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买了2个月社保人员死亡赔偿标准死亡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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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这些用处你一定不知道
来源: HR活动圈&|& 11:20&编辑:舒念
本文导语:在大城市的人都知道连续上有多重要,尤其是养老和医疗,万一交不满年限,以前交的钱可能全白费了~
养老保险得交满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医疗保险也如此,女交满20年、男交满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现在交1000,10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
最不划算的是,交了却不够年限,你懂的!!这里要解释一下的是,养老和医疗都是可以累积的,断了也能续上。
其他的保险断了倒没有太大影响,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这三样,只要在用之前交满1年就行,工伤保险即交即用。
这里要唠叨一句,社保是强制缴纳的,也就是你在单位上一天班就得交一天社保,所以上班期间交哪个、不交哪个其实没有选择的余地。
社保断了怎么办?
如果你是冲着买房买车,一定要注意:千万别断!
买房社保千万别断,哪怕断一个月,按照规定,补缴没戏,五年从头算,当然个税满五年也行。摇号社保不能断年,断年补缴无效。
在深圳买房,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是购房必备条件。
不少换工作的朋友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工作断档没人帮你交,务必提前找个中介过渡一下,网上有不少帮着交社保的中介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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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深圳职工非因工死亡或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14&&&第二十一条&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执行。  《条例》所规定的遗属是指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本细则实施后,国家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标准和享受条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丧葬补助金:,元抚恤金:,元合计:90,元&《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2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丧葬补助金:,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90%(小孩、两位老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关于调整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深圳市为元。据此,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元月、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年月日  深圳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基于该数据,得出以下结论:  一、深圳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基数上限为人民币元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二、深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免税额为人民币元依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人民币元  依据:《关于做好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倍,即不超过元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倍。  四、深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人民币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年月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年月日起施行。&&&&&&&&&&&&&&&&&&&&&&&&&&&&&&&&&&&&&&&&&&&&&&部 长  郑斯林&&&&&&&&&&&&&&&&&&&&&&&&&&&&&&&&&&&&&&&&&&&&&&&&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周岁的。  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第七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农村居民万&&10:50:02 来源财经网北京分享到:0据国家统计局月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元,比上年名义增长。&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全年农民工总量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增长,其中,本地农民工万人,增长,外出农民工万人,增长。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元,比上年增长。&以下为国家统计局数据全文:&(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改革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全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创新宏观调控,奋力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培育创新动力,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运行,呈现出增长平稳、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二季度增长,三季度增长,四季度增长。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万吨,比上年增加万吨,增长。其中,夏粮产量万吨,增长;早稻产量万吨,下降;秋粮产量万吨,增长。谷物产量万吨,比上年增长。全年棉花产量万吨,比上年下降。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万吨,比上年增长,其中猪肉产量万吨,增长。全年禽蛋产量万吨,比上年增长;牛奶产量万吨,增长。&二、工业生产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集体企业增长,股份制企业增长,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制造业增长,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分地区看,东部地区增加值比上年增长,中部地区增长,西部地区增长。分产品看,种产品中有种产品产量比上年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亿元,比上年增长。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环比增长。&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亿元,同比增长,其中,主营活动利润亿元,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亿元,增长;民间投资亿元,增长,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比上年增长,中部地区增长,西部地区增长。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亿元,比上年增长;第二产业投资亿元,增长;第三产业投资亿元,增长。从到位资金情况看,全年到位资金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国家预算资金增长,国内贷款增长,自筹资金增长,利用外资下降。全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比上年增长。从环比看,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全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其中住宅投资增长。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全国商品房销售额亿元,比上年下降,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亿元,比上年下降。&四、市场销售稳定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亿元,增长。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亿元,比上年增长,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亿元,增长。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商品零售亿元,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亿元,增长。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环比增长。&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亿元,增长。&五、进出口增速回落&全年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其中,出口亿元人民币,增长;进口亿元人民币,下降。进出口相抵,顺差亿元人民币。月份,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其中,出口亿元人民币,增长;进口亿元人民币,下降。&六、价格水平涨幅较低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其中,城市上涨,农村上涨。