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暂停劳动合同到正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期间还应该是企业的职工对吧,期间的各种保险是否单位还应承担?

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论劳动合同解除时职工经济补偿权.pdf 36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需要金币:15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硕士学位论文
⑨MASTER’STHESIS
劳动关系的解除往往会使得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一方面临困境,经济补偿权的出
现则为处于困难时期的劳动者的生活提供了一定的帮助。经济补偿权在我国出现的
时间并不很长,目前还处于不断探索和发展完善时期。文章拟从四个方面对劳动合
同解除时劳动者所享有的经济补偿权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以期为相关制度的完善
尽绵薄之力。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解除时职工的经济补偿权的性质和价值。由于适用情形以
及保障手段的复杂多样性,经济补偿权只能被看作是一种兼具补贴、制裁和法律制
约性质的新型权利。经济补偿权作为对弱势一方的倾斜保护,具有保障、公平、制
约、补充和补偿五方面的价值,这也是法律所追求的实质公平目标的要求。
第二部分,经济补偿权的适用范围。在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
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最终和劳动者达成一致后
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因为劳动者过错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由于
其自身原因作出调整,例如因为破产重整而需要进行经济型裁员,或者用人单位在
其经营过程中由于其自身原因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劳动者是享有经济补偿权的。当然,《劳动
法》的存在也不能一味追求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而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它所追求的
应该是在适当倾斜保护弱势一方利益的前提下的劳动合同双方利益的一种平衡。在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25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据《劳动法》
第32条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根据《劳动法》第3l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自身发生分立或合并,如果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变更或重
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此时不享有经济补偿权。这样也可以防止劳动者滥用经
济补偿权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三部分,经济补偿权的实现,即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
应参照工作年限和工资来确定。对于一般情况《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
的规定都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当然,工作年限的确定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特殊
对待,包括用人单位自身分立和合并,军人退伍、复员和专业,劳动者重新就业以
及童工工龄计算等情形。工资的标准和范围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应该以劳
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当这个标准低于企业
月平均工资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应该以其中较高水平为标准。用人单位应当
在办结交接工作时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则
硕士学位论文
应当承担支付一至五倍赔偿金的责任,劳动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部分,经济补偿权的不足与完善。法律对弱势群体给予倾斜保护不能以过
度牺牲对方的利益为代价。法律笼统规定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就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很容易某些“别有用心”的劳动者滥用,
这对用人单位来说是不公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裁员就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会
让用人单位承担的压力过重。法律的相关规定不明确,对救济措施的规定不完善,
使得职工的经济补偿权不能完全得到有效保障,这些都应完善, 同时立法者在制
定法律时还应该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包括高龄职工、高收入职工以及物价上涨等。
关键词:经济补偿金;工资;经济性裁员;弱势群体
Therescissionofthelaborrelationtendtomakethe
laboursfaces
disadvantaged
ofeconomic
dilemma,SO
appearance
compensationfightsprovidehelp
inadifficult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您现在的位置:&>
职工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合同需担责!&
稿件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字体大小:【】【】【】
刘某从2004年7月起一直在徐州市铜山区某公司工作,公司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日,刘某在上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日,人社部门认定刘某为工伤。日,刘某被鉴定为八级伤残。日,该公司在未与刘某协商的情况下,以与刘某协商一致的名义,单方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手续。
日,刘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除了要求该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外,还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该公司辩称,刘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到单位请假,属于自行离职,故公司才以协商一致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日,单位还发出书面通知,再次要求刘某回单位上班,刘某接通知后既未办理任何手续也未上班,因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成立,刘某主张赔偿金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为了保护工伤期间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均有特殊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有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规定;该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述规定说明,职工发生工伤后,只要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也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可解除。
本案中,刘某已被认定为工伤,该公司却在刘某尚处于停工留薪期、尚未作出伤残鉴定结论之前,未与刘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以协商一致的名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没有在刘某伤愈后通知其上班,而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再催告其上班,这一行为明显无效,刘某当然可以不予理会,而且可以直接主张赔偿。
因此,仲裁委裁决该公司,除支付刘某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外,还要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更多关于&的文章
今日重点资讯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电话010--(编辑部)&E-MAIL:
Copyright(c), .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号关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 14:49:13
& 各区劳动局,市各主管局(公司)及直属单位:
&&& 为了维护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现就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时遇到的几个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 一、&企业应在一个月内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妥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结转手续。具体程序是:凭企业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填写《徐州市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应缴纳到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月止。
企业在次月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时,核减上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
&&& 二、&欠缴养老保险金的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
&&& (一)&企业先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欠费部分足额补缴,按照企业缴费基数的11%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结转手续。
&&& (二)&企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纳的费用,不冲减企业欠费总额,企业补缴拖欠养老金时造成的重要缴费部分,作为企业拖欠养老金造成的利息损失,进入社会保险基金。
&&& 三、&1996年1月实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欠缴养老保险金企业调出的职工,均可按照本通知精神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结转手续。企业应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发给职工本人,便于他们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 四、&企业应及时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具体要求是:
&&& (一)&企业应自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一个月内,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自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之日起,超过三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的,视为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因企业原因未能按期登记,给失业职工造成损失的,由企业负责。
&&& (二)&企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携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和职工档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失业职工实行属地管理,在办理完失业登记手续后,失业职工档案应转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劳动局就业服务机构代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亦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劳动局就业服务机构领取。
&&& (三)&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间确定。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四)&计算累计缴费时间,可以用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间,减去缴费单位累计欠费时间。累计缴费不足一年的部分,视为一年计算。
&&& (五)&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给职工的生活费(按月计算),应在企业破产后支付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时予以扣除。
&&&&&&&&&&&&&&&&&&&&&&&&&&&&&&&&&&&&&&&&&&&&&&&&&&&&&&&&&&&&&&&&&&&&&&&&&&&&&&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徐州市泉山区门户网站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
职工发生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解读,工伤合同到期顺延,合同到期工伤还有用吗,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合法吗,工伤期间合同未到期怎样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2003〕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已经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 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最近更新:
专业律师解答
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在公司工作了多长时间?公司有没有营业执照?这个肯定是要赔偿但是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不同情况分析。 判 给你的机会大些 您好,评定不了h
热门专题推荐
根据您的需求选择服务
用户行为分析:用户进行阅读文章后咨询律师用户与律师的沟通效率可提35.7% !
