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做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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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第二职业?有如下两种人可以从事第二职业. - 须知网
什么是第二职业?有如下两种人可以从事第二职业.
答:(1)全日制职工。对于全日制职工来说,有两种人可以从事第二职业:①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根据《聘请科学技术人员兼职的暂行办法》(日)第2条规定:&凡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的同意,可以接受外单位的临时聘请,也可以凭自己的科技专长到有关单位申请兼职,经聘请单位考核聘请,原单位应予以支持。&②离岗退养和停薪留职的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 (日,劳办发[1994) 96号)的规定:&职工离岗退养和停薪留职期间仍是该企业职工。职工离岗退养或停薪留职期间要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应与原单位协商并征得其同意。&从以上的规定来看,上述人员欲从事第二职业的,必须经过原用人单位的同意。除了上述两种人员外,我国没有规定其他全日制职工可以从事第二职业。
(2)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中,对于劳动者从事第二职业的规定是宽松的,劳动者可以自由地从事第二职业。
(3)约定可以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除了法律规定的人员外,其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和用人单位约定第二职业的条款,而且要求对第二职业的条件、职业范围和第一职业的关系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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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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