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购买啦荒山50年!有荒山承包1000亩荒山多少钱合同!但是没有林照!现在被化为国家公意林!现在去林业站被告知山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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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don't have permission to access the URL on this server.Powered by Tengine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16年前承包的荒山,承包年限为50年,现在被京承高速占地了,现在县里说:承包土地无土亩子钱。请问有这方面的相关文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第八条规定,征地单位支付的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涉及青苗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还应当向所有权人支付青苗补偿费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十四条,征地补偿费用于人员安置后,其余部分作为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用于农村村民生产生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公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征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后即属于集体资产,集体资产的分配使用应当依照《中共北京市农工委北京市政府农办关于&北京市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占用收入管理使用办法&》(京农发[1999]29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京发[2003]13号)、《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执导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5]1号)、《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京农发[2004]2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您可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了解土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分配情况。如您对相关情况有异议,可向农村工作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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