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资金清算打“联合存管”牌 资金到底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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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管这碗饭到底让不让吃 一名第三方支付老板的烦恼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  以下情节,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这个周末,老王过得不踏实。我说的不是娱乐圈的那位宝宝,而是某家第三方支付的老板。
  秘书告诉他媒体曝光了一份银监会近日下发给银行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时候,他正在国外度假,享受着马尔代夫的阳光沙滩比基尼。五章26条看下来,多年的从业经验让老王很快过滤出重点:“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老王右眼一跳。随即搜了一下,在媒体几乎一边倒地看衰联合存管模式的报道中,多位“业内人士”跳出来解读“监管正完全叫停第三方支付介入P2P交易账户存管,连做支付通道的提供方都不可以”。
  “业内人士”是谁?是P2P客户、是自己的同行,还是银行?这个问题很关键,影响着老王的判断。作为这个行当还算有点江湖地位的老将,老王根本无法从现有的P2P账户存管环境里读懂监管的动机:
  1、请注意,这个文的下发对象是且只是银行。照常理,如果监管有心叫停一个事物,为什么不直接发文给参与主体本身(当然不排除有分业监管的原因)?将此文下发给银行,说到底是勒令银行停止与第三方支付的账户存管合作,还是要求银行方面加快对合规P2P上线账户存管的速度?
  2、再者,这回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精神确实比以往的任何一次指导意见都更为具化且犀利,但是注意看措辞,它说的是“存管银行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开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这就跟以前的监管态度并没有不同。此前出台的互金指导意见和网贷暂行管理办法(也是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均强调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交易双方账户,必须开在银行体系内,银行不应让账户开立义务旁落。
  于是老王就又纳闷了,自己的公司目前和某小型股份行、某些城商行合作的“联合存管”模式,账户一样是开立在银行体系,自己提供的是整体方案的部分外包服务(如支付通道),怎么就跟现在的征求意见稿相悖了呢?
  3、如果真的是完全叫停自家与银行的联合存管合作,那老王就又多管闲事地为银行和P2P操心了一下:据他所知,一些大型一点的股份行,哪怕此前宣传该项业务很猛的银行,其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已经停止新增P2P客户。签约的存量用户,都还没有完全对接并上线账户存管系统。那么这条规定一出来,不是变着法让银行投入大量精力到一个贡献中间收入并不多的业务上吗?还有,设立大堆条条框框来限定P2P的“被存管”资格,不就是变相逼着这个行业的小型玩家退出吗?
  想到这里老王狠狠地掐了掐自己――自己都顾不过来,还是别操心别人了。如果征求意见稿确实是要对第三方支付处以一刀切,那么自己就得马上做好自断一臂的准备。
  来,回顾一下峥嵘往昔:老王的公司从三年前就开始介入P2P账户的存管。严格来说,那会业内还流行把P2P账户开立与监管服务,统称为“P2P托管”。从老王的视角来看,P2P确实乱过,那会明明某些平台是把公司的母账户与投资人子账户开立在自家平台,然后在某银行开了个风险备付金对公账户,就对外号称自己完成了“银行托管”。
  巅峰时期是前年初到去年上半年末,老王的P2P客户每个月几乎以20-30%的增幅增长。因为面对这样一个野蛮生长、水平参差不齐、参与门槛有等于没有的业态,商业银行着实没有太大动力为其进行专业账户监管体系的定制。于是这个由数千家主体参与的庞大市场,几乎均有自家和少数几家第三方支付把持。到去年7月互金指导意见出台前,老王的公司对接的P2P平台,洋洋洒洒多达800家。
  老王一度认为这是个很好的商业蓝海,虽然P2P账户托管其实贡献的营收并不大。老王帮我算过一笔账,每家P2P的账户服务年费(是的,支付公司提供给P2P的账户服务,通常按年缴费),通常为8-10万之间。按老王公司和其他几家同行的平均水准来看,假设每家连个300-500家,那么他们每年的营收大概是在万之间浮动。虽然无法跟传统的收单业务相比,但老王一度寄予厚望,认为“客户牵进来就还有耕耘的空间,比如开发企业理财服务”。
  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互金指导意见和网贷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继出炉,从地方经侦到各地互金协会,对P2P采取监管收紧的态势。大家一看那几个文件,监管用的字样是“存管”,于是大家整体就开始都讲P2P账户存管了。“托管”这个词,一去不复返。
