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汉传佛教四大菩萨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不共住什么意思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仪1993年10月;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旨在防非止恶,安身进道,广大;一、全寺僧众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有关政策,爱;家,勤修三学,恪遵六和;二、全寺上下均须谨遵佛制,戒行清净,慎护讥嫌,自;肃,犯根本大戒者,不共住;三、主持依选贤制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四、主持、班首、执事,均应忠于职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 (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仪日通过)
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旨在防非止恶,安身进道,广大法门,造福社会。本此精神,订立共住规约,全寺上下,均须遵守。 一、 全寺僧众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有关政策,爱国爱教,以寺为家,勤修三学,恪遵六和。 二、 全寺上下均须谨遵佛制,戒行清净,慎护讥嫌,自重自尊,僧仪整肃,犯根本大戒者,不共住。 三、 主持依选贤制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四、 主持、班首、执事,均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护常住,关心大众,任劳任怨,廉洁奉公。如有玩忽职守,居职谋私,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免其职务。 五、 早晚课诵、二时斋供、坐禅听讲、集体劳动,除按寺院传统可以不随众的僧人外,因病因事均应请假;无故缺席者,应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六、 尊师重教,恭敬耆德,服从执事安排,遵守殿堂秩序,违者,应视情节严重,给予教育、批评或记过。 七、 挑拨是非,破和合僧者,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而又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八、 打架斗殴、恶口相骂,侵损偷窃常住或私人财物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侵损偷窃的财物,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依法处理。 九、 全寺僧众均须僧装整齐,及时剔除须发,清净素食,禁止饮酒、吸 1 烟、赌博、看淫秽书刊,如有不遵,经批评教育而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十、 外出未经请假,夜不归宿,经教育不改者,不共住。 十一、 私自化缘募捐或向香客游人索要钱物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不服者不共住。 十二、 寺院竹木花卉茶果,均应爱护培植,不得私自砍伐采摘自用或做人情。违者,进行批评教育,照价赔偿。 十三、 师友亲朋来寺,经主管执事同意方可留膳宿。 十四、 保持殿堂庄严,环境清净,僧房整洁;保护寺院文物,注意防火防盗。 遵规守戒,一视同仁。同居大众,各宜珍重。
中国佛教协会制订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方法 (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日通过)
寺院是僧人修学、主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寺院须保持清净庄严,树立纯正的道风学风,正常开展法务活动,运用其多方面职能,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利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为加强寺院管理,维护寺院的合法权益,保证佛教活动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照佛教的教制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体制与寺院组织
2 第一条 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已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 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第三条 寺院主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主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主持一般不宜兼任。主持在任期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有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免除全国重点寺院主持职务,须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主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主持退位后,寺院应按传统办法,妥善安置照料。
僧团序职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等班首,列职如监院、知客、维那、僧值等执事,由主持按照丛林请职制度和协商原则,定期任命、晋升序职人员,任免列职人员。
主持、班首、执事人选的条件是:爱国守法,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戒行清净,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佛学水平和组织办事能力。担任主持、班首、戒腊须十夏以上;担任主要执事,戒腊须三夏以上。
