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几种

基&金基金经理基金公司
&>&&>&海富通中国海外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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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中估算:1.8406
单位净值(10-17):
1.8360 ( -0.22% )
交易状态:开放申购
购买手续费:
成立日期:
基金经理:&&&&
类型:QDII
资产规模:
(截止至:06-30)
其他基金基本概况查询:
什么是保本基金的保本模式?&&&&&&
本基金以在香港、美国等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有“中国概念”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管理人将深入研究全球及内地经济状况以及政策导向,采取主动精选证券和适度资产配置的投资策略,实施全程风险管理,在保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在一定风险限度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以及银行存款、现金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对象主要是经过严格筛选、符合本基金选股标准的优质且价格合理的,能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依托兼具丰富国际经验和本土化优势的研究平台,融合富通全球研究团队等外部研究力量与本土研究团队的智慧,以实证分析为起点,以企业的基本分析为核心,充分重视第一手材料的取得,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运用于资产配置、公司估值等整个投资活动过程中,构建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与目标的最佳投资组合,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
根据对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经验的认识和对证券市场的实证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基金的整体投资策略分为二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适度主动的资产配置,以控制或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第二层次为积极主动的精选证券,以分散或规避个券风险。主动精选证券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点,本基金不积极谋求寻找市场的拐点,主要从控制系统性风险出发适度调整资产配置。
在投资方向上,本基金以海外上市的"中国概念"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投资市场选择上,原则上,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包括了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33个国家或地区(目前按照《实行办法》的规定比例不低于90%)。但由于"中国概念"公司的上市地点集中在香港、美国、新加坡和伦敦的证券交易所,特别是香港证券交易所。本基金将主要考虑在这四个市场进行配置。
在香港、美国、新加坡和英国等市场的配置比例上,本基金首先考虑的是市场比重,即这些市场的中国概念公司市值的比重,再结合不同市场上市公司的行业代表性来完善行业配置。
海外中国概念股票的市值在香港市场所占的比例最高,达90%以上;其次是美国市场(一级上市的ADR)占5%左右,新加坡市场占3%左右;英国和其它市场的比例很低,几乎暂时可以忽略不计。香港市场由于是最多的"中国概念"公司的上市地点,而且大市值的公司多数在此上市,由此香港市场是本基金首先考虑的重点市场。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理念和风险管理方针,通过适度的资产配置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和现金的比例,以规避整个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将执行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形成对不同市场周期的预测和判断,适度主动地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和现金之间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系统性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为重点,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相关政策与法规的变化、证券市场环境、金融市场利率变化、经济运行周期、投资者情绪以及证券市场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状况等,判断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导向和证券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确定和构造合适的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在资产配置过程中,风险管理人员运用统计方法计算投资组合、股票市场的风险水平以及类别资产间的相对风险水平,形成有关风险溢价水平和投资组合调整可能导致变化的评估报告,该风险报告对于资产配置决策有着重要的提示作用,以保证类别资产科学合理的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特征、证券市场运行特点以及不同企业发展的阶段差异,深入分析各种投资对象的收益与风险特性,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在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从定价指标和盈利预测指标两个方面,积极主动精选个股,控制和分散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从股票投资策略看,单纯强调低价的价值型投资和单纯强调增长的成长型投资均面临较大的投资陷阱。就成长型投资而言,具有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在估值上的溢价往往会被市场所高估而丧失其投资价值;就价值型投资而言,在经济长期增长的背景下,缺乏成长的价值型股票往往会掩盖行业生命周期终结或企业竞争能力低下的问题。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基于对国际市场投资管理经验的认识,并经过大量实证研究,以市场实证分析为基础,结合定量指标(估值指标)和定性指标的综合分析,以基本面分析为主要手段,重视取得第一手材料,全面的对股票进行分析、估值、风险评判和评级,以筛选和确定基金投资的精选股票。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一般情况下,本基金不投资于债券市场和衍生工具。此外,在符合法律法规并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可进行证券借贷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今后,随着全球证券市场及投资工具的发展,本基金可适当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经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和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和其他手续费用时,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经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MSCI中国指数(以美元计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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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05 来源: 信泽金智库 
