唐筛开放性孕检可以做了吗?朋友们都是大概这个时间做的,是不是就可以了?
答: 深石油现货原油代理加盟高返佣平台,石油投资行业一直是世界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深石油是国内最好的石油投资平台,深油所234号会员诚邀你的加盟,无门槛无要求招商热线...
答: 深石油现货原油代理加盟高返佣平台,石油投资行业一直是世界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深石油是国内最好的石油投资平台,深油所234号会员诚邀你的加盟,无门槛无要求招商热线...
答: 深石油现货原油代理加盟高返佣平台,石油投资行业一直是世界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深石油是国内最好的石油投资平台,深油所234号会员诚邀你的加盟,无门槛无要求招商热线...
大家还关注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  去年,一时兴奋,取出所有的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一大笔钱,付全款买了个小产权房。  本来买了房是件大事,应该很开心才是。可是,总是担心房子哪天被拆掉,怕不赔钱,或是只赔一点。经常有意无意的留意网上关于小产权房的新闻,“小产权房转正无望”,“小产权房转正遥遥无期”。。。这样的新闻,每每看到心都怦怦的,绝望,无奈,甚至后悔。后悔当初应该买大产权房,用这个钱付个首付应该是可以的。当初为什么就不考虑多几天呢。唉!  想想人家有钱人,花个几百万,买个有花园,游泳池的大别墅或是高档小区,可以日日高枕无忧,可以在亲友面前炫耀。而我们,却天天在担心、后悔中度日。  加上今年店里生意大不如前,我是心急如焚,到处找商机, 以前还只担心 房子,现在是又多了一桩心事了,网店的生意。不过,相比房子,这只是小事哈,毕竟房子的事更大,那可是我毕生的积蓄啊。祈祷政策快点好起来,出台政策让小产权转正。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唉,不知道,有没有跟我一样每日为房子这事忧心的人呢?  何时才能笑的出来?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大产权房?楼主你啥都不懂也敢买房产啊,小产权房要是能转正,你们是爽了,那些买了高价商品房的人呢?至少短期内是不可能转正的,这是明显的制造社会危机,共产党不会这么傻逼  
  @蜗居河边
14:09:00  去年,一时兴奋,取出所有的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一大笔钱,付全款买了个小产权房。   本来买了房是件大事,应该很开心才是。可是,总是担心房子哪天被拆掉,怕不赔钱,或是只赔一点。经常有意无意的留意网上关于小产权房的新闻,“小产权房转正无望”,“小产权房转正遥遥无期”。。。这样的新闻,每每看到心都怦怦的,绝望,无奈,甚至后悔。后悔当初应该买大产权房,用这个钱付个首付应该是可以的。当初为什么就不考虑多几天呢。唉!   想想人家有钱人,花个几百万,买个有花园,游泳池的大别墅或是高档小区,可以日日高枕无忧,可以在亲友面前炫耀。而我们,却天天在担心、后悔中度日。   加上今年店里生意大不如前,我是心急如焚,到处找商机, 以前还只担心 房子,现在是又多了一桩心事了,网店的生意。不过,相比房子,这只是小事哈,毕竟房子的事更大,那可是我毕生的积蓄啊。祈祷政策快点好起来,出台  —————————————————  神经!我买了两套小产权房。买的人多了去啦,你这真是“杞人忧天”。  
  我知道抢银行犯罪,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还是精心筹划抢了银行,我现在每次听到警笛声我都心惊肉跳高兴不起来...  唉~ 啥时抢银行能被除罪呀...   
