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团委可以给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或集体颁发些什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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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日 10:43:23
  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行职责,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出色地完成了国际界江旅游节、“两会”及第十一次党代会安保等多项重大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了“清网”、“亮剑”以及“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震慑了犯罪、净化了环境,取得了丰硕战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公安队伍建设也有了新的进步和提升,并涌现出一大批牢记宗旨、英勇善战、严格执法、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市局党委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下列4个单位为2011年度重点工作考评分县局评区优胜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工农分局、东山分局、兴安分局、向阳分局
  二、授予下列6个单位为2011年度重点工作考评市局机关评区优胜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交巡警支队、特警支队、经侦支队、技术侦查支队、指挥中心、刑警支队
  三、授予下列10个单位为“清网行动”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工农分局、兴安分局、东山分局、向阳分局、南山分局、兴山分局、刑警支队、技术侦查支队、交巡警支队、经侦支队
  四、授予下列12个单位为“清网行动”先进基层所队,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工农刑警大队、向阳刑警大队、兴安刑警大队、兴山刑警大队、鹤东刑警大队、绥滨刑警大队、萝北刑警大队、东山派出所、东方红乡派出所、富力派出所、文化路派出所、兴安路派出所
  五、授予下列33名同志为“清网行动”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李向辉、高冠军、杜兴玉、左敬方、徐玉亭、王辉、肖军、王立军、李忠良、徐 鹏、李 伦、丁庆宝、徐连江、陈建忠、盖江龙、姜 力、董长旭、刘运财、崔宝民、高振江、李方伟、张 雷、吕奇彰、高 枫、王献章、高忠和、周会军、朱立安、徐殿斌、邓中俭、陈洪亮、陈锡景、潘 伟
  六、授予下列15名同志为“处非”工作有功人员
  为高杰、徐殿斌、王国旗、刘铁胜、于涛、韩 冬、周大勇、李 勇、王井富、王 毅等1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为金鹏、叶振林、底新勇、高志强、李中鹏5名同志记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七、授予下列3个单位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工农分局、兴安分局、南山分局
  八、授予下列13名同志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孟宪君、丁庆宝、张立东、汝柏成、王珏、冯德才、刘永存、戴国良、曲文生、郭贵忠、赵长才、于泽龙、董振英
  九、授予下列5个单位为“信访稳控”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向阳分局、绥滨县局、东山分局、特警支队、经保支队
  十、授予下列13名同志为“信访稳控”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赵庆玉、宋昌繁、周传霞、王 辉、姚 刚、王 强(技侦)、刘广文、许 涛、孙广峰、陈振山、郑 勇、原 泉、蒋桂云
  十一、授予下列5个单位为侦破命案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刑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支队、技术侦查支队、工农分局、兴安分局
  十二、授予下列15名同志为侦破命案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侯卫东、吴克石、张仰武、郑义、薛继刚、王勇利、孟宪君、杨文才、赵 刚、丁广华、赵桂涛、杨绍武、丁庆宝、肖 军、陈建忠
  十三、授予下列3个单位为“亮剑”行动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工农分局、东山分局、绥滨县局
  十四、授予下列5名同志为“亮剑”行动优秀指挥员,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王佐亮、潘 伟、金龙锡、董维光、刘凤祥
  十五、授予下列10名同志为“亮剑”行动破案能手,颁发证书, 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郭海东、潘家利、胡永滨、高玉雷、杨绍武、韩延龙、孟晓霞、栾兴民、梅艳鸿、姜 泽
  十六、授予下列5名同志为“亮剑”行动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韩 冬、张秀凤、孙晓东、董振英、邓忠斌
  十七、授予下列3个单位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工农分局、东山分局、向阳分局
  十八、授予下列5名同志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优秀指挥员,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陆建生、赵 吉、孙彦龙、潘 伟、孟晓霞
  十九、授予下列15名同志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破案能手,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苏绍朋、付强、葛 谦、苏 林、于海峰、王永胜、邓忠斌、李源河、张 涛(南山)、刘吉君、李佳龙、李国彤、张希军、孙长群、王忠信
  二十、授予下列单位为2011年度派出所基础工作先进集体, 颁发奖牌
  东山分局