中国在资本项目上的外汇管制尚未完全放开,境内企业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向境外支付时,仍会受到外汇管理部门直接或间接的监管。
来源:信泽金智库(ID:jinrongzhiku)中国在资本项目上的外汇管制尚未完全放开,境内企业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向境外支付时,仍会受到外汇管理部门直接或间接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境内企业在不同的交易结构下向境外付款时,受到的监管程度也有所不同。&境内企业通常可以根据以下交易向境外付款:1.&&& 通过经常项目下的服务费、货款或股息的支付;2.&&& 通过资本项目下的偿还外债本金、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或清算、企业境外放款、企业境外投资;3.&&& 内保外贷。本系列文章就上述三种方式所涉及的程序和文件,作概括的说明。各种境外付汇方式的概述资金出境主要方式或通道类型比较不可忽视的是,境内机构进行境外投资还有一整套严格的政府审核程序!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即Oversea Direct Investment,ODI。现有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一般将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的备案批准,即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级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国家发改委”和“省级发改委”),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包括商务部和省级地方商务主管机关,简称“商务部”和“省级商委”)以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和省级地方外汇主管部门,以下分别简称“国家外管局”和“省级外管局”)。1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批准(1)审批权限根据国家发改委日颁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简称“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国家发改委对于境外投资项目实施核准和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除明确规定需核准外的其他境外投资项目均实施备案管理,核准和备案的项目根据其中方投资额的大小等由不同层级的发改委进行管理:(2)程序和时间 & & &以下对国家发展改革部门的主要备案程序进行介绍。2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商务部最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简称“境外投资办法”)自日起实施后,较之以往,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管理转变为“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模式,即除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外,其他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均实施备案管理,相关办理程序也较之前得到了较大的简化(1)审批权限&(2)程序和时间 & & &&以下对商委备案的主要程序进行介绍。&3外汇管理相关程序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简称“《外汇通知》”),自日起,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核准之行政审批取消,改为“银行办理、外管监督”的模式。据此,改革之后,将主要由银行代替国家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简称“外汇系统”)办理和完成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相关外汇登记手续,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能将逐步褪变为事后监管与控制。根据《外汇通知》,自日起,境内机构可自行选择注册地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业务。《外汇通知》还明确指出取消了境外再投资(指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的外汇备案手续。同时,也取消了过去的直接投资外汇年检制度,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的管理方式,通过银行上报数据。&&&以下是对日起改革后的外汇办理程序的简单介绍:& &说到这里,不得不再提下灰常灰常灰常重要的个人境外投资啦!1个人境外投资我国目前对于境内个人的境外直接投资(不涉及返程投资)并未明文禁止,但也没有出台实践可行的实施制度,即目前境内个人无法合法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不涉及返程投资)相关审批或备案。目前涉及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规定主要有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修订,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七条规定:“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十六条规定:“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此外,2014年5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及要有序推进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近几年国家相关部委的发文中也对于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持开放姿态,但这些相关文件均未提及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需要哪些审批或办理手续,也未公布任何操作细则,使得个人的境外直接投资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并不具有真实可操作性。&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第1号)的相关规定,国家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即每人每年可以在等值5万美元额度内自由换汇出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部分城市,如天津、温州等地,在过去几年内都曾相继出台过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试点方案,但也都因为各种原因而被中途叫停或没有获得真正实施即被后续规定所废止,有些试点方案被称是因为并未事先获得国家外管局的批准而没能得以实施。无论是境外投资还是境内投资,最重要的,没错 就是管理模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是一项为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所做的制度安排(不包含一级市场的股权投资),是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自由兑换条件下设立的,需特别批准的,有控制的允许境内资本向境外证券市场适度开放的通道。