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低保户到2015年撤消了可是2016年的2016新农合可以补交吗忘记交了还能补交吗 假如能补交还能享受

2016新农合筹资讲话-海达范文网
2016新农合筹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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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3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上副县长讲话稿
共促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在全县新农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政府副县长
(2012年XX月XX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2012年新农合工作,全面部署2013年参合、筹资等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共同促进我县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认真总结2012年新农合工作 我县自日开始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逐步建立健全了以住院补偿为主、门诊补偿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水平、补偿比例和年度封顶线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参合率稳步提高。2012年全县应参合农业人口数XXXX人,已参合人口XXX人,参合率达XX%,超过了省、市下达参合率不低于XX%的预期目标。其中资助民政优抚优惠对象XX人,计生优抚优惠对象XX人,残联优抚优惠对象XX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二)筹资水平不断提升。新农合制度开始之初人均筹资只有60元,经过几年的努力,各级财政的投入不断增加,2012年人均筹资达到290元。其中,农民个人只缴费50元,县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8元,中央和省补助192元,全县筹集资金合计XX万元,这其中各级财政投入占了XX%,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参合农民受益明显。月份,全县累计补偿XX人次,其中住院补偿XX人,普通门诊补偿XX人,门诊特殊病种补偿XX人。累计补偿金额XX万元,其中住院补偿XX万元,普通门诊补偿XX万元,门诊特殊病种补偿XX万元。住院补偿累计达到1万元以上补偿的有677 人,其中:3万元以上有87人,5万元以上的有15人,得到最高补偿的8万元的有4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146人,补偿金额 128.62万元;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定点治疗定额付费补助5人,重性精神病和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按县级标准补助30人;受益面15.8%,统筹区域内住院
政策补偿比86%,与2011同期提高 17个百分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农民的就诊率大幅度提高,“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明显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明显缓解。
(四)运行机制逐步规范。近年来,新农合工作形成了以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一是实施了严格的基金监管机制和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通过对医疗费用的有效控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今年1-9月份,乡镇卫生院门诊处方次均药品费为 23.51 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18.3 %;县级医院住院次均药费用 1427.91 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20.8
%。二是建立了高效的信息管理机制。实现了新农合信息平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现了“一卡通”,现场实时结报,保证了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实现了市外省内指定医院的异地就诊现场结报工作,达到了结报工作的网络化、时效化、统一化。三是成立了新农合工作专家指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督查,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五)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以来,通过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我县的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特别是近三年来,通过努力,累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8000余万元,先后完成县医院、中医院及4所中心卫生院重点科室建设,14所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134所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全县医疗基础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功能日趋完善。同时,医院内涵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断优化自身的资源配置,促进了自身发展,医院从过去单纯的以等待病人上门服务逐渐延伸和主动进入到社区、乡村送医上门提供社会化服务,稳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障体系。通过环境的改造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改善了参合群众的就医环境,增强了解决参合群众健康问题的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不够到位。部分乡镇领导对新农合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到位,存在重筹资、轻监管;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存在重收益、轻服务;部分农民风险共担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淡薄,存在重报销、轻统筹等现象。二是参合信息管理有待加强。参合群众基本信息填写得还不够规范,新农合信息系统内信息、合作医疗证与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不一致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新增、续保、停报信息没有及时更新。上报新农合办的参合人数与电脑录入人数不符,有的多,有的少,个别乡镇一般户和优抚优惠对象交叉混淆,优抚优惠对象不明,出现优抚优惠对象信息遗漏未参合现象。三是医疗服务有待继
续改善。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卫生系统通过多方努力,争取了许多项目,在就医环境、医疗设施与设备上有大幅度的改善,但在人员配备和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提升上还存在不足,还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医需求,难以适应新农合的发展要求。四是参合基金上缴不及时。一些乡镇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参合农民的参合费,其中淮土乡在9月下旬才缴清参合费,严重违反了新农合基金管理规定。五是门诊统筹基金沉淀过多。普通门诊补偿工作进展缓慢,村卫生所门诊补偿工作尚未开展。截止9月底全县有1,8213人次得到普通门诊补偿,补偿金额51.75万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沉积687.39万元。这些问题,若不引起重视并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到全县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把新农合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切实消除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抓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
