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经理喝醉酒被打 起诉打员工是什么原因

已经删除!
日志已经不存在或者被管理员删除
人人移动客户端下载百度拇指医生
&&&普通咨询
您的网络环境存在异常,
请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公司聚餐同事强行灌酒醉死经理 灌酒者被告上法庭
作者:马超
原标题:经理参加公司聚餐酒后猝死谁该担责
本报记者马超
本报通讯员 葛宏锴 苟连静
公司经理郑某在年终联谊会聚餐时饮酒过量,后因身体不适入院治疗,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郑某家属将公司及在联谊会上向郑某敬酒的两名同事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郑某死亡各项损失的一半,即元。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死者郑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自行承担醉酒后果的责任,但为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者的安慰,酌情确定被告公司承担死者家属10%的损失作为补偿,驳回郑某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郑某与妻子刘某均在无锡某物业公司上班。日(农历春节前),物业公司依惯例组织中层干部在某酒店会餐,郑某与妻子刘某均参加了此次会餐,但二人并未同桌。会餐时,郑某除自己喝白酒外,还与其他人相互敬酒,但物业公司的人员并未向郑某强行灌酒。
会餐结束时,郑某已经喝醉,虽然尚有意识,但不能自己走路。妻子刘某见状,遂叫其子郑某某联系了一辆车将其送回家中,物业公司职工沈某亦在车内。郑某回家后即倒在床上睡觉。
次日凌晨,妻子刘某发现丈夫郑某情况有异,即将郑某送往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抢救。入院时,锡山医院对郑某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血压测不出、心率为每分钟零次、氧饱和度为零、呼吸次数为每分钟零次,已无生命体征。
医院随即对郑某施以按压和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抢救至凌晨4时3分,郑某仍无生命体征。凌晨4时6分,锡山医院宣告郑某死亡。在锡山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上,郑某的死亡原因为猝死。
郑某死亡后,郑某的家属领取了郑某社会保险费的个人账户储存余额3763.1元、丧葬费6000元、抚恤费16000元,合计25763.10元。郑某的家属还从无锡某物业公司领取了现金两万元。
事后,郑某家属认为,在郑某猝死一事上,物业公司及与郑某喝酒的同事应承担一定责任,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年终联谊会的组织者,组织员工在过年前聚餐是好意。聚餐期间,郑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酒量及身体状况应有充分认识。聚餐时,无人向郑某强行灌酒。聚餐结束时,郑某虽已醉酒,但其妻子与儿子未将其送入医院,而是送回家中,说明其妻子、儿子根据郑某在聚会结束时的状态,判断不需将郑某送至医院治疗。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苛求物业公司应在郑某醉酒后将其强行送至医院治疗,应当认为物业公司已经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郑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意识到过度饮酒将给自己带来的后果,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于醉酒应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考虑到郑某系参加公司聚餐而醉酒,醉酒后当天夜里死亡,其死亡原因为猝死,尚不能完全排除其死亡与之前饮酒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者的安慰,酌情确定由物业公司补偿郑某近亲属10%的损失以慰生者。郑某生前的两名同事没有实施强行灌酒等侵权行为,因此对郑某的死亡依法不负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郑某近亲属的损失共计元,物业公司应当补偿其65731.16元,扣除物业公司已支付的两万元,还应支付45731.16元。
承办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这一条文的规定,判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一般侵权责任,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所以,在一般侵权诉讼中,都是由被侵权人提供证据证明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失,否则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承办法官说。
另据介绍,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但被侵权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可以按照相应的比例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法官说。
[责任编辑:PN048]
用户名&&密码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03/09 16:46
02/24 09:56
03/09 16:45
03/09 16:45
02/27 16:10
03/13 08:17
03/12 08:43
03/12 07:22
03/12 07:57
03/20 09:48
09/07 09:38
09/07 09:38
09/07 09:39
09/07 09:39
09/07 09:39
04/26 09:49
04/23 08:47
04/23 08:57
04/23 09:14
04/23 09:22
48小时点击排行
财经 · 房产
娱乐 · 时尚
汽车 · 旅游
科技 · 健康华润雪花啤酒经理这样对待员工(真实事件)-网友天地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
华润雪花啤酒经理这样对待员工(真实事件)
时间: 21:11:20
华润集团经理这样对待员工(真实事件)&&& 日下午啤酒贵州兴义大区安顺区域14:00要开会,下暴雨时间是大概13:00左右,女员工快13:00出门,因为雨太大师傅开车很慢,女员工看时间不太够,到半路就下车准备打车,一直没打到,打电话给颜经理请假,不让请,说返回家换衣服晚点到,也不让!(女员工因为来例假身体湿了全身发冷,肚子又疼,这样的原因也不能请假,也不能迟到!)女员工哭了!想到自己的身体还是决定辞职!华润集团对员工太苛刻!这样的公司是怎样一个公司不用说大家都知道了吧!
作者:记录路乐 来源:中国国际啤酒网
上一篇:下一篇:
发表我的评论
Copyright Reserved
投稿邮箱: 投诉邮箱: 业务邮箱:
QQ:  QQ:您正在浏览是&&
经理送醉酒女员工去宾馆 没能把持最终犯错
背景色选择:文字大小选择:
经理护送醉酒女员工去宾馆
没能把持住最终犯了错(一周法庭)
时间:3月17日
地点:新北法院刑庭
被告:高某
罪名:强奸罪
去年8月31日凌晨2点左右,在新北区一家酒吧打工的女子小芸酒喝多了。下班后,小芸被一个男子扶起,迷迷糊糊之间,她感觉有人在亲自己的嘴。小芸一个机灵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家宾馆的床上,一个男子趴在床上正在解自己的衣服。“别碰我,别碰我!”小芸拼命反抗,大声呼救。
与此同时,小芸的小姊妹因找不到她,找到楼上,听到呼救声,立即叫了保安撞门进来,这才将小芸救出来。
这时,大家都清楚地看到,对小芸行不轨的是酒吧的经理高某。有人报了警,高某随后被警方带走。
今年30岁的高某来自河南,案发前是这家酒吧的总经理。
据高某交代,案发的前一天深夜,在酒吧一包厢,几名客人叫小芸等女服务员陪酒唱歌。期间,作为总经理的高某也到包厢坐陪喝酒,一直到第二天凌晨。酒过三巡,小芸被灌得醉醺醺的。唱歌结束后,客人要带晓芸外出去吃宵夜,结果被高某劝阻,说要护送小芸到附近一家宾馆休息。
高某说,他原本真的想把小芸送去休息的。但到了宾馆的房间内,看到小芸迷人的样子自己真的控制不住了,就一把将小芸抱住,强行按在床上。小芸虽然拼命反抗,但喝醉了使不上劲,只得大声呼救。所幸当时小芸的女朋友找上楼来,才及时制止了高某的暴行。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违背妇女意志,趁他人醉酒时,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犯有强奸罪,但因意识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女人喝醉酒给我打电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