简单来说,QDII制度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1)&&实施主体较局限: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分别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对其监管内的金融机构开展QDII业务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业内称为“QDII牌照”,目前有QDII牌照的主要是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中国银监会监管的信托公司。QDII产品本身,则类似一个资产管理计划。(2)&&投资目标有限:按照相关的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通过在境内向机构和个人募集资金,成立QDII,主要投资于境外的证券二级市场,且每一类QDII都有比较详细的关于投资目标的约束性的规定。(3)&&业务受主管机关监管:每一个QDII产品,根据其具体情况,需要事先经过相应的行业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事后向相应的行业主管机关备案。并且,主管机关对于QDII产品的管理、投资运作也会有详细的业务指导规定。QDII的优势在于可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境内托管/保管银行直接办理购汇手续,无须就各个投资项目分别单独申请商务委员会、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审批。其不足在于目前仅仅是有金融机构可以获得QDII牌照和申请额度。QDII制度在业内常被称为“通道业务”,也就是境内资金通往境外证券二级市场的通道,如果拟考虑以后投资境外证券二级市场,也可以考虑与持有QDII牌照的中介机构合作。2012年4月,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首次在国内启动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QDLP资格”)的审批,允许注册于境外的对冲基金通过申请QDLP资格在中国境内设立投资基金管理企业(“QDLP管理企业”)、由QDLP管理企业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可面向境内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的投资基金(“QDLP基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在此之后,2014年8月,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境外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试行办法》及配套细则;2015年2月,青岛市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均试点开展QDLP资格的审批,其政策内容与上海QDLP资格相近,但在可投范围有一定的拓宽,对境外发起方也不再限于对冲基金管理人。三地QDLP资格试点政策摘要如下:QDLP基金的优势在于可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境内托管/保管银行直接办理购汇手续,无须就各个投资项目分别单独申请商务委员会、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审批。其不足在于主要是以境外二级市场为投资目标,因此,目前,多数QDLP基金多是为对冲基金所利用。已审批的QDLP资格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有较强全球影响力和优秀声誉的大型专业投资机构。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深圳市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下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深府办函[号),表明深圳市金融办《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简称“《深圳QDIE试点办法》”)已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并指示认真贯彻落实。QDIE是2015年深圳市力推的一项试点的金融创兴业务。根据《深圳QDIE试点办法》,境内外机构在深圳市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可向深圳市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申请“境外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试点资格,继而在获批外汇额度内向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合格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在深圳市发起设立并受托管理“境外投资主体”,运用所募集的资金直接投资于境外投资标的。根据《深圳QDIE试点办法》,符合条件的内资或外资机构均可参与QDIE试点资格的申请,但对外资和内资机构的要求条件有所不同(主要条件如下表所示)。不过,据我们了解,截至目前成功获得试点资格的机构(“QDIE机构”)主要集中在境内金融企业的下属单位(例如,南方基金旗下的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旗下的长城富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旗下的深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获得QDIE试点资格后,QDIE机构可以在获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向符合条件的合格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发起设立境外投资主体(“QDIE基金”)来作为境外投资的载体(QDIE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型基金、专户等形式)。根据《深圳QDIE试点办法》,合格境内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符合以下标准: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机构投资者,或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的境内自然人等;同时,单个合格境内投资者认缴的出资应当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QDIE基金完成募集之后,QDIE机构应向联席会议申请进行境外投资主体的备案。联席会议同意QDIE基金备案的,将对QDIE机构出具的核准QDIE基金备案的正式函件,正式同意QDIE基金的备案并列明核准的外汇额度,并将此函抄送前海管理局和深圳外管局。后续,QDIE机构即可凭此函件进行境外投资主体设立(如需)和换汇对外投资。《深圳QDIE试点办法》对QDIE基金可以投资的境外投资标的具体范围并无任何明确规定。由于无任何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根据市场上的一般理解,除《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或限制的投资标的外,境外投资主体除可以对QDII现有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外,还可对境外非上市股权、境外基金(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以及实物资产等其他标的资产进行投资(完)。
本文来源:信泽金智库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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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私募基金投资境内企业上市的几种模式
一、借道外资银行模式
&企业上市微信公众号TL