  同时,老他的同行们也都很汹涌地感受到监管的决心,就是存管这个事儿,必须由银行主导。于是从去年开始,老王有意识地开始收缩自己的客群,一些资质小的平台全部不做,同时积极拜访银行,打的心思就是“存管这块蛋糕我知道你看不上,但既然你是名正言顺的正角儿,我就配合着你做苦活,你分一丁点给我”。
  老王跟某股份行和某华南城商行一拍即合,建立了战略合作协议,当时券商中国记者还收到了老王家发的通稿,通稿明明写的是“银行-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模式上线”。老王偷偷告诉我,在这样的模式里,第三方支付可以提供部分支付通道外包服务和系统运营服务,赚取的每笔交易的通道费率。PC端的收费是0.1%、0.2-1.8%;移动端的费率是0.5-2%。
  赚的肯定是比以前少,但是这样的模式一度让老王觉得很安全。
  可现在,这样的“安全模式“存在被完全打破的风险――征求意见稿下来了,有人说联合存管模式被完全叫停。老王现在做的,就是不停地让业务部门开会,并想办法跟监管沟通。当他们搞清楚监管的正式意图之前,老王说,绝对不会代表公司立场对媒体说一个字。同时,老王正在紧急安抚客户,因为他的很多客户已经跟媒体解读这个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方支付的影响,然后却又不断询问究竟现有账户合作需不需要停止。
  老王真的很烦恼,很头疼。
(责任编辑:陈晓伟 HF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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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陈周琴
  近期,又有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分别与不同的银行签订了针对P2P平台存管业务的合作,表示将对平台的资金存管业务采取“第三方支付+银行”的联合存管模式。据悉,自今年7月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基本法”出台,明确由银行为平台提供存管服务后,第三方支付寻求与银行合作的步伐便日益加快,继此前承载平台存管业务较多的汇付天下之后,易宝支付、新浪支付等也先后宣布与银行达成联合存管的合作模式,不过该模式的合规性却依然遭到业内人士的质疑。
  联合存管的存管账户并不在银行
  据记者了解,从目前已经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汇付天下、新浪支付及易宝支付的存管模式来看,虽然他们与银行有合作,但实质上平台的存管账户不在银行,依然在第三方支付。
  “他们跟银行的合作其实只是让平台在银行多了一个企业的对公账户,这种模式与平台直接在银行开设存管账户有本质区别。”某股份制银行一位不愿具名的互联网银行部总经理对记者表示:“在不移交资产存管的前提下,第三方支付之所以还要跟银行合作,原因在于之前出台的行业‘基本法’要求银行来给平台做存管,但是第三方支付在寻求合规的同时又不想放弃自己掌握的用户数据以及资金账户,如果将存管账户移交到银行端的话,一来,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合作必定会丧失主动权;二来,平台数量太多,银行也的确未必能够承载得了,而且银行也未必愿意担这个责任。”
  “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投资人的‘一对一’账户依然是开在第三方支付而不是银行,银行端就只有企业的专户,那么投资人账户的资金是没有办法纳入到存款保险范围的。而如果是直接对接银行的‘一对一’存管模式,每个投资人都会在银行有一个弱实名账户,投资人的账户资金则是纳入到存款保险保障范围的。”
  只有企业账户无法监督用户资金流转
  “上述模式是否符合未来的监管需要打一个问号。”连连支付副总经理曾毅向记者表示,“监管部门之所以要求银行作为存管方,很重要的一点就要记录清楚用户的账务情况,能够明确的知道每个用户的资金流转和余额情况,而只有企业专户显然是做不到这点的。”
  “存管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杜绝平台的道德风险,所以监管才要求要银行存管,第三方支付其实未来应该是扮演支付通道的角色,存管账户应该是在银行,如果只有企业的专户在银行,显然是无法达到监管原本要求的本意。”拍拍贷CEO张俊也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并非所有与银行合作的第三方支付都采用“存管账户在第三方支付,企业专户在银行”的模式。曾毅透露,连连支付与多家银行有合作,“但用户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账户都是开立在银行,连连作为支付服务方,只充当支付通道的角色,对用户的资金管理由银行实现,并且由银行负责对用户资金和平台资金分账管理。”
  联合存管是否合规尚存疑
