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院书记员速录技巧前辈们有何指教

二00七年对我来说,是双喜临门,司法考试通过了,公务员也考上了,在父母的压力之下,来到现在的法院上班。开始我书记员的生涯。    从上班这天起,意味着我以往律师的梦想将暂时告以段落,把这个心思藏在心里,或许这个梦想将会在公务员稳定的工作中渐渐淡去。且不去预想未来如何。    我考入的是西部一个基层法院,距我家约近600公里路,算是远离他乡,奉献青春了。呵呵,该县在本省经济实力属中等,但亦有财政紧张之忧,因而传说中地方财政补助的部分工资,法院是无法享受的,以上种种情况早有耳闻,但迫于生长于家乡十几年之压抑,故孤注一掷报考了此地,换个新鲜的地方,呼呼新鲜的空气,顺带见识一下此处的美女,嘿嘿,而工作只是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而已。从远方而来,也无甚朋友,感觉仅是陌生,一切都陌生。生活要一切从头开始,以我一美女朋友的话说:即来之,则混之。    因为本县财政不够那么富足,所以法院也有十足的理由成为一个穷单位,办公条件是无法与电视中看到的富丽堂皇的法院大楼,检察院大楼相比的,虽然国家近几年对法检投入很大,硬件设施也改善不少,可是这个温暖的春风迟迟不见吹到本县,只是新近听说,我院的办公大楼也已立项,一二年后就可以在宽敞的办公室里办公,在暧和的宿舍里睡觉,不像现在,常常会被西北风冻醒。     年前在最冷的时侯领导通知上班了,来院拜会院长之后,嘱办公室主任安排妥当住宿,次日便接受书记员培训,无非是标号、整理卷宗、书写目录等,幸好以前在法院实习过,做起来游刃有余。以部分书记员前辈的话说这些活用个小学生就够了,也可以这么理解,是有点屈才。可是我觉得如果看看当中的材料,诸如律师的上诉状,答辩词,法官的判决书等倒是获益不浅。别看地方不大,法官、律师当中还真有隐藏的高手,亦能见高高手。囿于时代的局限,他们也只能在公职部门(法官)或是小地方(律师)一展手脚了。那代人的梦想是被时代扼杀的,全无我等80后的张扬。    仅两天,缺人的各庭室便打电话向我们的培训老师C主任打电话要人。C主任说人还没培训好,培训完过去,那头的声音传来:在工作中慢慢培训嘛。于是,我们短暂的书记员培训结束,就正式上岗了。我被分到某庭,主要是负责审理民事案件,无非是合同债务纠纷,离婚等简单案件,所以我们的案子一都是简易程序。国家改革诉讼收费制度以来,本地民众诉讼热情日渐高涨,仅我们庭一年断案数量就在二百件。庭里边我算在内共计3人,一庭长,一审判员,还有书记员——我。平均下来,我们每周需审理四五个案件。但由于我年前才上班,庭里堆下一些案子,因而显得忙碌些,但不致于惨到加班加点。在院派出法庭,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听我可怜的同事们说,有时加班到凌晨2点才可以将判决打完。正常的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我还是颇有兴趣的,也努力将它们做好,可是我最大的困难是除正常工作外,还要把法庭、办公室及走廊的卫生打扫好。如果一辈子当书记员,就需要一辈子干好这些工作。想想,多么可怕。幸好,我的庭长是一个颇勤劳的人,极爱干净,有时就自己手搞卫生了,令我脸发热不已。    年前的工作,主要是熟悉工作。但是领导们也过于相信我的能力,在上班一周内,就让我记庭审笔录了。幸好,我以前学计算机时学过五笔,外加几年上网和兄弟们上网聊天吵骂,打字速度还过得去。庭审时,拣重点的记下来,记不下的,等审判员复述总结时再记下来,这可是法官为照顾新书记而采用的方式,目的是尽早把我们培训合格。    一日,庭长拿来一个离婚卷宗,对我说这个案子简单,要我写个判决。我嘴上虽应承了,可是心里没个底。想当初上学时自己法律文书就不怎么会写,这个判决能写好么?担心是担心,可年轻人还得迎难而上啊。在中国,很多东西格式化,照猫画虎,虽然做不到完美,可是十分拿个七八分还是可以的。我的这第一份判决足足花一下午时间才弄好,先把材料细细地看了,分析了证据,又认真看了庭审笔录,然后照着判决的格式打了出来。交给庭长看完,他表示满意,稍稍改动了一下,叫我去打印出来,签发。 为此,颇为兴奋。    以前认为法院的工作很简单,进来之后才发现不是这样。就拿书记员来说,不光做笔录,最重要的工作在庭审之外,整理材料、归档、登记案件等等,一个流程,但时有新的案件进入,因而会有所以压卷、遗漏的情况发生,如果再有当事人要上诉,再通知被上诉人答辩,颇为周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不知道要干什么工作,后干什么工作。也许是工作流程不够熟悉,有待学习吧。虽然中国是一个制定法国家,有诉讼程序,可是在诉讼中,并不尽然是依照程序走的,甚至同样一件事,问几个人会有几种说法。也就是说,大家愿意用自己以往的工作经验教你怎么做,而不是据实去查查国家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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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进法院上班时,一个工作人员(现在成为院党组成员了)对我说,也就是两三年的干劲,到了后来,都油了。  现在果然。