流程:1、私募基金在中国境内成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B,基金持股比例低于25%,B公司原则上属于内资公司;2、在帐户内存入一笔美元,存款利率为3%;3、外资银行C的中国境内分行向B公司贷出金额相等的人民币贷款,贷款利率为7%,双方约定贷款可不断展期;4、由B公司向A公司注资并获得股份;5、A公司成功国内A股上市6、锁定期结束后B公司抛售A公司股份获得回报。特点:对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投资公司的境外私募股权基金,该模式能够有效解决资金进出中国国内以及外币资金与人民币资金相互转换的问题;由于中国政府对人民币贷款利率和企业之间提供贷款利率的限制,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只能汇出投资本金,而无法通过支付高利息的方式汇出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留在境内,这在国内好项目层出不穷以及人民币升值大趋势下,未尝不可。
二 股东借款模式流程:1、
私募基金建立100%控股离岸公司C;2、
私募基金在中国境内成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基金持股比例低于25%,B公司原则上属于内资公司;3、
C公司向B公司提供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
由B公司用借款向A公司注资并获得股份;5、
A公司成功国内A股上市;6、
锁定期结束后B公司抛售A公司股份获得回报;7、
偿还股东贷款和利息。特点:类似借道外资银行,该模式能有效解决资金进出中国国境以及外币资金与人民币资金相互转换的问题;同样,由于中国政府对人民币贷款利率和企业之间提供贷款利率的限制,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只能汇出投资本金,而无法通过支付高利息的方式汇出投资收益。
三、信托代持股模式流程:1、
私募基金在中国境内成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2、
在C银行离岸帐户内存入一笔美元,存款利率为3%3、外资银行C的中国境内分行向B公司贷出金额相等的人民币贷款,贷款利率为7%,双方约定贷款可不断展期;(C银行境内外分行通过日常帐务往来)4、
B公司用人民币资金购买D公司定向发放的信托受益凭证;5、
由D信托公司向A公司注资并获得股份;6、
A公司成功国内A股市场上市;7、
锁定期结束后D信托公司B公司的指令抛售A公司股份获得回报;8、
D信托公司用所得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赎回B公司持有的信托受益凭证;9、
B公司向C银行境内分行还本付息。10、
PE从C银行的离岸帐户中提取存款。
特点:该模式是在借道外资银行模式基础上演变而来,模式利用信托这一“保护伞”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国家对外商投资限制类或禁止类行业的限制;由于目前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等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代持关系,因此,证监会对于信托PE所投资的企业公开上市持谨慎态度。
四、股权回购模式流程:1、
私募基金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投资平台B(控股或参股);2、
与国内目标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和回购协议根据协议获得A公司部分股份,并规定回购股权的价格和期限;3、
等期限满了按照回购协议回购股份。特点:该模式主要规避政府对企业之前提供贷款的管制;一方面,目标企业具有很高的成长性,但又不愿意接受股权投资,同时又很难获得银行授信支持;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对非金融企业之前的授信行为规定非常严格的利率上限,私募基金对目标企业承诺的贷款高回报率欲罢不能;该模式实质上是采取假股权真债权的方法来规避政府对企业间贷款行为的管制。
五、收购控股内资投资公司的境内壳公司流程:1、
PE委托国内企业注册机构进行内资公司B和内资投资公司A的注册,B公司为A公司的控股公司;2、
企业注册机构垫资成立内资公司B;3、
企业注册机构垫资成立内资投资公司A(资本限额1000万人民币);4、境外私募PE收购B公司,B公司由内资公司变成外资企业;(由于内资B公司为内资投资公司A的控股公司,因此通过收购内资公司B,外资PE间接拥有了一家内资的投资公司。)特点:该模式利用了中国法律模糊之处,即母公司的性质发生变更,但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要求子公司同时完成性质变更,基金成功的钻了法律的空子,通过收购母公司的方法控制了一家内资投资公司;该模式操作下,境外中小私募股权基金既能在中国境内设立投资实体,又能适当规避中国政府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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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徽章:高净值投资者青睐中国背景海外基金
背景海外对冲基金是指具有内地背景的投资管理团队在海外(主要是香港,以及开曼等地)注册运作的对冲基金,这些基金除了能在香港甚至全球市场进行投资外,还可涉及多种衍生品、外汇等。
目前中国背景海外对冲基金主要投资于在海外或中国香港上市的、具有中国概念的公司。之所以选择投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一方面是因为私募公司本身对中国内地企业更为熟悉,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中国海外基金在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时可以打“中国概念”的营销牌。随着京东、聚美、等中国优质企业赴美上市,许多投资者开始关注如何分享这些企业所带来的资本利好,中国海外基金便是一种较好的参与途径。
回首2014年,美股的表现堪称亮丽,标普500指数连续第三年实现了两位数的年涨幅(上涨11.86%)。A股更是实现了从“熊冠全球”到“牛冠全球”的超级逆袭,上证指数全年飙升53%,涨幅冠居全球;而港股却上演“冰火两重天”的一幕,恒生指数全年仅上涨1.28%,只跑赢股市及股市,名列亚洲倒数第三。那么中国背景海外对冲基金过去一年表现如何呢?由于数据发布的时滞问题,我们暂时仅能取得2014年11月业绩数据。
2014年前11月海外对冲基金平均收益率仅8.26%,表现逊色于国内对冲基金。
据私募排排网数据中心统计,有业绩披露的34只中国背景海外对冲基金,由于净值披露日期的不一致,业绩数据仅供参考。2014年前11月的平均收益率为8.26%,跑赢恒生指数同期1.28%的收益。其中25只基金跑赢恒生指数,18只基金收益实现两位数增长,整体表现可谓差强人意。
目前来看,“Optimus Prime Fund”、“淡水泉中国机会”、“睿智华海”在2014年分别取得46.11%、26.85%和22.10%的收益,排第一至三名。另外,明汯海外对冲1号、显德港股量化对冲基金表现居前。然而,去年表现抢眼的基金如梵晟宏观策略、睿信中国成长、理成大中华转子成长受港股市场拖累,净值出现10%以上的跌幅,排名靠后。
值得一提的是,王明全掌管的 “Optimus Prime Fund” 已经连续第2年获得年度冠军的席位,基金集中投资于全球最优秀的高成长的TMT公司。王明全,IT实业出身,转战资本市场已有8年,见证牛熊市之间的剧烈转换,形成一套自己独特的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
“淡水泉中国机会”主要投资于A股、B股、H股,以及在世界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该基金为股票多空策略,基金经理可根据多个可投资市场的市场环境做最佳的资产配置,并可运用海外市场的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对冲。
“睿智华海”主要投资于港股市场,前三大持仓股集中在银行、新能源、房地产行业。展望2015年,基金经理张承良博士看好中港两地的中国概念股。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逐步放开,海外投资可能慢慢受到更多国内高净值投资者的青睐,而这些长期业绩不俗的海外基金及其管理团队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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