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草原权证房屋抵押他项权证贷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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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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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农牧发﹝2016﹞35号&&&&&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二级单位:&现将《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6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6年5月6日&&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6年工作安排&&&&&&&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的关键之年,完成好农牧业各项目标任务意义重大。2016年农牧业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要求,以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及土地草牧场确权颁证等改革工作为重点,不断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提升农牧业现代化水平。&2016年全旗农牧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年牲畜总头数稳定在180万头只,农作物播种面积保持在40万亩,现代水产渔业养殖面积保持在1100公顷。新建公司化养殖园区3处,生态型家庭牧场50户以上,养殖大户50户以上,新建标准化棚圈4000处以上。建设乡村旅游示范村1个、建设农牧渔家乐40户以上,培育农村牧区实用人才200人,实现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5800元,增长10%。&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强做优特色产业&&&&&落实全旗75个嘎查村2016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行动方案,重点抓好12个产业发展示范嘎查村和25个重点嘎查村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着力发展以绒山羊、肉牛肉羊、优质牧草、现代水产渔业四大主导产业和以特色养殖业、林沙产业和乡村旅游为主的特色产业。绒山羊产业:在北部干旱硬梁地区,加强阿白山羊绒肉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天泰万欣、伊吉汗等农牧业龙头企业,提高绒、肉等畜产品加工水平,新建和扶持绒山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5家,培育绒山羊家庭牧场和养殖大户238户。肉牛肉羊产业:苏米图苏木、乌兰镇和木凯淖尔镇南部地下水资源丰富、饲草料基地充足的地区重点发展肉牛肉羊产业,以赛乌素和蒙西沿黄地区推行公司化养殖模式,不断提高养殖效益。全年扶持肉牛养殖企业2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3家,培育肉牛养殖家庭牧场和养殖大户54户,培育肉羊养殖家庭牧场和养殖大户77户。优质牧草产业:按照“为养而种,以种促养”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人工草地建设,逐步提高优质牧草种植比例,有效缓解草畜矛盾突出的问题,全年建设人工草地3万亩。水产渔业:依托都斯图河流域、黄河流域、螺旋藻养殖园区三大优势水产养殖区域,培育水产养殖大户6户,重点发展黄河鲤鱼、河蟹等水产品,螺旋藻养殖3000亩,年产螺旋藻1800吨。特色产业:培育奶食品生产加工22户,草原散养土鸡的特色养殖户120户,扶持森和、昊如等生猪养殖企业,发展生猪养殖80户,建设“农牧家乐”50家。&&二、深化农牧区产业改革,推进农牧业转型发展&&&&&(一)持续推进草原土地确权承包工作。将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年底前全面完成。草牧场确权工作,尽快发放苏米图苏木各嘎查草原经营权证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他苏木镇的草牧场确权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外业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内业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部发放草原经营权证。土地确权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依据全旗国土“二调”耕地面积为基础进行确权,完成土地确权21.3万亩。启动旗土地草牧场流转服务中心,执行《鄂托克旗土地草牧场流转暂行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土地草牧场向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流转,2016年完成土地流转1万亩、草牧场5万亩以上,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牧业规模化发展。加强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稳定发展。&(二)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一是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突出农牧民主导作用,切实提高农牧民素质和生产经营积极性。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积极培育和引导家庭农牧场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今年新建和培育家庭农牧场50家以上。二是按照《鄂托克旗关于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信用等级高的专业合作社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对于信用等级低的合作社则采取警告、淘汰等措施,以此逐步推进合作社规范化运行,使专业合作组织步入良性发展、合作共赢的轨道。今年新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50家以上,总数达到200家以上,其中规范运行的合作社达到20家以上。三是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依托阿尔巴斯白绒山羊、螺旋藻、优质牧草、肉牛肉羊等优势资源,瞄准全国市场,走畜产品高端路线。加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农牧民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民”的产业化发展模式。今年新建公司化养殖园区3家,新增农牧业龙头企业5家,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家。&&&&(三)努力推进农牧业各项产业发展。一是加快推进种植业发展。在全旗160户科技示范户推广玉米“一增四改”高产栽培技术,带头周边苏木镇的种植业发展。实施玉米高产创建1万亩,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赛乌素、木肯淖地区建立两个玉米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计划引进玉米品种10个,开展农作物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多项技术进行试验示范,以此增强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种植业生产上新台阶。二是加强牲畜改良及品种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振兴羊绒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绒山羊保种项目和绒山羊保种繁育工程,完成10000份羊绒采集及绒纤维细度测定工作,组织发放补贴968万元。在乌仁都西和巴音温都尔嘎查建设保种核心户10户,新建1处超细型种羊保种基地。提高现有4家绒山羊种羊场生产能力,力争生产优质种公羊6000只以上。