  大学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在法院实习过。去了家律所,发觉律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
  再做个半年,就没这么兴奋了,剩下的只有疲惫
  对了你那里年收入多少啊,方便的话交流下
  啊,支持一下。
  书记员要是偷懒那就会累死法官的吧?    过了司法考试,应该走走门子,弄个助审吧
  我从内地法院出来了,感觉没意思。
  (续上)在院里上班一周,基本上将各位院领导认识齐全,也把也业务相关的几位庭室领导认识了,各位领导与前辈对我们的工作还是蛮热情的,有不懂之处请教时,很热情地教。作为新来的人,毕恭毕敬,谦虚一些是必要的。我一伯父说,在一个新的工作岗上,第一印象很重要,如果第一印象给人太差,以后要修改这个印象得花很大的功夫。老人的教导还是要听的,所以进来,不论以前自己有多少可以值得骄傲的都需低调。低调为做公务员之本嘛。呵呵。    上班一周后,周下一午,庭长给我说,下午有个饭局,同去。初来乍到,服从为先。6点下班后,随庭长赶到某餐厅,才知是当事人请来吃饭,院里来了四五人,庭长坐正席,一一介绍。说实话,我只是来吃饭,具体为什么请我们吃饭,一概不知。依礼节,先由做东的人即我们的当事人敬酒,接着他的下属,然后是我们庭长,审判员依次敬了一圈,最后轮到我们书记员。等我敬酒时,自己已经站立不稳,肚中六七两下肚,站起来无非是表达一些感谢的话,完了给自己的顶头上司敬酒,言谢并表示要各位领导多关注。这就是中国人的人情,虽是繁文缛节,可必不可少。    年前的工作紧张,饭局也颇多,平均下来,一周两回,因而,我每周必吐两回。有些酒是挡不过的,尤其是我庭长个人饮酒豪爽不已,对我也是要求喝酒必须痛快。说,男的喝醉了没事,几人就把我能抬回去。这儿插个故事:我庭长出差时曾与兄弟院同仁喝酒,连喝几杯,相当干脆,博得兄弟院一女院长赞叹:看看,这才是男人。在西北这个好酒的地方,酒量与工作能力是有一定关系的。我本人因为出生的地方也比较好酒,自以为酒量还可以,自从来本县后,才发现自己就是小菜一碟,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放倒我。立案庭一主任告诉我说,他刚上班里三两就醉,现在能喝一斤——举例做个比较。    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里,吃饭喝酒是必不可少的,虽然法院工作特殊,可是在中国这个土壤上,当事人请吃饭,也是难以推拖的。但是,吃归吃,多半是庭审之后,法官没有必要为一顿饭枉法裁判,基本上,仍然是秉公断案,依法裁判的。如果是一些纠缠不清的案件,即使当事人怎么请,也是请不动的。我觉得当事人是出于自己的考虑才请法官吃饭,害怕所判的结果与自己不利。在基层法院,多数是标的小,案情简单的案子,当事人完全没有必要请吃饭,法官也没有必要为一些小利而去断送自己的前程。至于是否有更大的幕后交易,以我的眼睛和地位是不知道的。我只需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待续)
  很喜欢看,楼主请继续
  呵呵,关注,虽然我不是法律人士
  法官要慎言
法官必须慎言
  兄弟:你是未来的法官要小心
不要引火烧身
  楼主写得很好,文笔也不错,我很喜欢看,请楼主坚持写下去
  楼主厉害
  法官中午是不能饮酒的,呵  一个好的书记员会成为助审员的傍臂,要熟知法律术语,要有流畅的记录水平,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加油。
  呵呵  你做书记员只要做这些啊?  少了点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县党委安排的和公安一起值勤工作,帮助县政府搞拆迁,救灾抢险,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搞森林防火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制宣传等等一大堆行政事务还等着你呢  在中国法院其实不是司法机关,而是个司法与行政相掺杂的怪胎  许多莫名其妙的,和审判无关的事情还等着你去做呢
  看直播
  大学中的时候我去了家乡某基层法院实习,那里书记员不用记录的,有外聘的事业编制速录员,用专业速录工具,速度相当快并且没有错误,法官随説随记。  ps我是天津的,某郊县
  我庭(派出法庭)就我一个书记员,每年600余件案子,除了记录,订卷宗,还经常要为不在办公室的法官送达;还要做内勤的所有工作,包括司法统计、领取办公用品、开诉讼费发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资料、法制宣传等等等等!更过分的是,2007年通过了司法考试,我院马上要改革,搞什么法官助理,命苦呀!