  二十一、授予下列2个单位为2011年度派出所基础工作业务指导先进单位,颁发奖牌
  边防支队边境管理科、东山分局治安大队
  二十二、授予下列7个派出所为2011年度派出所基础工作先进单位,颁发奖牌
  东山新华镇派出所、兴安红旗镇派出所、向阳南翼派出所、工农文化路派出所、南山麓林山派出所、萝北凤翔镇北边防派出所、绥滨光明路边防派出所
  二十三、授予下列10名同志为2011年度派出所户籍外勤民警标兵,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管福佳、霍 焰、刘士吉、魏群、贺俊南、苑永刚、邓兆友、刘佳奇、姚福星、高玉雷
  二十四、授予下列25名同志为2011年度派出所优秀户籍外勤民警,记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关向阳、刘吉军、于福新、张彦军、李尚起、黄伟东、关晓峰、靳文爽、王明柱、苏 伟、王瑞海、郑昌盛、刘贵涛、仉翠珠、赵培勇、马永刚、郭 臻、柳玉梅、李雪峰、姚念山、刘公博、李 洋、于翰钧、廖晓晶、刘 安
  二十五、授予下列4名同志为2011年度派出所一级(五星)户籍内勤民警,记个人嘉奖一次, 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郝 欣、张照春、于振东、周 鹏
  二十六、授予下列198名同志为2011年度全市公安优秀民警,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张立东、孟晓霞、马永刚、于行金、于家栋、霍焰、陈建国、靳维启、代彩霞、王立军、孙 鹤、姚伟东、陈鹰涛、付 秋、张 涛、王 宇、徐连江、胡永滨、韩晏章、王需亮、靳文爽、李忠兴、郝兴廷、王静芊、孙广成、高谦之、李名贺、宋福军、刁伟军、张 伟、李海忠、李东成、李宝玉、王 伟、李晓静、曲思扬、刘振明、张 佳、张 诚、王瑞忠、曲文生、景方春、邱洪涛、彭福军、郭长山、徐 严、陈福清、张振强、高克军、邓忠斌、王会东、淳于洋、尚贵杰、于庆强、陈建忠、苗鸿谦、方广亮、李雪峰、于 谚、李 琳、李向辉、柳梦洲、李东辉、苏 伟、刘金烨、高晓峰、唐 军、李树明、田海涛、周传昌、李永波、崔洪海、徐海峰、丁建华、张树军、解洪伟、李春峰、李 伦、张庆辉、徐鹏、王春鹤、于海龙、徐兆贵、刘波(工农交巡警)、房玉富、王 春、刘相臣、苏树林、于远军、苏 哲、赵永泉、杨海彬、周学君、刘文操、张爱纭⒊轮炯摇⑴说铝⒘醪(车管所)、邢海波、孟宪龙、刘旭明、曹汉生、边雪寒、邵宏伟、卫登云、秦宗璋、强小敏、吴 敏、潘洪江、郑永刚、原 泉、高向阳、王志东、孙方力、苑秋云、任景峰、隋深明、曲占春、曹子富、左敬方、潘家利、陈官升、赵保东、徐玉亭、曲建军、刘子祥、姚福星、李 振、梁登科、何文涛、王学勇、刘 辉、赵铁军、陈 金、周 鹤、王子忆、石金锋、赵传峰、刘存海、朱睦华、王明哲、赵伟利、钟梓华、王启山、郑文刚、吴 涤、姜会民、高忠和、孙大伟、温傲雪、王国良、许久明、于海龙、王丽秀、祁国才、李振刚、曹群山、常洪斌、宋晓辉、田德全、王一秋、杨兆辉、姜伟峰、于雪梅、周传永、路 宽、王振春、张明达、田 义、于泽龙、张晨龙、张树刚、李攀峰、王会东、徐 波、孙晓东、张宏伟、李豪俊、王 佳、高石洪、尹亚东、陈万东、盖德文、李晓涛、袁庆海、高凤才、姜家栋、陈 鑫、姜明金、宋崇伟、刘福鑫、侯传志、张生奎、刘晓峰、张喜刚、贾 亮、刘铁仁、徐常青
  市局党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三位一体”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鹤岗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干部大会精神,以“学讲话、再鼓劲、谋开局、快跨跃”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旺盛的斗志,围绕中心、扎实工作,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公安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鹤岗市公安局委员会
                              日
   来源:
    编辑:浙大团委荣获共青团中央颁发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浙大报道-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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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团委荣获共青团中央颁发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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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午,G20杭州峰会浙江省总结表彰大会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会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G20杭州峰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指示,并对在G20峰会组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校团委因在G20杭州峰会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共青团中央授予本次峰会志愿服务集体最高荣誉――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校团委书记沈黎勇作为优秀集体代表上台领奖。浙江省委、杭州市委四套班子领导出席总结表彰大会。总结表彰会上,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车俊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G20杭州峰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批示,高度评价G20杭州峰会的组织筹备工作,赞扬此次峰会实现了“西湖风光、江南韵味、中国气派、世界大同”的有机结合,全面呈现了杭州历史与现实交汇的独特韵味和别样精彩。为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G20杭州峰会的志愿服务工作,浙江大学团委积极动员、严格选拔、强力培训,选拔了一支“形象好”“气质佳”“能力强”“素质高”的志愿者队伍,501名“求是小青荷”服务于国博主会场、新闻媒体中心、财金副手磋商会议、第四次协调人会议礼宾、宾馆和景区、国际志愿者服务等6个志愿服务大队。