  “联合存管的模式是否合规,还需要监管部门核定。”淘金家金融总监张晓政表示,自行业“基本法”出台后,P2P平台越来越积极寻求与银行的合作,但能争取直接与银行对接资金存管的平台屈指可数。一来,银行没有动力为了P2P的存管业务而花费大量精力和成本去开发系统;二来,银行从根本上并没有接受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担心因为P2P公司出现问题而牵扯到自身的信誉。在目前的行业环境下,联合存管合规性虽有待监管部门核定,但也不失为一种合作模式。不过,张晓政表示:“我比较看好连连支付这种模式,它只充当支付通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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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P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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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信箱: news#(#改为@)资金联合存管有玄机 揭开其中的四个秘密
作者:富友支付总裁 吴伟
  除了支付宝和财付通等寥寥几家支付公司外,其他支付公司一般不太吸引媒体的聚光灯。但近期支付公司们相继在各种主流财经媒体中显山露水,究其原因是人民银行牵头10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诸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携手银行推出“资金联合存管”方案,让媒体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新热点。
  “联合存管”这个概念确实太新,以至于无论媒体还是P2P公司都还没有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大家都有类似的问题,例如“为什么是存管而不是托管?”、“联合存管算不算银行存管?”、“为什么会有联合存管,支付公司起什么作用?”、“如果P2P发假标、自融,存管的意义在哪里?”
  这些问题里究竟有什么玄机?笔者来一一揭秘。
  1、到底是存管还是托管?
  “存管”还是“托管”是P2P平台和媒体非常纠结的问题,因为P2P的投资者希望自己资金被托管而不是存管,看字面意思总觉得“托管”比“存管”更安全、更靠谱。但是笔者研究P2P资金账户问题多年,认为执着于字面没有实际意义,更重要的是看到方案的实质是什么,做了什么,而不是它叫什么?同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业内人士应该从专业角度去评估“存管/托管”方案,而非根据字面含义就对方案的优劣做出直观评价。
  根据《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是指托管银行基于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资金清算及其它约定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也就是说即便是银行提供托管服务,服务的范畴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对用户资金进行托管,另一种是对用户投资后的资产,即平台存量资产进行托管。第二种托管范畴因为银行有必要对借款标的真实性和定价进行系统性审查,银行自身将面临极大的信用背书风险,如果是这样,银行服务P2P的成本将极高,银行提供这种托管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即使是大家理想化的银行托管服务其实还是局限于客户资金范畴,即投资人充值资金和借款人还款资金。托管要做的就是确保掌握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避免被其他主体挪用,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但如果托管做到的是这一点,其实与《指导意见》中“资金存管”要求并无二致――《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指出“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意见中,已经强调了虽然是存管,但是要求是“对客户资金管理和监督”,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存管”其实已经是托管的要求。P2P公司和媒体朋友大可不必纠结方案到底叫“存管”还是“托管”,而是应该看其做了什么。以富友支付和银行合作的存管方案来说,P2P平台必须在银行开设专管账户,资金在专管户内,平台方不能接触资金。他们只能发起交易指令,存管系统设置了“标的报备”和“资金核验”功能,P2P公司的债权在形成时就要在银行进行报备,如无预先报备,就要进行资金划拨,系统将无法执行。这些工作是为了让P2P回归原有的业务逻辑,即先形成债权,再进行资金交易。从这些流程来看,无论叫存管还是托管,银行和支付公司对P2P的服务内容其实是一样的。
  2、联合存管到底是不是银行存管?
  第二个问题是,大家很容易理解银行推出的方案是存管方案,如果第三方支付参与,有人便认为还是第三方支付的方案,也有人对联合存管提出了质疑。既然指导意见已经要求只能由银行做存管,第三方支付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现有的支付公司同银行的合作中,基本都签署三方协议:P2P公司是甲方;银行是乙方,提供存管服务,也是资金存管的主体;第三方支付是丙方,提供系统及支付通道的服务。协议中已经约定,银行是资金存管的主体,所以“联合存管”只是一个第三方支付企业寻找存在感的提法,本质还是银行存管,支付公司干了些支付和辅助银行的杂活而已。
  3、支付公司在联合存管中到底起什么作用?