  今年院里搞改革,开始要求每个庭室要有自执案件,也就是不光要做了审判工作,还要把案件执行完毕,又要订执行卷,任务显然是加大了。在我国,法院很多地方都要求硬指标,于是出现了案件调解率,案件自执率,达不到这个标准都是要扣分的,分数是和经济利益挂钩的,虽然考核有利于法院工作的严谨性,但这也影响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因为有些案件根本不可能有效调解。但调解率就像一个紧箍咒影响着法官的自主性。    由于本县财政不够宽裕,我们的工资中由当地财政支付的一部分不能完全兑现,月收入不到2000元,但这里的房价也不足2000元,这个工资标准可以在本地生活得足够宽裕,人的压力也不那么大。出于这样的原因,本地人对外探求的欲望也不那么强烈,甚至对新闻也不那么热衷。工作外的娱乐活动就是打打麻将,斗地主之类的,也有一些人为玩刺激而“诈金花”,嬴点小钱,小赌怡情嘛。呵呵,国家刑法修改时,也不认为金额较小的带有赌博性格的娱乐为赌博。法官也是人,自有人参与其中,但这只是小范围的内部的玩耍,我想总比与当事人一起玩要好得多。其中在法院内部,各个考核已经将法官的自由限制得颇为严格,也仅有在不受权利约束的层次才会有不为人知的黑幕吧。这是中国体制不健全的通病,每个系统都会遇的问题。肖扬院长曾在加拿大说要提高中国法官的待遇,可是回来并没有兑现。而事实上,法院工作量之大,问题之棘手远非党政机关所能相比。但由于法院现在的地位,位卑言微,于是很多场合丧失了话语权。    前段时间,有人撰文指出:中国司法改革不能仅是法院的改革,而应该是全方位,可是过去10年,基本上是法院的内部改革,但只是形式上的,实质上并无太大进展。口号喊了很多年,可是怎么改,改成什么样,我们尚没有统一的口径。年“两会”,肖扬院长卸任。最高院换了新院长,看过他的简历后,发现此人基本是一个行外人,不知道他入职最高院能否再次推动中国法院的改革,拭目以待。    在中国的潜规则之下,兄弟我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写下来,自是有担一些风险的,但是我愿意以我切身的体验来告诉大家一些法院的事情。以后我会记录一切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会有案例,希望可以与大家共同讨论。
  期待楼主继续!
  绵阳的?
  我很喜欢楼主对工作生活的认真体会,我要支持你!
  近几日,工作还是那样,庭审、打判决、宣判、订卷,周而复始,不知道头在哪里,当自己感觉要闲下来时,案件又来了。自从诉讼费改革以来,今年收案情况与同期相比,高出很多。一个法官一年审结案件是八、九十件。而院里要求尽量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尤其是对败诉一方当事人,该上诉的要办理上诉,该调解的要好好调解,这全是为照顾社会稳定,北京奥运会召开在即,杜绝涉诉上访案件是法院近期工作的主要原则。    由于中国底层农民受教育程度低,且对打官司仍旧是传统遗留下来的思想,一味寄望于清官,对现今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在法庭上闹出不少笑话,也让法官不知所措。前文所说,本县农民兄弟法律意识很强,为小纠纷,小额欠款而诉讼大有人在,且这些小标的案件又划不着请律师,当事人只要自己上。上庭后,对法律程序一无所知,全由法官主导进行庭审。有的当事人对法官问是否申请回避?就不知如何回答,因为他们根本不理解什么是回避。法官只有通俗地解释为:如果你认为我和原告(被告)有亲戚关系,或是与你有仇,你可以要求换一个法官来审理你们的这个案子。他们则会说:不换。我呢,在庭审笔录上记下:不申请。类似这样的小插曲很多,毕竟中国的国情决定有一大批人所受教育有限。    在法院时常会看到胆怯的当事人,或来咨询,或来取判决,或来诉讼。总之,他们的神情是胆怯的、害怕的、低三下四的,似乎已经犯了什么大错,越是文化程度低,越是从农村出来越是这样(丝毫没有贬低的意思),衣冠不整,在法院在某个角落抽着烟,我想,这大概一方面这是中国长久以来的官本位思想所决定,另一方面在于现在行政、司法机构的很多人已经脱离群众,使人们的厌诉、怯诉情绪越来越大。    在基层法院,离婚案件的数量占案件总量的比重较大。我亲眼见过许多结婚不久的人来离婚,无非是家庭琐事,打骂争吵,而后来法院要求判离。下次给大家讲一些有趣的故事。(待续)
    小小的鼓励一下:)
  给你顶一下
  看楼主的贴想起了2年前当书记员的日子。。。不过收入差多了
  请问一下 楼主说的书记员是单独序列的么?
