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全,老人不在了,老人去世房产怎样继承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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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就按遗嘱继承,带着遗嘱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没有遗嘱的,要按法定继承,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然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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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过户到几个继承人的名下。如果是过户到一个名下,其他人要出具书面的放弃继承的证明,实践中享有房产者可以其他兄弟姐妹一部分资金。不明事宜欢迎来电话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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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正,然后到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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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然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详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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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公证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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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房子买了17年还没产权证 老人怕去世后儿女没法继承
(原标题:房子买了17年还没产权证 老人怕去世后儿女没法继承)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 张添怡/报道) 眼看自己买了17的房子至今没有办下产权,今年64岁的韩大爷满脸无奈!1998年,韩大爷在临河街滨河小区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购买时该房屋就只有一份房屋销售合同,直到2006年,长春市伊通河城区改造建设办公室才通知对他所在的房屋进行产权办理。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时当他高兴地把相关材料、费用都交上去后又过去了10年,产权证到现在仍然没有消息,而这让他再也无法等下去了!
昨日,在韩大爷的家里,只要一提起房子的这个产权证,韩先生就无奈地挠着头。韩大爷说,他是在1998年5月份在这买的房子,他买时最主要是看中房子是政府开发的城区改造项目,会让人比较放心。而他在买房时该房屋就只有一份房屋销售合同没有产权,由于当时他对产权证也没有个具体的认识,所以他也没太追究这些。
直到2006年,当长春市伊通河城区改造建设办公司贴出办产权通知,让韩大爷对产权证重视起来。韩大爷说,当时旧城区改造办公室在小区贴出通知,说是要给小区办产权证,让各栋分批把购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名章等材料交上去,对此大家伙都非常高兴,也非常重视,积极向相关部门上交材料和缴纳相关费用。
但让韩大爷没想到的是,这材料费用一交都过去10年了,他依旧没有产权证的影子,而64岁的他也无法再你耐心等下去。“今年我64岁了,身体一直不太好,我就担心我一旦突然去世,没有产权证会让孩子们没法继承这栋房子,从而造成损失。我老伴儿在年初去世前,还曾特意嘱咐我一定要把产权的办好,这是她临终前的心愿。”韩大爷说。
而在这段期间,韩大爷和小区其他居民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时,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韩大爷说,社区、街道、派出所、旧城区改造办公室,这些部门他和居民们都不知道跑了多少次了,每次的答复都是正在办,现在十年都快过去了,始终没有任何答复。
一提到办产权的经历,居民张先生也很郁闷。“这个情况并不只是局限在他们所在西504栋的90多户居民,像西三区、西五区有不少居民家都没有办理产权证,有近千人受影响。我们现在就是想要个明确说法,产权证到底什么原因迟迟没办下来,还有究竟到什么时候能够办下来,总不能就这么一直没头没脑的等呀!”张先生说。
针对居民们的问题,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长春市伊通河城区改造建设办公室黄主任,他表示,滨河新村居民产权证办理牵涉到新区15栋,老区37栋,共1082户居民,市政府方面一直非常重视,2014年5月份还专门开了会议,计划按无籍房走,给居民办理产权证。
“今年5月份,我们收到政府会议纪要,开始着手搜集数据,本来已经将数据发给房地局,但由于房地局电脑升级,件都被退了回来,需要重新办理。目前我们正在加紧工作。预计今年年底之前一定能将产权数据交给房地局,来年初等房地局进行产权备案,我们就可以分期分批让居民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证。”黄主任说。
(原标题:房子买了17年还没产权证 老人怕去世后儿女没法继承)
本文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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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赡养老人就没有继承权?房产继承8个常见误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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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老人就没有继承权?房产继承8个常见误区总结!
