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饭店中管能不能开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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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不到一半可不按国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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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的员工,持股比例会有区别。”据相关人士透露,入股资金可以分期付款,原则上不超过3年,首期出资款应在1年内到位且不得低于出资额的40%;员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低于出资额的30%,剩余参股资金款可通过信托、股权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等筹集,利息费用由个人承担,试点企业不得为员工融资提供担保。允许试点企业的团队对市场化的对外投资进行跟投,形成利益共同体。为了避免员工拿了股权之后就跑路,广东规定:“员工主动离开企业的,国有股东有权回购。”
原标题:国有股不到一半可不按国企管广东省国企资产总额已超4.5万亿元。随着广东省两次国企混合所有制项目展示对接活动的开展,国企项目纷纷抛出橄榄枝吸引社会资本,集聚投资未来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的资金累计已超过2000亿元,混合所有制盛宴拉开帷幕。路径一:引资项目对接集聚2000亿发展混合所有制已成为国企改革的共识,可是“和谁混”、“怎么混”成为改革进行到现阶段的最大难题。记者了解到,上市、引进社会资本、管理层和骨干持股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广东今年以来召开了两次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项目展示对接活动,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的目光。 “广州银行12.65%股权将转让,总计转让10.5亿股。”昨天,第二次广东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项目展示对接活动在广州举行,广州银行的股权转让项目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这一项目以不低于每股4元的价格转让10.5亿股股权,占比12.65%,预计将引入社会资本超40亿元。本次对接活动广东推出的对接项目共180个,涉及交通物流、金融服务、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生物医疗等17个行业,计划引入民间资本超过770.8亿元,其中广州市推出了39个项目,计划引入社会资本170亿元。昨天活动现场还签约了43个项目,引入民间资本376.6亿元,其中,省属企业签约项目14个,引入民间资本235.6亿元;地市国有企业签约项目29个,引入民间资本超过141亿元。广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周兴挺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各企业根据运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上报对接项目,既不一味追求混合比例,也不搞花架子。此次推出的项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地域广,分布在全省大部分地市;二是体量小,中小微企业居多;三是行业多,且集中在完全竞争领域;四是增量多,推出的180个项目中,采用增资扩股、合资新设企业等增量方式的项目有128个,占项目总数的71%。2月27日,省国资委在省产权交易集团举办首次“广东省属国有企业与民间资本对接会”,拉开了广东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序幕。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目前已落实合作项目9个,引入民间资本389.47亿元,项目对接落实率达30.99%;在谈并进入实操阶段项目20个,涉及金额322.48亿元。累计对接资本比例(指完成交易和正在洽谈的数与发布数的比例)已达56.65%,集聚投资未来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的民间资本和金融支持资金累计已超过2000亿元。路径二:员工持股入股资金可分期付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机制创新。广东省国资委选择了50家企业进行体制机制创新,鼓励通过上市、骨干员工持股、引入战略投资或财务投资者、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这些企业3~5年实现上市。探索员工持股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操作手段,目前各地仍处在探索阶段。广东的试点企业先行先试, 广东省国资委将支持试点企业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依法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持股,其中不乏亮点。广东省国资委强调:“并非每个试点企业都要实行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不等于全员持股。” 这从某种层面上也是避免吃“大锅饭”,激发企业内部员工活力。“不同级别的员工,持股比例会有区别。”据相关人士透露,入股资金可以分期付款,原则上不超过3年,首期出资款应在1年内到位且不得低于出资额的40%;员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低于出资额的30%,剩余参股资金款可通过信托、股权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等筹集,利息费用由个人承担,试点企业不得为员工融资提供担保。允许试点企业的团队对市场化的对外投资进行跟投,形成利益共同体。为了避免员工拿了股权之后就跑路,广东规定:“员工主动离开企业的,国有股东有权回购。”路径三:上市2017年培育10家上市企业上市也是此轮国企改革亮点之一,地方国有企业能上市的整体上市,不能上市的部分上市或引进外部投资者。广东强调“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途径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在昨天的对接会上, 不少企业招商引资项目以上市为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据悉,现有广东省属企业资本证券化率仅为35%,资本证券化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广东计划到2017年,在试点企业中培育上市公司10户左右(省属企业目前境内上市公司13户),同时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企业。