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在职教师死亡抚恤金职工因病死亡有没有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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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作者/编辑:佚名
  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只有符合条件人员方可获得。那你知道现行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进行明确规定,由各省市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例如东莞社保局规定,在职职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为3个月东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例如宁波市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至15年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相关问题】:丧葬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一、企业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多少?由社保基金支付吗?
  【回复】:企业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一般都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单位职员不幸因病去世,不知能领取多少抚恤金?我们公司位于深圳,该职员其参加社保2年。
  【回复】:根据深圳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加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三、什么是抚恤金?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回复】: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目前我国各省市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2    〖预览〗
  退休政策一直颇受社会的关注,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6年今年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最新消息&,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下岗职工是指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尚未就业的人员。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的主要区别是: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关于延迟退休的话题,看似老生常谈,实则不然。来看延迟退休最新消息,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出,延迟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但具体什么时候实施,尚无时间表。
  对于年龄,民众自然是反对的,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即将要退休享几年清福的时候,被告知一则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4的消息,恐怕一时还接受不了。
  一边是民众发对,一边是专家学者的理论,两者孰轻孰重,小编不敢断言,大众心里有杆秤。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延迟退休最新消息:渐进式延迟退休无疑为延迟退休年龄找到了一个较好的出路,对民众的反对声起到很好的缓解作用。明确了顶层设计,下面就要看……【】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3    〖预览〗
  对于企业职工的死亡,单位是要给予抚恤金的补贴的。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4    〖预览〗
  对于企业退休职工的死亡给予抚恤金的安慰是人性化的政策。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
  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
  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
  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
  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 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
  年10月1日起调整为: 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
  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5    〖预览〗
  写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是为了解决工作中不完美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缺点,发扬优点,争取把工作做的更好。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16年银行职工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年度工作总结栏目!
  2016年银行职工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xxxx年,我满怀着对金融事业的向往与追求走进了xxxx支行,在这里我将释放青春的能量,点燃事业的梦想。时光飞逝,来xx支行已经一个年头了,在这短短的一年中,我的人生经历了巨大的变化,无论是工作上,学习上,还是思想上都逐渐成熟起来。
  在xx支行,我从事着一份最平凡的工作 柜员。也许有人会说,普通的柜员何谈事业,不,柜台上一样可以干出一番辉煌的事业。卓越始于平凡,完美源于认真。我热爱这份工作,把它作为我事业的一个起点。作为一名农行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我深切感受到自己肩负的重任。柜台服务是展示农行系统良好服务的 文明窗口 ,所以我每天都以饱满的热情,用心服务,真诚服务,以自己积极的工作态度羸得顾客的信任。
  是的,在农行员工中,柜员是直接面对客户的群体,柜台是展示农行形象的窗口,柜员的日常工作也许是繁忙而单调的,然而面对各类客户,柜员要熟练操作、热忱服务,日复一日,用点点滴滴的周到服务让客户真正体会到农行人的真诚,感受到在农行办业务的温馨,这样的工作……【】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6    〖预览〗
  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企业社保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7    〖预览〗
  普通职工的入党自传怎么写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2篇&普通职工入党自传&,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普通职工入党自传一
  我叫xxx,日生于辽宁省辽阳市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里,性别男,民族汉,现在就业于辽宁省朝阳市鞍凌公司。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解决为什么要入党的问题。因为入党动机是激励我入党的主观原因,从根本上决定了作为一名党员应具有的素质和行为,也是个人世界观、人生观的集中反映。其实正确的入党动机的形成并不在一朝一夕,而是在我三年多的学习、思考中渐渐地体会到的。
  小学的时侯,学校老师教育我,鲜艳的红领巾是先辈的鲜血染红的,是少年先锋队的标志,只有象解放军战士那样不怕苦,最勇敢的人才能戴上它。我牢记老师的话,学习上,努力刻苦,争当先进;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最后在小学二年级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记得第一次带上红领巾的那晚,我还兴奋到睡不着觉。也就是那天我抚摸着胸前的红领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加努力。
  从那以……【】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8    〖预览〗
  职工的入党自传怎么写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3篇&职工入党自传&,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工入党自传一
  本人xxx,性别女,汉族,日出生,籍贯福建省厦门市,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入党积极分子,现工作于厦门市正新海燕轮胎有限公司。