全国劳动纠纷律师查找
自媒体文章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线问政”1000例(第一期160例)
  为进一步畅通与市民联系沟通的渠道,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4月23日起,在青岛政务网()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开展了&听民意、聚民智、连民心、惠民生--在线问政活动&。截至日前,共计组织34期&在线问政&活动,先后安排分管局长、各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上线,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现场答疑解惑。据统计,活动中登录网民5897人,提出有效问题2973个,现场答复2969个,现场答复率99.9%。现择取社会关注度高、网民提问较多的1000个案例予以发布,供广大市民参考借鉴。其他详情,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促进就业和创业专题(60例)&1、网民红旗问: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招聘?答:企业招聘员工,可以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或人才市场进行现场洽谈招聘,也可以委托这些市场为您代招员工。另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青岛晚报、青岛早报和半岛都市报都设有招聘专栏,您也可以通过这些媒体或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信息。到市场办理招聘手续,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招聘简章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等。2、网民111问:有什么渠道帮助可以帮助大龄失业人员(男50、女40)找工作?答:为更好地解决大龄失业人员就业问题,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大龄失业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在社区内从事灵活性就业,符合条件的,政府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如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可享受每人每月360左右的社会保险补贴。也可以自主创业,可享受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及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3、网民善良问:政府对未就业残疾人有什么帮扶政策吗?答:残疾人从事规定的灵活就业项目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可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自谋职业扶持金。4、网民123问:如何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能不能和失业证一同办理?答:根据我市政策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龄(指女满40周岁,男截止2005年底满45周岁的)、身有残疾、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等9类人员,由个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在申领失业证时可同时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在此之前已领取失业证的,需单独提出申请。5、网民牛牛问:我今年38岁,已经有一年以上没有就业,这样算不算就业困难人员? 答: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本市户籍人员,由用人单位解聘或者终止合同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每个月都有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记录的,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6、网民青岛人问:今年企业招用了一些就业困难人员,请问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吗?答: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协保人员除外),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年拨付,于投缴保险次年1月底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提报申请。7、网民gai827问:因企业破产而失业,若有单位愿意招用我,政府有什么优惠政策吗?答:原单位办完解聘备案,个人到户口所在街道保障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时,可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被新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年拨付,于投缴保险次年1月底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提报申请。8、网民yy问:请问单位招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吗?答: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9、网民海鹏问: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是如何规定的?答:经认定的市内四区就业困难人员,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且在社区内从事指定的社区服务项目,如家政服务、病人看护、小学生接送、小餐桌服务、早夜市经营、修鞋理发等,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且个人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可以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每季度申报和发放一次。五市三区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办理。10、网民53问:我本身是国企,又是烈士子弟,又是退伍军人,2003年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给了我6万的经济补偿,不知道这个钱是怎么算的?而且我现在57了,又失业了,工作不好找,请问政府对我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关政策? 答:关于您问的经济补偿问题,需要您向原单位或原单位主管部门咨询。为帮助大龄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如被用人单位招用,可享受到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如果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可享受到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并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扶持金或每月200元的摊位费补贴。如果从事社区内规定项目的灵活性就业,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办理程序您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咨询办理。11、网民王森问:我是四方区洛阳路中心管辖的大龄失业人员,日到社区填 &大龄失业人员补助申请表&,因工作需要外出误了填表的机会。请问第一季度的补贴能补发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是按季度申报的,按政策规定不能补办,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累计计算,按政策规定可累计领取36个月,在领取完36个月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享受到退休。12、网民新生问:现在社区居委会有一部分人员是退休人员再任职,而现在又有很多的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对这个问题怎么看?答:社区居委会是一个群众性组织,社区居委会主任由居民选举产生,工作人员由居委会聘用,民政部门正在采取积极措施,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对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和创业优惠政策,我们将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搞好就业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生尽快找到工作。13、网民希望问:我今年41岁,工作很不好找,政府还有公益性岗位提供给就业困难人员吗?答:考虑到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总量已较大,今年将对公益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在控制岗位目标出现空缺时,可以为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 14、网民33问:我是53岁的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工作?答:目前,我市协警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及社区公益性岗位已达到1.6万个,今年将实行总量控制,暂时不招收协警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15、网民xiaoxiao问: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公益性岗位协理员是否享受带薪年假?答: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的,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不同于正规就业的岗位。因此,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不享受带薪年假等政策。16、网民青岛问:市北区的劳动协理员,现在协理员的工资是不是已经低于2010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涨工资? 答:考虑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和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我市从6月1日起,提高了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动协理员)的岗位综合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调整为880元。加上政府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的139.7元,个人应得月报酬为1019.7元,高于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17、网民lj问:请问我应该去哪个部门或者从哪些渠道了解国家现行支持再就业和新办企业优惠政策?&&&&&&&&&&&&&&&&& 答:您可以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政策,也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就业政策,拨打12366电话咨询税务政策。18、网民青岛人3029问: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有什么扶持政策?答:我市市内四区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10-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全额贴息;可以申领4000元的创业补贴,创办企业第一年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企业新招用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市三区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区(市)制定。19、网民135问: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扶持政策?答:市内四区户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以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政府给予贴息;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同时可以享受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或每月不高于20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的期限不超过两年。五市三区人员由当地政府根据情况自行制定。20、网民朱珠问:失业人员,最近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图片设计、绘图设计,请问怎样申请创业扶持金?去哪里申请?答:我市失业人员于日以后创办个体经营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以及4000元自谋职业扶持金政策或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政策。