分类别看,食品价格比上年上涨,烟酒及用品下降,衣着上涨,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交通和通信下降,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居住上涨。在食品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油脂价格下降,猪肉价格下降,鲜菜价格下降。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环比上涨。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月份同比下降,环比下降。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月份同比下降,环比下降。&七、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元,比上年名义增长。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全年农民工总量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增长,其中,本地农民工万人,增长,外出农民工万人,增长。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元,比上年增长。&八、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产业结构更趋优化。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个百分点。需求结构继续改善。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比上年缩小。节能降耗继续取得新进展。全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九、货币信贷增势平稳&12月末,广义货币()余额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狭义货币()余额万亿元,增长,流通中货币()余额万亿元,增长。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万亿元。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万亿元,比上年多增亿元,新增人民币存款万亿元,比上年少增万亿元。全年社会融资规模为万亿元,比上年减少亿元。&十、人口就业总体稳定&2014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包括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万人,比上年末增加万人。全年出生人口万人,人口出生率为‰,死亡人口万人,人口死亡率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比上年提高个千分点。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万人,女性人口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以女性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从年龄构成看,周岁以上至周岁以下(不含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万人,比上年末减少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周岁及以上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周岁及以上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万人,比上年末增加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万人,减少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全国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即人户分离人口)亿人,比上年末增加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为亿人,比上年末增加万人。年末全国就业人员万人,比上年末增加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万人,比上年末增加万人。&总的来看,年国民经济运行在新常态下实现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国内外环境仍然错综复杂,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下一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范,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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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参加五险、意外疾病死亡,在深圳社保有哪些补偿
wwe3207410
得看你参加的医疗保险是哪种,一档\二\档三档, 一档(就是原来的综合医疗)可以直接住,二档不太清楚 , 三档好象要通过社康出具转院证明吧.问一下绑定的社康中心
越、幸福。
社保只能在缴纳地查询,跨省查不到其他的缴费信息 深圳从新交的 重庆的社保自己拿身份证去原来缴费社保局开转移证明,把证明交深圳缴费社保局,缴纳年限、个人账户可以累计到一起
当然违背,不能将保险交给员工,让员工自行购买保险,这样直接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样其实等于你和公司并没有参加保险,这样违法。 你申请劳动仲裁,肯定有赔偿,就是你工龄工资的双倍。
我是深圳一家保安公司员工,公司只买意外险 ,可是我去深圳市顺达三鑫机电设备公司买五险社保时,社保所工作人说买不到,并说人在哪里上班就在哪里买。我上班处又不
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以职工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的标准计发;一次性补助费以职工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标准计发。供养的直系亲属在领取生活救济费
呱唧biu@biu
如果你以后打算再到深圳发展就找公司交,如果不打算过来就没有必要,浪费钱,以后社保退休金不可能领双份的。
21号上班,当月有的社保已经无法参加了。如果21号上班,上了十天离职了,社保参保后,还没来得及扣费生效,又给停保终止了。
不合法,可以要求公司对你进行赔偿
作用——单位办理社保,有五险,失业和工伤是预防万一的;生育保险基本是一次性享受的(你要是未育女性,就划得来得多);医疗保险,是最有利于现在、打基础于将来的,谁都需要的;养老保险,完全是为以后打基矗 出钱——单位出大部分,个人出一小部更多公众号:sznjpx来了,就是深圳人! 落户深圳不是梦,能匠培训帮您忙! 分数不够不用愁,能匠专家助您轻松积分,快速落户! www.sznjpx.org 9最新文章相关推荐搜狗:感谢您阅读在深圳断交社保有多严重!社保断交了怎么办?,本文可能来自网络,如果侵犯了您的相关权益,请联系管理员。QQ: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法律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2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二)深圳按非工伤赔偿明细:1、丧葬补助金:,162元2、抚恤金:,648元(供养亲属为三人以上的,为支付基数的12倍)合计:90,810元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14&&&第二十一条&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条例》所规定的遗属是指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本细则实施后,国家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标准和享受条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广东省按非工伤赔偿明细: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2、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合计:6054*15=90,810。深圳企业社保支付的部分,企业可不予支付,超出部分,由深圳企业承担。法律依据:2014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54元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7月6日&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劳薪[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我厅制订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需要,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制订本规定。一、企业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一)元旦放假1天;(二)春节放假3天;(三)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四)国庆节放假2天。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五、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七、职工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产假工资,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八、按国家规定可出国、出境探亲的职工,其探亲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九、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十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一个半月工资。十二、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织和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十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今后国家有新规定,按国家的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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