  最近有几个案子挺有意思,写下来供大家分享,或可从中看到国家法律的人性化的缺失、法制的不足,及公民个人法律意识的薄弱。    前几日,受理一个离婚案子。男方作为原告诉请与被告女方离婚,双方结婚已经20年,是由别人介绍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还是很不错的。从女方今天的容貌可以想象得出她年轻时颇有姿色。男的诉状中称女方对父母不够孝顺,而且夫妻共同语言越来越少,几乎没有可交流的。而孩子也大了,在外上学,唯一可以联结情感纽带也暂无用处。男的数落女方种种不是,嫌他猜疑心过重,要求与她离婚,并且分给她几乎共同财产的30%(男的做些生意,有车有房,家业颇丰)。但庭审中,女方只是含着泪一个劲地认错,并表示不离婚,要改正自己。我们了解到女方曾有过激行为,比如喝过农药,由于夫妻之间已无多少感情,但如果判离,女的可能会有偏激的行为。于是,这样的案子,肯定是判不离,虽两人再无感情,也要维系他们的婚姻的。就里有法律与中国人情社会的冲突。    另据了解,男方要求离婚只是为吓唬女方。事实上,男人在外的确有情人,或者说有不正当关系的朋友,而且较为暧昧,被女方跟踪过,由是才会有女方的猜疑,寻死觅活。但女方迫于自己岁数不小了,如果离婚,她是这个结果最大的输家,死活不肯离,而男方也利于女方近个弱点,借助法律这个工具,得以在夫妻关系存续之外,彩旗飘扬。这是女人有悲哀么?也许在男权左右之下,男主外,女主内,慢慢地致使女人什么也不能主宰吧,生活的悲剧源头是每个人自己种下的。
  中国基层法院面对中国最底层的人,也是距离法制最远,法律意识最远,更甚者说是一帮相信自我心证的人,他们由始至终认为自己只要占有理,法就应当支持他的这个“理”。    今天,一农妇到某院长办公室,静坐。要求院长解决她的问题,至下班仍不回家。我晚饭后回来,法警给我说,要我看着点,陪老人家聊聊天,他去吃饭。    我到院长办公室,看一50余岁老妪,头发零乱,衣着不整,一脸倦容斜倚在沙发上。我上去询问才知,她老伴因家庭纠纷,无意中将她的嫂子食指削去一块,为此,她的哥嫂二人要求她老公赔偿损失。她哥两口子要价3万,而她与老伴却坚持只给1万,多次协商未果。哥嫂二人将妹妹与妹夫诉至法院,首先要求采取诉前保全。因老伴没有收入,便将她的存款冻结。为此,这个老妇直接找到院长,说自己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症状,冻续存款,她就没有钱治病了。院长批示请某副院长(主管院长)处理此事。某院长叫她到办公室,她又说一遍这个问题,院长说,款冻结了,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要解冻也得走法律程序。不知谁又多嘴说了一句,你这个事我们没有办法办。于是,老妪直接晕倒,随后被120拉到医院。老妇说,她早就和院长说自己这病不能生气,但是某院长他们仍然置之不理,所以才会旧病复发。    老妪经医治诊治,稍有好转,大夫说,必须要住院治疗。于是,她来了某院长处,要求解决这个问题。但某院长只是依法为其解除了冻结,并没有答应要为她支付要入院治疗的费用。她索性不走了,开始赖皮,要求法院给个说法。    我规劝了半天,告诉她身体是自己的,没有必要较这个劲,回去吃饭,睡觉,吃药,明天还可以继续来,我们天天上班。肯定会给你一个说法的。等等。她仍旧不听。我又说晚上冷,在这里如果出意外,再次跌过去,可没人在这,很危险。她又说,死也法院也认了,如果冷,我就把他的窗帘拿来盖。我无语。    类似于这样的情况,在法院数不胜数,他们以个人的抗争来使法律让步,在他们认为,法无外乎人情,法也是有由人说了算,法官说了算。常常使我们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一些问题的错综复杂,让一些不深入实际的一头切的手段、要遵守法的严格性都难以为继。我们常常为难,甚至在不知不觉自己也成为一个“违法者”,让处理问题成为终极目标,而不在乎法律的程序,法的正义是否实现。(待续)
  顶一下哈!  我觉得你完全在写我的生活哈!  我也是个书记员,我们的生活大同小异!