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21、网民风雨问:还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吗?答:在2008年底以前,《再就业优惠证》是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凭证。从日起,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50号文件精神,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不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目前已不再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2、网民4045问:我是06年办的再就业优惠证,一直没用上,我想问这个证现在是否还有用?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最后期限在日,在此之前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的,可享受最长三年的优惠政策;对于2009年底前未使用的《再就业优惠证》,属于无效证件。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不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23、网民4045问:以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在办理工商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时可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在还可以享受吗?&& 答:在2008年底以前,《再就业优惠证》是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凭证。从日起,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50号文件精神,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不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但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最后期限在日,在此之前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的,可享受最长三年的优惠政策。对于2009年底前未使用的再就业优惠证属于无效证件。24、网民4045问:我现在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经过年审了),就视为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另外如果是,我如果想自己创业,我还能享受从10-12年这三年的优惠吗?因为最长是三年吗?&& 答:如果您未使用《再就业优惠证》,不视为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享受创业优惠政策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如果您现在想创业,可凭失业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5、网民哈哈问:失业人员创业如何申请自谋职业扶持金?答: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后,可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并填写《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返乡农民工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6、网民咨询问: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答: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向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您创办企业,可申请10到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到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中,通过担保人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单位盖公章的收入证明,担保人亲笔签名摁印的担保书。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证明;房屋抵押的,提供房权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房产证、由房权人、房屋产权共有人亲笔签名摁印的房产担保承诺书。房权人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证明。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27、网民彩旗问:10-20万小额担保贷款利息如何计算?答: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从事个体经营的,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采取前12个月按月付息,后12个月按月还本付息方式还款。28、网民创业中问:办理营业执照后多长时间可以申领4000元的扶持金?何时可以申请五万元小额贴息贷款?答: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后,可申领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担保贷款可以自正常经营之日起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申请办理,经街、区、市审核通过后,联合经办银行签署个人借款合同及反担保合同,属于担保人担保的,十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属于房产抵押贷款的,在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29、网民创业者问:我想问一下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和条件,我的房值100万,抵押贷款超过30万,可不可以二次抵押?答: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向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您创办企业,可申请10到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到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房屋抵押的,提供房权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房产证、由房权人、房屋产权共有人亲笔签名摁印的房产担保承诺书。房权人未婚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丧偶提供相应证明。按照我市政策规定,您的房屋在抵押期内不能进行二次抵押。30、网民想念问:我现在买房子已在银行贷款,那么如果我要申请小额贷款就没法申请了吗?答: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可以采取房屋抵押或保证人担保的形式作为反担保方式,抵押房屋要求产权清晰,不能有贷款。用于抵押的房屋不要求为借款人所有,房权人可以为他人,但要征得房屋共有人同意。保证人要求为本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在编人员。31、网民下岗职工问:我是一名残疾下岗职工,我想开网店,申请4000元自谋职业补助,也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吗?如果网上开店不用办营业执照,那怎样才能申领自谋职业补助,需要哪些手续?答:登记失业人员申领4000元自谋职业扶持金,必须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在固定营业场所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办理营业执照应到工商部门办理。32、网民创业者问:我刚失业,一家公司的法人,年纪大,想把公司法人转给我,我想办创业贷款,不知可不可行? 答: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可以申请10-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如果该公司营业执照是在您办理失业登记之后的,便可以申请贷款。33、网民888问:我是即墨市的农民工,最近加盟了个连锁店,现在非常发愁找不到经营场所,能不能帮助我?再就是农民贷款怎么办理?答:目前,即墨市已经出台了小额贴息贷款、自谋职业扶持金和摊位补贴政策,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解决资金和场地问题。具体可到即墨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办理。34、网民as问:我是胶南市的,是一名下岗失业职工,在2010年1月份在胶南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一个私营企业,是否可以享受10-20万的小额担保贷款和2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答:目前,胶南市针对失业人员创业,出台了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有关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政策正在制定中,请您关注。 35、网民市民3028问:我是城阳区失业人员,现想开一个五金店,在没有房产抵押和担保人的情况下能否办理贷款?答:按照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不能提供房产抵押或保证人担保的,不符合贷款条件。36、网民创业人问:我是日照户口,想在青岛创业开个复印打字店,有什么优惠政策?答:按照我市目前政策规定,外地来青人员创办企业,招用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37、网民jun问:我想从事流动快餐车、流动快餐亭项目。请问如何办理?&答:我市已经建立创业项目库,里面有您想从事的项目介绍。您可以登陆http://www.查询介绍情况与项目推荐单位联系。38、网民孩他妈问:2009年组织公益岗位考的绿色证书有用吗?答:2009年,我市开发了1000个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并对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劳动协理员职业培训,合格人员发放了《劳动协理员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也就是&绿证&,这是职业技能水平的证明,可作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的凭证。39、网民市民11问:政府怎样分流劳动合同到期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答: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择业,或自主创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提供岗位信息、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40、网民青青草问:如何看待公益岗位就业的大学生?答: 2009年对于大学生就业来说是特殊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招用人员大幅度减少。为缓解就业压力,我市开发了大学生公益性岗位1000个,从业人员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增加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为此,参加社会公益性岗位也是积极就业的一种方式。同时,我们更加鼓励大学生们积极地通过市场择业或自主创业。41、网民青岛人问:今年还会有大学生公益岗位吗?答:2009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不利影响,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我市开发了1000个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今年7月份到期。今年不再新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42、网民海鹏问:最近我从报纸上看到&市政府将鼓励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劳务派遣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其中,对工资收入比较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请问有什么具体规定,怎样办理申请?答:经认定的市内四区就业困难人员,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且在社区内从事指定的社区服务项目,如家政服务、病人看护、小学生接送、小餐桌服务、早夜市经营、修鞋理发等,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且个人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可以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每季度申报和发放一次。五市三区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办理。43、网民就业问:我刚到单位时是农业户口,后来办理了农转非,用不用重新办理就业手续?答: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职工农转非后,用人单位应持本人身份证、农转非户籍证明、《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到任一区市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转招就业登记手续。