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村户口分户条件已分开,土地使用怎么分户

现在我和母亲在一个户口本上,想要分开户口,我自己单有个户口薄。而且我现在未婚,请问,公安局能给单独立户吗?需要什么手续? 谢谢。
单独给你一个户口本可以,不能分户,户口号是不变的,只是出于方便使用可以单独给你一个本子,户主等相关信息不变。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分户的前提是必须有属于自己的、且具有独立产权的住房。
无论是和父母还是他人同住,只要没有自己的房产,是无法另立户口本的。
在暂时无法拥有自己住房的情况下,唯一可...
如果你现在是集体户口,办理“分户”时需要办理以下事项:
1、由单位的房产部门提供房产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2、已经购买了住房,凭产权证和住房...
先要有一个落户的地址。比如你买一套新的房子,就可以用房产证落户。还可以落到直系亲属家里,由直系亲属居委会出具居住证明到派出所迁移,比如你迁到奶奶家,就由奶奶家的...
常见的分户口的事由有:离婚、同一户口本上人到其他处居住(如儿子儿媳有了自己房产后与父母分开居住)、或部分人的户口性质发生变化(如因农村征用土地安置部分人口变为非...
··成年人,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就可以分户。
可以吃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去当地的派出所申请分户,但,最好是有分别居住的房子。
答: wifi手机上网怎么设置啊?我家装了宽带,小孩想链接wifi,但我不会啊。
答: 买路由肯定可以,拿一根网线建个局域网也应该可以
答: 门户网站
门户(portal)。原意是指正门、入口,现多用于互联网的门户网站和企业应用系统的门户系统。
这里是一个应用框架,它将各种应用系统、数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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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村民私人建房审批中户口分户登记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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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村民私人建房审批中户口分户登记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6号)和《关于印发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绍作风办〔2015〕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厘清户口分户登记与农村村民私人建房审批之间的关系,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村民协议分家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可分割的,先按原权利人进行分割登记。在建房审批前,公安机关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等,经本人申请,凭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办理户口分户登记手续。分户后,国土部门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私人建房用地审批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或变更登记。  二、对村民协议分家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无法分割的(含未分得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在建房审批时,可以不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分户资料,但必须提供建房申请户的最新户口登记材料(户口簿)、经公证处公证的分家协议、户口所在村村委审核意见、张榜公示资料及当地人民政府关于建房审批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待房屋建成后,公安机关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等,经本人申请,凭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土地审批专用章的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须有明确的房屋地址)及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已完成建房证明等材料办理立户登记手续。国土部门在收到建房申请户提交的户口立户证明等资料的基础上,再按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三、以上规定事项不适用于农村拆迁改造地区部分户口冻结的情形。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市国土局负责解释。  各区、县(市)公安机关和国土部门在农村村民私人建房审批户口分户登记问题上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本通知明确的事项尽好告知义务。&&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日户口分户_常见问题_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日 来源于:三乡镇维稳办
【问题】  本人5人共用一本户口簿,想分开。
【回复】  镇内居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而不再一起生活,进行镇内分(立)户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书及领取《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家庭成员名单,《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和付房款50%以上发票或银行50%以上还款证明(如住房二证属于父母亲的,须出具关系证明);   4.新立户房屋与原户口登记住址的房屋在同一村(社区)的办理分户,不在同一村(社区)的办理镇内迁居;   5.迁入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意见;   6.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属镇内迁移立户的出具原村(居)委会迁出证明;   8.属集体户的单位开具同意迁出证明。   如有疑问可咨询我镇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值班电话:15,地址:三乡镇建设路5号公安大楼)。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作者: 责任编辑:三乡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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