  谈判、说服、解决问题,不是单单靠法律就能解决的,所以这个老妇你请不动的原因在这里,特别是有些人摆明已经不理会法的时候更是如此。
  楼主文笔很好,远远好过那些在法律板块瞎喷的。
  这样写好不好?确实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如果楼主只是将法院的工作程序告知大家,并没有问题,但你将案件的告诉、处理以及法庭处理方式的前因后果写出来公之于众,我认为欠妥。不要说什么行政公开化,法院审理案件行为的本身,就是一个需要保密的过程,你不能将案件审理的思维过程公布出来,即是对法院工作的泄密,也是对当事人隐私的侵犯。  虽然你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书记员”,但到法院办事的当事人可认不清,都是一样的制服。你通过这种特殊身份,得知了他们在家里都不敢戳出来的秘密(离婚中隐藏的深层原因),反而在网上宣传出来。作为一个法律科班生,实属不该。  当然,你可以用小说的方式含蓄的表达刚到法院工作的新鲜感。像第一次开庭、写判决书、书记员办案、搞执行,都很新奇。  但是这样,确实不妥,起码不符合一个法官“成熟稳重负责律己”的精神。
  楼上说的有失偏颇,能到法版来的应该都是跟法律相关或者对法律感兴趣的人,而这些人中可能接触过法律实务的不太多,就算有,了解楼主所说的鸡毛蒜皮的市井法律也很少。我觉得现在中国的法学家提出的很多理论都脱离了社会现实,我承认他们提出的东西很先进,代表了法学的发展方向,但是无论多么先进的东西都必须与这个社会相适应,不可能在几千年前的奴隶社会讲人权讲民主吧?楼主讲讲这些现实中大量存在的事情,也没什么不可以,况且也没有涉及当事人的姓名地域。而且说的这些事,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大家看看真实的法律不是更好么。
  答几位朋友:    答侠之大者2:对你的正义感与责任心深表钦佩,正是基于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我并没有指明他们的姓名,而且惮于一部分人对我工作地点的猜测,我对本地的情况只做了少量说明,尽量保证不泄露法院的工作内情。对于一些案件,我也做了处理,只是希望大家能从中体会中法院工作的艰辛、当下国内的法律现状,一些正面与反面交织,等等情况。我无意于伤害别人,无意于失责而将法院工作内情外泄,倘真有这样的情况,我会在以后加以改正。谢谢你,如果没有猜错,你想必也是法院内部的人吧。    答荣华歌笑尽成空:我的初衷如你所说,只是想将现实中的一些东西写出来给大家看,看到这些,也许会让很多有法律梦想的人失望!许多自信的法律人,以精湛的法律造诣,理论水平高自不待说,可是在现实中处理实际的问题总会有差距,纸上谈兵,这是当下法律人的通病。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招公务员进要工作经验,更有甚者是直接挖别的院的墙角根。说句不好听的话,考过司考的人也只是白纸一张,一无所知,等你渐渐地入行,无论做法官,律师,做好的时侯,才发现你已经不是一好法律人了,你发现解决问题不是靠法律,而是通过别的途径。这是我们的悲哀,可是我们却得面对这种悲哀!