经确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转招日期,并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44、网民找答案问:我失业两年了,刚找到一个新单位,现在单位要给办理就业手续,应该到哪里提档案?答:失业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后,单位经办人应首先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和个人《失业证》或《求职证》,到单位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备案手续;之后,单位经办人持职工《失业证》或《求职证》、《提档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保管职工个人档案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提档手续。45、网民人力资源问:我是单位劳工人员的,想问一下应该如何开通网上用工登记?答: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原已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的用人单位,可以继续使用原用户登录名及密码,不需再重新开通新用户;对于新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登录用户名。46、网民问题问:我单位新招一职工,离开原单位刚刚几天,听说这种情况下职工就不用办理失业登记了,是真的吗?答:招用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内的,不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可携带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其中,&三十日内&是指招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至新就业单位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止。47、网民青岛人123问:我以前开办个体时领取过自谋职业扶持金,现在不干了,还能不能再找单位正规就业了?答:领取自谋职业扶持金的人员,因经营困难或提前办理退休等原因结束自谋职业的,应在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后,及时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自谋职业扶持金的扶持期限为两年,对两年内中止自谋职业的人员,按剩余月数退回自谋职业扶持金后,可重新办理失业登记,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再就业的,按规定正常办理就业手续。48、网民999问:单位与劳动者续签或变更劳动合同后,如何进行网上备案?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变更、续订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续签或变更&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49、网民蓝湛湛问:我是单位劳工人员,请问哪些人员可以不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解聘备案确认?答: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50、网民失业人员问:失业人员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吗?答: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时可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51、网民探讨问:我是一名外地来青人员,已在青岛找了一份工作,我想问我市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是什么?哪些农民工可以参加培训?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用人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2、网民567问:我市农民工培训的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补贴?答:对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支付培训费补贴;对专项技能培训,按照每人150元标准支付培训费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按照每人不超过100元标准据实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53、网民培训问:我是一名在岗农民工,请问我每年都可以参加培训吗?答:在岗农民工在同一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在不同年度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应为不同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的不同等级培训。54、网民学技能问:我是一名莱西的农民,还没有工作,想先学一个技能,请问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有哪些规定?答: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尚未就业且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可由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初级以上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技能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对在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对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55、网民创业问:哪些人员可以申领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答:具有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于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在各类集贸、商贸市场租用摊位从事个体经营,且签订的租用摊位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申请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不含已享受过自谋职业扶持进货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人员)。其中,从事个体经营返乡农民工的营业执照开业时间须在外出务工回乡之后。56、网民青青岛问:请问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应具备哪些条件?答: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或返乡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取得时间在日后,且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经营期间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岗位开发补贴时,除具备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后1年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并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2)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57、网民789问:我们单位今年招用了一名就业困难人员,户口在崂山区,请问我应该在哪里申请社保补贴?&答: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户口属于五市三区的,应报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由五市三区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网络审核就业困难人员记录、核对资料和信息。因此,你们单位应该到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社保补贴。58、网民大家好问:听说创办企业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还要公证,公证什么?需要带什么资料?&答:贷款额度在10-20万元的申请人,在与经办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和担保机构签订反担保合同后,需对个人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借款人已婚的,需携带银行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与配偶到公证处办理。未婚、离婚、丧偶的借款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59、网民求助问:我以前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现在创业还能否享受创业扶持政策?能享受哪些政策?答:根据文件规定,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或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利项目贴息政策,不再享受自谋职业扶持金和摊位费补贴政策,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享受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但不能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60、网民大学生问:我是一名大学生,听说想创业的人可以免费参加创业培训,想知道具体是怎样规定的?答:根据青人社〔号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本市户籍下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培训费补贴。1、登记失业人员;2、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3、农村劳动力(含返乡农民工)。在同一年度内已参加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该项培训费补贴。失业人员管理专题(50例)&1、网民网友6143问: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现在公司正在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请问失业证的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答:首先,由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手续;之后,个人持单位转交的《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通知的要求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后;个人携户口簿、《失业登记通知单》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2、网民669问:请问《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如何获得?到哪里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答:《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为您办理解聘备案的就业服务机构出具,交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转交给个人。个人按《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市内四区在区就业训练中心,五市三区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参加职业指导。3、网民网友6143问:我单位没有了,没有办理注销手续,我想再就业,怎么办理失业证?答:您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首先,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由劳动仲裁裁定你和单位已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其次,个人持仲裁裁决书办理解聘备案(市内四区到延吉路38号,五市三区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最后,个人携户口簿、《失业登记通知单》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4、网民1236183问:我原先的单位(私营)一年多没给我缴各种保险了,我现在也不在那干了,该单位现在还没注销,我怎么办失业证? 答:您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责令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和办理解聘备案手续的申请,经劳动仲裁后,持仲裁裁决书办理解聘备案、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证。5、网民失业问:2000年合同到期后,没有与单位续签合同,然后自动离职了,后来单位也没有给我办理失业手续。离职后,我一直干个体,也没在意失业证的问题,现在想办失业证,怎么办?