2013年我县新农合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乡镇为单位参合率达到99%以上,参合住院患者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偿比达75%,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重点要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篇二:新农合工作小结发言稿
新农合工作小结发言稿
县新农合办自下放行政服务大厅以来,严格贯彻“高效便民,廉洁规范”的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在窗口设立了住院、门诊统筹、慢病报销政策宣传展板,让前来办事的群众能够一目了然新农合的政策;二是积极筹资,2016年共有100559人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4.4%,各乡镇通过和公安户籍系统比对,提高了参合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三是从2015年12月份开展的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的补充保险,共有13种重大疾病开展二次补偿,一次性花费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分段累计补偿,3万-6万之间的医药费按照10%进行补偿,6万-10万的按照医药总费用15%补偿,10万元以上的按照20%补偿,报销时限是从新农合报销完毕之日起一个月内;四是积极配合市卫计委3月份对新农合基金的专项督查工作,首先制定了《清水河县新农合基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新农合办,成立了组织机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准备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通过此次检查,保障了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五是通过局领导研究决定2016年门诊统筹报销工作于3月份开展,在新政策出台以前,门诊报销仍然按照2015年政策执行,比例为60%。篇三: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政府召开这次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既是一次例会,也是一次动员会,主要是表彰2011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先进集体,安排部署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下面,我将三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新农合筹资工作
我县自2007年实施新农合工作以来,农民群众参合率和报
销补偿比例稳步上升,参合率由2007年的91.35%提高到2011年的97.73%,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从2007年的38.55%提高到2011年的70.12%,截止2011年8月,全县新农合累计受益群众135万余人次,补助医药费用 1.43亿元,人均住院补偿从 954.9元提高到1571.3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我们还必须看到新农合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认识还有一定误区,往往是患病后或需要报销补偿时才去多方打听了解要求参合,风险意识差,主动参合观念不强;二是筹资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我们每年都得必须召开新农合筹资动员会,同时还要采取分任务、派干部逐户上门收取的方式筹资;三是2010年全县农民缴费标准再次提高,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到50元,基金收缴难度进一步加大。能否完成全市要求96%以上参合率目标任务,不仅关系到我县在全市的考核排名问题,而且影响着新农合制度能否在我县
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按照县上的总体部署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早动快,克难攻坚,努力把这件涉及民生、惠及群众的大事抓实抓好,圆满完成2012年度合疗基金收缴任务,确保新农合工作在我县良好运行。 二、要切实做好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根据省市要求,我县2012年度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由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各级财政配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元,全县农民参合率必须巩固在96%以上,且上年未参合人员今年参合时必须补交上年度个人缴费部分,要求2011年
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筹资任务。各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筹资任务。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讲清政策要求。给群众把政策讲清讲
透是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在宣传发动工作中要把握“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要针对群众对新农合存在的种种顾虑,有的放矢地就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进行宣传,达到消除群众疑虑、引导积极参合的目的;二要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要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三要注重政策宣传的准确性。在宣传过程中,干部首先要吃透政策,准确无误地把新农合政策,特别是个人拿小头政府拿大头的筹资政策和低付出高回报
的补偿政策向群众讲清;四是注重宣传的“覆盖面”。对外出务工人员我们要通过逐户通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通知,争取达到外出人员参合不漏人。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集中筹集资金。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关键。一要明确责任。新农合筹资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镇人民政府,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各镇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二要明确筹资对象。凡在我县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均属参合对象,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人员可自愿参加新农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等,个人缴费部分仍由县民政局按有关政策规定代缴参合资金。对计生优抚对象先进行全额收缴,筹资结束后,由计生部门按政策返还。三要明确时限要求任务。市上要求11月底前完成收缴任务,为了争先进位,我县要求各镇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参合率达到96%以上的目标任务,这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四要创新缴费方式。各镇可采取因地制宜的缴费方式,可选择定时定点缴纳、储蓄后结算账户代缴、财税机构代收、协议委托筹资等方式,或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委会统一征缴。坚持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的原则,重新参合的要收取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用。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基金管理。各镇、各部门在基金收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经办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坚持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的原则。收缴农民的参合基金,要如实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农合收费收