主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总理寺务。班首、执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方面工作凡重大问题(包括撤免错误严重或不称职的班首、执事职务),由主持召集班首和主要执事及有关负责人员举行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 第四条 寺院如确需设立寺务委员会,主任须由主持担任,由主要班首、执事组成,可吸收个别爱国爱教、作风正派、有组织和工作能力的居士参加。寺务委员会的职责相当于上条的寺务会议,任期一年。 第二章 僧众修持与佛事活动 第五条 寺院须安排好僧众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修禅念佛,过堂用斋,严守戒规,整肃僧仪。僧人务须僧装,素食,独身。严禁僧尼同住一寺。 第六条 寺院须适当安排讲经说法,提高信众对佛教基本教义的认识水平,启发他们广学力行、爱国利民的积极性,指导他们正信正行。 第七条 佛事活动在佛教界管理的寺院和其他佛教活动场所举行。活动的规模、次数、时间,应作适当安排,避免妨碍僧人学习和寺院其他工作。 第八条 寺院不得进行不属佛教的迷信活动。 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同意,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收留寺,指定依指师,授予三归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 4 有条件传授三坛大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每处每次守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守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过六十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传送石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 5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生活休闲娱乐、高等教育、中学教育、应用写作文书、专业论文、文学作品欣赏、92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等内容。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 9页 免费 “净静敬”三境是当代佛... 4页 ...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旨在防非止恶,安身进道,光大法门,...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 住规则通则》及《泰兴市佛教寺院共住规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寺 情况,列以下数条以约众,不论知事清众,应各自躬身执行,切莫恣 心纵意,...  《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汉传佛教寺庙共住规约通则》,连同早些时候作出...1997 年 3 月 ,六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决议原则通过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  《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 、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 大戒管理办法》 、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 、 《全国汉传佛 教实行度牒僧籍...  修订了《全国 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制订了《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藏传佛教教职 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办法》。制订...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 、 《广东省佛教寺庵管理规定》 等以及上级佛教协会的其他相关规定,为加强寺院 内部管理,特...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 也 对僧侣的居住生活有明确的规定及要求。 其二,僧人年老扶养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僧人年老后,行动不便,疾病增多,在处理僧 侣...  2006 年,中国佛教协会通过《全国 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也已明确规定: “遵照佛制,僧众住 寺,常住供养;僧人年衰,常住扶养;僧人疾病,常住医治;僧人 圆寂,...纪念安庆名人赵朴初诞辰100周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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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倡人间佛教 祈祷世界和平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民族团结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光辉照耀下,为中国佛教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日至5日,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会议在北京召开。赵朴初是发起人之一,并为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会议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会上决定成立中国佛教协会筹备处,由赵朴初担任筹备处主任。会后发表了《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书》。