  买了小产权房就像那些贪官,虽然一时占了便宜,但天天担心什么时候查到自己,一夜之间变得一无所有。看着吧,到房地产崩盘时,就是政府对小产权房真正动刀的时候啦。  
  买都卖了,还有什么好想的。  
  我不买房子,买了也没有人住  
  小产权社区住的人多了,房子不是说拆就拆的。好几千的业主搞维权,当地政府可受不了。政府1会不管,就和城中村一样,搁置下。2会让业主补交房产证钱换证。3会拿有证的房子置换小产权的房子,置换面积缩小。如果买了没形成规模社区的小产权,政府会强拆  
  楼主是杞人忧天了,现在小产权的是控制办不了房权证,但是我们这里买小产权的大把人有啊。那么多小产权的,谁敢说扒就扒!买来住是没问题的。或者你可以转手卖了呗,我一个朋友现在小区按揭的房子,前年他自己买的也是一套小产权单元房,去年转手卖了,赚了大几万,你要觉得放自己手里是负担的话,也可以转手卖掉,手续还简单哩!  
  什么是小产权房  
  有什么好怕的,我也买的小产权,从来没怕过!
  弱弱问下小产权房跟集资房一样丨ㄥ一ㄥㄥ  
  弱弱问下小产权房跟集资房一样吗 ?  
  @蜗居河边 楼主大可放心,个人估计按正常情况下,小产权房不会转正,  但请楼主看清了,是正常情况下不会转正,也就是说在非正常情况下还是有一定希望的,  放眼看去,在全国范围内,小产权房问题还是相当普遍的,国家不可能说拆房就拆房,说取缔就取缔的,那样不利于国家稳定,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是目前压倒一切的主题,关于小产权房目前来看就是等机会了,从一月份全国的房价来看,有部分城市的房价开始有下跌的趋势,也许随着房价的进一步下跌,国家肯定要采取一些措施,对于小产权房的转正也许为期不远了吧?
  放心,只要价格合适,安心。  
  就怕买了遇上强拆,我们这儿都是直接从楼上往楼下捅个大洞,外形不变,里面住不了人嘞  
  小产权房不用交房产税好事  
  小产权很多,怕也没用,人多力量大。政府以前是默许的,否则谁都建不起来,养肥了再收拾。  
  先住着,找时机再卖了呗  
  现在各地存量房这么多,小产权房转正短期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使有这样的可能性,也需要补交一笔数额不小的土地变性费用  
  @上火的小火柴
11:15:00  什么是小产权房   —————————————————  小开发商建的房子,没有资质的违章建筑吧。哈哈。反正就是不被政府认可的,办不了正规手续的房子。  
  @liuxifeng2006
11:43:00  小产权房不用交房产税好事   —————————————————  长远来看,还是不要买小产权的。遇上土地被政府征用就麻烦了!本身就属于违规建筑。  
  @巴不笨
12:09:00  现在各地存量房这么多,小产权房转正短期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使有这样的可能性,也需要补交一笔数额不小的土地变性费用   —————————————————  国家政策现在是抑制小开发,估计转正的可能性不大……  
  不用担心,现在小产权房很多,将来政府要抓这一块也不可能都拆了,到时候无非是玩补钱办证这一套罢了。
  话说我也买了小产权,15W3,86方的。6个月后22.5。我广东的,广东这边也会强拆的,惠州,广州白云区,我们清远,都拆过,3,4栋的拆,影响是心理的。政府不会玩真的拆,杀鸡儆猴,达到目的就行,现在都不敢建了
  @广州白云大侠
11:23:00  弱弱问下小产权房跟集资房一样丨ㄥ一ㄥㄥ   —————————————————  