发放细毛羊种公羊300只。加快推进苏米图苏木肉牛新品种培育工作,选择安格斯牛作为父本,对含有蒙古牛血统的本地基础母牛开展级进杂交,培育具有抗寒、耐粗饲及适应性强,生长发育快、成熟早、肉质好和适宜放牧管理的优良肉牛新品种,完成母牛冷配1500头以上。新建和巩固人工配种站40处以上,培训基层人工授精员70人。三是加快水产渔业发展。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新技术推广等有效措施,积极引进名特优水产新品种,以提高水产品的规模效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鱼病防治和监测体系,加强对渔药经营单位及养殖基地的检查力度,彻底清除违禁药物生存空间。加大渔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渔业生产安全工作。抓好渔业日常技术服务工作和水生动物病害预测预报防控工作,促进渔业生产安全发展。&三、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一是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充分利用蒙古族职业中学培训平台,加强草原畜牧业、优质牧草、农作物栽培等技术培训,同时联合组织、宣传、党校、科技等部门力量,通过基层党建、法制宣传和科技培训等多种方式,努力培养一批基层优秀党员致富能手和新型职业农牧民。组织各类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50期,培训农牧民5000人以上,重点培育农村牧区实用人才200人以上。二是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选派农牧业技术骨干,深入科技示范户跟踪服务,组织举办田间学校,一对一、手把手的向农牧民传授科学种养殖技能,提高农牧业效益。&四、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农牧业经济发展“三区”规划和严格的禁休牧、划区轮牧及禁止开垦草原相关规定,切实将“两禁”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保护建设草原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和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基础。严格落实《鄂托克旗禁垦工作管理办法》和《鄂托克旗禁休牧草畜平衡工作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坚决遏制偷牧夜牧、乱开滥垦草原等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完成草原鼠虫害防治40万亩。严把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关,加大对人为破坏草原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数字草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草原数字化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在切实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农牧民收入。稳步推进人工草地建设,种植优质牧草3万亩。&五、强化质量安全保障,促进农牧业健康发展&(一)加强动物疫病预防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发挥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作用,构筑强大的疫病防控堡垒。加大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强羊痘等普通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治疗,确保无疫或不发生大疫。加大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布病防控监测净化工作。对全旗动物饲养、屠宰、加工、经营等场所,推行“过程监督、风险控制、可追溯管理”模式,以此建立“预防性监督、常态化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农作物和饲草饲料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力争把病虫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抓好防疫体系建设,培训基层兽医和防疫人员80人。&(二)切实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国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落实运行经费,配备专技人员,积极开展实验室认证工作,尽快让检测站运行起来。对高毒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等从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清理整顿、严格管理。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开展肉类、奶食品类、蔬菜瓜果类等农畜产品的无公害检测工作。&(三)强化经营管理工作。以转移支付监审为主,对嘎查村进行跟踪审计,及时了解税费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完善配套改革措施。积极完成农牧民负担监测点的动态监查和数据报送工作。完成对嘎查村的债权、债务的监控及财务审计工作,防止新的债务产生。&六、落实惠农惠牧政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一)加强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好农作物种植良种推广补贴、畜牧业良种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惠农惠牧政策;提高玉米、油料等农作物和奶牛、母猪等畜种的入保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提高农牧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我旗率先在全市范围开展草原牧区牛羊天气指数保险服务试点工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协议,将阿尔巴斯苏木作为试点,按照“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实施雪灾和旱灾两项保险,保费为每只羊10元、每头牛50元,灾害发生时每只羊最高赔付125元(雪灾95元、旱灾30元),每头牛最高赔付625元(雪灾475元、旱灾150元),促进我旗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二)加强项目建设。实施2015年鄂托克旗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人工饲草地1万亩、草种基地0.3万亩、贮草棚0.5万平方米、暖棚0.5万平米、围栏封育10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后续产业扶持资金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贮草棚32处。实施优质牧草高产创建项目7400亩、种子田2000亩。以补促建方式新建棚圈3000处。&七、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二)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对分管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积极通过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廉政风险点检查等途径,加强对重要工作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进一步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重大项目安排、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农牧业专项资金管理、农牧业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发生违反工作纪律、损害农牧民利益的事件发生。&(三)强化制度建设。