日至6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西北、西南、东北、华中、中南、内蒙以及西藏和云南边境地区,包括汉、藏、蒙、满、苗、维吾尔等七个民族的活佛、喇嘛、法师、居士代表120人出席了会议。赵朴初居士在会上作了《中国佛教协会发起经过和筹备工作的报告》;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汪锋作了时事报告;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到会讲了话,会上通过了赵朴初起草的,经过李维汉审阅,并报呈毛泽东主席批示同意的《中国佛教协会章程》。这个章程中“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之句,是毛泽东亲笔加上的。会上经过协商,选举产生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推举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虚云、查干葛根为名誉会长;选举圆瑛为会长,喜饶嘉措大师、公德林、晋美吉村、能海、赵朴初、葛喇藏、祜巴、阿旺嘉措为副会长,赵朴初兼任秘书长。巨赞、周叔迦、郭朋为副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佛教三大语系、四众弟子的空前大团结。中国佛教界许多有识之士长期向往追求的理想变成了现实。赵朴初居士所起的作用,是任何人不能代替的。
  赵朴初从1953年起担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1980年担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同时他还担任中国佛学院院长,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顾问,中国宗教和平委员会主席。作为新中国一代宗教领袖,他把佛教的教义圆融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尊严,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与世界各国佛教界友好交往的伟大事业之中。他恪尽职守,殚精竭虑几十年,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贡献之一
赵朴初倡导的“人间佛教”思想,总结了中国佛教两千多年来的历史经验教训,从理论到实践解决了当代佛教适应中国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重大问题。他提出“人间佛教”的基本内容,“包括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自利利他的广大行愿。《增—阿含经》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揭示了佛陀重视人间的根本精神。《六祖坛法》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阐明了佛法与世间的关系。佛陀出生在人间,说法度生在人间,佛法是源出人间并要利益人间的。我们提倡的人间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就会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人间佛教的思想,还体现在为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从中国佛教现实出发,应当发扬中国佛教的三个优良传统:一是农禅并重的传统;二是注重学术研究的传统;三是国际友好交流的传统。
  日,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上,赵朴初作《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的报告。在报告中他精辟地论述了中国佛教与中国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相适应、相协调的辩证关系:“中国佛教必须而且能够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或相协调。佛教与政权相分离,不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教育,不进行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佛教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佛教徒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继承和发扬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这是实现‘相适应’或‘相协调’对佛教的基本要求。我们还认为,佛法博大精深,佛教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世界观,缘起性空、如实观照的认识论,无我利他、普渡众生的人生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道德观,三学并重、止观双修的修养方法,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奉献精神以及佛教在哲学、文学艺术、伦理道德、自然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内所积累的丰硕成果,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在当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特殊的积极作用,将在今后不断发展的东方文明乃至世界文明中放射异彩。另一方面,党和政府切实认真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真正做到把宗教信仰作为公民的私事,从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和宗教的合法权益,这是实现‘相适应’或‘相协调’的基本前提。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或相协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贡献之二