11:26:00  @蜗居河边 楼主大可放心,个人估计按正常情况下,小产权房不会转正,   但请楼主看清了,是正常情况下不会转正,也就是说在非正常情况下还是有一定希望的,   放眼看去,在全国范围内,小产权房问题还是相当普遍的,国家不可能说拆房就拆房,说取缔就取缔的,那样不利于国家稳定,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是目前压倒一切的主题,关于小产权房目前来看就是等机会了,从一月份全国的房价来看,有部分城市的房价开始有下跌的趋势,也许随着房价的进一步下跌,国家肯定要采取一些措施,对于小产权房的转正也许为期不远了吧?  —————————————  
11:26:00  @蜗居河边 楼主大可放心,个人估计按正常情况下,小产权房不会转正,   但请楼主看清了,是正常情况下不会转正,也就是说在非正常情况下还是有一定希望的,   放眼看去,在全国范围内,小产权房问题还是相当普遍的,国家不可能说拆房就拆房,说取缔就取缔的,那样不利于国家稳定,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是目前压倒一切的主题,关于小产权房目前来看就是等机会了,从一月份全国的房价来看,有部分城市的房价开始有下跌的趋势,也许随着房价的进一步下跌,国家肯定要采取一些措施,对于小产权房的转正也许为期不远了吧?  —————————  
  那么害怕赶紧转让了不就行了
  我也买的小产权房,没那种感觉。
  小产权要是转正真便宜死你了  
  @蜗居河边
14:09:00  去年,一时兴奋,取出所有的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一大笔钱,付全款买了个小产权房。   本来买了房是件大事,应该很开心才是。可是,总是担心房子哪天被拆掉,怕不赔钱,或是只赔一点。经常有意无意的留意网上关于小产权房的新闻,“小产权房转正无望”,“小产权房转正遥遥无期”。。。这样的新闻,每每看到心都怦怦的,绝望,无奈,甚至后悔。后悔当初应该买大产权房,用这个钱付个首付应该是可以的。当初为什么就不考虑多几天呢。唉!   想想人家有钱人,花个几百万,买个有花园,游泳池的大别墅或是高档小区,可以日日高枕无忧,可以在亲友面前炫耀。而我们,却天天在担心、后悔中度日。   加上今年店里生意大不如前,我是心急如焚,到处找商机, 以前还只担心 房子,现在是又多了一桩心事了,网店的生意。不过,相比房子,这只是小事哈,毕竟房子的事更大,那可是我毕生的积蓄啊。祈祷政策快点好起来,出台  —————————————————  你疯了  
  @等待来世的轮回
13:45:00  @上火的小火柴 9楼
11:15:00   什么是小产权房   —————————————————  小开发商建的房子,没有资质的违章建筑吧。哈哈。反正就是不被政府认可的,办不了正规手续的房子。   —————————————————  那不是太没有安全感了  
  @顶风作案搞强拆
11:07:00  小产权社区住的人多了,房子不是说拆就拆的。好几千的业主搞维权,当地政府可受不了。政府1会不管,就和城中村一样,搁置下。2会让业主补交房产证钱换证。3会拿有证的房子置换小产权的房子,置换面积缩小。如果买了没形成规模社区的小产权,政府会强拆   —————————————————  
  我知道杀人犯法,但是就是看他不顺眼,不杀了他是猪八戒,我还是精心策划了人,我现在每次听到警笛声我都心惊肉跳高兴不起来.  .....  哎呀类,什么时候杀人可以不算犯法  
  小产权房很多都是政府遗留下的问题,现在又多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是缴一部分税费后转为商品房。  
  我的情况和你一样,卖掉吧还没地方住了  股票/基金&
小产权房合法化,会不会天下大乱?
