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太原市社保局地址给退休工人桑葬费抚恤金一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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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火化后安葬费和抚恤金如何算的? [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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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标题
  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火化后安葬费和抚恤金如何算的?
  我想知道这个安葬费和抚恤金是怎么算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式算的。我父亲1966参加工作的,2004年退休的。日去世。麻烦政府为我解答一下。
  曹里弦
  办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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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根据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按照您信中所说的情况,你父亲是日去世,上年度(2012年)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490元/月。丧葬补助金为1490(元)乘以4(月),抚恤金为1490(元)乘以20(月)。根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54)规定,职工死亡后按规定应当火葬但未实行火葬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请您持相关证明,到您户口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感谢您的来信。
  答复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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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按照您信中所说的情况,你父亲是日去世,上年度(2012年)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490元/月。丧葬补助金为1490(元)乘以4(月),抚恤金为1490(元)乘以20(月)。根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54)规定,职工死亡后按规定应当火葬但未实行火葬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请您持相关证明,到您户口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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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抚恤金的发放对象是死亡职工的遗属或者伤残职工,那么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呢?律师365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最新抚恤金发放标准”一文,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2016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案例:某职工原来是南川水溪煤矿的退休工人,退休时单位已经倒闭,户口在退休时已经转回农村(重庆市南川德隆,该地区目前不属于火化区域),该职工死亡后是否需要火化,如果不火化是否享受同样待遇(丧葬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又是多少?
  解答:该职工属企业单位退休职工,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其死亡后应当实行火葬,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如该职工是党员就更应当实行火葬。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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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去世后土葬没有丧葬费抚恤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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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舅舅退休20多年了,这几年都是在农村老家生活,前不久因病去世了,由于他老家是山区,离县我舅舅退休20多年了,这几年都是在农村老家生活,前不久因病去世了,由于他老家是山区,离县城的火葬场很远,也没有车送,就土葬了。这几天准备去办领丧葬费和抚恤金,有朋友亲戚说,政策有规定这种情况领不到。我想知道是不是有这个政策规定?是省里还是县里自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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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第七条(七十二)款规定,当地政府规定实行火葬的地区,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未实行火葬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火葬的少数民族人员或其他人员、向医疗机构自愿捐献遗体人员、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员除外),不支付丧葬补助费。
你舅舅是退休职工,户口应该在城市。属于火葬的地区,按这个规定,确实不能领取丧葬费,但抚恤金还是应该有的。
本帖编号980818» 正文
2016年宁夏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待遇及丧葬费标准
核心提示:如下是小编整理的宁夏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待遇及丧葬费标准,由于2016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如下是小编整理的宁夏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待遇及丧葬费标准,由于2016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就我区2012年企业职工和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丧葬费
(一)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按照原自治区劳动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变更企业职工因工(因病)死亡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宁劳人险字〔号)文件执行,发放标准为11143.50元(2011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14.50元的3个月)。
(二)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文件执行,发放标准为3122元(2011年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561元的2个月)。
二、一次性抚恤金
(一)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继续按照原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企业职工因病和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宁劳社发〔号)执行,发放标准为43683.33元(2007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84.16元的20个月)。
(二)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文件执行,发放标准为31220元(2011年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561元的20个月)。
上述费用仍按原资金渠道支付,待《社会保险法》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再做调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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