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利益羁绊,驾考改革说学编程难不难难

第A04版:要闻·焦点;时评
打破利益羁绊,驾考改革说难不难
  首席评论    □潘洪其  公安部、交通部昨天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启动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等27项改革举措。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意见》提出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此项改革首先在部分城市试点,再逐步推行,不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  社会舆论近些年大力呼吁的驾照直考,如今终于提上改革日程。此次改革亮点多多,其中三项颇值得圈点。一是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意见》明确提出,公民可用自己的私家车学习驾驶,完全摆脱对培训机构的依赖。此外,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即便去驾校学考,也不用一次性预交全部费用,而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并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等,都让驾驶人学习考试更加轻松便捷。二是改革设计思路清晰,统筹兼顾,既符合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要求,又有一些基于交通安全方面的细节设计。《意见》规定了个人使用自备车辆学车的条件(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在指定路线、时间学习等),规定驾驶人如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等。  其三,打破了传统驾校的垄断格局及其承载的既得利益羁绊。传统驾校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弊端由来已久,其突出表现为驾校与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多有利益勾连,有的驾校直接由公安、交通部门主办;一些驾校自恃深厚背景和垄断地位,长期管理松懈,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人情交易、权钱交易盛行,给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鉴于此,《意见》明确提出,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依法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打破传统驾校垄断及其利益羁绊,不但体现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的要求,更体现了改革者壮士断腕、自我革命的精神勇气。禁止任何国家机关举办或参与驾校,禁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营或参与经营驾校,就是要让公权机关、职能部门的权力之手从驾驶培训市场全部退出,让权力恪守边界与底线,还市场以生机与活力。我们说,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都要触动固有的利益格局,虽然“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再险恶的深水也必须趟过去,再坚固的堡垒也必须攻下来。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走到这一步,打破传统驾校垄断,破除固有利益格局的羁绊,已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以往我们对打破既得利益羁绊面临的困难和阻力,有时估计得过于严重了,以至于在畏难情绪支配下,迟迟不愿迈出改革的步伐,不敢开启改革的按钮。这两年来,全面深化改革成为当今时代主旋律,一些部门和领域的既得利益群体反对改革的声音不得不有所收敛,一些阻挠改革的力量必将加速式微。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难度与复杂性,也要以高度的自信和必胜的信心,不失时机大胆推进改革,坚决打破既得利益格局的羁绊。  机动车驾考改革正式启动再次证明,改革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不能畏首畏尾一再拖延,只要勇于打破既得利益羁绊,改革再难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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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利益羁绊,驾考改革说难不难》由金羊网为您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版权联系电话:020-133588)专家称改革受利益集团羁绊 致国家陷中等收入陷阱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依靠经济转型
  中国经济50人论坛、新浪财经和清华经管学院联合举办的新浪·长安讲坛第199期日前召开。50人论坛成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发表题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主题演讲。他表示,之所以出现中等收入陷阱,是因为原有的增长机制和发展模式无法有效应对阶段转换中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在面临诸多特有挑战和潜在增长水平趋于下降的情况下,我国要想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最根本的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转型。
  大部分国家长期未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其利益格局往往受大的利益集团牵制,没有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的机制,从而导致社会分化非常快。在拉美国家,体制变革受到利益集团羁绊,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
  王一鸣首先从概念谈起。他说,2006年,世界银行《东亚经济发展报告》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其基本涵义是指,一个经济体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迈进的过程中,既不能重复又难以摆脱以往由低收入进入中等收入的发展模式,很容易出现经济增长的停滞和徘徊,人均国民收入难以突破1万美元。
  王一鸣认为,之所以出现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是因为,进入这个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原有的增长机制和发展模式无法有效应对由此形成的系统性风险,经济增长容易出现大幅波动或陷入停滞。
  从二战后世界经济发展来看,仅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大部分国家则一直没能迈过这个门槛,长期在中等收入阶段徘徊。
  国际上公认的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但就比较大规模的经济体而言,仅有日本和韩国实现了由低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转换。按当年价算,日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972年接近3000美元,到1984年突破1万美元。韩国1987年超过3000美元,1995年达到了11469美元。从中等收入国家跨入高收入国家,日本花了大约12年时间,韩国则用了8年。
  拉美地区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则没有实现这种成功的跨越。其中,阿根廷是拉美地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代表。在1964年时阿根廷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就超过了1000美元,到上世纪90年代末达到8000多美元,但2002年由于经济危机下降到2000多美元,现在又逐步恢复到接近10000美元。而东南亚地区比较典型的是马来西亚,人均G
D P一直领先,但几经反复,一直没有迈过这个门槛。
  王一鸣选取韩国、马来西亚和阿根廷作为样本比较指出,成功跨越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两类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增长、技术创新、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
  第一,经济增长稳定性差别很大。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经济增长往往出现较大的起伏,即便有几年增长率很高,也会迅速缩水,阿根廷就是典型例子。在1963年到2008年的45年间,阿根廷有1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负增长,马来西亚有5年负增长,而韩国仅有2年负增长。
  第二,研发能力和人力资本存在明显差异。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看,韩国2003年达到2
.64%,而马来西亚、阿根廷分别只有0 .69%和0
.41%,可见研发投入差距较大。再从研发人才来看,2006年,韩国每千人中的研发人员达到4.8人,而马来西亚和阿根廷则分别只有0.42和1.1人。
  第三,社会发展指标上有明显差别。就人的预期寿命而言,韩国1960年仅为50.2岁,比阿根廷低15岁,但它提高很快,到2008年已达到79
.8岁,明显高于阿根廷和马来西亚。而在教育方面,韩国的受教育年限由70年代的5.6年上升到11.3年,领先于马来西亚和阿根廷。
  第四,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差异较大。从基尼系数来看,阿根廷和马来西亚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达到了0.45,到90年代末曾一度接近0