将严抓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每月对各二级单位开展明察暗访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及时批评教育相关当事人员,对抓作风建设不力的领导干部和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要约谈,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批评。认真梳理现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筑牢制度的笼子。&(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亲自上廉政课、观看廉政教育片、开展廉政测试等形式把廉政文化宣传与建设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当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清正廉洁。自己坚持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在各种不正之风面前,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道德自律要求约束自己,始终注意“慎权、慎欲、慎微、慎独”。&&&&&&&&&&&&鄂托克旗农牧业局&&&&&&&&&&&&&&&&&&&&&&&&2016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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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全面展开
日期: 15:08
来源: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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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加大草原生态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力度,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近日鄂托克旗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全面展开。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从2013 年 4 月 15 日至 2014年 3 月 30 日止,按照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实地勘测、数据录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等 6 个步骤进行。鄂托克旗草原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旗人民政府负总责,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是实施本次草牧场确权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草牧场确权工作,草原监理局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和内业工作。
  发放草牧场经营权权证能进一步明确草原权属,依法充分赋予农牧民长期而有保障的经营权,促进农牧业现代化和农村牧区社会和谐发展,保障草原生态安全,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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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补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发布时间: 11:37:00
发布者:cyjl1&fgr
文章来源:
鄂尔多斯市草原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维护农牧民承包草原的合法权益,近期,鄂托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对有资格且未领证农牧户补印颁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加强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各苏木镇草原派出所工作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和填写各自管辖内农牧户基本信息,并由所在嘎查和承包方签字确认内容的正确无误。
  加强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的管理。草原监督管理局负责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和发放等具体工作。承包方因遗失或需对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内容更改而申请补发换发的,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补、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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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来源: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土地调控措施,严格依法管理用地,大力推行集约用地,有效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托克旗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鄂托克旗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2012年度在我旗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例行督察顺利开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托克旗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情况的函》(鄂国土资函〔2011〕161号)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本着“优化用地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的原则,按照“自查清理、整改提高、全面规范”的工作思路,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开展土地利用秩序专项整改,规范土地管理,确保全旗土地例行督察和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总体目标
集中时间对我旗2009至2011年度及延伸时段内土地调控政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履行,农用地转用、征收报件资料,土地供应档案资料,煤矿临时用地审批,违法用地查处,征地补偿程序、资料,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监管,土地出让金收取等方面按照要求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规范,为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2012年例行督察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争取例行督察顺利通过。
三、督察内容
㈠督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掌握扩大内需项目、保障性住房、城镇化发展等用地情况。
㈡督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重点掌握实际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基本农田补划等情况。
㈢督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掌握规划调整和计划指标分配、执行情况。
㈣督察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情况。重点掌握农用地转用和土征收事项审批及执行的情况。
㈤督察土地供应情况。重点检查土地供应审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情况,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划拨决定书签订及履行情况。
