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怎么办的最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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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有关要求,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现就做好<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筹资水平
  <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元,其中:中央财政对<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元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元左右。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
  二、增强保障能力
  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适当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
  三、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各地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招标机制,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要根据新农合基金规模、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高额医疗费用人群分布等影响因素,科学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规范经办服务行为。鼓励各地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基本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并负责,打通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通道,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底前,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以按病种付费方式纳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四、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全面、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将病种范围扩大到<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防止定点医疗机构为降低成本而减少必需的医疗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将考核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个人,将医生成本控制和服务质量作为医生个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其个人收入挂钩,充分调动其控费积极性。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距,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逐步探索以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病种范围。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诊治的病种,上转不予报销或大幅降低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能力不足的病种,依据相关规定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可按规定比例报销。按规定上转或下转患者的起付线连续计算,不重复收取。支持以医疗联合体为单位实施总额预付,推动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五、规范基金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新农合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既不过度结余,也不出现超支。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以次均费用、住院率、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原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52号)相关要求,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健全新农合基金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大补偿结果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即时结算,既要减少报人情帐,又要最大限度减少推诿扯皮,方便群众报销,使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得到实惠。广泛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依法加大对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
<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1月23日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发表时间: 13:53:45 文章来源: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新农合运行基本情况  浙江省兰溪市2004年开始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日起正式试行,日起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并轨,实行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医保);2009年为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险需求,将城乡医保细化为两类,即基本保障型与大额保障型;2010年将在校中小学生的意外伤害险纳入城乡医保,降低保险总额,简化报销流程,开始了城乡医保与社会保险制度互补的尝试。  从几年来的发展情况看:参保面不断扩大,由2005年让40万人到万人;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且财政投入的增长快于个人筹资标准的提高。2005年财政投入占&50%,2011年占70%;受益面和受益程度明显增加。年受益人次增加了85%,发放补偿款增加84%。  应该看到,政府主导的新农合制度意义非常重大,在短短的六年时间里通过大病统筹制度,许多患重病得大病的农民上得起医院享受到了实惠,农民的看病就医率有所上升,医疗负担下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缓解。新农合的实施使农民看病就医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在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状况、保障农民健康、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行新农合制度的运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兰溪市在新农合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资金筹措困难。  首先是财政压力大。在大量基础设施亟需建设、多项民生事业亟需发展,市财政对任何一项支出都得精打细算的情况下,面对连年快速增长的医保支出数额财政压力很大。