  那么问题又来了,寻找存在感的支付公司在联合存管方案中扮演什么角色?这里面有个漫长的故事。2012年6月,有一家叫“淘金贷”的P2P公司上线7天卷款跑路,涉案金额100万。和现在行业里动辄上亿的风险事件相比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在当时却掀起轩然大波,同年还有优易网涉案2000万,成为当时网贷第一大案。其实2012年,P2P行业中有识之士就在考虑客户资金存管的问题,也只有客户资金做好存管了,账目梳理清楚了,未来才能通过审计。2012年,P2P网贷规模大约只有100家,整个行业年交易量在500亿―600亿,当时银行认为P2P体量还小,服务成本太高,加之监管的不确定性,不愿意给P2P提供存管服务。退而求其次,第三方支付的存管就此登上了历史舞台。目前,P2P网贷公司有线上平台的接近3000家,其中不乏国资、上市公司、实业背景的平台,而线下模式的P2P至少也有2000家,据网贷第三方公司统计的数据,月,P2P网贷行业年交易量已经突破8000亿,今年达到万亿规模没有悬念,银行对P2P网贷的存管也有了动力。
  支付公司在存管业务上毕竟有先发优势,经过3年多的开发、运营实操和产品迭代、经验沉淀,P2P资金存管集中在少数几家支付公司手里,支付公司获得的经验可以避免银行走弯路。因此银行与支付公司结盟,在支付合作、市场调研、客户筛选、系统开发、客户运营上有了诸多便利。在细则出台前,也为启动该项业务留足了进退腾挪的空间。
  4、如果P2P发假标、自融,那么存管的意义在哪里?
  很多人会问,P2P平台既是做了银行存管,也无法根除假标、自融的问题,那么存管的意义何在?银行存管的价值肯定不是给P2P做背书,如果P2P在经营上出现问题,更不可能让银行来兜底。有些比较极端的观点认为银行存管对P2P行业没有意义,因为不会有了存管就杜绝假标和自融。打个比方,足球比赛中,裁判也不能杜绝两支球队踢默契球、踢假球,但这并不是说足球比赛中裁判就没有意义。裁判是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假球由足协管理,两者是不同纬度的管理。同样,银行存管管的是客户资金,客户资金不能沉淀在P2P平台,至于P2P其他问题应由其他部门或是组织管理,例如金融监管部门、各地金融办、公安、协会组织等等。
  再回到资金存管来看,对P2P至少有4个意义:首先是要接银行存管,P2P必须把债权拆分干净。也就是借款人债权和投资人资金必须一一对应,原先资金池借新还旧的做法将不再有效。如果能完成这一点,P2P公司的合规性将提升,也增加了其违规行为的成本。
  其次资金存管是P2P公司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这是确保了P2P业务的合规性,便于P2P公司未来通过审计甚至并购、上市。如果一家P2P战略规划长远,是真正想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有一番作为的,接资金存管就是第一步,没有资金存管,审计通不过,后面的战略规划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再次是接了资金存管的P2P公司将呈现马太效应,即强者益强。笔者在外地开会时,某市金融办领导就认为,从政府角度看,P2P接资金存管很有必要。一方面政府欢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另一方面政府不希望这种创新带来风险,如果P2P公司能够接上银行的存管,那么这家公司展现了一定的交易规模、业务的合规性、公关能力和持牌金融机构对其的认可度。不难想象,未来能接上银行存管的平台不仅在投资者心目中地位更高,在发展中也更容易获得各方资源,这些资源将帮助一家平台壮大。行业门槛将大幅提高,原本良莠不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得到改善。
  最后,存管方案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在进步的。目前富友和银行已经开发了标的报备和资金核验系统,开始通过技术的手段去验证P2P平台借款人真实性的问题。P2P是一种始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对其的管理也应该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资金存管的方案将不断提升技术手段,去控制P2P在客户资金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当然这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博弈。不过,根据P2P平台的特点和监管细则的要求,管理系统也会不断迭代更新,现在无法根治的问题,会随着产品的发展有所改进。
  一言以蔽之,存管方案不是针对整个P2P行业,而是帮助这个行业优秀的平台可以更好地发展,让一些有良好发展愿景和能力的企业早日走上合规之路。
(责任编辑:HZ002)
09/21 04:0709/21 02:2909/10 08:4509/0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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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陈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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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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