多个省市提出明确的比例指标。湖北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50%。重庆则计划用3~5年左右,推进20家重点国企整体上市,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广东的混合所有制对接会突出一个‘实’字,即项目实、对接实、操作实、成效实。”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雎国余表示,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的积极性和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得到调动,可以达到1+1大于2的效果。 “国企在产权多元化后,应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民营企业的资本占有一定的比例,实现公平平等。”广东一家风电企业负责人提出,国有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是通过产权多元化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真正主体,关键在于产权形式监督的设置。要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如果国有资本占比太多,产权又过于单一,将使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成果大大缩水。业内建议,民资的钱投进来了,下一步的改革是,不仅是把资本合在一起,而且在产权和制度上有完善,在董事会成员和组织结构上,民营资本的人士不只是挂名,而是要有实质性的参与。 而要解决混合所有制的这一核心问题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就必须解决民营资本的顾虑:“如果我不是大股东,我在这个企业里怎么实现发言权?我怎么保障我自身的权利?”广东的改革方案特别强调了“完善非控股股东的制衡机制”,很好地解决了民营资本的顾虑问题。“让非控股的中小股东体现自己对大股东的制衡,解决了民营资本的顾虑问题。” “除国家规定外,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不设下限”、“国有股权低于5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按约定治理模式行使权利”。据周兴挺介绍,本轮国企改革监管体制上有很大创新,提出要“建立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旦国有股权低于50%,也就意味着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模式管理:“也就意味着可以不按照国企来管理,这是一个巨变,直接解决了民营企业的话语权问题。”要想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何规范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对接是一个焦点问题。据周兴挺介绍,广东为规范产权流转,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及操作流程指引,强调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交易平台化。创新:解决民企话语权在昨天的对接会上,广东民航医疗快线有限公司签约,一家国企与4家民企强强联合打造新的民航非120转运项目。“我们想吸引优质的民营企业来加入我们,所以特别设置了国有股权比例不超50%。”签约方广东民航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华告诉记者: “如果靠我们国企一家来做,可以说,做得大是偶然的,做不大是必然的,预计2~3年也就做到50~100台转运车的规模。但通过引入具有医院资源、传媒资源、保险资源、生物科技资源等不同类型民企,我们会做到很大,估计明年就会突破200台转运车,成为跨10个行业业态的医疗健康产业。”而民企签约方广州康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志键很有信心:“虽然我们只占2%的股份,但我们有信心。因为出资方侧重点不同,我们主要是做医疗服务的,在转运服务方面有优势,通过强强联合,一定可以尽快扩大市场。”改革案例企业产权多元化“1+1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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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国有企业管理员工能不能自己开公司成为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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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是共和国长子 家里的穷人你们管过吗
国企民企,都是中国企业《中国经济周刊》: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发展,是人们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近两年来,“国进民退”的声音经常出现,你怎么看待国企和民企的发展?张梅颖:现在有人说,我们“国进民退”,也有人说,现在是“国退民进”。其实,国家没有一个政策,引导“国进民退”或者“国退民进”。我们的政策取向只有一个,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有企业也好,民营企业也好,你的品牌出去,都是中国制造,都是中国品牌、民族品牌,人家不管你是国企、民企。但是我要强调,为什么要有国企?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它的使命是要完成国家战略。国家战略需要什么,国企就应做什么。央企的最大作用,在于保障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所以,在转变发展方式中,央企应该是主力军,应该起到引领作用。但是现在看来,央企明显动力不足。另外,央企要掌握本行业技术上的主导权,用技术优势创造品牌优势、资本优势和人才优势。央企应该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用创新支撑国家的顶梁柱。但是现在央企投入到科研的费用只占利润的0.7%。民营企业一般占3%~5%,多的能占到10%,这就为企业发展积蓄了后劲,而且它的机制比较灵活。总之,央企要在转型中做生力军、主力军,要带头转变发展方式。《中国经济周刊》:您说过,垄断国企,以“长子”自居,不管家里穷人,是什么样的背景下说的这样的话?张梅颖:在分配不公到了影响社会稳定的地步,还不启动分配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说的。那时候许多央企、国企不务“正业”,都去炒房地产,或靠垄断赚钱。你是人民的企业、国有的企业,是共和国“长子”,家里的穷人你们管过吗?那么多农民工,你们看在眼里了吗?所以我那天不客气了。央企去搞房地产,去当地王,把房价推高,最终还是把负担转嫁给老百姓,赚取老百姓的钱。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人民,民心即党魂,所以我对央企的一些不当行为提出了批评。