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对转业军官转业安置有什么安置政策

2016年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士官转业最新消息
发表时间: 08:50:27 文章来源:
《2016年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士官转业最新消息》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学生参军退役后能复学吗?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在校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家庭困难的退役大学生,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6项新举措本科生退伍复学可调专业  今年,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教育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以下6项新举措: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今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来源:6月20日《新晚报》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退役后还可以回原单位吗?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工复职,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政法干警优先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与此同时,对既有的优惠政策继续保留。以复学(入学)政策为例,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在国家资助学费方面,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在高职(专科)升学方面,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政法干警招录方面,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此外,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来源5月22日《光明教育网》  军人服役时间算工龄吗?  关于退伍军人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和是否需要试用期问题,根据国务院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九日议字34号的有关规定。退伍军人在服兵役期间以及超期服役期间的军龄都可以计算为本工作单位的连续工龄。  工龄是计划经济时期确定职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工龄政策规定,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服兵役取得军龄的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后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军龄都应与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随着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规范,原来计划经济时期的“工龄”已经逐步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所取代。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于2012年下发《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号),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总后勤部列年度预算安排。不管是“工龄”还是“实际缴费年限”,都是国家认可的职工社会服务年限,也都能够作为确定职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依据。  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与安置  ◆办理程序  1、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复员干部的档案由区安置办审核后直接接收;转业士官的档案需省民政厅批准后接收。  2、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退出现役,待档案由区安置办审核接收后,持退伍证、家庭户口簿、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区安置办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3、按规定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3年内可选择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参加免费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应向民政部门递交申请。大学生复学的,其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应由所在学校向民政部门申请,由征集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提供资助,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4、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2011年前入伍的退役士兵可按老办法执行),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鼓励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安置办审批并由公证部门公证后,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自谋职业证,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5、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的报到时间为每年12月到次年2月(今年退伍义务兵的报道时间可能会因退伍时间一起变更,请再做留意);转业士官的报到时间为每年5-6月。
以上关于2016年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士官转业最新消息的相关信息是三思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36个问题】  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概要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这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更好地..…
第1个参照点,军委主席和国务院总理.两者的级别是相同的,都是正国家级.第2个参照点,正大军区级-正省部级.两者级别相同,(不含某些省委书记是政治局委员等情况)第3个参照点,副连--科员级.两者的级别是相同的(大学本科毕业首次参加工作对应)结论:军委主席&――&正国家级&国家主席&总理军委副主席&nbs..…
  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城镇户口的士兵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  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军转安置工作十分重要,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国防军队建设。进入新的一年,我国军人专业政策会改革吗?2015年我国军官转业新政策是怎样的呢?武..…
  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城镇户口的士兵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  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军转安置工作十分重要,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国防军队建设。进入新的一年,我国军人专业政策会改革吗?2015年我国军官转业新政策是怎样的呢?武..…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待&遇  1.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住房保障问题  1.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及军队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总的原则  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
转业军人和复原及退伍军人有不同的概念。 转业: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 复员: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以后,回参军地区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国家不包分配工作; 退伍:军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 &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
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倪光辉)查清所有在职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核实全部公寓房入住信息,500余份调查函发往军地各单位,231套违规住房用户被清退……记者日前从南海舰队某基地后勤部了解到,7月以来,该基地在开展住房清理“回头看”中,不怕得罪人,敢于硬起手腕,较真碰硬开展专项治理,认定违规住房231..…
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
  核心提示: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针对部分官兵确因工作需要没有按规定休假探亲的,《规定》明确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针对部分家属随军和临时来队没有住房的实际,《规定》明确按当地平均租房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租房补助……  总部印发规定规范军队福..…
甘肃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甘肃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1.退役士兵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2.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答:包含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黑龙江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黑龙江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为全面推进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和全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
山西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山西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复员: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以后,回参军地区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国家不包分配工作;&退伍:军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军人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
广西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广西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广西士官军队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当年工资发至何时?搜集整理军队干部工资规定及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发放问题,供广大军转干部参考。  1、问:军人工资包括哪几部分?在每月何时发放?  答:军官和文职干部工资包括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龄..…