答:您可联系您原所在单位,由其为您补办解聘备案手续;之后,个人凭《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6、网民咨询问:我的失业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答:个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书面补发申请和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补发《失业证》。 7、网民怎么办问:我大学毕业,来到青岛工作一年半之后辞职在家,没有办理任何失业手续,也没有续交保险。09年12月找到新单位,现在公司要求签合同必须持失业证,才能办理保险。如何办理失业证?如何重新投保? 答:您需要首先联系原工作单位,由其为您补办解聘备案手续,之后个人持《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等,到户口所在街道保障中心办理个人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然后,新工作单位持劳动合同、您的《失业证》和《招用人员登记表》等办理就业备案手续,最后,再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8、网民培训问:去年参加过一次失业人员培训,现在想换一个专业再培训可以吗?答:可以的。失业人员每年可以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但第二次参加的培训应该是不同工种或提高层次培训。比如说,您去年参加了汽车修理工的初级培训,今年还想参加培训的话,或者是换一个工种进行培训,或者是参加汽车修理工的中级培训。9、网民追求问:我刚从一单位失业,如果享受失业金的话,需要带什么材料到哪里去办理呢?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和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已签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市内四区单位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移手续,并申请核定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10、网民失业人员问:申领失业金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失业保险政策规定,领取失业金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11、网民求助问: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当时单位没有给办理招工手续,失业部门要求提供招工表,怎么办? 答:您需要通过原单位补办招工手续,获得《招用人员登记表》;如您不是个人辞职,单位和个人都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就能获得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12、网民牛牛问:我是农转非人员,参加过工作,但单位没给投保,现在自己投保,请问我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答:按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参保的,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保险。由于您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因此不能领取失业金。13、网民candy问:青岛现在每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答:我市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市内七区每人每月510元;五市每人每月450元。同时,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一定数额的门诊医疗补助金,市内七区为每人每月26元,五市为每人每月23元。14、网民777问:失业金标准什么时间调整?答:经省政府批准、我市自日起,我市市内七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510元,五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调整为45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随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医疗补助金也相应调整,市内七区的医疗补助金由每人每月21元调整为26元,五市的医疗补助金由每人每月19元调整为23元。15、网民7问:失业金最多享受几年? 答:根据国家失业保险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16、网民网友问:我去年参加工作的,当时签了一年的合同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这个月合同到期了,想问一下,如果办失业可以领多长时间的失业金?答: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根据规定,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17、网民问:以前在别的单位投过社保,没有享受失业金,如果以后失业,失业金可以累计计算吗?答:我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2004年11月后,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重新就业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可以按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18、网民53问:我今年1月从独资企业失业,独资企业给我办理了失业证,可以享受24个月失业金,但我找了家个体户,上了5个月班,他从1月给我办理了投保,我没享受过失业金,这个月他解雇我了,我的失业证怎么办?失业金怎么领取?答:首先,应由您最后工作的单位,到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中心为您办理解聘备案手续;之后,个人持单位转交的《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通知的要求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然后,个人携户口簿、《失业登记通知单》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因您本次就业不满一年,根据政策规定,可继续申领就业前封存的失业保险金。19、网民53问:57岁了失业了找工作不好找,失业金能不能申领到60岁退休?答:根据国家规定,失业金申领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从您反映的当前年龄来看,失业金不能领取到60岁。20、网民咨询问:我单位有名职工长期不来上班,旷工,按照公司规定,我们予以开除。已经电话通知这名职工到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可这名职工一直不来公司签字。我单位应怎么办?答:用人单位通知职工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可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形式。通过上述形式之一送达后,单位不再承担由此造成的个人不能享受失业金的责任。21、网民msn问:我是一名失业职工,因为住在郊区,每月去领取失业金签字很是不方便,能不能取消每月的签字呢? 答: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申领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申领经办机构申报,经审核符合领取的,才能将个人的失业保险金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22、网民问号问:我是本市原农业户口,但是不是也应享受失业金? 答: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就业期间,单位已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个人已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失业后,个人可按月享受失业金;如个人没有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失业后,不享受失业金,但可申领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23、网民路人问:我2003年从一家工作了5年的台企离职,应聘进一家国企,这之间并未领取过失业金,一年后也就是2004年在这家国企离职,办理了失业证,也未领取过失业金。请问我现在还能领取吗?需要什么条件?答:按您所说的情况,2004年时,经审核不符合申领失业金条件,如从那时起,您一直失业到现在,则目前仍不能领取失业金。待您将来再次就业,并按规定投缴失业保险满一年、且不是因个人原因失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24、网民???问:失业女性在街道办的社保,只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生孩子能否报销?答:自由职业者投保不缴纳生育保险,不享受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申领失业人员生育补助。另,我市对女性失业人员配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费用,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25、网民咨询问题问:我在单位一直缴纳生育保险,如果我从单位离职失业,怀孕生育期间,还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吗?答:根据我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您在生育前,所在单位必须连续足额为您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方能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您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向您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申领办理生育补助金手续。26、网民咨询问:我是城阳区城镇失业人员,目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需要缴纳档案管理费吗? 答: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但从事灵活性就业或创业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委托管理档案的,按照协议约定可收取档案管理费。27、网民需要帮助的人问:以前在一个私营公司工作,缴纳了各种保险,去年公司负责人找不到了(公司还没注销),保险也被停缴近一年了,必须个人垫交公司拖欠的保险费吗?答: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私营、外资企业职工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因工商注销、吊销而关闭的、或是因老板逃逸无法寻找的,以及通过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出具法律文书判定补缴但无法执行的,可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暂时封存欠费信息,先行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及失业手续。以后补缴欠费后,恢复缴费信息。28、网民事业单位问:原在事业单位工作,2002年失业,在到年龄退休时如何领养老金? 答: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已与原单位解除了用工关系,不再是事业单位职工,因此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可申请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29、网民询问问:我现在是失业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能否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会保险? 答:失业人员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请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30、网民就业人员问: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原单位工作人员说档案找不到了。应该怎样查询档案去向?答:首先联系原单位,了解档案是丢失、损毁或流向其它部门等情况,再根据其提供的情况,到相关部门联系。若原单位已为您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市内四区户口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解聘备案档案管理服务区联系查找。31、网民1889问:失业后自己缴保险一直到退休,退休待遇和在单位一直到退休一样吗?答:按照现行政策,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企业就业人员,其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是一样的,与职工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水平、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多缴多得。32、网民市民问:我现在享受失业金,预计领取到今年10月底,我在8月底或9月初将生育,请问我的生育住院费能报销吗?怎么办?答:按照我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生育补助金。