  再答教授的批评――小产权房合法化,会不会天下大乱?  676
  我在上一篇以“现代社会中的开发建筑权问题”为题的文章中
  (见经济观察报日第46版),质疑了周其仁教授的批评,很快得到了周教授直率的系列回应。
  他谴责我对小产权房的批评是“非法帽子漫天飞”,反对我关于小产权房合法化“天下终将大乱的那些推论”(当然天下大乱并非我的用语,而是其仁兄对我的总结推论)。周教授同时旁征博引,用“真实世界的经济学”以证明我所说的建筑不自由的“荒诞不经”。不过,真实世界存在的种种法外潜规则现象,恐怕并不能成为存在即合理的依据。经济学家的任务需要揭示这其中哪些是随着法治的健全会逐步萎缩的东西,哪些是具有生命力和代表了新的潮流从而成为法治社会主流的产物。就如近日媒体曝光的河北任丘地区生产伪劣大型施工机械龙门吊车的那些村庄一样,肯定也是市场经济中逐利动机的自发产物,但是可以断言的是,这种劣质低价的危险龙门吊,无论今天在当地有多少村庄的农民家庭都能和都在制造,一定是随着法治健全而式微的现象。那么,小产权房的蔓延,是这种目前普遍但必然衰亡的东西,还是如周教授及其他很多人认为的那样代表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这确实是一个需要辨析清楚的大问题。
  周教授说,“认识华生很多年了,从来不知道他研究过乡下人的土地房屋问题。”这话也对。我虽然15岁就下乡插队当了多年农民,后来也不时做一些农村调查,但1980年代在中央农研室杜老那里与以研究农村问题见长的农村发展组的朋友们碰面,我从来有自知之明,绝不班门弄斧,讲的都是城市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1年初,我也是从农民进城打工和户籍制度改革出发,开始著文提出和研究人的城市化问题,提出农民工市民化是新型城市化的核心。2006年以来正是因为这个研究,我才逐步被深深拉进了土地和住房问题。因为不解决土地和住房,我国几亿农民工及其家属根本不可能解决他们在就业地的安居和市民化融入,不可能解决我国城市化转型过程中所造成的普遍夫妻分居、儿童留守的困境和悲剧。但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城市化国家,解决土地和住房问题显然不能囿于自己过去主要是农业社会的经验。这就需要去认真考察先行城市化国家的经验教训,特别如欧美这样的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以及人口资源文化背景与我们相近的东亚经济体的经验。所以,我还真不是周教授所说“没研究也不一定就不能发表正确意见”的人,因为仅仅研读最高法院这几百年中关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的经典案例卷宗,就花了我半年多时间。去年底出版的“城市化转型与土地陷阱”的专著,算是我这几年辛苦劳动的结晶。当然,花了笨功夫未必就能得出正确的意见,这我是知道的。
  那么,在小产权房问题上,正确的意见究竟是什么呢?周其仁教授大度的评论:“没研究也不一定就不能发表正确意见。譬如对华生的定义――‘小产权房现在一般指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用于出租和出售的住宅,’我就没有什么不同意见。我的不同意见在两点,其一是华生宣布的,小产权房‘都是违章建筑,从而都是不合法的’,其二是他试想的‘如果农民建的所谓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化,’天下终将大乱的那些推论。”
  小产权房究竟是否违法
  关于第一点,周教授说,“这里可就错大发了。容我这么问吧:中国的农民、农地、农民自盖的住宅、可出租可出售的农房以及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由农民自盖可出租可出售的房,打什么时候就有的?华生先生特别钟意的“规划许可”,又是打什么时候才开始有的?如果前者在先,后者在后,按所谓“真正的法治”,可以高举正月十五之法,宣判正月初一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的吗?”接着周教授就给我们上了一堂历史课:“农地农房,由来已久。也没办法,谁让华夏文明源远流长?”然后从宋代房屋买卖立契,明清的赤契、白契,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关于农地农房的各项法规文件,周教授不厌其烦,一一娓娓道来。
  因此,周教授的结论是:“限制、禁止农房买卖,是非常晚近的事情,”“关于‘规划许可’,那是号才开始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里的规定。”“当华生先生义正辞严地宣布“小产权”一律非法的时候,不知道他心目中有没有一个大概的估计,究竟我们这个国家有多少“非法的农地农房”是在他以为可据之法出台之前早就存在了的?那些他以为足以判人家非法的法律,到底所禁为何物?来龙去脉如何?与传统与现实的关系又如何?不管三七二十一,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美国香港(读后令人满篇生疑,我已略作辨析),完了就“非法”帽子漫天飞,算哪门子‘真正的法治’呢?”(引自周其仁城乡中国系列评论86“非法帽子漫天飞”)
  这样长篇大论的引用原文,是因为周教授的帽子戏法变换太快,稍不留神就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哪村哪店。幸亏周教授前面同意小产权房定义是“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用于出租和出售的住宅”,那也容我一问,中国古代社会有这种集体土地吗?农业社会中的农民自家遮身的农宅能是城市化转型社会中城郊大肆建造出售的小产权房吗?况且就是直到今天,谁又会说中国农村绝大多数好端端的农地农房有什么违规违法呢?我们讨论的是今天城郊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用于出租出售(其实主要是出售)的商品性住宅是否违规违法,周教授却扯到古代农地农房交易,扯到现在农民正常使用的农地农宅,这恐怕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严肃的讨论问题吧?