其次是向农民筹资难。农民对新农合的认识和信任程度不高,参保不积极。最后是基金筹资成本大。由于新农合筹资坚持自愿原则,乡镇领导重视程度不一,部分农民思想存有疑虑及侥幸心理,有的政府部门组织宣传不力,导致经费缴纳工作涉及面广,成本较高,难度大。  二是医保实惠与农民实际期望之间存在差距。  出于基金风险保护的考虑,各类补偿标准不可能虚高设置,新农合是以保大病为主的医疗保障体系,真正能享受到大病补偿的人其实很少。2009年住院费用万元以上的仅有三千余人,仅为参保总人数的0.6%,加上现行目录中自费药品、项目过多等原因,部分经济困难群众连参保的钱都付不起,患病更是住不起医院,享受不到新农合补偿。  三是基层经办机构管理不到位。  目前兰溪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处拥有正式在编人员5人,外编人员3人,基本能完成日常的报销补偿服务工作。但基层经办机构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管理。乡镇人员的流动性太大造成新任人员业务不熟,引起群众不满。其次是制度不落实,待遇无保障。代办员工作强度大,劳动报酬却得不到保障,导致基层工作人员轻视代办员工作,代办人员工作上疲于应付,效率不高。  四是医疗监管难度较大。  目前,对新农合的监管尚无专门的法律,监管显得力不从心,一些医疗机构为获得较多的经济利益,随意增减住、出院时间,随意调高次均费用,超标使用目录外用药和高价药品的现象比较普遍,结果就造成了广大人民群众医药方面不合理的负担。卫生部门既是农村卫生服务系统的管理者,又是保障系统的管理者,它既代表购买卫生服务的农民,又因种种原因不得不考虑卫生服务提供者的利益,不利于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因而无形中增加了监管难度。  五是定点医疗机构偏少,医疗水平较低。  按照“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原则,新农合对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有明显的政策倾斜。但基层卫生站受人员、设备等条件的影响,不具备开通定点报销的条件,卫生人员素质总体不高,不能适应群众的就医需求,造成了小病进站点,得不到补偿,稍大的病又得进市级医院、市外医院,农民获得的实惠就越来越少了。由于大多数乡镇卫生院资金不足、地处偏僻、待遇较低,无法引进专业卫生人才,乡镇卫生院所缺乏人才,导致经营困难,陷入“缺人才―经营困难―更缺人才”的恶性循环。  完善新农合制度的几点对策思考  新农合制度是当前中国农村最主要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新农合制度,需要扩大其覆盖面,提高其保障能力,丰富保障内容,扩展服务外延,实现“包容性”发展。  一是提高农民参合率。  新农合采取的是“大数法则”,即参加的人越多,保障水平越高;参合率越高,基金的“蛋糕”就越大,农民的受益面也就越广。因此,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如何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引导农民自觉自主地参保。一要大力发展经济。农民怕生病、看不起病,根本原因是经济支撑无力,“腰包”不鼓,一些困难家庭更因经济条件所限,不愿多花钱参加医保。因此,必须实实在在地发展地方经济、乡镇经济,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二要注重宣传实效。要端正“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宣传态度,把更多的精力投注到日常宣传工作中,通过每个新农合经办单位或医疗定点单位,做立体式、渗透式、潜伏式宣传。不拘形式,做真正有效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三要扩大现实利益。一方面要加大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力度,扩大各级财政在筹资总额的比重;一方面要适当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水平,在保大病的同时,兼顾小病补偿,提高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让大多数参保群众感受到利处。同时,可考虑将儿童保健、孕产检查等内容纳入补偿范围,还可以考虑设立家庭账户,对连续参保三年或五年以上的家庭,采取增加报销比例、虚拟现金奖励等方式,确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农民连续参保。四要提升经办服务水平。首先要建立稳定、高效的乡镇代办员队伍,提高代办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其次是加强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议结合医改“一卡通”,完善医保卡的信息功能,方便农民结报。  二是努力探索管理路径。  第一,实行管办分离。中国农村卫生医疗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必然是“农村医疗救助―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的路径,如由卫生部门独家主管合作医疗,将严重制约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建议社会保障部门能及时适时的参与制度设计和监督管理,逐步实行新农合的管办分离。第二,加强监督管理。首先要让参合农民充分了解参保目的意义及必要性,让他们充分了解参合能得到的实惠。其次要完善监督机制,通过人大监督、内部审计、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让基金使用公开透明。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组建新农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自身作用开展有效地监督管理工作,既可以以农民代言人的身份监督基金使用情况,又可以消除农民对基金监督的疑虑,提高参保积极性。第三,整合社会资源。一方面要整合商业保险资源,建议一些政府部门与有关机构要及时推行农村医疗互助活动,并向农民推广开发商业健康保险,通过多种形式保证农民公平地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目前兰溪市在校生的医保形式已与商业保险开展了初步的融合。另一方面,整合各类医疗救助制度,在制度设计时即与农村医疗救助体系相衔接,保证“五保户”、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同等享受新农合政策的权利,同时可通过与保障体系的对接,强化农民医保的社会保障地位,提升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同度。  三是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水平。  一要大力培养人才。地方财政要加强对乡镇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投入。首先要从培养经费上予以保证,要有步骤地分批对乡村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定期轮换选拔乡村卫生人才到城市医院培训进修,组织城市医院与乡镇医院结成互帮对子,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单位,定期委派组织城市医院专家到乡镇医院挂职巡诊。同时,要解决好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编制和职工福利待遇,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二要提升医疗水平。发挥好市级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与上级医院的合作沟通,为全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水平的提升打造阵地;强化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改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站的硬件设施,打好服务基础;同时积极探索,实践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开展市、乡、村卫生机构的纵向合作,切实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远程会诊模式的探索力度,通过网络形式,缩短农民群众与专家的距离,让农民更便捷地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三要加强规范管理。医德医风建设是永远不变的规范管理的主题。可通过医院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分配制度,从根源上拔掉虚开药单、过度使用高价药的苗头。此外,还可通过制定患者评价体系,建立社会诚信等形式,让更多的患者放心地求医问药。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