  作者:侠之大者2 回复日期: 9:49:54   ----------  我也认为你说的很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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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大要求同志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法柔似水的做法虽与严格意义的职业守则略有冲突,但他对事不对人,多的是反思与警醒,所以不怕说出来,不然天下没有人敢说真话,政法系统也难以提高执政能力了,改天天放新闻联播一片太平好了。
对楼主看法的一些看法。  
先摘抄一段文章如下“3、保守机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前提。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由于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在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便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损害法院的形象。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凡事三思而后行;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就作为一个法律人而言,审判是一个很严肃的程序。案情、当事人的情况、法庭审理期间的思路、论证过程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在未判决之前这些理应是保密的,当然,由于我国的社会现状,很多案件在审理期间,甚至在受理之前早已经被社会关注,而法庭的一举一动都在关注之下,而“在审理案件免受新闻舆论影响”的理论在我国从未得到认可,但还是那句话,既然自己已经是一个职业法律人--现任书记员、未来的法官,就不能再以一个普通民众、法律普及者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工作。由于这份在法院的工作,你得知了很多普通人无法企及的秘密,包括个人的感情历程(离婚案件)、财产状况(财产争议),或者更加私密的事情。注意,这些秘密是由于你的身份,一个法院的书记员。这些秘密中有很多是不可以公开宣传的,不论你是如何隐晦的反映出这些事情,但作为一个在审理的案件,如此的说出来,毕竟十分不妥。
  不好意思,思路比较乱,等回头逐条分方面的写一下。
  楼主也别讥讽别人纸上谈兵。要说法院工作你也只能算初窥门径吧。曾然你在法律实践上的经验可以比那些学院派多出一点点。但司法其实只是法院工作一个部分。等你在法院干上5年再说吧。那时候你应该对你的工作有更深刻的理解。  当然这不是打击你的积极性。我当初毕业的时候也是感觉踌躇满志,当初进所在法院的时候也是感觉龙游浅水,经历的所想所见也想写出来,未遂。现在麻木了,不想写。  最后,别看现在挺你的人挺多的,当你做了法官,背后有的是人指你脊梁骨---虽然你认为自己没做错什么。
看到这个贴的第一句话,我怀疑是不是我自己的写的,因为和我自己的经历太相似了,我也是去年刚毕业就过了司法考试,并考上了公务员,然后在父母的要求下来到了中部的一个基层法院工作。  
然后我又接着往下看,发现这简直就是我自己的故事的翻版。楼主在法院所做的,我都做了!历史是惊人的相似啊!!  
随便答复一下“侠之大者2” 的论点。“侠之大者2”认为楼主违反了保密义务。我觉得其论点不能成立。一、楼主并没有指名道姓的陈述案件事实,不存在侵犯别人隐私权的问题。  二、楼主所陈述的自己的工作过程并没有涉及到法院的深层内幕,即没有涉及到国家机密。  三、“案件的告诉、处理以及法庭处理方式的前因后果”这些东西实际上都应该公开的,且属于审判公开的内容。楼主并不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事实。  四、“侠之大者2”所引用的一篇文章中关于书记员应该遵守保密义务的内容,我觉得其前提就存在错误。因为首先,这句话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本身并不是绝对的真。而“侠之大者2”在引用这句话时,已经先验的假设它是真的了。也许这句话是从很权威的著作或文件中引用出来的,但我觉得在实践中它是和审判公开的理论是存在冲突的,既然大前提都错了,“侠之大者2”的结论实属错误无疑。
  闲了再看看
呵,有意思,给我上了一课,让我也了解了其他职业的&生活&  闲事关注中,继续,加油
  不错.很真实