  那么,今天这种建造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出售的住宅俗称小产权房,是如周教授所说,为还没有法律规定时就早已大量存在,还是在法律明确禁止后才开始出现的?其实研究这个问题的周教授应当比我们还清楚。在他自己也提及的1986年出台生效的《土地管理法》原文中,就有“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5条)“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制定规划,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应按照乡(镇)村规划进行”(37条),“农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38条),“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46条)。
  很显然,现在人们所说的小产权房,恐怕极少有1986年之前建造的,也没有申请规划、由县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更谈不上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住宅用准。而且如果从更长的土地利用的历史发展过程看,并非是如周教授的文章标题那样“规划出错催生市场”,而是如周教授本人在其他地方描述的,在古代农业社会中,并没有什么土地利用的管治,规划管制只是到了现代工业化城市化社会才出现的新事物。如在西方也只是到19世纪中期以后的西欧和20世纪初的美国,才由市场化发展中的市场失灵和公地悲剧催生了规划,而规划的出现和存在既规范了市场行为,又必然会导致法外违规逐利的非法现象的涌现。
  管治为什么会催生违法?道理也很简单。土地利用管治之前,土地如何利用使用大体是产权人或权益人的事,做什么都可以,无所谓违法,就如建立之前不存在什么走私不走私一样。但有了管治,多数人因管治而行为受限,破坏管制的法外行为就有了特别的收益和强烈的逐利动机。走私是这样,违建也是这样。这并不因为法外自发逐利行为的普遍就获得了什么道义基础,更不因其也算民间自发的“市场行为”就应当得到承认和“合法化”。
  至于周教授将我对小产权房的批评斥之为“非法帽子漫天飞”,这一点对我来说倒并不冤枉。因为小产权房的建造和交易确实违反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
  首先,以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用于出售的小产权房为例,它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第三章各条),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规定(43条、59条、62条、73条);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划许可的规定;建造多层和高层住宅的,违反了“建筑法”中除乡村低层住宅外必须申请建筑许可(这个申请以规划许可为前提)的规定;小产权房自行开具收据收款出售房屋还违反了“税法”“刑法”的相关规定。其次,以乡镇企业用地、公益用地、未利用地建造小产权房的,还另外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同时,有大量的小产权房是占用农地建造的,则除上述各项违法外,还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关于耕地保护的规定、“宪法”中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规定。因此小产权房从占地、建造到交易,处处违法是明明白白的事实。我们不能因为国家法治建设还很薄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至许多地方小产权房泛滥,就否认其不合法的法律事实。
  许多人说,为什么城市国有土地可以建商品性住宅,农民集体土地上就不可以,因此认为这是一种垄断和所有制歧视。其实这个命题以偏盖全,并不成立。其一,城市本来就是非农建设之地,农村顾名思义就是农业活动的场所。同在农村的国营农场的国有农地也和集体农地一样,不能随便改作建设用途,因此,对农地、绿地的保护和用途管制高于所有制。
  其二,城市国有土地也并不能随便建商品住宅,只有规划为住宅的土地才能建造,在国有工业用地上建造商品住房就是违法违规的,一样要取缔和处罚。
  其三,即便是城市商品住宅区用地,也要按照规划许可建造,不得超高、超密度、超容积率和自己搭建,否则就是违章建筑,一样要拆除。城市大商品房用地如此,农村居民住宅建设难道能例外吗?农村住宅按土地利用规划都是低层住宅,现在太多小产权房早就纷纷自己做主建起了高楼,怎么会不是违建?如果这样从土地用途到建筑规划都违法违规的建筑还不是违章建筑,世界上还有什么叫违建呢?
