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预算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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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财会[2015]2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内部控制是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控规范》)发布实施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制度建设不健全、发展水平不平衡等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指明了方向。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现对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内部权力滥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强化内部控制的精神和《单位内控规范》的具体要求,全面建立、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单位内部各层级的全体人员。
  2.坚持科学规划。单位应当科学运用内部控制机制原理,结合自身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合理界定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内部权力运行结构,依托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将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嵌入内部控制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3.坚持问题导向。单位应当针对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合理配置权责,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关键控制节点和风险评估要求,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坚持共同治理。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与其他内部监督机制的相互促进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优化监督效果;充分发挥政府、单位、社会和市场的各自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督促指导,主动争取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支持,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和有效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内部控制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形成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合力。
  (三)总体目标。以单位全面执行《单位内控规范》为抓手,以规范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单位应当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和《单位内控规范》要求,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对照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尚未建立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二)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是制约权力运行、加强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有效措施。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分事行权,就是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必须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分岗设权,就是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必须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防止岗位职责不清、设权界限混乱;分级授权,就是对各管理层级和各工作岗位,必须依法依规分别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与行权责任、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界限,防止授权不当、越权办事。同时,对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在健全岗位设置、规范岗位管理、加强岗位胜任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轮岗范围、轮岗条件、轮岗周期、交接流程、责任追溯等要求,建立干部交流和定期轮岗制度,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用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对轮岗后发现原工作岗位存在失职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追责。
  (三)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针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单位应当按照《单位内控规范》的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应当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报告。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通过面向单位内部和外部定期公开内部控制相关信息,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考评问责力度。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同时,单位要将内部监督、自我评价与干部考核、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并将内部监督、自我评价结果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内部公开,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自觉性,促进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的不断完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抓好贯彻落实。单位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时间表,认真抓好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监督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配备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推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并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担领导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与中期财政规划的参考依据。同时,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避免重复检查。
  (四)深入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相关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同时,要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关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方面的教育培训,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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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lems. Please try again later.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它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流动性强、控制风险高的资产,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部过程,因此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对保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业务的正常运转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一、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   1、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后生成的结果。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受编制、人员少等因素的限制,导致一些没有的人员也兼职从事会计工作;同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年龄偏大,近两年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改革频繁,会计知识更新没有跟上。