批评他们是对他们抱有厚望。国企、民企本来是中国经济这面旗帜下的不同团队,应该形成巨大合力,这就需要政策调整。“非公36条”(即《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是国内第一个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的意义就是政策调整。既然国企、民企都是中国企业,都是为了人民,从这个意义上说,平等分享公共资源就是民企享受更多的公平,也体现了人民享受更多的公平。重新认识“稳定”的内涵《中国经济周刊》: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比如群体矛盾。您觉得,“维稳”最重要的是什么?张梅颖:关于稳定的问题,要正确解读“稳定压倒一切”。现在一提就是社会刚性维稳。要知道为什么不稳定,不稳定的背后还是个公平问题。所以,我们要解决公平和民生等问题。从今年开始,国家强调民生和收入分配改革,出台了很多惠民措施,像养老问题、医疗问题等,基本上都在落实了。老百姓没有过多的要求。中国的老百姓安分守己。你给老人每月55块钱,他就很知足了,他不会觉得给得太少了、太晚了,不觉得这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应该得到的。只要中国老百姓得到一点儿好处,就感激得不得了。这也是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的基层干部,是在维护着我们这个政权,为老百姓谋福利的。如果基层的多数干部都是坏的,政权早就完了。但是不能因为有这个主流,就对问题视而不见。往往一些很小的事,就能牵动全局,酿成群体性事件。现在强调权为民所赋,我们的干部不要还以为自己是父母官,你的权力是老百姓赋予的。稳定背后还是一个公正问题。今年随着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随着一些基本的民生问题的解决,我认为形势要好得多。同时,稳定还涉及到政策的稳定,也就是要避免政策的制定实施朝令夕改,这也会引发新的矛盾。同时,对待社会矛盾,也不必过高估计危机的发生,因为大多数是利益冲突,与政治和意识形态无关。要正确定位、判断矛盾冲突,以容忍的态度,用协商、妥协的方式增进共识,解决矛盾。我们面临的时代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气候变暖,极端气候常态化,我们注定要与灾害共生,在共生中要学会管理灾害。二是我们处于转型矛盾高发期,注定与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共生,在共生中要提高社会管理艺术和能力,体现出的是生存与发展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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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自2010年开始华林家园小区业主先后多次书面向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合肥市蜀山区环保执法大队、合肥市工商蜀山分局、合肥市蜀山区南七街道市容办等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我华林家园1-4号楼设计是商铺和违规搭建,1层没有设置烟道,2层才有生活公共烟道。更没有餐饮服务业的排烟尘、排污、排水和排噪声专用通道。这油烟问题一直严重影响广大业主们的正常生活环境。现经华林家园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研究决定要求政府取缔1-4号楼违建和小饭店。  强烈呼吁政府取缔华林家园1-4号楼饭店和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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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12345政府直通车反映   华林家园1-4号楼饭店和违建--谁来管?   去信时间: 日   去信内容: 强烈呼吁政府取缔华林家园1-4号楼饭店和违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我华林家园1-4号楼设计是商铺和违规搭建,1层没有设置烟道,2层才有生活公共烟道。更没有餐饮服务业的排烟尘、排污、排水和排噪声专用通道。这油烟问题一直严重影响广大业主们的正常生活环境。现经华林家园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研究决定要求政府取缔1-4号楼违建和小饭店。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到现场观摩一下。华林家园业主委员会、华林家园银成物业管理处。  详见附件:日   办理时间:日   南七街道办事处回复内容: 投诉人反映的华林家园住宅楼下开饭店,是指华林家园小区沿皖河支路的门面房。皖河支路修建于2007 年,该路产权单位为新华学府春天小区和华林家园小区,前期规划作为两个小区的交通便道,属于小区内部道路,由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共同管理,随着两小区住户的增多,为了方便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皖河支路逐步发展成商业一条街。对于该路存在的油烟污染等问题,我单位已采取以下措施: 1、关于油烟问题。针对华林家园的餐饮经营者,我单位执法队员曾多次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对市民投诉较多,油烟污染较为严重的吴山烤鱼、金宝三味鱼、广味庭羊肉馆等三家经营户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前期合肥市环保局已介入调查,对金宝龙虾馆、史记龙虾、李字烧烤、大别山原味餐馆、郑师傅烧鸡小吃店等五家饭店已经申请蜀山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 2、南七街道执法中队安排专人每天从早上7:00至夜间22:00定岗在皖河支路上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市容秩序良好。针对22:00以后皖河支路上烧烤摊位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区、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将配合环保部门定期开展夜间大排档集中整治行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经营户坚决依法取缔。 3、今年5月16日,华林家园沿街的103、106、108三个住户,受商业利益的驱使,沿街私自搭建玻璃房,意图进行商业活动,街道综合执法科及时发现并制止,最终配合区拆违大队及小区所属银成物业管理公司,对违法搭建的玻璃房进行了拆除,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宣传教育。下一步,街道综合执法科将对皖河支路所有饭店进行详细排查,对符合办理环保手续的,督促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对不符合办理环保手续的,建议其转行经营或停业。  日
            
  多年的投诉不但没有丝毫的改善反而变本加厉,甚至开始占道经营!是有关部门工作不力,还是触动了有关部门的利益神经!          