赵朴初强调要加强自身的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佛教徒的正信正行,把中国佛教引导到了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佛日增辉、法轮常转的新盛世。赵朴初对佛教自身建设还提出了具体措施:“一、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首先是要求寺院僧尼具足正信,勤修三学,遵守戒规,严肃道风。寺院负责人要身体力行,领导熏行;二、人才建设,各寺院向各级佛学院输送合格人才,各佛学院坚持以戒为师,从严治校,实行学修一体化,学僧生活丛林化的方针,培养合格的人才;三、组织建设,就是继承和健全寺院丛林制度。凡有条件的寺院,要建立和健全两序大众按期推选或礼请住持制度以及住持到期退位制度,住持对班首、执事请职重大事务由民主议事等丛林僧团制度。选任住持、班首执事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坚持爱国守法,具足正信,戒行清净、作风正派,具有一定办事能力的条件。”为了落实佛教自身建设,赵朴初主持制定了一系列的佛教规章制度,如1987年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试行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1996年5月在无锡召开的教制工作委员会大会上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实行僧尼度牒僧籍制度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若干规定》。
  为了做好佛教人才建设,赵朴初亲自规划在全国筹办一批佛教人才培训的基地。1980年恢复了中国佛学院,继后又筹办了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栖霞山分院。接着又办了福建省佛学院、闽南佛学院、上海佛学院、四川尼众佛学院、四川省佛学院、普陀山佛学院、九华山佛学院、岭东佛学院、江西省佛学院、黑龙江依兰尼众佛学院。在班禅大师和赵朴初的共同关怀下,成立了中国藏语学高级佛学院,云南上部佛教的人才培养工作也有了新的发展。中国佛教协会还先后派出比丘、居士前住日本、斯里兰卡、泰国留学,以培养跨世纪适应国际交往的佛教人才。
  为了做好中国佛教的组织建设,1993年,赵朴初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上,提出在《中国佛教协会章程》中,确定设立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和设立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上座部佛教工作委员会、佛教教制建设工作委员会、佛教文化教育工作委员会、海外佛教联谊工作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都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范围。1995年2月,中国佛教协会在六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期间,召开了省级佛教教协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赵朴初提出:“省级佛教协会必须建设成为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健全,有会址,有经济来源,具有法人资格,联系信教群众,正常开展会务的实体。”根据赵朴初的意见,经过讨论形成了《省级佛教协会组织建设的意见》,下发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贯彻落实。对省级和各地方佛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
  为了解决中国佛教协会长期存在的佛教活动经费问题,赵朴初提议发起成立佛教文化教育基金会。这一设想很快得到帕巴拉o格列朗杰、李荣熙、贡唐仓、乌兰、圆拙嘉木样o洛桑久美o图丹却吉尼玛、隆莲、刀述仁、周绍良、多吉扎o江白洛桑、明学明、真禅、本焕、妙善、妙湛、清定、明开、云峰、仁德、佛源、昌明等高僧大德的响应。基金会的设立,对弘扬和发展中国佛教文化教育事业起到了重要的经费保障作用。多年来,选派合格的人才留学深造,资助部分佛学专家学者进行佛教文化事业的专题研究,编辑出版佛教书刊,进行佛教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开展国际间佛教文化交流等都得到了基金会的帮助。由于赵朴初的努力,在基金会成立之前和之后,佛教文化教育事业的成就显著,1979年建立了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收集、保存了大批珍贵的佛教文物,开展了对《房山石经》的研究出版。重新恢复修整金陵刻经处,印刷发行了大量的佛教经籍。创办了新会刊《法音》杂志,在海内外发行。编印了《法音文库》丛书。创办了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多次举办了佛像图片、书画、金石等方面的展览。这些活动都是在赵朴初的指导策划下做成的。基金会的设立,对中国佛教是功德无量。
  贡献之三
赵朴初提出,民族团结、宗教团结,是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保证。从而实现了中国各民族的空前大团结,各宗教的空前大团结。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也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因各种历史原因,民族和宗教问题一直是国家高度重视的重大国策。赵朴初从建国后参加全国政协一直都很关心民族、宗教问题的研究,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事务。七届全国政协会议后赵朴初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兼宗教委员会主任,1995年政协八届十二次会议决定将民族委员会和宗教委员会合并为民族宗教委员会,赵朴初仍以全国政协副主席兼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在合并后的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上赵朴初明确指出:“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是政协的一个重要专门委员会,它的活动和工作是同党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同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同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同民族地区的繁荣和发展乃至全国的工作大局都有密切的关系。政协去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中应充分发挥民宗委的作用。”
