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一名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的业务负责人

天津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详解相关热点问题 - 政策 -秦皇岛乐居网
乐居买房APP
专车看房 优惠买房
乐居二手房APP
最新房源抢先看
新浪装修家居网
抢工长装修APP
抢工长工长版APP
装修不后悔APP
天津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详解相关热点问题
来源:今晚经济周报
作者:今晚经济周报
近日,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的消息引发了市民广泛关注。
近日,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的消息引发了市民广泛关注。今后,市民熟悉的权证、房屋登记证明等权属证书将集体“下岗”,不动产权证
书的时代正式到来。那么,相对房产登记有什么区别?不动产登记该去哪儿办?怎么办?好办吗?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将对市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天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为大家一一解答。
本市不动产登记全面启动
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公告称,经市政府批准,从11月30日起,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启动,本市、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到市国土房管局设立或者委托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据公告,将市和区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房管局承担,其
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原已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
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海洋部门、林业部门不再受理海域、林地等登记发证业务。国家规定的过渡
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由原部门办理,过渡期后纳入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另行公告。11月30日前原海洋部门、林业部门已经受理的登记业务,仍到海洋
部门、林业部门领取证书;原房地登记部门已经受理但尚未核准登记的,统一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原天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负责受理全市范围内海域使用权登记,涉及国防军事、国家安全和保密单位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不包括军队开发的商品
房、房改转移登记),市政府所属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地登记,不能分别办理的跨区县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外产代管产房地登记。不再受理原市房地产登记发证
交易中心负责办理的各类登记业务,相关业务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区、县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受理。
不动产登记呈现四大亮点
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顺利实施,切实方便群众,本市11月30日起全面启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呈现四大亮点:
一是下放部分登记权限,实现辖区内办理。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国有土地房地初始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土地变更登记等权限,由原来的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下放到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就近查勘现场,大大节约了办件时间和资金成本。
二是各类登记业务在统一大厅办理。实行一个行政辖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除涉及国防、军事、国家安全和保密单位的登记以外)由统一登记经办机构办理,改变了过去土地和房屋、林权、海域使用权登记分散办理的状况,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是简化办件程序,提高效率。整合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登记业务,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结,改变了以往土地、房管两个部门“来回跑”的状况。
四是优化交易登记流程,做到无缝衔接。明确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二手房协议打印等房地产交易手续,与不动产登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办理,实现交易管理和登记的无缝衔接。
问题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答: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问题二: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注意:“小产权房”不得进行不动产登记。
问题三: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什么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
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注意:不动产登记簿证包含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记
载事项与《不动产权证书》一致,不动产权证书就相当于现在的房产证,而不动产登记证明则相当于现在的《他项权证》。
问题四: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登记?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由当事人单方提出申请的,包括:(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
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
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问题五:怎样进行不动产登记?
答:首先是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给出受理通知,完成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问题六:不动产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
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问题七: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答: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来自房产证内容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取得和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今后市民买卖房产,或者申请不动产权利变更,需要前往指定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领取不动产权簿证。
问题八:实行不动产登记有什么好处?
实行不动产登记可以改变分散登记可能造成的权属不明或冲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确保登记安全,避免权利交叉、重叠,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权
利。同时,实行不动产登记可以实现一个辖区内一个登记经办机构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改变了以往企业群众分别、多次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办理的情况,提高登
记效率。另外,目前,各类不动产分别管理、分别登记,登记的内容、标准以及统计的口径都不尽相同,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促进政府整合管
理资源,有利于掌握完整准确的不动产基础数据,为宏观调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问题九:已经领取的权属证书是否有效?是否需要更换新证?
目前已经领取《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地产他项权
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
《海域使用权证书》等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逐步换发新的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11月30日以前已经受理房地登记申请尚未完成制证的,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经受理森林和林木以及海域登记申请的,原受理单位按原登记政策在原登记系统上办理有关登记,继续核发《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书》。
问题十:统一登记后,企业群众到哪里申请不动产登记?
各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地登记的办件大厅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全市共有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16个,共设立了27个受理点。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的要件、程序、时
限以及各区县办理登记的具体地点、咨询电话详见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具体网址为:www.
