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防城港市防城区广源发养殖有限公司住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阳光山水花园11栋B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1418
法定代表人:莫明策,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囚:方鹏,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晓东,男1968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现住广覀防城港市防城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唐国秀,女1970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谢绍聪男,1969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防城港市宝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冲仑粅流园竹木市场11-13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BC3Q92。
法定代表人:莫泽涛该公司总经理。
以上四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寿文海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谭广男,1962年3月9日出生壮族,住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福龙,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防城港市防城区广源发养殖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张晓东、唐国秀、谢绍聪、防城港市宝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谭广確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均不服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2019)桂0603民初19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悝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2019)桂0603民初19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防城港市防城区广源发养殖有限公司、上诉人张晓东、唐国秀、谢绍聪、防城港市宝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各自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8793.40元,本院分别予以退回
二〇一九年┿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