对纳入统筹范围的生育费用,依据不同生育类型实行包干一次性支付使用(如正常分娩费用上限1400元,剖宫产费用上限2400元)。属包干范围内的费用,按照70%的比例据实支付,超出包干范围的费用,由失业人员个人自己负担。33、网民市民问:我现在正在领失业金,听说领失业金期间可以不投保,前几天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住院,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住院的话可以报销吗?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因病需住院的,符合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疾病病种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批准,可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凭治疗证明及相关单据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医疗补助金申报手续,经审核后,可按医疗费的70%报销。34、网民1232问:外地城镇户口工人在青岛投保3年了,解除合同后可否享受失业金待遇? 答:外地城镇户口人员按规定在我市投缴失业保险满一年,且不是个人辞职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需回原籍,相关失业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回原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继续在青岛常住,符合条件的,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按月申领失业金。35、网民失业人员问:我是前几天失业的,想问一下解除合同到什么地方办理?答:如果原单位是市内四区的,到市北区延吉路38号一楼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窗口办理;如果单位是五市三区的,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36、网民8998问:我今年把户口从济南迁到青岛来了,现在刚找到一家单位要给我办就业,让我提供失业证,该怎么办?答:户口由外地迁入我市的人员,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失业登记:①本人持户口簿、学历证明、个人档案等相关证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经保障中心核实后,开具《职业指导通知单》。②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区、市培训中心参加职业指导后,由区、市培训中心在《职业指导通知单》上加盖&已参加指导&章。③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证》或《求职证》。37、网民青岛人问:我原来是市南区的一名失业人员,为了方便照顾老人,把市南区的房子卖了,搬到四方区和老人一起住,户口也迁到了四方区,还需要办什么手续吗?答: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户籍所在地在我市十二区、市间变更的,个人应持新户口簿(或户籍准迁证明)、《失业证》或《求职证》,到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说明情况,申领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出手续,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其中正在按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同时领取《失业保险基金转移单》;之后,个人持新户口簿(或户籍准迁证明)、《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基金转移单》,到新户籍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入手续。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同时递转。38、网民咨询11问:我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我个人应该办理什么手续?答: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您办理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您应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参加由各区(市)统一组织的职业指导后,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登记通知单》、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或《求职证》。其中,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或《求职证》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对用人单位已送达《失业登记通知单》,失业人员个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9、网民sun问:失业证有效期是多久?过期了怎么办?答:失业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并实行年审制度。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不在视为有效证件。40、网民问询66问:正在领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去世了,有没有丧葬费?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死亡的除外)的,由失业人员直系亲属持死亡证明及相关单据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1、网民蝴蝶飞飞问:听说现在企业和职工解除合同后,可以自己在网上做备案登记了,请问有这回事吗?怎么个操作法?答:是的。今年6月份起,我市已开通了劳动用工的网上登记业务。用人单位在申请开通这项业务后,当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点击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在首页[办事大厅]中选择&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栏目,录入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42、网民影响问:企业自己在网上登记解聘合同后,还需不需要再到人社部门的窗口办理手续?答:用人单位在操作网上解聘备案登记后,对其中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应于劳动用工登记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连同职工档案等,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43、网民协保问:我是一名协保人员,能不能申领协保人员就业补助?答:市属及市内四区属企业办理协保手续,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后对从事灵活性就业,能够提供就业证明且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经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查公示情况属实,并纳入就业管理的协保人员,在每月11日前,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400元就业补助。44、网民协保问:我是一名协保人员,因患病,没有能力再去找工作上班,对我这样的人有没有保障?答:市属及市内四区属企业办理协保手续,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后,因身体有病等原因不能从事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协保人员,每月11日前,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450元生活补助。45、网民协保问:现在协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是多少?答:自日起,协保人员的就业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400元;生活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450元。46、网民随军家属问:我是一名随军的军嫂,现在没有工作,有《失业证》,请问对我这样的,政府有没有帮助?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办理随军手续并取得当地常驻户口,申领了《失业证》(正在享受失业金的人员除外)且非个人原因未就业,无收入的现役军人随军配偶,可以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待遇。您可以到您配偶所在部队提交申请,由部队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47、网民there问:我现在正在领失业金,在交通银行投保,想申请保险补贴,会不会影响我领失业金?答: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如果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未领取的失业金就会封存,不能同时既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体额,又同时领取失业金。48、网民百晓生问:我现在刚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我的档案应该由哪个部门接收?收不收费?答: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果您马上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和原单位进行沟通,将您的档案直接由原单位转递给新单位;如果您没有找到新工作、个人想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那您的个人档案将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接收,在您失业期间,实行免费管理,当您再次就业后,新单位应及时办理提取档案手续。49、网民小林问:我在09年办了营业执照,一下把18个月的失业金全领了,7月份失业金标准涨了,我能不能享受?答: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5号),明确规定:&本次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的适用范围为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不包括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根据刚才您说的情况,您不在这次失业金调整标准的范围内。50、网民云中漫步问:我有青岛的失业证,现在准备落户到深圳,当地要求我提供青岛的失业证明,请问哪个部门能给我出证明?答:《失业证》或《求职证》,是证明我市失业人员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您可以直接向深圳有关部门出示您的《失业证》或《求职证》。对已持有有效《失业证》或《求职证》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另行出具证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题(50例)&1、网民拍手问: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想问一下,是不是每个毕业生都需要登陆?答:派遣期内落实就业单位且需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均要登录。2、网民往年大学生问:外市户籍的专科生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落户青岛?答:根据《关于接收非师范类外地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学历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号)文件要求,外地专科毕业生在青岛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并且签满三年的劳动合同,交满三年的保险,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3、网民你好问: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若在派遣期内就业还能按照毕业生办理手续吗?答:可以按照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您需要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签约,之后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派遣手续。4、网民蝴蝶问:2009年毕业生跟单位签约后可以在青岛办理落户吗?答:如果您是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单位签约并办理了派遣手续后,可以在青岛办理落户。5、网民问题问:现在的大学毕业生想要用报到证办理就业手续,好像要先通过原人事局办理就业手续,再到原劳动局办理就业手续,是不是手续太繁琐了啊?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简化办事流程啊?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毕业生就业需先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然后再与用人单位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就业手续。6、网民申诉问:取得了自学考试大专文凭和成人教育本科文凭,可办理青岛市户口吗?