据。严禁擅自扩大参合范围,将注销户口人员、无户籍人员纳入农民人口参合;严禁虚报参合人数,凡经举报查实者,按套取国家新农合基金论处;严禁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重复参合、参保情况出现,绝对不能出现变相套取国家新农合补助基金的行为。各镇要按时全部上交所收缴的合疗基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合疗基金,更不能为收缴工作人员提成或返还。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收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的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处罚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确保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任务完成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新农合基金收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副职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分级包抓责任制,确保及时足额完成收缴任务。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县卫生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工作的政策咨询、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县财政局要及时提供票据,督促基层财政所按时上解收缴基金,并加强基金监管;县民政局要解决好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结合与促进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好五保户和特困家庭的参合资金;县计生局要做好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合疗基金的返还工作;县
监察局、审计局要做好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参合人员的户口界定工作等,其它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以此在全县形成推进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各镇新农合基金收缴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镇也要制定专门考核办法,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收缴工作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新农合工作作为近期督查工作重点,定期督查,定期通报,确保筹资工作有序推进。县上每周将在县电视台通报基金收缴进展情况,进度快的,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进度慢的将提出批评。合疗资金收缴结束后,县政府对收缴进度快、参合率高、在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镇将按照《**县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镇将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
同志们,新农合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迅速安排部署,扎实组织推进,确保按时足额完成筹资任务,为推动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篇四:2015年新农合补偿须知
2015年新农合补偿须知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2016年新农合个人筹资时间及标准是多少?
2016年新农合个人筹资从2015年6月开始,截止2016年2月底。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120元/人?年,必须整户参合。鼓励孕产妇及家庭为在下年度预产出生的新生儿提前办理参合手续。
三、普通住院补偿需带哪些资料,如何办理补偿?
1、在省内“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农合卡、身份证到住院医院办理。
2、在非“即时结报”医疗机构住院:持住院电脑原始发票、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农合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农业银行卡(或存折)到县农合办办理。
3、意外伤害、住院分娩、新生儿在县外住院的,参加商业保险的患者都必须回县农合办办理补偿。
县内受伤的意外伤害还须加持村委会证明和县农合办意外伤害调查表;县外受伤的意外伤害还须加持受伤当地村委会开具的受伤证明。住院分娩须加持准生证或社会抚养征收收据原件。新生儿未上户口的须加持村委会证明和出生证。参加商业保险的须加持入保凭证、理赔单、理赔银行转帐凭证、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的原始发票复印件。
4、五保户住院补偿:五保户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住院须凭五保户证。严格实行乡镇卫生院首诊制和住院转诊审批制,未经转诊审批的新农合一律不予补偿。
四、门诊补偿需带哪些资料,如何办理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参合患者需持农合卡、身份证或户口薄直接到县内镇乡卫生院或村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购药刷卡补偿。
2、大额门诊补偿:参合患者需持门诊发票原件、门诊病历、诊断证明、门诊费
用清单、农合卡、身份证或户口簿于本年度11月-12月10日前到县农合办办理补偿。
3、一般门诊诊疗费用补偿:参合患者在镇乡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持医疗卡在新农合补偿窗口直接办理补偿。
4、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参合患者于每年10月—11月,凭申请报告、县二级以上(含县二级)医院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资料、门诊病历、医疗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到各镇乡中心管理站办理申请。审批符合补偿条件的特殊慢性病患者于下年度3月底以前持特殊门诊审批表、农合卡、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县人民医院门诊、户籍所在地的镇乡卫生院门诊就医或购药。恶性肿瘤、白血病的门诊放疗、化疗、输血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术后、血透和腹透治疗、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的参合患者到县农合办审批后直接办理特殊门诊补偿。
五、2015年普通住院补偿标准是多少?