㈥督察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掌握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批后监管等情况。
㈦督察土地执法及涉及土地信访等有关情况。重点掌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和贯彻落实15号令有关情况。
㈧督察土地搭建融资平台情况。重点掌握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核、备案情况。
㈨督察土地整理情况。重点掌握土地整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有关情况。
㈩督察涉及土地例行督察其他工作事项。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尚志强&&&&&& &&&&政府旗长
副组长:郭建东&&&&&& &&&&政府副旗长
成& 员:王文明& &&&&&&&&&法院院长
&&&&&&& 赵智明&&&&&& &&&&检察院检察长
&&&&&&& 王凤光&&&&&& &&&&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二喜&&&&& &&&&&棋盘井管委会副主任
&&&&&& &乔小军&&&&&&& &&&蒙西管委会副主任
武永宁&&&&&&& &&&政府办副主任
&&&&&&& 魏青云&&&&&& &&&&国土资源局局长
敖特根巴雅尔&&&& 苏米图苏木苏木达
萨仁托雅&&&&& &&&乌兰镇镇长
&&&&&&& 乌尼尔&&&&& &&&&&蒙西镇镇长
&&&& &&&苏雅拉图 &&&&&&&&棋盘井镇镇长
&&&&&&& 单阿腾达来&&& &&&木凯淖尔镇镇长
&&&&&& &乌& 都&&& &&&&&&&阿尔巴斯苏木苏木达
&&&&&&&&&&& 李瑞敏&&&&&& &&&&发改局局长
&&&&&&&&&&& 云小平&&&&&& &&&&规划局局长
&&&&&&&&&&& 张小平&&&&&& &&&&城建局局长
&&&&&&&&&&& 吴耀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 巴雅尔图&&&&&& &&农牧业局局长
&&&& &&&&&&&冯润冰&&&&&& &&&&财政局局长
&&&&&&&&&&& 周爱海&&&&&&&&&& 城投公司经理
&&&&&&&&&&& 杨丽霞&&&&&&&&&& 房管局局长
&&&&&&&&&&& 常存旺&&&&&&&&&& 公安局副局长
郭建光&&&& &&&&&&棋盘井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白志忠&&&&&& &&&&蒙西镇城镇市容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孟克巴特尔&&&&&&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文慧&&&&&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由魏青云兼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和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体职责如下:
&&& ㈠法院负责受理、审查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违法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属行强制执行职能。
㈡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嫌疑人。
㈢国土资源局是本次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主要部门,负责我旗2009至2011年度土地管理及土地利用的各个方面,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并限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及时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监察机关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移送案件,对自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㈣监察局负责审查违法用地案件的处分建议,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检查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㈤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违法用地犯罪的案件,配合旗国土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㈥发改局负责重新审核各类项目情况,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手续。
㈦规划局负责审核出具的规划选址、条件、办理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在发现或被告知辖区内有违法违规建设并涉及违法用地时,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查处。
㈧城建局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地挂牌公示用地批准文件;对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㈨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供应后的实施落实情况,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㈩人社局负责与相关单位共同对违法违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记录在案。
(十一)农牧业局负责对违法用地损毁程度的鉴定工作,指导被毁土地复垦复耕;负责对2010年度以前征地的台帐、支付台账和征地补偿档案资料按规范要求进行完善。
(十二)财政局负责罚没款和实物的入库。
(十三)土储中心和城投公司负责自行收储土地相关工作的规范。
五、整改内容及措施
本次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是为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2012年开展例行督察做好准备,例行督察涉及主要内容是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管理的业务工作,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自查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执法监察组、土地管理组、土地整理组、地籍管理组和土地征收组5个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㈠执法监察组
责任领导:孟克巴特尔
责 任 人:张文慧
配合部门:土地利用股、地籍股、各基层所、棋盘井分局
职&&& 责:负责违法用地查处、信访、批供监管等方面工作。
自查整改内容:
⒈整理汇总第十、十一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图件、档案等资料。
⒉积极做好2011年旗变更调查与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衔接工作,提前介入,提前核查整改。
⒊整理完善2009至2011年形成的国土资源信访材料、档案及12336反映的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⒋整理完善违法用地查处台帐及档案资料。
⒌协调各股室,检查指导各股室资料整理。
⒍监督各组落实工作任务情况,督促各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及时收集各工作组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进展情况,并向自查整改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报告工作。
⒎负责做好与旗直相关部门和局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沟通、协调和联络等事宜。
⒏负责自查工作期间各类会议的组织和安排。
⒐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土地管理组
责任领导:石巍
责 任 人:乌都
责任部门:土地利用股