答: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自学考试和成人教育的文凭不能按照毕业生落户政策办理青岛市户口。进青岛市落户的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专科学历需与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且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后才能办理落户),在青岛落实就业单位后,才能办理落户手续。7、网民sally问:2005年毕业的大专生可以落户吗?答:根据《关于接收非师范类外地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学历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号)文件要求,您如果与青岛的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并且签满三年的劳动合同,交满三年的保险,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8、网民11问:我是2010年的毕业生,家是市南区的,还没有工作,毕业后怎样把户口落回家?答:如果您是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前身份证和户口本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如果您是省外高校毕业生,需要先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首页&用户登录&处点击&毕业生注册&将你的信息录入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前身份证和户口本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9.网民你好问:我是2009年的毕业生,毕业前已经跟单位签约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理落户,现在还可以落户吗?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只要符合我市落户条件,现在可以办理落户。您可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单位落户证明信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手续。10、网民理想问:我是2009年的毕业生,家是青岛的,现在找到工作单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您需要办理二次派遣手续。具体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单位办理网上签约后,持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11、网民魏超问:我去年毕业时签了一个单位,今年又换了一家单位,请问怎样办理改派手续?答:首先需要与原接收单位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解约手续,之后与新接收单位办理网上签约手续,生成就业协议书后,持毕业证、报到证、解约证明信、新单位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12、网民往年大学生问:我是2004年的毕业生,专科学历,毕业当年与现在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报到证也派到单位了,但是当年因为青岛市的政策不允许外地专科毕业生落户,户口在家一直没迁过来,请问我这种情况,现在可以把户口迁到青岛吗?答:根据《关于接收非师范类外地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学历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号)文件要求,您如果与青岛的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并且签满三年的劳动合同,交满三年的保险,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13、网民谢谢问:我是一家企业,接收了几个应届的毕业生,请问怎样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 答: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需要通过&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网上签约手续,之后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派遣手续。14、网民123问:请问单位在网上开户怎么办理?答:首先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预注册并打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申请表&,加盖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公章,之后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开户手续;如果单位是在五市三区注册的,需要持以上材料到注册地所在的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开户手续。15、网民毕业生问:毕业生怎么查询档案?答: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档案:(1)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首页右上角红色区域的&档案查询&窗口查询。(2)向报到证所派单位查询(3)向毕业学校查询(4)五市三区毕业生可向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查询(5)拨打查询16、网民6789问:我的档案现在在人社局毕业生处,怎么提取档案?答:如果您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办理了派遣手续,须由用人单位(指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代理中心)安排专人持报到证、身份证、提档证明信提取档案。17、网民学生问:潍坊上学的青岛籍学生,今年毕业学校会把未就业的档案交到潍坊市人事代理部门代为保管,能把档案转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管吗?需要什么手续?答:根据政策规定,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应派回户籍所在地人事局。您是青岛籍毕业生,若毕业时未就业,学校应将档案寄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不需要办理代理手续。18、网民西西问:我2008年7月毕业于青岛酒店管理学院,户口是青岛的,现在档案还没提出来,应该去哪提?带什么手续?答:2008年毕业生已出派遣期,如果您是市内四区的户口,档案已转至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您已就业,需持用人单位(指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代理中心)开具的提档证明信、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提取档案。如果您还未就业,档案在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如需办理《失业证》,可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档案。如果您是五市三区的户口,请到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档案。19、网民7717问:我是一名大学生,想问一下,就业见习基地都能为大学生提供什么服务?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计划地让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见习工作的实践性活动,以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20、网民好人一生平安问:参加就业见习的报名对象有哪些?答: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字〔号),报名的主要对象是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青岛籍在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非青岛籍驻青高校在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21、网民犀利问: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想问一下,怎样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答:在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到见习基地或见习基地所在的区(市)见习办报名参加见习。22、网民发现问:见习基地的见习工资是多少?答:大学生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和区、市财政分别以50%、25%、25%的比例,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其中,五市按照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3、网民五月的风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有何政策支持?答:用人单位优先聘用在本单位见习基地见习合格的人员,并为正式聘用的见习人员补缴见习期间的社会保险,见习期合并计算工龄,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社会保险缴纳及工龄起始时间自毕业后见习之日起计算。24、网民踏社会问:&三支一扶&今年什么时候招啊?答:我市2010年&三支一扶&选拔招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于日-7月15日进行,现已经全部结束。25、网民1233问:往届生可以参加&三支一扶&吗?答:两年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具体情况请留意当年的招募公告。26、网民阳光2803问:2004年毕业的学生,现在是胶南市自选的村官可以参加青岛市的&三支一扶&考试吗?能否参加组织部的村官考试呢?答:已出两年派遣期,不符合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是否能参加组织部的&村官&考试,具体要按照当年招募公告要求规定。27、网民999问:青岛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与山东省计划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之后的待遇上有什么区别?答:列入山东省计划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和《关于青岛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列入青岛市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只在青岛市范围内招考机关事业单位时,按照鲁人发〔2008〕29号和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待遇。28、网民重庆问:&三支一扶&的服务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答:依据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支医&大学生第一年要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见习,从2008年起,其服务期改为3年。青岛市《关于青岛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规定,2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因原服务单位需要,根据本人意愿,经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报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服务期可延长1年,相关待遇不变。延长期满后仍需在农村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支医&、&支教&学生须分别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可由原服务单位和本人申报,经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报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在基层工作时间可再延长3年,相关待遇不变。29、网民我爱社区问:就像&三支一扶&将来参加考试加分一样,能否也公平对待公益岗位,一般的社区工作者录取中给他们也加点分,或优先一点。毕竟他们也有一年的社区工作经验了,这不正是社区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吗?答: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是有严格规定的,&三支一扶&的加分政策是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而公益性岗位没有加分依据,请您理解。30、网民张立磊问:我们三支一扶的社会保险包括几险?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三支一扶的补助调整前的社会保险单位会给补缴吗?如果需要个人补缴都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和材料?答:我市&三支一扶&的社会保险为: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5项保险。根据青岛市《关于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补贴的通知》(青人办发〔号)文件精神,从日起,缴纳我市 &三支一扶&社会保险。