1、住院起付线:
①镇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酿溪镇卫生院起付线为300元);
②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
③市中心医院、市一人民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邵阳医专附属医院、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市脑科医院、市宝庆精神病医院起付线为800元;市妇幼保健院、邵阳爱尔眼科医院、邵阳宝庆耳鼻喉专科医院、邵阳真美妇产医院、市红十字博爱医院、邵阳二纺机职工医院、市结核病防治医院、邵阳仁康中西结合医院、邵阳创伤骨科医院起付线为600元。
④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省卫计委规定的标准执行;
⑤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800元。
参合患者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一次住院按规定扣除起付线,再次住院减半扣除起付线。
2、住院补偿比例:
①对在镇乡卫生院住院的参合病人,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减起付线后按90%补偿(酿溪镇卫生院医疗费用在1600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减起付线后按90%补偿);超过规定住院医疗费用按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标准补偿;同一病人
年度内在镇乡卫生院住院不得超过5次。因病确需超过5次住院的,按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标准补偿。
②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70%;
③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按照住院医疗费用分段确定,实际补偿金额为各费用段补偿金额相加的总额。具体分段补偿比例为: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含)以下段,市中心医院、市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西结合医院和邵阳医专附属医院补偿比例为45%,其他市级定点医院为5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段的费用,市中心医院、市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西结合医院和邵阳医专附属医院补偿比例为50%,其他市级定点医院为55%;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段的费用,市中心医院、市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西结合医院和邵阳医专附属医院补偿比例为55%,其他市级定点医院为60%;20000元以上至40000元(含)段的费用,市中心医院、市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西结合医院和邵阳医专附属医院补偿比例为60%,其他市级定点医院为65%;40000元以上的,市级定点医院补偿比例统一为65%。
④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按省卫计委规定的标准执行。
⑤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45%。
3、住院门诊限额补偿标准:
除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外,基本符合乡镇卫生院住院标准在门诊就诊的参合患者,可实行门诊限额补偿,门诊限额补偿不设起付线,所产生医疗费用按可报费用的60%予以补偿。
4、补偿封顶线:
每人每年累计医疗补偿最高限额为15万元。
5、一般住院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为:(本次住院总费用-起付线-自负费用)×补偿比例
六、2015年门诊统筹补偿标准是多少?
1、普通门诊补偿标准:普通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以户为单位,全年最高补偿额为60元/人?年。普通门诊费用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同时,在镇乡卫生院住
院的,普通门诊费用可抵扣住院补偿费用。
2、大额门诊补偿标准:年度内未享受住院或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的可以享受大额门诊补偿。大额门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偿500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偿10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偿5000元。
3、一般门诊诊疗费用补偿标准:镇乡卫生院每均次门诊补助8元,村级卫生室每均次门诊补助5元,门诊一般诊疗费用补偿限每人每天补偿一次。
4、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年度内未享受住院或大额门诊补偿的特殊慢性病病种,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
(1)肾移植患者术后抗排异治疗药费按60%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两年内年度最高限额35000元,两年后年度最高限额25000元。
(2)肝、骨髓移植门诊抗排斥治疗:肝、肾、骨髓移植患者术后2年内的每人每月最高限额补偿1800元,术后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最高限额补偿1000元。
(3)角膜移植和其他移植门诊抗排斥治疗: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偿1500元(限抗排斥药物)。
(4)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血透补偿标准为(医疗总费用-自负费用)×80%,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血透补偿标准为(医疗总费用-自负费用)×70%。
(5)尿毒症门诊腹膜透析:腹透患者定点药店购药每人每月最高限额补偿3000元,在非定点药店购药每人每月最高限额补偿2500元。
(6)恶性肿瘤、白血病病人门诊放疗、化疗:按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7)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患者门诊输血治疗:按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8)重性精神病:三级定点医院500元/月,二级定点专科医院400元/月。
(9)耐多药结核病:在省结核病医院治疗最高限额补偿1500元/月。
(10)肺结核病(活动期):在县疾控中心免费治疗辅助用药补偿1000元/年。
(11)恶性肿瘤、多发性骨髓瘤、恶性组织细胞病及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门诊对症
支持治疗:未住院补偿且未实行门诊放、化疗患者最高限额补偿800元/年。
(12)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长期服用尿毒清颗粒的患者、晚期血吸虫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溶血性贫血、血友病、长期瘫痪卧床不起、肝硬化晚期、系统性红斑狼疮:800元/年。