  这是合肥一个老大难问题了,个人猜测基层政府的利益牵涉其中?知情的来说说呗。
  希望人民的书记孙金龙抽空来皖河支路看看  到华林家园业主家走走        合肥房产交易网华林论坛:/viewthread.php?tid=5042433&extra=page%3D1
  华林家园1-4栋住宅楼下有二十多家非法经营小饭店,楼下排气扇排出的油烟四起,辣椒味呛的人打喷嚏,楼上的窗户不能开,排热油气管道紧帖天然气管道和表箱,有严重安全隐患!居民楼下开餐馆的事该谁管?    信件回复情况   主
题: 蜀山区华林家园小区1-4幢楼下饭店油烟污染严重   信件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14:48   信件内容: 您好!合肥蜀山区华林家园1-4幢楼皖河支路饭店大大小小众多,油烟通过管道直接排放到小区,严重污染环境,尤其是夏天夜晚,一直到天亮,外面大排档饭客喝酒划拳声,让人无法入睡。根据国家相关法定,小区居民楼下是不许开饭店,请问工商部门为何发放营业执照,另外,据说部分小饭店还没有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为何不监督管理?   办理单位: 蜀山区 回复时间:
15:18   回复内容: 接投诉后,街道综合执法科和丁岗社区市容办同志现场了解,这些店面都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社区市容已上门对店主进行教育,要求在经营过程中不要产生噪音影响到小区居民生活。
    信件回复情况   主
题: 工商部门严重不作为,导致蜀山区皖河支路美食街众多小饭店无照经营或非法取得营业执照   信件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11:24   信件内容: 由于工商部门严重不作为,导致蜀山区皖河支路美食街众多小饭店无照经营或非法取得营业执照,制造大量的油烟和噪音,对附件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经营户与小区住户也因此矛盾频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现再次要求工商部门负起责任,高度重视此问题,坚决取缔本不该在此经营的小饭店。 下面是以往投诉或反馈记录(摘录): 日,环保反馈(2641598,李工):全部无照经营,无证经营,未办理环保手续;建议向工商反映无照问题; 日,向12345投诉众多小饭店无照经营,要求取缔;4月16日拨打市长热线,工号9930接线员告知所反映问题交由望江路工商所办理; 日,再次拨打12345反映无证经营问题,要求给予反馈;当日再次联系环保部门(电话2641598),了解到的情况为:小饭店由物业代租、不符合142号令;蓝群、金宝有证但是没有环评;金宝、蓝群、农家小灶等四家已立案处罚; 日,拨打12345,工作人员称需要周一向工商部门了解小饭店办证情况 日,望江路工商所(闪姓工作人员?)答复全部无照经营,正在整治 目前,这条路上的小饭店导致的恶劣生活环境未见任何改善,周边住户彻夜难眠。试问工商部门: 1)如果小饭店是无照经营,应该谁来取缔? 2)如果小饭店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通过环评,应该怎么解释? 3)商住楼下能经营餐饮娱乐业吗?   办理单位: 市工商局 回复时间:
11:02   回复内容: 日合肥市工商局蜀山分局南七工商所接到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记录单关于反映蜀山区皖河支路美食街众多小饭店无照经营或非法取得营业执照,制造大量的油烟和噪音,对附件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经营户与小区住户也因此矛盾频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现再次要求工商部门负起责任,高度重视此问题,坚决取缔本不该在此经营的小饭店。 下面是以往投诉或反馈记录(摘录): 日,环保反馈(2641598,李工):全部无照经营,无证经营,未办理环保手续;建议向工商反映无照问题; 日,向12345投诉众多小饭店无照经营,要求取缔;4月16日拨打市长热线,工号9930接线员告知所反映问题交由望江路工商所办理; 日,再次拨打12345反映无证经营问题,要求给予反馈;当日再次联系环保部门(电话2641598),了解到的情况为:小饭店由物业代租、不符合142号令;蓝群、金宝有证但是没有环评;金宝、蓝群、农家小灶等四家已立案处罚。经南七工商所闪福杨、陈胜旭现场检查,皖河之路北侧餐饮业因无环评意见书,均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均属无照经营。根据合政办秘【2010】49号文件精神,抄告区城管部门依法取缔。抄告号合蜀工商南告字〔2013〕6号   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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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留言: 回复内容相当敷衍,大多是复制投诉内容,令人很不满意,在线评价应该有个选项是狗屎而不是五角星。 1、应具体说明南七工商所闪福杨、陈胜旭是哪天做的现场检查,实际检查的餐饮店的名称,因为这里隔三差五就有小饭店关门、开业。 2、应提供合蜀工商南告字〔2013〕6号文件全文,明确办理时限 3、工商部门闪掉了,城管部门是否也可以接着答复一下?需要俺老百姓再投诉一下吗?