  一、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  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我市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增加30元/人,为90元/人。2016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要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各地要强化政府筹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宣传筹资力度,全市..…
 新农合医保如何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旨在缩小城乡差距,解决农民的看病难问题。下面中国社保网小编为你介绍新农合报销流程。  新农合医保报销流..…
情况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惠及我国亿万农民的一项新制度,其目的是减轻农民看病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镇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
 新农合医保如何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旨在缩小城乡差距,解决农民的看病难问题。下面华当教育小编为你介绍新农合报销流程。  新农合医保报销流..…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覆盖219个地市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6日在北京指出,截至2016年11月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覆盖全国219个地市、1563个县(市、区),大病保险基金总额达97亿元(人民币,下同),全年共有115万人次受益。  当日,国务院政策吹风会在北京召开,马晓伟介绍了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为保障我县农民的身体健康,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推行。根据《中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农办《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
在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总结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今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度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今的新型农村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宣传标语大全:  ● 要奔小康,先保健康。  ● 无病先投入,健康新时尚。  ● 参加合作也聊,为你排忧解难。  ● 参加合作医疗,感受政府关怀。  ● 发展合作医疗,造福农民群众。  ● 疾病导致贫困,防贫先保健康。  ● 看病治病有难,合作医疗分忧。  ● 参加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出新政策   为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最近,省、市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又出新政策。  一是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2016年度河南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90元。  二是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2016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参保居..…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委员会、中医药局《关于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结合宿迁实际,制定《宿迁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以..…
  农村合作医疗办理  一、参合对象与办法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为户籍在本镇的农业人口。   2、运行启动日前未履行个人出资义务的村民,不得享受该参合年度合作医疗权3、运行启动后中途不办理参合和退出手续。  二、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   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是哪些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为了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所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是:   我县辖区内农村户籍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合;   未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未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企业职工;外出打工、经商..…
  淮北市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启动   从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传来消息,淮北市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从10月23日起正式启动,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为每人100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参合费用将继续由民政部门代缴。   2016年新型农..…