配合部门:执法监察队、各基层所、棋盘井分局、地籍股、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征收测绘中心、矿权股
职&& 责:负责土地供应、出让、规划、预审、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等方面工作
自查整改内容:
⒈自查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情况及检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规章、规范要求和履行供地程序情况。重点对违反国家供地政策,超面积供地、低价出让、向低密度住宅和限制、禁止供地项目供地情况进行核查。
⒉自查土地出让底价履行集体会审研究、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情况及检查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出让合同等土地供应信息在中国土地网录入情况。
⒊自查土地出让档案资料的齐备、完整、规范性,确保农用土征收(转用)批文、出让方案、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在时间、程序上前后衔接。
⒋自查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要件的齐备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件必须包括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有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⒌检查土地使用权划拨要件的齐备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件必须包括申请书、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增建设用地的还应有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文件。
⒍检查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件的齐备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件必须包括转让双方的申请书、转让双方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协议书(属股份制企业的还要有转让方股东会决议)、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改变土地用途应当提交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出让土地使用权首次转让的,要具备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审计报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具备政府批准同意转让的文件。
⒎检查2009至2011年土地供地年度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
⒏检查2009至2011年三年间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情况。
⒐自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情况,重点检查预审所需资料的齐全性;征用集体土地的项目,征地费用要列入项目投资预算;占用耕地的项目,要具备补耕协议和补耕图;需履行压矿和地灾核查程序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预审件,要完善修改规划的基础资料,确保严格履行规划修改听证和论证程序。
⒑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情况。已预审、报批的项目,要确保规划图与规划底图的一致;修改规划的项目,要确保有修改土地总体规划的批复或用地批复;要确保我旗、市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和报件的规划图一致。
⒒自查耕地保护情况,重点自查实际耕地面积与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的一致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自查责任状》签订情况。
⒓自查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重点自查基本农田面积与备案数据的一致性、基本农田变化、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基本农田管理措施和三级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⒔自查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开展情况,重点自查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情况及耕地开垦费收缴支出、补充耕地实施情况。
⒕自查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情况,逐卷核定报件内容的一致性、报件材料的完备性、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征收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履行情况,重点自查包括报件中现状图、规划图与相应地图的一致性。
⒖自查已批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落实情况,重点自查经自治区批准的补偿标准与兑现数量的一致性,报批件中的地类与实地地类、征地补偿台账地类的一致性。
⒗自查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情况,重点自查2009年至2011年度及延伸后煤矿临时用地的审批情况,重点自查煤矿临时用地审批、复垦、占用耕地的补充或复垦耕地情况。
⒘其它相关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㈢地籍管理组
责任领导:苏雅拉图
责 任 人:张甜
责任部门:地籍股
配合部门:土地利用股、执法监察队、土地整理中心、各基层所、棋盘井分局
职&&& 责:负责土地登记、抵押等方面工作
自查整改内容:
⒈自查土地权属确认件办理情况,核查宗地权属审查认定、权属来源依据等。
⒉做好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做好变更依据和核查判读工作,交认真分类,确保图斑定性准确、变更依据充分。负责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涉及各股室、所、分局的协调,资料汇总上报。同时还负责收集耕地变化情况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方面的资料收集。包括耕地的占用、减少、新开发、合理占补平衡,各种违法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和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以及依法补划调整的。配合土地征用测绘中心完成内业成图工作。
⒊自查土地抵押登记件办理情况,重点对抵押登记土地范围、抵押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真伪与期限、抵押金额、抵押权人等进行核查,避免重复抵押、超过宗地评估最高抵押、向不具有抵押贷款资质机构抵押情况发生。若抵押物为房地产在建项目用地,要审核向抵押人发送风险函、抵押人同意抵押回函、房管局出具未进行预售或已停止预售证明材料等要件。
⒋自查土地登记、变更登记办理情况,重点检查变更登记中的转让、用途变更、产权分割登记情况,按照登记“五不准”的原则进行自查,对存在的要件及问题及时补充、整改完善。
⒌其它相关工作。
㈣土地整理组
责任领导:项兴添
责 任 人:郝慧淳
责任部门: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
配合部门: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地籍股
&&& 职&&& 责:负责土地整理、耕地储备库建设等方面工作
自查整改内容:
⒈土地开发整理情况,重点检查2009至2011年度三年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支出情况、土地整理招投标、土地整理规划实施等有关情况。
⒉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检查2009年至2011年度三年的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情况。
