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村里下暴雨在田里捉鱼视频的树木怕长大了,都先被征用了,土地不征用,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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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已拿 卖自己种的树也犯法
发布时间:日 09:18
&&&来源:舟山日报
  土地被合法征用,包括青苗费在内的补偿款也已到账,法律上,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但何某仍私自将被征地上的树木出售给外地买家,最终,被定海白泉警署以盗窃立案。
  何某是白泉人,今年66岁。2011年,他从白泉镇星马社区钓琅湾附近村民处承包了几亩土地,连同原先自己的土地,一共13亩左右,种植了5万多株珊瑚树。去年上半年,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因建设用地需要,征用了该片土地,并给予何某青苗补偿费共计100多万元。其中,有三分之一的补偿款经协商后,被分给了原先出租土地的几位村民。
  土地征用后,一直未被开发。眼看地里原先自己种的成片珊瑚树长势喜人,何某便起了贪念,私自联络宁波北仑买家,出售树木。今年4月,该买家首次组织了工人和运输车辆,来舟采伐并装运这些珊瑚树,第一次装了满满一卡车,第二次装到一半,被附近居民发现并举报,被迫中止后驱车离开。
  接到集聚区管委会报案后,白泉警署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叫上何某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清点被偷树木总量,随后又联系有关专家对树木价值进行评估。通过现场勘查和估价,办案民警发现,被偷树木共达12000多株,按照每株至少15元的价格估算,总价值超过19万元。
  6月16日,该案正式立案。经审查,何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认罪态度良好,目前何某已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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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树木;珊瑚树;买家;土地;警署;管委会;社区工作人员;青苗补偿费;办案民警;出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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