    信件回复情况   主
题: 蜀山区皖河支路饭店严重污染环境和扰民,并且存在严重消防隐患   信件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16:30   信件内容: 蜀山区的皖河支路中有几十家小饭店,整日油烟不断,且经营时间很长,从中午就一直营业到凌晨3、4点,而且都在马路边摆摊,,晚上噪声极大。同时,饭店油烟都排向小区内,根本没做任何处理,外墙及地面均是油污。饭店内全是使用液化气罐,大量液化气罐集中使用,造成隐患极大,万一产生爆炸事故,将会掀起连锁反应,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调查,皖河支路上的饭店有营业执照的仅为几家,剩下的全是无证经营,同样也存在着食品安全问题。 皖河支路的问题,附近的住户已经连续几年进行反应,并且媒体系统也进行过报道,,至今没有改变,期盼现任政府能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安全问题,及早解决问题,不要让这条路变成杂乱无章的垃圾场!!!   办理单位: 蜀山区 回复时间:
15:06   回复内容: 接投诉后,南七街道综合执法科和丁岗社区市容办朱先谊等赶至皖河支路,经现场了解,该处餐饮企业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执法人员已督促其将油烟净化后才能排放。对于占道及噪音问题,南七街道综合执法科一方面上门宣传政策,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整摊,进行治理。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到相关部门补办手续。   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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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留言: 敷衍了事,请问晚上有谁会来组织整摊?这个情况不是一年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好几年了。一到营业时间,小区内部到处浓烟滚滚,外面马路上饭桌都占满人行道了,汽车无序停放,路南北经常排满4排,营业到早上3、4点,噪声吵嚷,谁来管?另外,当初在未通过环境评估的时候,谁允许南七街道把这条街作为做为美食街的??南七街道有这个权利么?回复不满意!!!!!应将商住楼下小饭店全部取缔!!!市政府文件早就明确规定不得在商住楼下经营餐饮,如要经营须住户同意,,南七街道有什么权利在未经我们住户同意的情况下将此作为美食商业街??    信件回复情况   主
题: 取缔门面房违法经营饭店   信件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16:47   信件内容: 合肥市蜀山区皖河支路的华林家园1—4号楼门面房,现有约24家饭店、烧烤,油烟污染严重,晚上,龙虾、烧烤营业到凌晨,吵闹声之大,严重扰民。夏天高温天气,更是气味难闻。油烟管道直接通向小区,油烟毁坏了小区绿化,产生的油烟使1—4号楼业主长年不敢开窗。居民楼下的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表箱与油烟管道紧贴着;饭店拥有煤气罐约有150多个,和煤气管道仅一墙之隔,不仅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而且存在着极大地安全隐患,广大业主反映强烈!以上情况,造成小区卫生污染严重,业主对物业意见加大,把饭店违法经营责任怪罪于物业,使物业公司收费率急剧下降,物业经营亏损,物业工作举步维艰,经营困难。 我们物业公司曾向蜀山区环保局信访科反映,信访科一工作人员称,华林家园1—4号楼门面饭店情况他们了解,除有三家审批外,其余门面饭店没有一家通过环评!也就是说:没有经过环评的均属于违法经营。根据合肥市政府第142号政府令《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居民住宅楼禁止设立餐饮服务经营;”第八条:“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予批准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营业执照。” 以上门面房饭店违法经营问题,已多次向居委会、街道、蜀山区环保局及“12345”市长热线强烈反映,均无果。这些违法经营难道就长期违法下去吗?!难道就没有一个部门出面来管一管、还广大业主一个公道吗?! 恳请:工商、环保、市容、规划局、城管、消防及卫生局等部门予以回复为盼! 华林家园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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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回复]  转办单位: 蜀山区 限办日期:
