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上班十年单位没有投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得了肝癌晚期治疗方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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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剩 5 秒&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档位置: 电话咨询实例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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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孙某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孙某突然感到腹部不适,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肝癌中晚期,当日即入院治疗。可是,公司在11月末的时候向其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表示合同到期后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孙某来电咨询单位的这种做法可以吗?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同时还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届满后。&年多的时间,根据上述规定应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同时由于孙某所患的肝癌属于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特殊疾病,其医疗期还可适当延长。也就是说,孙某所在公司不仅在24个月内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在延长后的医疗期内,也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医疗期限届满。公司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属于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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