  前几日,本庭室没有安排开庭。主任安排我次日去刑庭记录庭审。上班很久了,可一直和民商案件打交道。对于刑事案件,只是在考司考时知道具体程序。可是庭审中如果何却是不知道。但这不需我费心,刑庭的法官来找我,叫我先去看庭审的模板,并且给了两份公诉书给我,然后将被告的情况先录入了庭模板,存盘。    第二日早,我就到了刑庭。然后各位法官依次坐定。被告被起诉的罪名是盗窃,现在取保侯审。被告来叫了上来,法官问罚金交了没?被告说没钱交。法官又说,没钱那只能坐牢了。听了这话,被告癫痫发作,在地上一阵乱滚。把我吓得从椅子上起来,看个究竟。过两分钟后,渐渐清醒。只听到法警低声说:这个样子,也偷东西。不怕在逃跑中犯病啊。    片刻之后,公诉人到了。带一书记员。各按规定坐好。法官击槌,宣布开庭。我便开始了记录。按照庭审模板,适当地加入一些问答。  (具体程序略去)  记录完毕之后,特请法官看看,有没有补记的地方。他看了看说就这样,没什么可补充的啦。在这里我想说明的事,法院的审判中,证据始终是第一位的,至于庭审,只是在程序上让它规范而已。事实上给法官定案的影响不大。对于刑事案件,法官基本上人尊重公诉人意见。而部分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自行辩护拙劣也会让法官更加厌恶。比如许霆的“我为银行保管钱”类似的辩护,就会让人一些道德的同情也失去了。    从严格意义上,我们诉讼程序上的控辩式缺陷颇大,需改善之处甚多。再就是,以罚金抵刑这样的方式仍旧是法官的惯性思维。在这样的氛围中,法律的权威一时难以施展,于是当事人遇事会先从其他途径来解决,当别的途径不能得到救济时,才会寻求司法途径。可,司法途径也让一些当事人“很受伤”,很少有人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后表现出于对法官的感激。换句话说,不管是否胜诉,胜诉一方都不是全胜,他付出的成本有可能超过胜诉所得。
看了楼主的文章,深有感慨。我也在西部地区小县基层法院,也是07年初到法院工作,所在法院审判大楼也已封顶,很有相似性啊,不过我的经历比你要复杂些,1995年就大专毕业,干过国企销售,炒过股,搞过电脑技术服务,拉过保险,跑过广告,办过报纸,做过编辑,开过广告公司,做过知名食品企业地区经理,跑遍了大半个中国,最后实在混不出名堂来,在家人的强迫下2006年考了公务员,虽然老都老了,但还考得不错考上了,离开省会来到本省一国家级扶贫县法院,也在基层民庭,回想起来当初毕业时如不留在省城回家等分配还能进中院呢,十多年画了一个圈又回到原点。之后2007年运气不错,虽然已经七八年没看过专业书,但复习后司考还是过了,可惜才开始自考本科,只拿了个B证。    
与楼主不同的是,我早已经被社会这个大染缸染的一团漆黑,那些感慨早已经随风而去了。就法院工作看,我2007年呆的法院的的确确还不如十几年前毕业实习时省会城市区法院正规,你所在的法院看来起码还有相对正规的庭审,我在的法院可都是在办公室审案子啊。小小县城一法院,人事关系错综复杂,很麻烦,审的案子一多半有人说话,法院内的,县里的,等等,法官不管正不正,清不清,人情首先绕不过去。全院七八十人,正规法学专业出身的只有十几人,以前多是复原的,当老师的,其他单位调入的等等,司考2006年破天荒过了1C,今年过了1A1B4C,也算是大大提升了本法院的专业形象了。    
  我是华中某市辖区法院的工作人员,预备法官(早已通过司法考试,只等任命的准法官),也是干书记员出身,留个记号吧,以后再交流
  写得不错啊,怎么没有了?  我也是进去不久,但是却不在业务部门(在办公室),好郁闷。
  我觉得,书记员工作,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法官不做的你全做!要是遇上个懒法官,就郁闷了.我觉得他的工作除了在开庭时坐上一会,其他包括写判决什么的,全是书记员做.  惭愧啊,我分到乡下的基层庭了,快一年了,没进过几次城,院里只认识几个领导....
我也是基层法院书记员
  唉,司法考试,对我来说很难。
  作者:sun00045 回复日期: 15:30:46 
    我觉得,书记员工作,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法官不做的你全做!要是遇上个懒法官,就郁闷了.我觉得他的工作除了在开庭时坐上一会,其他包括写判决什么的,全是书记员做.    惭愧啊,我分到乡下的基层庭了,快一年了,没进过几次城,院里只认识几个领导....  ------------------------------------------------------------  呵呵,你们那驻庭制度实行得蛮严的。
  以前的法官吃一头,现在的法官两头吃!!!
  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完全没有这种休闲的情致。我那时正赶上收案猛增,人员增加则过于滞后,累病了好几个。最高的法官加书记员年结案给冲上了600,我算最少的也有500多。我们院那年收案26000,在编人数不到300,工作人员360多。  工资,呵呵,发达地区,3500;但是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是3200。    当个小科员,郁闷。
  法院是一个大染缸,要自洁呀.呵呵.
    类似于这样的情况,在法院数不胜数,他们以个人的抗争来使法律让步,在他们认为,法无外乎人情,法也是有由人说了算,法官说了算。常常使我们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一些问题的错综复杂,让一些不深入实际的一头切的手段、要遵守法的严格性都难以为继。我们常常为难,甚至在不知不觉自己也成为一个“违法者”,让处理问题成为终极目标,而不在乎法律的程序,法的正义是否实现。(待续)  ----------------------  最高法院院长都只会喊和谐,以后更别想依法裁判了。
  楼主文笔很好。    强贴留名。  
  楼主写得不错,有时反思法律是什么,曾经认为就是在社会上生存的最高准则,很崇高,很神圣,现在觉得法律不过是游戏规则,不宜太认真。
  写得非常真实,  所以做法官没劲,做律师就更没劲,居然还想维护什么公平、正义。  
  楼主你好,能加我QQ吗?我有事请教你463353711  谢谢!