目前,国家和省没有相关规定允许补缴调整前的社会保险。31、网民网友2729问:政府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吗?答:青岛市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一是全市建立了17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初次创业第一年提供&零房租&场地支持。二是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09〕30号)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申请试营业,实行税费减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岗位开发补贴等。青岛籍大学生创业还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详情请查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32、网民元帅问:今年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如果想自己创业,开个规模不大的小店,有什么优惠政策吗?答:本市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以按规定享受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全额贴息;可以申领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对于在各类集贸、商贸市场租用摊位从事个体经营,可申领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每月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两年,自谋职业扶持金和经营场所摊位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同时,按规定还可放宽注册条件、放宽场所条件、申请试营业和实行税费减免。33、网民上集回放问:我想问三个问题(1)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办英语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如何办理?(2)民用住宅转商用需办理哪些手续?(3)归国留学人员自主创业有无优惠政策?答:大学生创业开办英语培训机构需到教育局或民政部门办理相关证明,其中:属于学历教育的,请到教育局办理;其他的,请到民政部门办理。民用住宅转商用,需要提报不扰民证明,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同意。留学人员来青创新创业发展,我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50万元到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30万元到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以及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等。34、网民乐乐问:我是2008届本科毕业生,准备和同学一起开有限责任公司创业,而且毕业之后一直没有投保,请问我们创业有没有什么税务上的优惠政策?答: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经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有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对新办小企业,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核定征收条件的,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35、网民222问: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是做什么的?答: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是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9〕6号),为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而设立的公益性项目。其功能主要是为入驻企业提供经营办公场所、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配套服务,提升创业能力,协助入驻企业落实市、区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等。36、网民1111问:青岛市本级孵化基地有何优惠政策?答:我市在黄台路6号建立了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主要优惠政策有房租补贴、见习补贴、税收返还、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等。详情请查询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网站:37、网民创业者问:什么行业可以入驻孵化基地呀?有业态的限制吗?答:青岛市共有17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市本级和十二个区市及四所高校各建一处。凡是科技型、创新型等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均可申请入驻。各孵化基地扶持项目的业态均有所侧重,详情请查询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网站:38、网民美好问:孵化基地有创业培训吗?答:孵化基地有创业培训,培训项目为ERP(企业管理)沙盘模拟培训。驻青高校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均可拨打电话报名,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地址: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黄台路6号)。39、网民77问:今年我市何时启用更大规模的创业孵化中心?答:创业孵化中心位于市北区泰山路35号,现正处于内部装修阶段,预计今年8月底启用。40、网民开拓者问: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有什么优惠政策吗?答:创业孵化中心的主要优惠政策有房租补贴、见习补贴、税收返还、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等。详情请查询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网站:41、网民含羞草问:请问如何申请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答:申请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需填写《企业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申请表》,并提供创业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创业规划书,已经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应表格请到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网站42、网民开心问:请问我不是青岛籍大学生,可以申请入驻创业中心吗?答:申请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没有户籍限制,我们热忱欢迎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到青岛创业。43、网民多来米问:请问我是专科学历,不是驻青高校毕业,可以申请入驻创业中心吗?答: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都可以提交申请。44、网民emily问:请问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主要功能是什么?答:创业中心主要有五大功能,主要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条龙&创业孵化平台;&一体化&创业实训平台;&一站式&就业办理平台; &一网通&信息服务平台;&一家人&交流发展平台。45、网民公益问: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合同期满后有经济补偿金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46、网民路过问:政府针对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有什么举措?答: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我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从09年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目标,并设立了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全市69930名青岛籍高校毕业生中有61538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88%。今年我市将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落实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力争使我市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我市今年出台了《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办发〔2010〕33号)。提出今年重点实施&4323&工程,即通过市场配置的主渠道作用,帮助4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实现就业,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3000人左右,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者2000人以上,就业见习培训3000人左右,确保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特困家庭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实施五大工程:实施&岗位拓展工程&,努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工程&,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细化服务;实施&就业见习与培训工程&,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实施&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水平。47、网民毕业生问:派遣期内的毕业生需要办理失业证吗?答:不需要办理失业证,用人单位可以持毕业生的派遣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就业手续。48、网民小皮问:去年我局招考1000名公益性岗位大学生,今年打算如何安置?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为920元,公益性岗位及劳动协理员的待遇是否也将有所调整?答:去年,我市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1000个,主要从事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本市高校毕业生接触社会、增加工作经验提供平台。今年七月底,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到期,全体从业人员终止劳动合同。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择业,或自主创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提供岗位信息、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今年6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文件,调整了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待遇,从6月1日起,从业人员岗位综合补贴从每人每月800元调整到880元。(加上政府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的139.7元,个人应得月报酬为1019.7元。)49、网民迷茫中人问:2005年本科毕业,毕业后虽然有单位工作,但单位一直没给签合同,也没办理相关的手续,毕业报到证派到即墨人事局,中间档案一直在即墨人事局,现在我想把户口落到青岛,咨询过人社局,公安局,都说过时间了,现在想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说是要有个什么干部证明,需要在毕业1年后的时间办理,当时不知道也没办,像我这种情况要想把户口落在青岛还有什么办法吗?答:目前在我市各类市场招聘、人才引进中已不再强调审查干部身份。在市内四区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科学历的人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报引进。另外,还要求一般性工作交流不能造成新的夫妻分居。您反映的情况可以按照人才引进的要求和程序办理,具体要求请登录青岛人才政务网()查询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50、网民灰色2721问: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的. 这个文凭国家承认?好找工作吗? 答:国家承认成人教育学历。就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双向选择。&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