  我的父亲、母亲都是爱党敬党的农民,我从小就过这一种清贫而又艰苦的生活,我继承了父母勇敢面对困难和不卑不亢的性格,同时父母的那种善良、仁慈以及那种对待别人的真诚深深的影响了我,在我的身上永远的留下了朴实和坚强。
  1993年9月我进入厦门市同安区云洋小学,从此我从幼稚玩童迈入了知识的殿堂,走出了人生道路的关键的第一步,在那里受到正规的教育,老师不但讲授文化知识,而且还谆谆教导我要从小立志刻苦学习,成为德才兼备的人,长大为国效力。在这里不仅使我学到了文化知识,而且初步了解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初步接受了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伴随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首优美的少年先锋队队歌,小学一年级,我第一次庄严地举起了右手,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少先队。从此,我学习更加努力了,在各科学习上努力刻苦、争当先进;在各项劳动中处处争先、不怕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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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相关范文在职员工因病去世,单位是否会有一些赔偿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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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人社信箱[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来信内容:
在职员工因病去世,单位是否会有一些赔偿
在职员工因突发疾病在家去世,其工作单位是否应该有一些赔偿或者补助,再有其本是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之前买了商业保险,因最近几月没有买商业保险,是否需要找其公司进行理赔
办理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办理结果:
您好!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在职人员因病死亡有:
(一)丧葬补助金: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
(二)抚恤金:按参保人员死亡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下同)支付一个月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15个月。
(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其单位有没有单独的规章制度对其员工进行相应补偿,文件暂无相关规定,建议咨询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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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抚恤待遇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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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1案1说话仲裁&系列专栏之三十二
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抚恤待遇如何支付
各位听众,欢迎您收听《1案1说话仲裁》,今天向听众朋友们介绍的是: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抚恤待遇如何支付。
〖案由〗&国庆期间,某公司一名员工回家探亲时不小心坠楼死亡。根据公司所在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10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企业应按如下标准发放给死亡抚恤待遇:&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
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上所述规定,该省的相关条款是否已被《社会保险法》的条款代替?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养老保险,是否无需对员工的非因工死亡承担责任?或者单位可以从该省规定的死亡抚恤待遇中扣除从基金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款项?
〖解析〗&&&&这个问题涉及到《社会保险法》在地方具体执行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原地方规定与《社会保险法》冲突的,应当以《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准。《社会保险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在法律位阶上高于地方立法并高于部委规章;《社会保险法》于去年7月1日起实施,属于新法,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规定冲突的情形下,以新法规定为准。因此,该法律在与地方的规定相冲突的时候,地方规定中冲突的条款无效,应当以《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准。
第二,《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就有法律效力,应当得到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它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全国范围内必须得到执行。该权利和义务不仅涉及到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涉及到社会保障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因为《社会保险法》调整的系用人单位、职工、国家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社会保险法》规定明确的,无需地方再出台细则。《社会保险法》条文内容中,有很多授权性的立法,即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操作性规定。对于授权性条款的执行,需要国家或地方的细则出台,才可以操作,例如:对于外籍人在中国如何参保,人社部出台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规定》予以细化。但是,对于非授权性的条文,且法律规定明确的条文,无需地方出台细则,仅需要依法执行即可。例如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抚恤待遇应当如何执行。当然,若地方原来没有抚恤待遇的标准,那么需要等地方出台细则明确标准。但是,如果单位所在地已经有抚恤待遇的标准,无需出台细则,就应当直接由养老保险基金按《暂行规定》中的待遇标准相关款项,而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谢谢大家听收本期的《1案1说话仲裁》,欢迎收听本台接下来的节目。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播出&&
主办单位: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ICP备案序号: 苏ICP备号-42016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2016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    请问什么是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丧葬费如何计算?它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由此看来,关于伤葬费的具体赔偿数额,每年都会产生一些变化。这就需要当事人关注你所在地区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抚恤金最新相关法律规定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抚恤金分为两种: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抚恤金具有如下特性:  一、抚恤金不纳税。  二、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三、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抚恤金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可以作为遗产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更多热门法律知识文章推荐: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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