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售房产转出的房产再出售,是否有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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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买了一套二手房,今年打算过户的时候房产局的人说要缴纳赠与税,该房子原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房主
婚后父亲把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给了儿子,请问在最新的房产相关条例下,还需要缴纳这笔税吗?真心地感谢回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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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还在答题的路上,先看看下面这些内容吧~
关于夫妻买房又遇到离婚的情况,似乎有说不完的法律问题。今天的案例是要说,如果夫妻共同买房但是只有一方签字,那么法律上是否认定房子是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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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母赠与的房产证的名字是儿子和媳妇的交易的话要交赠与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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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办理手续,也就是说只包括夫妻。办理时,需要当事人单位出具证明(如无单位、祖孙、父子,经公证处公证无异议、母子,其他亲戚均无效,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证实其确是直系亲属关系。办理是免税的,需满足三代之内的直系血亲,需要居住街道出具证明)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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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再出售交税是怎样交税的呢?
叔叔去世,堂弟和婶婶了他的房子,现在他们想把这套房子给卖了,但是听说还需要缴税,请问继承房产再出售交税是怎样交税的呢?
四川&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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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兰州
|解答问题:25438条
你好。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目前,我国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等税种,相关继承不动产方面的所得问题,作为“赠与”由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
1、自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行为前的购买时间确定。
3、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税法条款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
因此,题中转让继承房产购房时间按2004年确定,至2009年末已满5年,如该房产属于普通住房的,且在日前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如在明年对外销售的,根据国务院“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的决定(相关正式文件尚未出台),也免征营业税。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题中转让业务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应交税额 = (转让收入 - 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 有关合理费用) * 20%。当然,如果该房产属于转让人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题中转让不动产的契税纳税义务人为购买人,与出售方无关。购买人享受1%税率,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首次购买;2、90平方米及以下;3、普通住房。
具体事宜,继承房产再出售交税请咨询转让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税务征税窗口。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青海&西宁
|解答问题:14727条
事情是这样,你办理继承时候,要区分这房子是否是你爹妈共有,是的话,你们继承的只是这房子的一半!原因;婚后共有房产,不看登记人是谁,夫妻是各占一半权益份额!
办理继承时,需要缴纳房产评估费千分之六,继承公证费2%,手续费几百元,其他税费全免。
卖掉继承得到住房,这房子要一分为二来算税费!继承是算以前房主持有房子时间的,所以,一定你家住房满五年!所以~~在卖掉你母亲名下那一半房产时,免除1%个人所得税,和5.5%营业税,缴纳评估费,契税,印花税,手续费,等费用,在卖掉继承得到你爹那一半份额时,需要缴纳那一半房价减去办理继承时花费,这个价格20%的!!营业税免除,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这就是你需要继承房产再出售交税需要交的一些税。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陕西&西安
|解答问题:19385条
具体继承房产再出售交税政策,你可以到当地房管局仔细询问一下,那里都有宣传单免费发放,一般都收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最多也就十个点左右,唯一住房可以减免部分税率!
吉安继承问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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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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