  /thread--1.html  要求依法取缔申请书  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我华林家园小区皖河支路临街房按规划设计为商铺,管道、水电、燃气等也是按家庭使用设计的,也没有建造专用的油烟管道,但是现在,许多业主将商铺出租后用于餐饮经营,不仅在房屋装修上特别是燃气、水电改造问题上带来重大安全隐患,而且,油烟排放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已严重影响了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多年来,小区业主多次向政府和有关部门上访、投诉,均得不到解决,这已成为我华林家园的重大社会问题,严重妨碍了广大社区居民的和谐生活。  近日,我华林家园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公司对临街餐饮店进行了一次排查,发现绝大多数属无证无照经营,我们认为,无照经营即为非法经营,其对人民的生命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依法予以取缔。而贵局作为主管行政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对上述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并加以取缔,以还广大业主一个洁净的生活环境。为此,我小区特依法向贵局提出申请,请贵局依法核准并采取强制措施给予取缔为感。  特此申请  合肥市蜀山区华林家园业主委员会  合肥市蜀山区华林家园银成物业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业主联名要求书、光盘、餐饮业统计表  送达《要求依法取缔申请书》经过  时间:日  到达部门:  合肥市蜀山区南七工商局  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送达人员:  华林家园业委会:施建明、李朝聘、李玉彬  华林家园银成物业管理处:宗立成  日上午8点半,上述四位同志代表华林家园业主,把《要求依法取缔申请书》、业主代表联名签字要求书、1-4号楼违建和饭店视频材料及餐饮业统计资料递交给了合肥市蜀山区南七工商局闫局长,在得知我们的来意后,闫局长打开电恼点开合政秘办[2010]49号文件:《关于印发合肥市调整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释了这一文件精神,并阐述皖河支路靠华林家园这边商铺不具备餐饮业条件,愿配合相关部门行动。(闫局长同意在申请接收证明上签字)  日下午2点半,上述四位同志又把《要求依法取缔申请书》、业主代表联名签字要求书、1-4号楼违建和饭店视频材料及餐饮业统计资料递交给了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王浩科长。王科长热情接待我们,他很快把徐曼科长和法规科的李科长召唤来一同磋商我们反映的情况。他们磋商后,李科长说:在下周三回复我们解决方案。(王、徐、李科长不同意在申请接收证明上签字)  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华林家园业主给孙金龙的信  /threa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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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read--1.html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些回复吧:  “街道综合执法科和丁岗社区市容办同志现场了解,这些店面都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社区市容已上门对店主进行教育,要求在经营过程中不要产生噪音影响到小区居民生活”  分析:“都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不属实,对给出这个结论的同志应严肃处理;“要求在经营过程中不要产生噪音”有半点可能吗?谁去监督执行?纯粹糊弄傻子,当然某些同志宁愿装傻也不愿惹麻烦  “接投诉后,南七街道综合执法科和丁岗社区市容办朱先谊等赶至皖河支路,经现场了解,该处餐饮企业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执法人员已督促其将油烟净化后才能排放。对于占道及噪音问题,南七街道综合执法科一方面上门宣传政策,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整摊,进行治理。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到相关部门补办手续。”  分析:是不是有关人员为了提供工作效率将两个投诉合并处理了?可惜回复也是同样的扯淡,老百姓不爱看公文、听报告,你们的实际行动呢?“责令改正通知书”能有什么样的效果?09年就发过吧?快四年了。。。。。  “信访科一工作人员称,华林家园1—4号楼门面饭店情况他们了解,除有三家审批外,其余门面饭店没有一家通过环评!”  分析:那几家环评怎么通过的先放放不说,“其余门面饭店没有一家通过环评”为什么一直在正常经营?  