  违反了纪律,中纪委的同志看到了会查的,你作为法院的书记员居然给你们法院捅了个这么大的洞,间接的反应了你和你的庭长接受了当事人的请客,就这一点反映了司法在你们庭不可能公正,难道5个严禁你没学过吗?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吃请,这一点你是忘了吧!一个明镜高悬的法官哪有这么多应酬啊!一天到晚就是和当事人应酬,这样的法官是个贪官。还有关于离婚纠纷涉及到的是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凡是离婚案件开庭时法官必须要问双方当事人是否要求不公开开庭审理,你倒好,在这里把别人的隐私全都透露出来,我
  又没指明道姓的说,算是透露隐私吗?
  继续等待LZ老大,8一下法院的趣事。。。。。。。。。。。。。。
上诉,申诉,再审法院十九年,没有结果.现在案子没人敢管。 与《国家刑事诉讼法》颁布同龄 ,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在那里?  
法院的院长可以去检察院当检察长吗?  
我的案子是榆树市人民法院院长在法院当院长的10年里,拖着不办的案子。他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案,把案子拖着不办。一拖7年,拖到他离开榆树市人民法院,这个案子在他离开后。榆树市人民法院在新的法院院长的领导下,重新审理了我的案子,纠正了原先的错案。在日,榆树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判我无罪。  
榆树市人民法院判我无罪后。在榆树市人民法院办我案子的法院院长,又来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当检察长。我的案子在法院是他办的案,现在到检察院再由他来监督。能保证他承认他的错误吗?在法院他拖了7年多不办案,他说法院去监狱办案没有经费,后来又说无法找到当事人。现在这个案子到了检察院,又开始归他管,他开始抗诉了这个案子,为什么现在他就能找到当事人,而且当事人能够给他出证据抗诉了这个案子。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在日开始抗诉。长春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案发回榆树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现在又过去7年多了?我的案子到现在没人管,如石沉大海。  
我在公安局被11人的专案组办案“刑讯逼供”过,检察院为什么不去调查,他们是怎样调查的?  
现在这个案子因为他在法院和检察院当院长,案子便无人问,无人管。  
官官相护,这是正常的事,下边出了事,上边的领导被免职,他们是一根绳上的。所以,他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要欺上满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们为了共同的利益,可以知法犯法。  
所以,像他这样在法院当院长后又去检察院当检察长合法吗?  
法律上为什么没有规定,这样做可以吗?这样做能体现法律的公正和法律的回避制度吗?。  
法院院长在法院当了10年的院长后,可以去其他省市县检察院工作(当检察长),但不能与他原先担任法院院长的法院有任何关系(自己能监督自己吗?)。  
如果法院和检察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那我的案子今后会办成什么样子?  
如果过几年我的案子拖到了这个院长再去了人大,或当了政法市长,那我就得死了以后再申诉了,中国的司法公平公证在那里?  
吉林省榆树市李秋伟
  第一年,穿制服上街;  第二年,穿制服上班:  第三年,脱制服开庭,穿制服喝酒;  第四年,··············
  我也是书记员~    累~
  作者:大王小妖 回复日期: 10:39:37 
    我也是书记员~      顶,继续....          
  去法院当书记员要花多少钱
  去法院当书记员要花多少钱啊? 急等回答 谢谢
  正在法院实习,也是做书记员的事,顶一个
  回复第20楼(作者:@法柔似水 于
21:04:20)   今年院里搞改革,开始要求每个庭室要有自执案件,也就是不光要做了审判工作,还要把案件执行完毕,又要…… ==========
如果你能把你在法院的经历,所见所闻如实的记录下来,出版一部书,会很畅销的!
  回复第20楼(作者:@法柔似水 于
21:04:20)   今年院里搞改革,开始要求每个庭室要有自执案件,也就是不光要做了审判工作,还要把案件执行完毕,又要…… ==========
如果你能把你在法院的经历,所见所闻如实的记录下来,出版一部书,会很畅销的!
  回复第20楼(作者:@法柔似水 于
21:04:20)   今年院里搞改革,开始要求每个庭室要有自执案件,也就是不光要做了审判工作,还要把案件执行完毕,又要…… ==========
  回复第20楼(作者:@法柔似水 于
21:04:20)   今年院里搞改革,开始要求每个庭室要有自执案件,也就是不光要做了审判工作,还要把案件执行完毕,又要…… ==========
  我看到的有点晚了哈,现在楼主是不都已经很有名气了啊,
  大学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在法院实习过。去了家律所,发觉律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
  马一个,马上要去做书记员了,心里没底。
  在天涯这都是读者,请各位且抛弃世俗规则。  楼主的自述让我读的非常有味道。
  跟我好像啊  
  你好,我计划做书记员,这工作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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