  进一步考察,小产权房的多数还真不是普通的农民即农户违建。中国即便是城郊的农民,宅基地很小,财力有限,违法侵占公地农地搞建筑的胆量也小。农户自家的房子即便偶尔盖的高些大些,最多被称做超高超标,民间还真没人称其为小产权房。实际上被称为小产权房的建筑,基本都是乡村干部领头抢建乱建,更多是乡村干部打着集体的旗号,以旧村庄改造、新农村建设之名,在村内统一调用征用农户的土地建起来的。远处的不说,仅北京郊区著名的小产权房小区,达到百幢高楼规模的如通州区张家湾的太玉园和昌平区郑各庄的宏福苑,都不是任何一家农民农户敢想象和能够干成的,而是当地乡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名义下的宏大政绩工程。说这样大规模逐利违建的小产权房是什么农地农房,实在是让中国真正的农户和农地农房背了太大的黑锅。
  小产权房如何善后
  当然,无论如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的小产权房的普遍存在是一个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而且小产权房从用地到建筑违规的情况和时间也各不相同,其中的因素和责任错综复杂。因此,如此处理应对既需要鲜明的态度也需要极大的智慧。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与周教授在小产权房性质认定上的差异也可以不妨碍我们对小产权房处理有一个求实的应对和选择。所以我在回应周教授的上篇文章的末尾就表示,如果真能设计出可以运行和造福社会的‘我的土地我的建筑我做主’的土地开发制度和市场交易原则,我们也乐观其成,可以跟着开开眼界。因而我在上文发表后一直期待周教授关于第二点的回复,即告诉我们小产权房怎样合法化,就会有效运行,并不会如我辈推断的那样“天下大乱”。
  等来等去,除了用古代早就有农地农房交易来为小产权房合法化找理由搪塞了第一点之外,周教授终于在“法外世界很精彩”中算是对他不同意的第二点也给了处理的原则。这就是他说的“一类法外活动,对他人及公众利益基本没有什么损害”,“有关部门眼开眼闭算了。”“第二类行为,明显损害他人及公众利益”,“非动用合法强制力加以制止,否则基本秩序都维系不了,国将不国,麻烦就大了”。第三类是有相互损害行为,则利害方自行谈判,市场消化解决。原则看似清楚,但小产权房到底属于哪类,周教授没说。从他对小产权房的同情支持来看,显然他绝不会赞成把小产权房归为要强力制止的第二类。估计会归为第一类。要知道归为第三类麻烦更大,因为从西方社会的实践看,建房子影响的不仅是左邻右舍,还有社区居民,还有城市人居环境关切者,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者,更有各种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因此,通过市场化谈判来解决谁有权在自家土地上建多高多大的房子,全世界没有成功的先例。
  那么,对小产权房眼开眼闭就算了,如何又能不引起市场或社会混乱(先不说周教授的“天下大乱”)呢?周教授再也没有下文。因为他的系列文章说着说着就转换了对象,变成了“农地农房入市,会天下大乱吗?”、“农房入市早就发生了”。小产权房合法化和建筑能否自由的问题不见了,变成了农地农房入市问题。如前所述,正常的农地农房没有任何人说其不合法,入市也好,不入市也好,是另一件事,与私占乱建的小产权房应否合法化根本不是一个问题。
  因此,问题在于,周教授也好,天则经济研究所等很多力主小产权房合法化的人也好,从来没有明确设计过一个小产权合法化的实施方案。这样,人们就无从评估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各种可能结果,从而也就使小产权房合法化只能停留在一个对人有诱惑性的口号上。既然周教授不愿解开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谜底,我们下面就试着来设想一下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各种可能途径或方案。
  方案之一,是过去的小产权房放行,今后再建严惩不贷。问题是类似的话过去一年年重复,也未见把谁吓住。现在如果说了多少年的严惩忽然都一风吹,变为无罪放行了,不说这让守法者吃亏、违法者得利的政策会带来多大社会混乱和不公平,人们凭什么相信今后违建严惩的老话会实行呢?况且周教授固然试图证明小产权房多为先于法规产生,因而不能用“正月十五之法,宣判正月初一的行为”,但他也绝没有说对正月十五之后发生的违建,就要严加问罪,相反字里行间,让人觉得这些民间自发的逐利行为,不仅无罪,而且可能与当年土地承包一样,有朝一日会成为改革的方向。这样就根本没有今后惩不惩的问题了。可见,大赦只会刺激更普遍和更严重的违建小产权房热潮。