。虽然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为了方便企业群众,天津市各类登记时限仍保持
不变,房地产抵押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等事项还是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热日 17:25
热日 13:41
热日 08:05
热日 07:50
热日 10:24
热日 10:19
热日 14:07
热日 09:53
热日 08:00
热日 07:55
伴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与盛行,旅客户一直是住宿业的重要客源,这次,在线短租把目光瞄准了这一市场。
COPYRIGHT (C)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806-810室
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新房、二手房:400-606-6969 &家居、抢工长:400-010-2323推行“五个服务”,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国土局驻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提高窗口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在行政确认中为企业做好、做深服务,为企业资产确认、融资抵押提供保障,把加强效能建设、创造一流服务、树立良好形象作为窗口工作重点,常抓不懈。以文明服务、阳光服务、创新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五个服务”为重点,创新举措,提质提速,具体措施如下:&
&一、文明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廉洁自律、土地法律相关知识学习培训,积极打造标准化窗口,严格落实服务承诺,规范着装、亮牌上岗,要求使用服务文明语,坚持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文明形象。
  二、阳光服务,提高工作透明度。
  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和服务流程,主动、全面、准确的公开服务承诺,畅通咨询热线,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查询不动产登记各类政策。将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纪律、以及服务承诺,特别是企业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通过QQ群、微信公众平台、朋友圈等渠道对社会进行公开,以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创新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从严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责任问责制”、“服务回访制”和“社会服务承诺制”等措施。先后推出了电话预约上门办证、推行延迟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加大绿色通道服务力度,对办事群众的特殊要求,经申请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满足群众需求;对政府确定的企业在办理涉及土地转让、土地抵押等业务时开通绿色通道,实现提前办结。
  四、主动服务,做好保障措施。
  针对不动产登记前需进行土地勘测、权籍调查等前期工作,主动实行地籍调查提前介入服务,由土地勘测队、各分局、服务中心在接到窗口办件转办单后,即时联系不动登记申请人进行对接,完成现场勘测、地籍调查等外业工作,限时办结,加大后方工作保障力度,全力配合窗口工作,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充分利用网络等技术手段,完成历史档案调阅利用、权籍调查宗地落宗等。
  五、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效能。
  做到材料审核程序简约化,对所有受理事项按承诺时限办结,且对一些可以简化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瘦身,推行“服务‘零距离’、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流程‘零障碍’”等四项服务标准,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
  自日,省国土厅领导来涟首发不动产权证以来,该窗口截止4月15日累计收件13852件、办结13852件,办结率100%,受到办事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李敏)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加快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中新网
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加快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
  不动产统一登记利国利民。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已有月余,近日,这项重大改革任务又有新部署。4月13日,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进,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当前不动产登记整体工作进展如何?主要面临哪些困难?如何确保年内如期完成整合任务?就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统一的机构是“四统一”的基础――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瓶颈”亟待破解
  记者:请介绍一下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如何、目前主要存在哪些困难?
  负责人: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围绕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取得诸多进展:全国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已经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相关配套依据和标准不断健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在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但不容乐观的是,从全国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制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最大难题和障碍。截至今年3月底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
  统一的机构是“四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市县两级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键。各地不能停留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层面,要实实在在地整合统一登记的职责和机构。如果市县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没有实施主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就无法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这项国家重大改革任务在市县层面就无法具体实施。
  “法定职责必须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加快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
  记者:此次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政策初衷是什么?
  负责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组织保障,是确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面实施的基本前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此次两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目的就在于促使各地进一步充分认识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的衔接。
  “一分布置,九分落实”――各地应确保年内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任务
  记者:按照《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应如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负责人:一分布置,九分落实。按照《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好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任务。
  一是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按照中央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支持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尽快印发职责整合文件,切实将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各地应进一步摸清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业务开展等情况,厘清登记、交易、审批管理的职责边界,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归并,尽快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有机重组和工作流程再造。
  “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人员力量和资源
  记者:按照《意见》要求,如何统筹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力量和资源?
  负责人:《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划转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设备和相关经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各地应充分考虑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科学统筹调配相关资源,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各地应充分考虑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科学统筹调配本地区相关资源,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妥善做好不同身份人员的统筹安排,逐步健全和完善人员队伍,形成合力,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落实到位。
  “确保职责完整,严禁拆分”――各地应将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完整地统一到一个部门
  记者:各地在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负责人:《意见》特别提出,各地应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今年内整合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做好职责划分、人员编制划转、资料移交等工作,确保各项登记工作不断档、相关工作有序衔接、积极稳妥推进。二是明确时间要求,细化任务安排。各地应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为契机,统筹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流程梳理、登记资料移交、数据信息对接、登记系统融合、信息平台建设以及设置统一窗口、颁发统一证书等各项工作,明确时间要求,尽快全面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健全、运转正常。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业务指导。各地要将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属于不动产登记完整的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严禁随意拆分不动产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
  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将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编辑:马榕】
>房产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66833 34708 30649 18963 18348 16939 12753 12482 12188 12157
 |  |  |  |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京公网安备:-1] [] 总机:86-10-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新闻热线:021-
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如何安排?相关负责人解答
原标题: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如何安排?相关负责人解答
  打牢基础 全力推进广西不动产登记工作
  ――专访广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唐广生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对公民和法人而言,不动产登记究竟是什么,广西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如何?记者专访了广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
  问: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答: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次明确给出的法律定义,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问: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什么意义?