.5,2007年阿根廷更是达到0.51。而韩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基尼系数为0.36,到90年代末下降为0.31。从最高10%收入阶层和最低10%收入阶层的收入比来看,韩国也远低于阿根廷和马来西亚。可以说,东亚国家中日本和韩国在转型过程中收入差距都控制得比较好。
  接下来,王一鸣进一步对两类国家出现不同发展命运的背后原因进行了探讨。根据他的分析,从拉美地区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的情况看,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是错失发展模式转型的时机。拉美一直实行进口替代战略,没有与全球化的浪潮很好契合,也没有很有效地转向出口导向的发展模式。
  第二是没有解决技术创新的问题。韩国开始是模仿,之后慢慢形成了一些有自主技术的企业,比较成功地迈过了技术创新的问题。但拉美和东南亚却没有有效解决技术创新的问题,以东南亚为例,整个经济是加工贸易型,缺乏自主技术。
  第三是对发展公平性重视不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其利益格局往往受大的利益集团牵制,没有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的机制,从而导致社会分化非常快。
  第四是宏观经济政策出现偏差。从拉美国家看,早期管制比较严,后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完全自由化的影响,政府作用被削弱,完全缺乏调控能力。
  第五是体制变革严重滞后。在拉美国家,体制变革受到利益集团羁绊,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
  日本和韩国能够成功,一方面是因为经济模式得以成功转换,特别是在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上有跨越性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比较好地控制了社会的收入分配差距。
[责任编辑:张雪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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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版权所有专家解读驾考改革亮点:打破驾考利益链条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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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打破驾考利益链条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先培训后付费、自主预约考试、自学直考……国务院办公厅今天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多项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
  3位专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驾考改革提出27条改革措施,是继户籍制度改革、车检制度改革之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推出的又一项重大社会法制改革,体现出公安部猛药去疴,打破驾考利益链条的决心。
  试点小汽车自学直考
  【意见要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专家解读】“先进驾校再考证”是群众学驾考证的途径,形成了驾培行业垄断,造成学车贵、练车难、约考报名不自主等问题。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表示,针对当前小型汽车驾驶培训模式单一、培训质量得不到保证、小型汽车驾驶人责任心不足等问题,《意见》明确提出了“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自考,建立多元化培训机制”的改革新举措,既顺应群众呼声,满足部分群众自主学驾需求;又发挥“鲶鱼效应”,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在部分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地方,允许群众在有资格的父母、朋友或私人教练的陪同下,通过加装了副制动、辅助后视镜等安全教练装置的小型汽车学习驾驶,既有利于小型汽车驾驶人在亲友陪同学习驾驶的过程中培养安全驾驶的责任感、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又有利于破除驾校垄断地位。
  社会资源解决约考难
  【意见要点】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驾驶人考试场地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考试需求;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考试员队伍,实行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
  【专家解读】2010年以来,全国年均3000多万人申请驾驶证,受警力、场地限制,全国36个大城市中有17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考试积压。
  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认为,在当前驾驶人考试需求迅猛增长的形势下,考试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解决驾照考试约考难,首先要解决场地问题,应该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各地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实行考试员资格管理、定期培训、考核淘汰制度。与此同时,农村机动车增长速度不断加快,应逐步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引入社会力量后,执行中标准一定要统一,绝对不能放水。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计时收费培训保质量
  【意见要点】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
  【专家解读】学员一旦交了学费,相对于驾校就成了弱势一方,即使服务质量差,部分学员往往也只能忍气吞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蕊表示,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来看,采取计时培训,可以实现驾驶培训的充分竞争以及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保证驾驶人培训质量的同时对学员的利益保障起到积极作用。另外,可以让学员根据自身需求和时间,进行学习内容和时间段的选择;分时段、分内容的计费一方面可以为学员提供可以选择的培训模块和时间段,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学员学习内容的难度和忙闲时间段来设定不同的培训费用,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基础上,实现驾校、学员双赢。
  推行标准化合同,旨在明确驾校和学员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使得驾校提供驾驶技术培训服务这一商业行为有了政府规定的标准作为指导,这样学员就可以在接受服务之前明确自己应当得到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同时标准化的合同,也是对驾校培训驾驶人的最低要求,虽然驾校是提供驾驶培训技术服务的商业机构,但是其培养的驾驶人的质量对道路交通安全有着重要影响,特别是安全驾驶的意识和驾驶技术,因此推行标准化合同文本,也是政府对驾驶培训质量的最基本的要求。当然,从合同角度,推行标准化合同,并不排除学员和驾校之间就个别条款进行单独约定,但这些约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和驾驶培训的基本要求。
  自主报考可连续考试
  【意见要点】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实行考试随机安排,杜绝人为操作。 
  【专家解读】考试过程公开透明是保证考试结果严格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当前,驾驶人考试一般由驾校集体报名预约,学员没有知情权、选择权,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空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蕊认为,实行学员自主报考,提供自主约考平台,可以让学员选择合适自己的考试地点和时间,减少学员付出的不必要时间成本。建立考试预约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真正能做到约考程序公平和最大程度降低群众考试成本。按照全部考生的约考时间顺序安排考试,确保考试计划和约考结果公开透明。
  允许学员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的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群众考试往返多、路途远的问题,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的体现。
  实行考试随机安排是保证考试过程公平的措施,此措施的目的在于减少人为因素对考试工作的干扰,防止“人情考试”,通过设计规范、公平的程序来保证考试过程和结果的公平性。《意见》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校信息互相屏蔽,切断考试员与驾校、考生的联系,打破“潜规则”,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本报北京12月10日讯  
(责编:李婧、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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