对会计核算的原则、方法认识不全面,实际操作中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这样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对同样的会计要素进行审核后,帐务处理也可能不一样,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如我县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部分单位在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进行年终清算后,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尚有余额。因此,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循了会计规范,但由于其职业水平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发生会计数据脱离实际,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2、会计制度法规完善程度不强。我国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以来,新的经济情况不断涌现,但相关的制度法规尚未建立健全,这使得单位会计对经济事项的处理产生不确定性。同时,已形成的制度法规都是根据前一时期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导致制度法规严重滞后于会计事项新问题的出现。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可能与客观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出入,必然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负责人领导财务部门的活动应当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全过程,而不仅仅是财务活动本身。管理层应当赋予财务负责人参与决策的权力,并支持其关注管理的更大、更广范畴,局限财务负责人的关注领域和知悉范围,会削弱、制约单位的管理能力。目前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尚处于从属的理财地位,会计的监督职能难以发挥,不具备会计职能所应有的独立地位,会计监督相对乏力。会计工作很大程度上要服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的主观意志,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之一。   有的单位受人的因素制约致使内部控制制度过于简单,甚至根本没有建立,或建立了也形同虚设没有执行,其结果是内部约束无力,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具体表现在:一是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不够明确,未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有的单位全部由一人经办,根本不符合会计基本原则。二是对外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不明确。三是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不够明确。四是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办法和程序不够明确等,一些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经济业务难以及时揭露和制止。某县一家事业单位的出纳一人掌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将公款分期转出80万元后畏罪潜逃,完全是内控制度的不健全造成的后果。最近某县有一家行政单位会计因集中支付由一个人操作,将国库集中支付已上线的工作人员补助工资10多万元转到个人账户上,县纪委查处另外一个案件时才发现。   4、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的配备不合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欠缺,会计工作的交接不规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明晰,填制会计凭证未按规定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随意性大,编制财务报告不合法、不真实等等,造成账目混乱、财产不实、数据差错严重。   5、会计监督制裁不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应当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即&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监督单位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监督单位加强资金、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从内到外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检查走过场,执法力度不强。有些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在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过程中,对不违法的会计行为以罚代管,很少追究责任者,这些都放任了会计违纪违法事件的蔓延。   二、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主要缺陷   1、不相容职务混岗。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尽管形式上有所分工,但由于相互之间经常替对方做一些工作,有关票据和银行印鉴实际上也经常是共用共管,导致不相容职务实际上处于混岗状态,这为会计人员贪污、挪用公款打开了方便之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规定,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授权批准制度不严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动辄私自支付成百万甚至上千万资金,单位有关领导和同事竟然长期不知情,显然违背了授权批准制度的要求。《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规定,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一些会计人员之所以屡屡得逞,与没有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直接有关。   3、缺乏相应的支付复核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以向接受资助单位支付退汇、重拨项目款为名办理支付业务、私自将公款转出等,这些情况是否属实、合法,竟然无人核实。《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规定,对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由专人进行复核,主要复核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方可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松驰。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些出纳人员经手的银行存款账,数年来一直存在账实严重不符的问题,但长期无人问津;同时,支票、废支票管理的混乱无序,也说明一些单位已严重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等规章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规定,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设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5、忽视银行定期进行对账。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贪污挪用公款后,为掩盖罪行,通常采取伪造银行对账单,不与财政、银行核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手段。这种拙劣手法能否被识破,关键在于建立与银行定期对账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规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6、印鉴管理制度不规范。尽管形式上规定由会计保管财务领导个人名章,但由于混岗现象的存在,导致全部支付印监实际上有时由出纳一个人掌握和使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规定,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单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7、控制环境存在明显缺陷。突出表现在:单位管理层对财务会计管理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制度赖以有效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单位应当重视控制环境建设。   三、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议   1、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胜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制意识、道德水平和执业技能。   2、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结构,明确高层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建立相应的权力制衡机制,努力改善内部会计控制环境。   