据统计,此次峰会服务期间,我校师生共完成志愿服务533班次,上岗6045人次,服务总时长58999小时,“求是小青荷”以青春自信的姿态和微笑专业服务获得了各国来宾、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新华社、新闻联播、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人民日报、China Daily、中国青年报、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采访我校志愿者70余次,称赞志愿者是能吃苦、有担当的新一代,小青荷已经成为杭州峰会的“最美名片”。学校团委紧密结合学校“六高强校”战略和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重视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和素质发展,紧紧抓住服务G20杭州峰会的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峰会志愿者所表现出来的主人翁意识、爱国主义精神、无私奉献精神,使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引领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团委)关于评选2013年志愿服务优秀志愿者、组织奖和项目奖的通知
各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后勤集团团委,各级志愿者协会:
在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13年优秀志愿者等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全校志愿服务工作的先进个人、团体及项目,使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梳理我校长期以来卓有成效的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深化新形势下青年志愿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的探索,不断提升志愿者队伍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设置奖项有:十佳优秀志愿者及十佳优秀志愿者提名奖(20名)、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奖。
三、参评范围
1、优秀志愿者参评对象为三年来在校内外积极参加或组织各项志愿服务的在校学生。参评基本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长期开展志愿服务两年以上,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个小时,事迹感人,公认度高;(3)参评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全部合格(不含选修课)。
2、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标准:(1)有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时间,完成活动的质量好、数量多,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思路、做法与经验;(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活动资料齐全,工作宣传到位;(3)实施时间五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3、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奖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参评基本标准:(1)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广泛,每年能开展2个或2个以上的固定志愿服务项目;(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凝聚力,有固定服务项目实施五年以上且社会反响良好;(3)组织成立五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100人。
四、评选程序
1、推荐。(11月25日-11月29日)通过组织推荐方式,各院团委负责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项目填写申请表进行申报,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评,推荐参评对象,报送评选小组。优秀志愿者候选人每院推报不超过两人。
2、评选。(11月29日-12月3日)校评审小组将各奖项申请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通过学校媒体对候选的优秀个人、组织及项目的相关事迹进行展出。对推荐参评对象进行复审,通过材料评审和答辩,确定各类奖项的获奖名单。
3、表彰。(12月上旬)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向最终获奖对象颁授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
五、相关要求
各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好参评对象的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组织参评对象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纸质,加盖所在团组织公章)一式2份,于11月29日17:00前交至新活动中心524;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以&学院+奖项+个人/组织/项目&命名,张典型照片。请按时按要求发送,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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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哈工大团委志愿者与社会实践部
&&&&&&&&&&&&&&&&&&&&&&&&&&&&&& &&&&&2013年11月25日
发布:由甲子&|&
审核:李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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