江西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江西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现役:&(一)服现役满本期规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二)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三)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四)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五)经驻军医院诊断证..…
辽宁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辽宁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  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结合全省实际,现就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二、确保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
重庆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重庆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属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安置对象,又安置地区县(自治县..…
吉林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吉林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转业: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复员: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以后,回参军地区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国家不包分配工作;&退伍:军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军人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
河北士官转业安置政策,2016年河北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和省再就业优惠政策,并严禁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者限制、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严禁以劳务派遣、有偿转移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10-29] [10-29] [10-29] [10-29] [10-29] [10-29] [10-29] [10-29] [10-29] [10-29] [10-29] [10-29]2016年部队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政策
2016年部队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政策
&&&&来源:综合指导
  &部队安置最新消息由YJBYS小编为你整理,欢迎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干部人事司 (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及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部: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坚持把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探索改进安置办法,保证了军转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推动了军转安置工作的改革发展。随着国家和军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现就进一步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措施、创新办法、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军转安置任务和政策落实。  ――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安置工作公开透明。改进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各个环节的工作,使安置工作信息更加公开,程序更为规范。  ――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安置任务和政策有效落实。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有效防止和纠正移交安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使安置计划得到全面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组织协调更加有力。  ――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安置制度建设。适应国家和军队各项改革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保障有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通盘考虑,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坚持注重德才、注重实绩,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与其服役期间表现和贡献挂钩。  ――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努力使军队转业干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二、严格落实安置计划  (一)科学编制安置计划  各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分解细化接收安置计划,明确安置工作要求。各接收安置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军转安置计划和政策要求,明确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具体岗位或岗位的行政、事业、企业性质,报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确认。  (二)落实好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任务  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并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要为所属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并督促其完成安置任务。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垂直管理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增加行政编制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维护安置计划的严肃性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是指令性计划,必须无条件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不得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采取通报批评、行政问责等措施予以纠正,或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考试录用、聘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  三、改进和完善分配办法  (一)基本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应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结合地方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和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采取考核选调的办法安置;接收营级以下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等办法安置。  (二)考核  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考核,要以军队转业干部的德才表现、能力专长以及职务等级、任职时间、服役年限、立功受奖、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情况为主,使其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得到更好体现。实行考核量化赋分办法的,考核量化赋分标准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相对统一。要注重改进考核工作,探索完善档案审查与实际考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考试  采取考试的办法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考试内容应根据军队转业干部特点合理设置。考试工作应由省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计划组织,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工作部门予以配合,避免出现接收单位分散多头组织、军队转业干部反复参加考试的现象。考试中有面试环节的,应在考试方案中明确面试比例并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公布,严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对象。要积极探索按照接收岗位分类组织考试,促进安置考试与定岗定位相一致。  (四)指令性分配  指令性分配是落实军转安置计划的重要保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指令性分配:按照政策规定应予重点照顾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期限内,军队转业干部未能落实安置单位,接收单位未能完成安置计划的;安置人数较少的地区,经省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  四、坚持突出安置重点  (一)重点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要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结合市、县级领导班子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对个人有意愿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在本地区范围内统一调配、合理安排使用。要采取空出领导职位、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措施,切实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对担任师级领导职务和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但应有一定比例安排领导职务。安排军队转业干部,可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增加的非领导职数实行单列、专用。  (二)照顾安排好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  对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岗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各地要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从优安置。采取考试、考核等办法安置上述军队转业干部的,要给予适当加分,加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制定。  五、积极拓宽安置渠道  (一)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主渠道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参公单位要带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制定年度增人计划时,要综合考虑自然减员、招录公务员和军转安置情况,预留一定比例行政编制接收军队转业干部。