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建立相应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4、建立与银行、财政等部门快捷、通畅的联系机制和信息沟通渠道,通过调动单位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及时掌握单位在货币资金管理中的重大信息和异常情况。   5、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这种控制方法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以货币资金支付会计控制环节为例,货币资金支付的授权批准、实际办理、会计记录、稽核检查及与该项货币资金支付直接有关的业务经办等岗位必须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不能一人多岗,身兼数职。也就是说,任何单位不能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6、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这种控制方法要求单位明确规定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授权又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一般授权是指日常状况下对正常经济业务事项的授权,具有一定规律性和稳定性。此外,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货币资金被贪污、侵占、挪用。   7、加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凭证的稽核和审查,要引起高度注意。对货币资金业务审核,应注意原始凭证稽核。对外来原始凭证应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票证管理要求,有无税务监制章、财政监制章和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凡金额有误的,要退回到出票单位重新开具;接受单位名称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相符;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涂改、伪造和虚报冒领等现象;审查现金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凡违法开支,要拒绝办理。   8、加强银行存款控制。   (1)、所有银行存款户的开设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有时需要管理委员会会的批准。同样,某一银行存款户的终止也需得到正式的批准,以防有人在开设银行存款户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2)、负责银行对账单调节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以防止被银行揭露的不正当支出或应记但未记入企业收入账的不正当行为再次被掩盖起来。   (3)、负责银行往来账调节的职员应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就银行存款账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核对时,不仅应注意到银行对账单的日期和金额,而且还应检查讨论支票的签署和背书。   9、加强资金预算控制。一是编制资金预算控制,旨在对企业一定时期货币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统筹安排。要加强货币资金预算的可靠性控制,避免或减少预算编制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二是货币资金预算的编制应与处理、记录相分离。货币资金预算编制完毕,财务总监应认真监督预算的执行,定期比较经营过程中实际收支与预算的差异,对重大差异仔细分析。财务总负责人可采取必要措施来调查实际收支结果。由于差异的分析需要逐日、迅速和精确的收支数目,所以预算控制可帮助资金控制效率的发挥。   10、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在上述控制流程中,主要应设置下列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1)审批;(2)审核;(3)收付;(4)复核;(5)记帐;(6)核对;(7)清点;(8)清查。   参考文献: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8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作者:湖南省澧县商务局财审股股长 颜复勇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常德市内审协会会员  地址:湖南省澧县澧阳镇和平街35号邮编:415500责任编辑: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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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程分类新常态下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_参考网
新常态下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陈海媛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5-02摘要:新常态下,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重点逐步向提质增效上转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的管理效果,对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资金安全,防范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对社会提供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着重要的管理实践意义。关键词:内部控制 风险控制 监督评价新常态下,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向中高速增长转换,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要素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着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任务,单位运营的公益性是其最重要的特点。所以,在内部控制任务的分配上,并不像企业那样涉及较多的经营与投资控制内容,更多的是集中在对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性防护,以及从资产管理的角度防范内部管理风险上。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以及简政放权要求的基础上,满足提质增效的要求,实现利用内部管理成本的“减法”,来获得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提供公共管理与服务质量的“加法”的目的。新常态下,行政事业单位要从内部控制现状出发,在预算、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与改进,才能适应新常态的要求,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活动的发展。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现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目的在于:“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最主要的管理手段之一,其好坏程度直接影响着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秩序,决定着其对社会提供的公共管理服务的质量,对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在内控建设实施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矛盾,影响了對业务流程风险的控制和对内控系统的评价与完善。(一)缺乏内部控制意识,缺乏复合型人才。在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领导层经常性地把工作核心放在单位的经营效率上,而没有注重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对内控的认识不足,对风险管控的宣传不到位,认为内部控制就是管理层对下属部门业务的检查,针对制度的设置,没有从根本上以内控为系统进行全面了解和认可。下属部门也没有组织人员系统性地学习内部控制制度,致使行政事业单位在部门之间缺乏内控制度的互相制约和配合。这样的内控环境妨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混岗现象。在业务和审批的工作流程中,需要设立信息化的管理制度、体系,由于基层人员少、工作量大,经常出现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是同一人,身兼多职,导致责任划分不清、职能错位等,使得信息化管理体系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影响了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既消耗了资源,也难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目标。(二)风险把控能力较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所面临的环境也在快速变化。一方面,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过程中,业务人员风险意识较差,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统一的风险防御和风险把控体系,当面对风险时,人员之间往往互相推诿,失去了把控风险的最好时机。