  答:推进土地、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对提高行政效能,更加便民利民,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有着重大意义。
  问: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哪些工作任务?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根据去年11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是这样的:
  (一)2014年:基本完成职责整合,做好基础建设。一是推动职责整合。自治区一级率先完成职责整合,年底前后完成市、县二级职责整合。二是做好工作衔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衔接方案,做好不动产登记的资料整理备份移交、系统对接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2015年:建立健全机构,实现统一登记。一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各级编办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落实机构“三定”方案;推进将与登记相关的测绘、档案、信息等管理职能纳入不动产管理机构。二是做好地方工作衔接。自治区、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制定工作衔接方案,完成同级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移交、系统对接。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四是设立统一窗口。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统一窗口,制定收件标准、业务办理规程,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三)2016年: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一是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开发及测试工作,为试运行和全面运行做好准备。二是推进工作正常有效运行。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有效运转、规范工作,全面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确保新旧登记制度的顺利过渡。
  (四)2017年:实行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一是信息平台全面运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试运行为基础,推进我区信息平台的建设。二是实现信息共享。指导市、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部门互通、上下联动。三是推动公开查询。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问:目前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如何?
  答:2014年3月以来,广西各级政府、国土资源及有关部门围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是工作推进较快的省份之一。
  目前已建立自治区层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前期调研,完成了自治区一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建立了自治区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信息动态联系机制,明确了统一登记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至今,广西部分市县已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领导小组,11个设区市和6个县已完成职责整合工作;3个设区市和1个县已在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南宁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实现统一登记的市、县之一,除抓好南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外,广西将再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市县作为自治区级试点,力争在6月底前实现统一登记,推动全区其他所有市县按照工作节点要求在2015年底前实现统一登记,开始受理新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962007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如何安排?相关负责人解答
日 07:52 来源:.cn
原标题: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如何安排?相关负责人解答
  打牢基础 全力推进广西不动产登记工作
  ――专访广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唐广生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对公民和法人而言,不动产登记究竟是什么,广西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如何?记者专访了广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
  问: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答: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次明确给出的法律定义,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问: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什么意义?
  答:推进土地、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对提高行政效能,更加便民利民,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有着重大意义。
  问: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哪些工作任务?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根据去年11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是这样的:
  (一)2014年:基本完成职责整合,做好基础建设。一是推动职责整合。自治区一级率先完成职责整合,年底前后完成市、县二级职责整合。二是做好工作衔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衔接方案,做好不动产登记的资料整理备份移交、系统对接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2015年:建立健全机构,实现统一登记。一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各级编办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落实机构“三定”方案;推进将与登记相关的测绘、档案、信息等管理职能纳入不动产管理机构。二是做好地方工作衔接。自治区、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制定工作衔接方案,完成同级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移交、系统对接。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四是设立统一窗口。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统一窗口,制定收件标准、业务办理规程,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三)2016年: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一是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开发及测试工作,为试运行和全面运行做好准备。二是推进工作正常有效运行。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有效运转、规范工作,全面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确保新旧登记制度的顺利过渡。
  (四)2017年:实行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一是信息平台全面运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试运行为基础,推进我区信息平台的建设。二是实现信息共享。指导市、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部门互通、上下联动。三是推动公开查询。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问:目前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如何?
  答:2014年3月以来,广西各级政府、国土资源及有关部门围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是工作推进较快的省份之一。
  目前已建立自治区层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前期调研,完成了自治区一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建立了自治区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信息动态联系机制,明确了统一登记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至今,广西部分市县已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领导小组,11个设区市和6个县已完成职责整合工作;3个设区市和1个县已在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南宁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实现统一登记的市、县之一,除抓好南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外,广西将再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市县作为自治区级试点,力争在6月底前实现统一登记,推动全区其他所有市县按照工作节点要求在2015年底前实现统一登记,开始受理新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962007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不动产登记业务编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