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去逝的2016离休老干部涨工资工资怎么补发

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享受如何待遇
老干部101岁去世,遗孀已近90岁的老人。
各省的标准的确不统一.
首先老同志去世后,家人可以获取两项费用,一个是丧葬费(元,各省市执行标准不一),一项是一次性抚恤金(即老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休费的二十个月的标准),这两项是全国统一都有的.
其次,如果遗孀是退休或离休人员的话,作为遗孀的补贴是没有的.但如果遗孀是退休且退休金很低的话,一些省份会有一些补贴的.
第三,如果遗孀是无工作的,也就是没有固定收入的话,各省都有补贴的,但标准不一,主要有三项,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各省都有,标准不一),同等享受老同志生前的取暖补贴,医药费补助(据了解个别省份有这项).
大致,应该很全了.对了,具体标准可以问问民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最直接的是问老同志生前单位的老干部处.
广东胡律师:
这个要去当地民政局查询,各地标准不同。
各省的标准的确不统一.
首先老同志去世后,家人可以获取两项费用,一个是丧葬费(元,各省市执行标准不一),一项是一次性抚恤金(即老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休费的二十个月的标准),这两项是全国统一都有的.
其次,如果遗孀是退休或离休人员的话,作为遗孀的补贴是没有的.但如果遗孀是退休且退休金很低的话,一些省份会有一些补贴的.
第三,如果遗孀是无工作的,也就是没有固定收入的话,各省都有补贴的,但标准不一,主要有三项,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各省都有,标准不一),同等享受老同志生前的取暖补贴,医药费补助(据了解个别省份有这项).
大致,应该很全了.对了,具体标准可以问问民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最直接的是问老同志生前单位的老干部处.
广东胡律师:
这个要去当地民政局查询,各地标准不同。
广东胡律师:
这个要去当地民政局查询,各地标准不同。
各省的标准的确不统一.
首先老同志去世后,家人可以获取两项费用,一个是丧葬费(元,各省市执行标准不一),一项是一次性抚恤金(即老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休费的二十个月的标准),这两项是全国统一都有的.
其次,如果遗孀是退休或离休人员的话,作为遗孀的补贴是没有的.但如果遗孀是退休且退休金很低的话,一些省份会有一些补贴的.
第三,如果遗孀是无工作的,也就是没有固定收入的话,各省都有补贴的,但标准不一,主要有三项,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各省都有,标准不一),同等享受老同志生前的取暖补贴,医药费补助(据了解个别省份有这项).
大致,应该很全了.对了,具体标准可以问问民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最直接的是问老同志生前单位的老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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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影响人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逝世后丧事处理办法发布日期:访问次数:
]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
逝世后丧事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以下简称离退休干部)逝世后丧事办理工作,按照丧事办理从简的原则,制定如下办法:
  一、离退休干部逝世后不成立治丧组织,不以组织名义在新闻媒体上发布讣告。
  二、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和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逝世后,生前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人力社保局(退休)报告。享受县(处)级待遇及以下离休干部逝世后生前所在单位也应及时告知县委老干部局。
  三、离退休干部逝世后,生前所在单位应协助其家属办理好丧事,家属有要求的可举行小型的遗体告别仪式。丧葬费、抚恤金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四、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和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逝世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人力社保局(退休)、生前工作过的单位和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副书记分别以组织和个人名义敬献花圈。
  五、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和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逝世后,若要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遗体告别仪式由生前所在单位负责办理。主持词由生前所在单位撰写,并派一名领导主持。告别词由县委组织部撰写,生前所在单位同级别在职领导致告别词。生前所在单位班子领导,曾工作过的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人力社保局(退休)派领导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组织人事关系不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的,由一名在县级领导班子中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在职领导参加遗体告别仪式并致告别词。没有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但享受地(专)级待遇的离休干部逝世后遗体告别仪式由县委分管老干部工作领导参加并致告别词。
  六、享受县(处)级待遇及以下离休干部逝世后,生前工作过的单位和县委老干部局敬献花圈。若要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由生前所在单位与家属协商办理。主持词和告别词由生前所在单位负责撰写,生前所在单位相关领导主持和致告别词。生前所在单位、工作过的单位、县委老干部局派干部参加。
  七、曾在我县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后因工作调动,组织人事关系不在本县的离退休干部逝世后,我县工作过的单位应敬献花圈。如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由一名在县级领导班子中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在职领导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八、中共正式党员离退休老干部逝世后,遗体上可覆盖二号党旗,骨灰盒可覆盖五号党旗,但党旗不得随遗体火化或随骨灰盒掩埋,洗净消毒后再使用。
  九、享受县(处)级以上待遇离休干部和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退休干部逝世后由县委老干部局在《德清新闻》上刊登逝世消息和简要生平。
  十、担任过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兼职副主任、县政协兼职副主席,但不享受副县级待遇的退休干部逝世后,参照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退休干部执行。&
&&&&&&&&&&&&&&&&&&&&&&&&&&&&&&&&&&&&&&&&&&&&&&&&&&&&&&&&&&&&&&&&&&&&&&&&&&&&&&&&& 中共德清县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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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德清县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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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生前工资是2400多 去世之后是按照2400的工资算吗
2400是基本工资吗
内退人员工资标准是否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文件规定吗?
2010年7月北京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待岗人员的工资是否也相应的提高呢?因为基数提高了,所以待岗工资也应提高。对吗?如果企业不执行怎么办?我们单位7月还按原来的800元基数计算的待岗工资,我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记者刘红辉) 本月1日起,中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由原来的每月770元调至920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8元。记者走访企业发现,对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绝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反应比较平静,但诸多小型企业表示“压力巨大”,以后将可能推行计件工资制以减轻压力。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大力度进行检查,监督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这则消息很清楚了,但是我们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条例来,该怎么办?我5月份工资...
律师大人您好:请问,国企内退职工工资尚没达到市内最低工资标准,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以上,可我们工资只有500多元,企业如此做合法吗?(而我们单位在岗的职工现在已经工资收人平均已经在2500元以上了)
就此应该怎么办,谢谢!
本人上个月提出申请离职,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是1100元,奖金是浮动的,现在离职结算工资怎么算,离职当月没有出满勤,应该出勤25天,实际出勤10天,加班50.5小时;还能拿到当月奖金吗?
我已经退休,准备去一个公司上班,他们开的工资是1000,上海最低工资是1280,这样该公司算违反规定吗?
请黑龙江省鹤岗市日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什么?补发几个月的工资?在此输入您的问题,
我是二月二十一通过面试,三月一号正式上班,三月二十二签的劳动合同(我看合同时没写工资金额,只是让我把我该填写的填了)告诉我实习期两个月,昨天发的工资条内容为(岗工950效益480综合补贴10房补60暖贴83薪贴158三班费130加班费202应发小计2073大病险5社保326公基金178实发金额1563)【三月份福山区最低基本工资调到1100了】我想问这工资发的合法么?
我父亲于4月6日因病去世,请问丧葬费,抚恤金,工资,遗属补助怎么发放?还有其它什么费用吗?恳请您给予解答,谢谢。
我岳父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于日去世。请问,我们这里现在是实行的阳光工资,抚恤金是按照他在世时候工资卡上的工资额为基数发放20个月,还是有新的计算标准?丧葬费是什么标准?遗属是否有补助?有有多么相关文件?离休干部去世 当月工资照领--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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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去世 当月工资照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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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相惜”:我爷爷是离休干部,今年2月去世,不知当月的离休工资还有没有?
  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等的规定,离休、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去世后,从去世下月起停发离休工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也就是说,离休干部去世当月的工资还是照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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