  为了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和宗教各派成见,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几十年来,赵朴初呕心沥血,勤奋操劳,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多次组织和接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佛教界参观团,利用各种机会与少数民族佛教界人士举行座谈会,倾听少数民族佛教界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和维修佛教的寺庙,还有计划地安排少数民族佛教界人士参加国际友好活动。
  赵朴初在上海净业社任职期间,即与南传、汉传、藏传三大信系的佛教高僧大德有过交往。建国后,担任中国佛协领导,更加重视与佛教各派的联系。1954年为迎接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赵朴初于6月15日发表了《我参加宪草初稿的讨论》,7月发表《从宗教信仰自由来看我国的宪法》,8月20日发表《欢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篇文章,集中宣传了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号召三大语系的佛教徒团结起来为建设新中国而贡献力量。
  西藏和平解放后,1954年9月,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到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于6日和8日,赵朴初分别拜会了达赖和班禅,向他们敬献了哈达,并向他们介绍了新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中国佛教协会成立时赵朴初特别邀请达赖和班禅担任名誉会长。日,班禅大师在北京广济寺举行传经仪式,赵朴初亲自到会聆听,会前会后,做了细致的安排。达赖集团背叛祖国、背叛宗教,在西藏制造动乱时,日,赵朴初发表谈话,严厉谴责西藏反动集团的种种罪行,号召中国佛教徒与达赖划清界限,争做爱国爱教的佛教徒。日,班禅大师再次在广济寺举行传经仪式。赵朴初、周叔迦、巨赞、阿旺嘉措等持香立院欢迎。在仪式上赵朴初发表声明,揭露印度干涉我国内政,诬陷我国的宗教政策。5月25日,赵朴初欢送班禅大师回西藏处理教务,并和大师作了长谈,交换意见。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历次全国政协会议上,赵朴初都要提出议案呼吁落实全国各派宗教政策。1980年7月,班禅大师恢复工作后,赵朴初亲自陪同他到承德视察。日,西藏佛教参观团到北京,赵朴初、巨赞亲自安排在内地的参观活动,并在北京同来自西藏的各教派高僧、喇嘛举行座谈会。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成立,在开学典礼上赵朴初发表重要讲话,并欣然接受担任学院高级顾问,以后学院开学和毕业典礼赵朴初每次都到会表示支持,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为藏传佛教培养了大批的教务人员和研究人员。日,赵朴初赴澳洲出席世界宗教和平会议回国途中听到班禅大师圆寂的消息,十分悲痛,即刻向国内发出唁电。2月3日,赵朴初在班禅大师示寂回向大会上致辞,称班禅圆寂是日坠中天。日,赵朴初在藏传佛教座谈会上,就落实政策、活佛转世、民族团结、自身建设等问题,发表了意见。自班禅大师圆寂后,赵朴初一直关心活佛的转世工作,从宗教的仪规和历史制度等方面为中央政府提供参考意见。直到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金瓶掣签,册立仪式和坐床典礼所有程序顺利完成,朴老才放下心来。
  分布在云南少数民族之间的南传上座部佛教,是中国佛教的组成部分。中国佛教协会成立时,赵朴初就邀请上座部佛教人士参加佛协的领导工作。日,赵朴初以中国佛教协会的名义邀请云南傣族佛教参观团在北京广济寺举行座谈会,了解南传佛教建国后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便制定规划帮助上座部佛教的建设和发展。1990年12月,赵朴初以83岁高龄,毅然决定亲自赴云南出席上座部佛教座谈会。日,上座部佛教座谈会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首府景洪召开。赵朴初在会上说:“上座部佛教在历史上和当今世界上都具有重要影响和地位,我国的南传上座部佛教与东南亚上座部佛教既一脉相承,又有着自己的悠久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它作为中国佛教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滇南众多少数民族共同信仰的宗教,应当得到更多关怀和支持。”在西双版纳期间,赵朴初还参观了景洪市曼陇宽寨的大吉佛寺、勐海县的遮曼垒佛寺。在云南期间,他沿途就民族和宗教工作作了多次重要讲话,并深情地留下了两首脍炙人口的诗句:“云南二十六民族,相亲相敬相扶持。政策辉煌观实效,百花齐放耀奇姿。”“地邻四国皆崇佛,三系并行汉藏南。难得因缘好时节,如来家业要人担。”字字都寄托着老人对云南民族宗教工作和云南人民和上座佛教徒的关怀与厚望。
  赵朴初提议发起成立的中国宗教和平委员会,并被推选担任委员会主席。这是中国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组织的联合组织,宗旨是祈祷和平,推进亚洲和世界和平。通过这个组织把中国各宗教组织团结起来,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通过各种活动,各教之间的关系也更加紧密团结。中国的各宗教团结,成为世界各国的典范。日,赵朴初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十几年,是我国宗教工作最好的时期,我国宗教事业的前景,将是光辉灿烂的。”
  贡献之四