作者:唐永彬  时间:  浏览量 0  评论 0     
突然提到“遗嘱或遗产”,不免会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其实细想起来,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身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每个人都面临着继承遗产或处分遗产的问题,也就是说,遗产继承和遗嘱是每个人早早晚晚都会遇到的问题。
  这篇文章是2006年法制晚报根据现场调查总结出的人们对于遗产继承的8个错误认识,当天来参加大讲堂的读者为117名,通过现场的问卷调查显示,仅有4.8%的读者清楚个人遗产包括的范围,通过对现场提问的统计发现,60%以上的人对遗产继承及遗嘱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认识与理解。
  因此,今天再次跟大家分享这篇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有不少人认为,“继承”这事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律师纠错: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如此一来,有没有遗嘱就不一样了。
误区二: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OK
  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律师纠错: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比如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麻烦。
  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说明了自己有多少财产,但这些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何处都未说明,这样的遗嘱很难得以实现。打个比方,只在遗嘱中说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钱存在哪个银行,存单放于何处,可以想象,后人的“寻宝”之路该是何等艰辛。如若找不到相应的凭证,这些财产无异于“流失”。
  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试想,若立遗嘱人突然离世,那么没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遗嘱,若遗嘱又没被发现,那么,这样的遗嘱立了等于白立。
  第四,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具体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误区三:立遗嘱不是自己的事,遗嘱得被儿女们接受
  刘老爷子与老伴的名下有两套房产,家里有3个孩子。两位老人怕日后遗产“分配不公”会引起孩子之间的矛盾。“孩子们要是不接受遗嘱方案,我们立了遗嘱也没用啊?”刘老爷子担心。
  律师纠错:遗嘱是立遗嘱的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是有效的。立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遗嘱是否生效与继承人是否接受遗嘱内容无关。
误区四: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
  孙大妈有5个孩子,但孩子们却只有两个在北京,其余一个在国外,两个在外地。孙大妈近来觉得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让她着急的是,孩子们不能到齐,自己的遗嘱没法立。
  律师纠错:立遗嘱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比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
误区五:和我有关的权利都可以处理
  齐大爷有3个孩子,家里的房子是承租的公房。最近有传闻说这一片要拆迁,于是齐大爷开始盘算,如果自己等不到拆迁的那一天,这房子应该留给谁?老爷子也知道,房子不是自己的,但一旦拆迁,就意味着要有一笔拆迁款“产生”。因此,让谁来“继承”这承租权成了老爷子的一块心病。
  律师纠错: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7项,即: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目前,公房的承租权是否包括在最后一项“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内,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算是遗产没有明确的答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房的承租人去世后,承租人无权单方处分承租权。
误区六: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得有一份
  小亮的母亲说,她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抚养。小亮的父亲经常出差,因此,小亮基本上都是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去年,小亮的爷爷去世,身为长孙的小亮却未分得丝毫家产。对此,小亮的母亲非常不解。她觉得,这是小亮的叔叔们欺负人。
  律师纠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法条中可以看出,两个顺序中均没有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和外孙女出现,也就是说,第三代人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在孩子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接分得爷爷留下的遗产的。
误区七: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
  读者张女士来自于一个大家庭,今年年近60的她有6个兄弟姐妹,目前只剩下一个老妈。张女士在家排行老三,现在,照顾老人的担子几乎全压在她一个人的身上。“我受点累没关系,让人生气的是,有些人既不出力也不出钱。”张女士抱怨道。她认为,老妈“作古”以后,老人生前没有尽孝心的,就没资格分家产。
  律师纠错: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遇到这种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张女士可以提出自己因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要求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误区八:只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家产就与后老伴无关
  李先生的父亲要再婚,孩子们都怕后妈是冲着分财产来的,于是他们给老父亲提出了条件:要想再婚,必须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李先生觉得,只有这样做,才能达到“捍卫家产”的目的。
  律师纠错:再婚者即使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也不意味着一方去世后,什么都不能给后老伴留下。因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后,可以说婚前财产那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其后老伴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李先生父亲的个人财产。(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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