  方案之二,是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放行,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这个思路初看上去挺有道理,但实际上却无法操作。因为小产权房占地往往是从农地到宅基地都有,房子连成一片。同时按照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住宅用地标准,小产权房占地既违反土地用途规划,又违反建筑高度、容积率规划。而且越是大规模违建的小产权楼园区,人们越相信法不责众,购买人也越多,处理起来越困难。如果对这种大规模违建的小产权房小区也通过修改规划的办法来使其合法化,那就更没有理由查处一般和零星违建的小产权房。这样大的被迫放过,小的更不该追究,那么所谓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就成了一句空话,结果也是必然会推动大规模违建。
  方案之三,是实行周教授的思路,对他人及公共利益基本没什么损害的放行,明显损害的强力制止,相互损害的自己去进行市场谈判。麻烦在于谁来并如何认定这种损害分类。邻居之间达成交易和妥协、谁也不说谁、彼此放手盖,就与他人和公共利益无干?还是凡认为其损害自己或公共利益的人都可插进来要求权利和赔偿?我当年在英国伦敦居住时,在自己买的大房子里多搞了几个卫生间,还被地方当局追责说影响了房屋结构安全和增加了对公共供水及下水道的压力,那新盖房子影响的他人和公共利益就多了去了,如果要所有利益相关方都同意才能盖房子,那就等于没法盖了。更不要说中国像深圳原住民建造、彼此相安无事的几十层高握手楼和北京太玉园、宏福苑这样巨大规模的小产权房小区,算是明显损害了还是没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是该“眼开眼闭算了,”还是“强力加以制止”呢?
  方案之四,也是许多小产权房拥趸者主张的,小产权房合法化就是过去合法了,以后也合法。集体土地的农民可以自己决定做什么用途,建什么房,让市场调节农民的房屋供给。这样做在逻辑上倒是前后一致了。但可以想见的是,这样一来,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邻区的村庄和农民,过去没有像太玉园、宏福苑那样在自己的村子和土地上建起上百幢高层住宅楼,显然是过于老实吃了大亏,今后自然会迎头赶上,没钱也不愁开发商上门合作。不必负担城市公共设施投入的小产权房会建到自己的盈亏平衡点才停止下来。农民可以放手建房,城市居民的建房权利自然也不能剥夺。这种由产权人我的土地我的建筑我做主、由市场去调节住房和城市建设布局的例子,发达国家也没见试过。能想象的结果倒可以借用周教授的话,必然是“基本秩序都维持不了,国将不国,麻烦就大了。”
  因此,集体土地不是自主盖房的通行证,况且许多拿集体土地说事的人,其实恰恰对集体所有制最不感冒。对法治社会来说,无论是什么所有制性质的土地,违反了土地用途规划和建筑规划的房子,就是违章建筑。对违建,只有依法处罚和善后处理,没有合法化的问题。处理的法治原则只能是让守法者不吃亏,违法者不得利,才能以儆效尤。中国如此,外国也是如此;现在应当这样,将来更会这样。唯其如此,中国的法治建设才能越来越有模样。
  最后要说一句,关于周教授一再离题大谈的农地农房入市,倒确实与小产权房违建性质完全不同,是符合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方向上说我并无异议。只是农地农房入市,其中也有许多误解暗礁、不可一蹴而就,否则也会事与愿违,造成混乱。当然那是要另外开篇去讨论的问题了。
  (作者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
(责任编辑:HN027)
06/16 08:3906/12 09:5206/07 05:2905/28 18:09
暂无专家推荐本文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将自动提交到和讯看点,
请输入您的观点并提交。
请输入您的观点 168字以内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置顶我的观点
房产精品推荐
每日要闻推荐
社区精华推荐
精彩焦点图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