赵朴初推动中国宗教界与国际间的友好交流,促进了亚洲和世界和平。赵朴初认为开展佛教国际间的友好交流,是中国佛教优良传统之一。在历史上,中国和亚洲许多国家高僧大德,曾梯山航海,往来于陆上和海上的“丝绸之路”,传播友谊的种子,交流中外文化。我国的法显、玄奘、义净、鉴真等大师们的西行和东渡为中国佛教树立了光辉的典范。当代的中国佛教要适应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的提高,从多方位与世界各国交流,以利于开展民间外交,增进同各国人民的友好,维护世界和平。
  1952年5月,赵朴初代表新中国第一次出国赴锡兰参加世界佛教联谊会执行会议,受到当地群众热烈欢迎。当年10月3日,在北京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中国佛教界代表赵朴初与各国佛教界代表进行了广泛的接触,互增法宝,共同发表声明,对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制止侵略战争,保卫亚洲及世界和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会议期间,赵朴初代表中国佛教界将一尊象征慈悲和平的佛像赠送给日本佛教界,引起日本佛教界的强烈反响。日本佛教界友好人士大谷莹润、西川景文、管原惠庆、大西良庆长老等在日本成立“中国在日殉难烈士慰灵实行委员会”,多次组团渡海送还中国在日殉难烈士遗骨。1955年,赵朴初赴日本参加禁止原子弹、氢弹世界大会,受到日本佛教界的友好接待,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正式的代表团到日本访问。1962年,中日两国佛教界和文化界共同发起纪念鉴真逝世1200周年活动。1980年,在邓小平和邓颖超支持下,中日两国佛教界举行鉴真大师像回国探亲活动。改革开放以后,中日两国佛教界频繁交往,对促进两国邦交正常化和维护亚洲及世界和平都作出了重要贡献。鉴于赵朴初在中日佛教交往中的特殊贡献和他对佛学研究的特殊贡献,日本龙谷大学授予赵朴初名誉文学博士学位;日本佛教大学授予赵朴初博士学位。中韩建交后,赵朴初率中国佛教代表团访问韩国,受到热烈欢迎。韩国东国大学授予赵朴初名誉哲学博士学位,韩国佛教宗团协议会和知名的佛教领导人多次来华访问,韩国天台宗在中国天台山的国清寺建立了中韩天台宗祖师纪念堂。1993年10月,赵朴初访日,日本佛教界举行纪念中国佛教会成立40周年活动,韩国佛教界领袖人物也赴日参加纪念活动。赵朴初在会上提出了建立中、日、韩“黄金纽带”的设想,立即得到日、韩佛教界人士的积极响应。日,中、日、韩三国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友好、合作、和平”为主题,发表了《北京宣言》,产生了良好、积极的影响。会议期间,国家主席江泽民会见了出席会议的三国佛教界代表,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会见了出席会议的三国佛教界代表,并高度评价了三国佛教“黄金纽带”关系的重大意义。1955年3月,赵朴初发表《为了祖国为了世界》一文,阐述中国佛教与世界佛教的关系,中国佛教热爱祖国,热爱世界和平的愿望。4月4日,出访缅甸,与吴努总理交谈了中缅佛教的情况,并赠送中国佛教图片、佛珠和景泰蓝瓶等礼物给吴努总理。10月应缅甸政府和佛教界的要求,中国佛协组团护侍佛牙巡行缅甸,受到缅甸举国上下的礼拜、供奉。赵朴初会见了缅甸总统巴宇,并在巴宇举行的招待会上发表讲话。为促进中缅友好关系做出了贡献。赵朴初在北京接待了印度、尼泊尔、老挝、柬埔寨、泰国、越南七国佛教的法师组成的国际僧侣代表团来华访问。日,赵朴初和拉萨哲蚌寺坚白乘烈堪布赴印度,讨论关于纪念佛陀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筹备工作。4月10日,在纪念会上发表讲话。回国后,向中国佛教协会在京理事作了出席印度菩提伽子宫咨询委员会纪念佛陀涅槃2500周年筹备工作的题为《我们不愧于先人,不负于时代》的报告。11月10日,赵朴初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纪念活动。为了支持越南佛教徒反迫害斗争,维护亚洲世界和平,日,赵朴初主持在北京召开亚洲11个国家和地区的佛教徒会议。会后,举行了追悼越南南方殉难佛教徒,祝愿越南南方佛教徒和南方人民反迫害斗争获胜的隆重法会。1989年泰国国王委托驻华大使将前僧王准备访华赠送的一尊铜铸金释迦牟尼佛像、巴利三藏圣典、法物供器赠送经中国佛教协会。1993年6月,泰国僧王智扩尊者应邀访华,赵朴初负责接待,江泽民主席亲切会见了僧王座下,这是中泰两国佛教界和中泰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一大盛事。改革开放后,中国佛教协会开始与欧洲、北美、大洋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佛教界很快建立了友好交往的关系。赵朴初出席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1979年8月,率中国代表出席在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召开的世界宗教和平会议第三届大会。会上被推选为大会副主席,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参观了美国总统官邸白宫,受到当时美国总统卡特的欢迎。在美期间,赵朴初拜会了一些华侨、侨裔佛教徒和大德高僧,向他们介绍了国内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中国国内佛教寺院的情况,以后,迎来了几批美国佛教徒到大陆来观光、朝圣。1986年是国际和平年,6月25日,世界宗教和平会议理事会在北京召开,赵朴初在会上致欢迎词和闭幕词。6月25日,全国佛教徒隆重举行祈祷法会,为世界和平而祈祷。目,首都佛教界举行纪念世界反法西期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祈祷和平法会,赵朴初在会上发表讲话。赵朴初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上讲话,指出:“我们同各国佛教徒进行友好往来与合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世界和平。”“我们要宣传佛陀的和平教义,进行和平祈祷,以实际行动声援和支持一切有利于裁减军备,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缓和国际紧张局势,促进亚洲和世界和平的积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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