中央下达的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增加行政编制,必须全部用于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实行专项管理、专编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充分利用中央下达各地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二)事业单位要积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积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用于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其军队职务等级直接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安排管理岗位的不受接收单位竞聘上岗等规定限制;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不受接收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订立聘用合同的,合同期满可续订长期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障应按照接收单位与军队转业干部同等条件人员的规定执行,所需编制由各地、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增加,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三)吸引军队转业干部到国有企业工作  国有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要充分考虑军队转业干部职务、特点和专长,提供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和发展的安置岗位。企业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应根据本人意愿签订无固定期限或中、长期劳动(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有关规定执行,非本人原因不得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中小城市和基层一线工作  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中小城市、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对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其配偶子女可选择在原符合安置条件的地区安置。边疆民族地区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军队转业干部留在边疆民族地区工作。要结合组织政权建设和工作需要,每年有计划地选调一批懂民族语言、熟悉当地社情民情的军队转业干部,充实到县、乡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可任党政正职,长期培养和考察。  六、大力推进安置信息公开  (一)建立安置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健全安置工作信息发布制度,着力促进安置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安置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科学拟定安置信息发布范围,不断改进安置信息发布方式和程序,确保安置信息及时发布。安置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分配办法、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安置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公告、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发布。发布安置信息时,要注意保守国家和军队秘密,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二)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  建立健全工作进展通报制度,着力促进安置任务落实。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单位或部门,应制定落实计划方案和推进工作计划。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及时通报本地区安置计划执行情况和安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可采取阶段性通报等方式,促进安置计划落实。国家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会同中央国家机关和军队有关部门,及时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安置计划以及部队各单位转业干部离队报到的情况。  (三)建立考试考核结果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考试考核结果公开制度,着力促进安置工作规范运行。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考核量化赋分的,要将赋分要素和赋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考试的,要将考试范围和考试成绩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布。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军转安置任务和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探索建立军转安置仲裁机制,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解决军转安置工作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军地安置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军地合署办公等办法,共同抓好军转安置任务落实。  (二)科学统筹工作  各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安排、高效运行,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  军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军转安置工作的检查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军转安置工作的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要将军转安置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双拥” 模范城(县)评选的标准。各地制定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或规定,必须与中央的相关政策相符,并报上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四)抓好教育管理  军地要加强安置期间转业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已经发出报到通知但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对未按政策规定安置的,由安置地予以调整纠正;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教育督促本人离队报到,经教育仍不报到的,由所在部队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制定安置工作纪律,教育军转安置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廉洁自律。对在移交、接收和安置工作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以及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016年东营部队涨工资最新方案,部队涨工资最新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军官军衔共分3等10级,即: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  士官军衔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现行士官基本工资结构  现行士官基本工资由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两部分组成,士官最高军衔级别工资的“限高”标准定位在相当于正团职军官。在不动“限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增设不同级别的士官长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在家属随军、住房分配和退役安置等方面,应出台相应的倾斜性政策。  据悉,士官长最高服役年限可达29年,他们比同级别的普通士官每月多400元岗位津贴,平均工资7000元以上,并有独立的办公住宿房间。士官长制度为基层士官人才长期部队服役提供了条件,给他们选择退休、自主择业等出路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士官长制度有益于军队职业化  士官长制度可以提升军队的职业化程度,提高对现代化先进装备的运用水平,强化军事技能、作战经验的传承、延续和开拓。士官在军队各类人员中地位特殊、作用突出。近年在各国纷纷裁减军队员额的大背景下,士官队伍不但没有缩减,反而在各国军队总兵力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英军的士官比例为38%,法军为 37%,美军达到了50%以上。  实际上,为了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士官队伍培养和使用效能,除了沈阳军区以外,2015年以来,我军已经陆续在一些部队开展了相关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士官长,明确了相关士官岗位的职能定位。  我军目前设立的士官长并不是军衔,而是一种职务。可以说,士官长一职将让士官不再仅仅是个“士”,也开始像个“官”了。士官长依然是一个兵,但可能会负责目前军官所承担的一些职能任务,如组织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等工作,这一举措将大大拓宽士官的发展空间。  反观外军,美军营级以上部队都会设立类似的士官长,直接协助主官负责部队的日常训练。美国陆、海、空军以及海军陆战队还各设有一位总士官长,这是其他国家军队没有的,其职责是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作为所在军种士兵队伍的代表,向各军种首长(军种参谋长)负责提供士兵的意见,以利于军兵种首长在拟订各项计划时作出更正确的判断。  广州军区首批士官长上岗  据央视报道,士官是部队当中的兵头将尾,去年以来全国在沈阳、济南、广州军区,分别展开了士官制度改革的试点。近日广州军区首批士官长上岗了,作为基层训练管理的主力,士官长和军官分工有什么不同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是第42集团军某特战旅每月例行的野外长途拉练,和过去训练不同的是,这次组织训练的不是军官,而是首次上岗的士官长。在特战旅服役了16年的刘辉已经11年保持军事训练全优,获得过全军优秀士官人才奖一等奖。广州军区某部首批任命的3名士官长涵盖了旅团营连4个级别,他们从优秀三级士官中层层选拔出来,他们负责协助军官抓基础训练基层日常管理,有了士官长,营连干部不再负责基础训练,可以集中精力展开作战方案战法训法研究和训练。1连士官长蔡春雄是全旅出了名的武教头,他抓训练战士们都很服气。  谈到士官制度的改革,士官长王军表示,连队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去进行像战略战法研究这样偏训漏训的科目,同时也使连队的正规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士官长刘辉认为,按照以前的规定,作战营里是没有高级士官编制的,当了士官长之后,我有更多的竞争机会选高级士官。  据悉,士官长最高服役年限可达29年,他们比同级别的普通士官每月多400元岗位津贴,平均工资7000元以上,并有独立的办公住宿房间。士官长制度为基层士官人才长期部队服役提供了条件,给他们选择退休、自主择业等出路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读了《2016年部队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政策》的人还读了:
与2016年部队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政策相关的文章
相关内容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军官转业安置新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