  /u78/v_NjczNTIzNjM.html
  http://bbs.hefei.cc/forum.php?mod=viewthread&tid=&pid=&page=4&extra=#pid    信件回复情况   主
题: 五十个血淋淋手印,触动了谁的利益!   信件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15:08   信件内容: 自2010年开始华林家园小区业主先后多次书面向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合肥市蜀山区环保执法大队、合肥市工商蜀山分局、合肥市蜀山区南七街道市容办等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我华林家园1-4号楼设计是商铺和违规搭建,1层没有设置烟道,2层才有生活公共烟道。更没有餐饮服务业的排烟尘、排污、排水和排噪声专用通道。这油烟问题一直严重影响广大业主们的正常生活环境。现经华林家园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研究决定要求政府取缔1-4号楼违建和小饭店。合肥论坛:五十个血淋淋手印,触动了谁的利益! http://bbs.hefei.cc/thread--1.html 天涯论坛:五十个血淋淋手印,触动了谁的利益!   办理单位: 蜀山区 回复时间:
09:40   回复内容: 华林业主:您好!您的信件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投诉人反映的华林家园1-4号楼的饭店,位于华林家园小区沿皖河支路的门面房。皖河支路修建于2007年,该路产权单位为新华学府春天小区和华林家园小区,前期规划作为两个小区的交通便道,属于小区内部道路,由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共同管理。沿路建筑多为底层小开间门面、上面住宅房,随着两小区住户的增多,皖河支路逐步发展成商业一条街,且以中小餐饮经营户为主,达33户。对于华林家园1-4号楼小饭店存在的油烟、噪音等污染问题,我街道自2011年以来,在自身职责权限内积极作为:一、 在宣传教育方面。街道多次召集沿街饭店经营者,集中对其进行市容管理条例方面的宣传教育,对重点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要求落实油烟、噪音等控制排放措施。二、在油烟控放方面。配合市环保局对老四龙虾、金宝三味鱼等5家经营户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市环保局申请蜀山区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未果。三、 在控制炭火烧烤方面。去年街道按照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的要求,对沿街的炭火烧烤进行了整改,将原先的炭火烧烤全部改为油烟相对较少的气、电烧烤。四、 在拆除违法建筑方面。配合区拆违大队和小区物业公司,对华林家园沿街的3户私自搭建玻璃房进行了拆除。五、在整治占道经营方面。街道执法中队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管理。在占道经营相对集中的月份,安排队员从早上7:00至夜间22:00进行定岗巡查。22:00以后街道城管执法人员配合环保部门定期开展夜间大排挡集中整治行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六、在“五小”整治方面。按照区里统一要求,街道对辖区所有五小行业进行了摸底,并将摸底情况及时进行了反馈,并按照上级部署,给工商部门发了协商函,要求无证经营者补办相关手续。目前油烟扰民在城区是个普遍性的问题,尤其是皖河路、华林家园1-4号楼等油烟扰民问题,由于过去规划商住一体,时间较久,店面集中,涉及商户和居民较多,利益纷争矛盾较大,同时整治工作涉及法规性、专业性强,街道层面管理的手段和权限有限,虽然积极履行职责,但整治工作一时难以奏效。我街道将集中人员力量,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   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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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留言: 我街道将集中人员力量,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月收取这些小餐饮经营户“卫生费”不停,不去安排保洁清理皖河支路垃圾,让银成物业公司代劳。这皖河支路这点饭店算什么?黄潜十字交口的“西环活动中心”都给我们打造成“西环夜市美食街”,市场经济街道搞点创收,发发奖金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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