另一方面,受专业技术和知识局限性的影响,有关联的业务人员无法正确地判断风险、转移风险、降低风险等,原因是其对影响风险的因素掌握不深入、不全面,未能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作为把控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三)预算管理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预算管理需要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与评价等方面的控制措施和机制,通过制度来控制预算管理风险。但是目前在预算管理活动中,预算编制内容完整、细化预算内容等方面还有提高空间,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不足,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特别是在项目预算的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概算等方面,缺少必要的研究与分析。在预算的实施阶段,缺少对预算执行的分析机制,尤其是查找和分析预算执行偏差程序的缺失,不利于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另外,在预算执行后,单位内部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对预算执行工作的总结不足,不利于不断地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方法和内容。(四)资产与采购活动的管理问题。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层面,行政事业单位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以及使用制度和资产报废处理制度等,以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但是,在制度执行阶段的控制措施实施就显得不那么有效了。重点表现为对资产的定期盘点不及时,对设备的维护水平较低,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必要的控制活动实施不足,产生了制度执行弱化问题。这些实践问题受到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制,在个别岗位设置上不能完全做到相互分离,存在岗位兼职合并的情况。对于资产采购活动,采购论证工作做的不细致,相关控制活动未能发挥作用,直接导致采购活动没能达到预期项目需求目标,设备的使用效果不理想或设备维护费用较高,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功能发挥。(五)信息化建设和监督评价活动问题。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成立时间较长,信息化建设的意识不强,加上项目经费有限,使得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现代企业的内部控制活动依托信息化系统,利用信息化的智能性和规范性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率,同时,精准、及时的信息反馈程序也更加全面地反映了业务流程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问题,促进了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滞后,导致内控系统对控制活动的纠错能力较差,单位无法及时获悉业务流程中的重大风险问题和控制漏洞。由于受到单位所处财政管理层级的影响,接受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活动存在差异,有些单位不能及时获得相关的工作指导和建议,未能发挥外部监督评价工作的推动作用。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控制度的内生力不足,部分单位没有独立的内控制度建设职能部门,内部审计活动频率也相对较低。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策略(一)强化内部控制环境的建立,加强培养内控人才。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应该把内控建设作为单位内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保证制度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体系来制定重大决策和管理。首先,在引进人才、培训上,严格遵守内控制度,保证引进人才的标准,建立专业的人才培训岗位,并实施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提升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其次,根据各项业务的种类、特点,合理设置及规划各个部门的业务和职能,设置内控机构,使员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最后,通过营造和烘托行政事业单位良好的工作氛围,培养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态度,开辟创新和协作互助的精神风采。(二)加强风险管理措施。通过设立信息化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内部控制系统设置。首先,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和审批的工作流程中,对工作权限实行设置,用系统实施把控授权审批制度,明确职能岗位,使业务办理人员和授权审批人员相互分离,达到不相容职能之间的互相牵制,尽量消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设置风险评估机制,预防、识别和控制内控工作中的风险,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有效的责任制,为开展内控工作做好科学性保障。(三)加强预算管理控制活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控制,发挥预算的约束管理作用,首先要从制度入手,完善预算的各項控制制度。制定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预算审查核准制度,强化决算分析机制的执行,重视会计监督控制措施的信息反馈机制,利用制度来保障预算活动的有效性与高效性。其次,增加预算编制活动中必要的沟通与审查监督机制。加强单位内部不同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充分考虑与预算相关的单位资产存量、外部市场条件变化、技术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等约束性条件,可以寻求专业人员和专家的帮助,获得支持项目实施的充足信息,编制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预算。最后,重视对决算的编制和分析工作。分析决算是了解预算执行效果和评价预算合理性的重要途径,行政事业单位要重视决算工作,积极利用决算报告反馈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资金规模和业务需求矛盾,从而促进预算资金的优化使用,不断适应新常态下的工作要求。(四)强化资产管理和采购的控制活动。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和控制,需要行政事业单位重视重点保障措施和监督防范活动的执行有效。单位各部门需要重新梳理资产管理活动的关键风险控制点,如资金使用审核与支付职能,设备的采购与付款职能,物资的保管与使用审批职能等,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安排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强化落实。同时,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继续强化对资产的归口管理并执行台账登记制度,定期组织库存设备和物资的盘点工作,对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查明原因,调整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强化采购前的调研控制活动,并增加相关部门的联合评估与审核程序,将大额的采购计划开会予以讨论,在做好了充足的调研准备的前提下,才能组织实施。另外,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拟定采购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强化合同条款的控制程序,以减少由于合同不规范带来的售后服务风险,保证采购活动的质量和效率。(五)强化信息化建设和评价活动。鉴于信息化建设的现状,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有效利用财务核算系统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零余额管理系统等目前存在的管理系统作为平台,通过提升各系统间数据的共享性,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内容与这些子系统相融合,提升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化的级别和能力。在监督评价活动中,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层要提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积极推动建立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机构,并担任监督评价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挑选单位内部专业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定期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程度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增加控制措施,降低单位的运营风险。S参考文献:[1]刘永泽,唐大鹏.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13,(01).[2]林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探究[J].商业会计,2013,(16).[3]王海红.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4,(06).
2016年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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