⒊其他相关工作
㈤土地征用组
责任领导:苏雅拉图
责 任 人:赵剑锋
责任部门:土地征用和测绘中心
配合部门: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棋盘井国土资源分局
职&& &责:负责征地等方面工作
自查整改内容:
⒈自查征地补偿落实情况,重点自查经自治区批准的补偿标准与兑现数量的一致性,补偿方案的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台账等有关工作,协调草监所收集征地职能在草监所履行时的征地资料。
⒉自查各类重大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及收储补偿工作的实施情况,重点自查补偿资金的落实情况,做好台账等有关工作。
⒊负责调查摸底以及预测近期可能会发生地类变化的土地,了解企业用地意向,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为今后变更调查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配合地籍股做好外业测绘和内业的成图工作。协助基层所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四项测绘工作。
⒋其他相关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整改完善。
四、工作安排
㈠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⒈国土资源局召开内部专题会议、动员会,对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召开由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通告土地例行督察相关工作按排,引起重视。
⒉成立由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自查整改领导小组,并结合《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托克旗2011年度土地例行督察情况的函》(鄂国土资函〔2011〕161号)工作要求,分别成立相应专项工作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⒊制定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具体工作。
⒋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和相关要求。
㈡自查整改完善阶段(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2月23日)
⒈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全面认真整理涉及土地报批、土地供应、土地利用、补充耕地、土地执法等土地管理与利用方面的台账、卷宗、档案、图件及土地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相关规范文件、领导批示等资料。各类资料要分类汇总,列出清单、编好资料目录,逐一进行必要的删减或补充,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查。
⒉采取“边自查、边整改、边处理”的方法,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完善到位。为使2012年度开展的例行督察工作顺利通过,各专项工作组领导要带领相关股室和人员抓紧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加以补充完善。
⒊按照“一宗地一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内容全面翔实、表格式样规范。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与查询工作。
⒋针对核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完善耕地保护、土地征用、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土地执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方式方法正确、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土地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土地例行督察是对我旗2009年至2011年度及延伸时段内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的一次内业审核“全过程”、外业调查“全覆盖”、内外业“全对接”、延伸督察“全方位”、走访调查“全辐射”、疑难问题“全诊断”的全面检查。旗直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中之重来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自查、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我旗2012年旗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㈡对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整改
土地例行督察作为国土资源部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我市、我旗属首次开展,我们可以参考、借鉴的资料、案例、经验比较少,加之此次例行督察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要认真对待,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早安排、早介入、早查处、早整改”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积极主动应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清理各类问题,避免陷入被动局面。对自查工作遇到的棘手问题,要及时向自查整改领导小组报告,报止因规避问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开展。
㈢协调联动,加强沟通,强化配合
此次土地例行督察范围涵盖土地报批、供应、利用、补耕、征收、执法等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各个方面,旗国土资源系统特别是各专项工作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团结协作、互相补台,积极提前做好例行督察自查整改落实工作。土地例行督察的对象虽然是市、旗人民政府,但主要内容是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管理的业务工作。因此,旗国土资源局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上下联动,讲究工作策略,积极向旗委、政府汇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圆满完成例行督察工作任务。
㈣堵塞漏洞,完善机制,规范管理
涉及例行督察的各部门、各单位要借助此次例行督察,全面、深入、系统地对2009至2011年度及延伸时段内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纰漏,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土地“批、供、用、补、查”全过程监管,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我旗土地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通过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土地管理责任的主体意识,深化与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积极推进土地从“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的格局转变,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全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保障与支撑作用。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例行督察& 工作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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