  宿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问答  1、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努力实现十二五末新农合人均500元左右的筹资目标,我省确定2016年筹资标准为460元。按照&个人出小头、政府出大头&原则,个人参合金100元,财政补助360元。其中..…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病直补入院办理流程:   一 在病人所在县农合办(合管办)办理转诊审批表以及电子转诊手续。   二 由我院门诊大夫诊断并开具住院证。   三 病人持住院证,转诊审批表到所住病房楼一楼收费处办理住院以及直补手续,住院治疗。   四 出院时持转诊审批表、押金条在病房楼一楼收费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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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了新的变化,这个变化让很多村民们吃了定心丸,更加热衷的参与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当中来。可以说,农民们的医疗保障待遇相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这可以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规定中直观的看到。   新型农村村合作医疗优惠政策颁发以来,农村民众最关..…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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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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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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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解读
  一、2016年度筹资政策
  2016年度,参合农民每人缴纳150元,必须整户参合,并在交费时提供参合人员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电话,以免不能及时报销;交费截止日期为日。
  二、大额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一)可报销的慢性病种类(18种)
  ⑴高血压三级高危及以上;⑵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⑶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⑷强直性脊柱炎;⑸系统性红斑狼疮;⑹活动性结核病;⑺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⑻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⑼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⑽再生障碍性贫血;⑾慢性肾炎;⑿类风湿性关节炎(伴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⒀精神病;⒁白血病;⒂癫痫病;⒃血友病;(17)尿毒症肾透析;(18)恶性肿瘤放化疗。
  (二)慢性病卡办理程序
  ⑴所需资料:个人申请、村委会证明、小二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农合卡、半年内县级或以上医院就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等;⑵办理程序:首先持以上资料到县医院慢性病门诊办理审批,精神病类疾病到武强县新兴精神病院办理审批,然后到县政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办理备案和领卡。每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办理。
  (三)慢性病报销政策
  2015年度,一类慢性病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封顶线6000元;二类慢性病(病种17、18项)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封顶线1万元。每年6月、11月份报销,只减一次起付线。2016年待新政策下达后再做调整。
  三、住院报销政策
  (一)出院即报
  目前,我县新农合患者在省、市、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实现出院即报。其中,到县外住院治疗需办理转诊审批,省级医院住院需患者持转诊审批表到县政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办理电子转诊手续,否则不能出院即报。
  提示:患者到任何医疗机构住院,均需持身份证、户口薄、合作医疗卡,以便核对患者身份,实现顺利报销。
  (二)非出院即报
  对未实现联网报销的医院,患者出院后需备齐以下资料,提交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月度审核后报销。①财政部门监制住院收据②诊断证明③费用总清单④住院病历复印件⑤身份证复印件⑥信用社储蓄卡/折⑦农合卡⑧住院分娩者还需提交准生证和出生证明。属于患者亲属代领补偿款的,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示:患者到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应选择当地新农合定点医院(非赢利性医院,能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住院收款收据),并办理转诊手续,否则将不能报销或降低比例报销。
  四、重大疾病报销政策
  (一)新农合重大疾病种类(20种)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
  (二)报销政策
  新农合重大疾病均需在省、市、县相应病种的定点医院治疗,且均有限价。需经定点医院同意执行限价政策,填写审批表后,报合管中心审核同意,报销时在限额内按相应比例报销。
  五、意外伤害报销政策
  (一)自2015年起,新农合意外伤害病例全部由县人保财险公司统一办理(县政务中心一楼人保财险公司窗口)。
  (二)发生意外后24小时内到公司报案或电话通知人保财险公司(报案电话8533233)。
  (三)对符合报销条件的,由人保财险公司按当年的新农合报销政策支付补偿款,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报销原因后,病例退回患者。
  (四)县外治疗的要在办理转诊的同时,告知政务大厅人保公司窗口工作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五)提供报销资料:①财政部门监制住院收据②诊断证明③费用总清单④住院病历复印件(以上四项加盖医院章)⑤身份证复印件⑥银行卡⑦农合卡⑧武强县新农合意外伤害调查核定表(村委会盖章)⑨亲属代领补偿款的,填写代领款授权书,患者及亲属双方签字,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出院后将以上资料,交政务大厅人保公司窗口办理补偿。
  六、重症疾病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新农合重症疾病大病保险是为解决病情严重、花费数额较大的参合患者困难的一项新政策,从2014年开始实行,由衡水市人保财险公司承办,资金由市级管理。对于新农合报销后,可报费用中患者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自动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保险公司将根据新农合报销数据进行测算,符合条件的由保险公司与患者进行联系报销。可报销费用减去新农合已经报销费用和1万元起付线后,剩余资金报销比例在50%左右,具体按上级制定的方案执行。
  七、转诊转院手续办理
  (一)能够开具转诊手续的医院: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限内科和妇产科类疾病);新兴精神病医院(限精神病类疾病)。
  (二)可直接办理转诊手续的情形:⑴长期在外居住,凭当地居住证明办理;⑵长期在外打工,凭所在公司开具的务工证明办理;⑶突发疾病,凭收治医院的急诊诊断证明办理。其它情形住院,需经县内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后,按程序办理转诊手续。
  (三)办理时限:从住院第一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农合卡到具备转诊资质的医院办理,过期视为违规转诊。对未办理转诊手续或违规转诊的,将降低比例报销。
  政策咨询电话:3893328(合管中心);8533233(人保财险公司)
主办:衡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
冀ICP备字021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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