(13)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小球肾炎(氮质血症期)、慢性肾盂肾炎(氮质血症期)、帕金森综合症、除重性精神病病种以外患其他精神病、重症肌无力:600元/年。
(14)肺源性心脏病合并心衰(心功能Ⅲ级)、风湿性心脏病合并心衰(心功能Ⅲ级)、高血压性心脏病合并心衰(心功能Ⅲ级)、先天性心脏病合并心衰(心功能Ⅲ级)、冠心病合并心衰(心功能Ⅲ级)、脑血管病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化病、支气管哮喘、白癜风、糖尿病合并两种以上并发症、强直性脊柱炎、癫痫:400元/年。
(15)无责任方动物咬伤注射狂犬疫苗:200元/年。
(16)无责任方动物咬伤注射狂犬疫苗、抗狂犬免疫球蛋白:500元/年。
七、住院分娩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县、镇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凡服务包内的项目,个人可享受全免费。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按照县级一般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基本医疗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外生育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在本年度缴纳社会抚养费后,也可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补助。
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基本服务包费用住院平产费用为950元/人次(新农合补助650元/人次),住院剖宫产费用为2850元/人次(新农合补助2550元/人次);县级孕产妇一般医疗保健机构基本服务包费用住院平产费用为950元/人次(新农合补助650元/人次),住院剖宫产费用为2800元/人次(新农合补助2500元/人次);具备剖宫产资质的中心卫生院孕产妇基本服务包费用住院平产费用为700元/人次(新农合补助400元/人次),住院剖宫产费用为1800元/人次(新农合补助1500元/人次);其他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孕产妇住院平产基本服务包费用为700元/人次(新农合补助400元/人次)。在县内、县外不论平产、剖宫产住院分娩由本县住院分娩项目管理办公室限额补助300元/人次。篇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大会讲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会议讲话
今天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县新农合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镇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动员全体镇村两级干部统一,坚定信心,精心组织,快速行动,切实把这项惠及农民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2012年“新农合”筹资任务。刚才,关镇长代表镇党委、镇政府对2012年的筹资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安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的感。
建立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这几年的运作,充分证明其符合民意,切合实际,了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了农民利益。镇村两级干部必须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今年新农合政策的新变化
按照县上新农合工作方案,今年的新农合政策有了一些变化:
一是提高了筹资标准。2012年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上级财政补助由230提高到300元。
二是提高了报销最高限额。由2011年每户每年最高只能报销6万元提高到2012年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0万元。
2012年新方案的实施,一方面增加了我们征收基金的总量,另一方面,随着省市有关政策的出台,为我们的基金收缴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加之门诊统筹补偿的实施和最高报销限额的提高,又对筹资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全体与会同志克服畏难情绪,灵活运用政策,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确保我镇农民人人都能享受新农合优惠政策。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要深入扎实的搞好宣传发放工作。镇村两级干部要针对部分群众认识上模糊的问题,有重点的搞好宣传发放工作。特别是卫生院要通过典型事例,引导群众对比算帐,要把有关新农合的政策方针和参合农民的权利义务、起付标准、补偿比例、报销程序和报销所需凭证以及应注意的相关事项等内容,通过多角度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从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
二是要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各村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
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切实做到为群众谋福利、求保障。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沟通,共同解决。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村在安排上突出一个“紧”字,行动上狠抓一个“快”字,手段上落实一个“收”字,确保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要把握重点,整体推进。为了全面完成筹资任务,镇村两级干部必须做到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标准,要宣传发动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是要强化措施,严明纪律。在筹资工作中,镇村两级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任务意识,责任意识,必须排除一切干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大干1个月,确保我镇今年筹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同志们,今年的新农合筹资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分配,责任已经落实,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扎实工作。我坚信,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镇2012年的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一定能圆满完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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