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全部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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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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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期刊年份】
【期号】 2【页码】 101
【全文】【】 &&&&   基本案情
  日,海珊制衣公司与海珊进出口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海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东分别持有公司95%和5%的股份。王某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日,海珊制衣公司和海珊进出口公司与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王某,股权转让价款为400万元。日,工商机关经审查核准了双方的股东变更登记申请。但王某仅向海珊制衣公司和海珊进出口公司支付50万元。日,王某以海珊制衣公司和海珊进出口公司虚假出资、股权转让协议显示公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将原定的股权转让价款400万元变更为1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王某自海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资产、经营管理状况应有全面、清楚的了解,其在诉讼请求中主张合同显示公平的理由不能成立。王某请求变更股权转让价款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笔者认为,该案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判断。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判断应依据合同效力的自身规则(主体是否适格、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意志表达是否自由、内容是否合乎法律和公序良俗、标的物是否确定、可能)进行判断。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存在当事人意思不真实、意志不自由的情形,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所涉股权转让合同系内资企业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依法亦不需要办理特殊审批手续,该合同合法有效。以下从五个方面作进一步分析。
  一、股权转让合同订立过程中是否存在胁迫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9条的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而在本案中,王某某提交的2001年10月被告在报纸上刊登的声明不符合胁迫行为的构成要件,不足以证明被告对其有胁迫行为,亦不能证明是该行为导致王某某在2002年9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违背了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刊登声明的时间距2002年9月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已近一年,退一步讲,假使构成“胁迫”的话,王某某在近一年时间内也完全有可能排除该“胁迫”,因此王某某称其受到胁迫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二、该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显失公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本案中,王某某自海珊房地产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资产状况应当完全知晓,不存在王某某缺乏经验或被告利用其优势地位和王某某的轻率而签订合同的情形,且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已明确载明王某某对海珊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现有资产状况全面知悉,转让价格系协商确定,据此,王某某主张本案存在显失公平条款的理由不能成立。
  三、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结果是否导致一人公司
  归一性的股权转让在实践中的形成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因股东之间的转让形成,也可以因继承、赠与而形成。在本案中,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海珊制衣公司与海珊进出口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直接导致海珊房地产公司的股东成为一人,就属于以股权转让方式成立的情形。
  我国公司法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一人外,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低要求为2人,这也就明确了我国公司法禁止原发性的一人公司。因此,有观点主张,由于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这既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是公司存续的条件,据此,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实践中,大都表现为股东人数少于2人而股权归于1人的情形),否则,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另有观点认为,依据文义解释的方法,对公司法关于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可以解释为,我国公司法禁止一人公司设立,但并未明文禁止一人公司的存续。
  应当看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作最低人数规定的价值在于注重公司的社团法人地位,并推理公司在有两个成员的情况下能够全面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互相制约的机构,从而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但正如我国公司资本制度中,形式上的严格防弊心态而实质上的松懈所导致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成为普遍现象一样,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机械限制也导致了空股股东、借用下岗工人、老年人、外地人员亦或假身份证来充当股东情形的大量出现。可见,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法律无法禁止。而且,从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看,通过对股东人数的限制来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作法也已经成为历史。
  笔者认为,股份自由转让并非必然导致产生一人公司的结果。公司股份集中于一人名下时,该名股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处理后续事务:(1)以最积极的方式,寻找或吸纳新的股东;(2)在不吸纳新股东的情况下,继续沿用公司的字号,但转变责任形式,将公司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3)比较消极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清理后予以注销;(4)在一人股东的现状下继续经营,虽具有非法性,但债权人可以主张否定公司法人格加以补救。在实践中,股东的出资比例并无限制性规定,确认转让协议无效,并不能阻止当事人以象征性的持股行为实现事实上的转让结果。例如:其中一名股东只持股1%(甚至更少)。{1}
  因此,归一性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予认定。而在本案中,当海珊房地产公司的股权通过转让而集中于股权受让方王某某时,王某某就采取了最积极的方式,吸纳新的股东夏某某参与到新的公司中,继续维持海珊房地产公司的存在。
  四、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关于登记手续与合同效力关系的判断规则,我国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的基本原则是,一般情况下,应适用区分原则。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虽规定应进行登记但并未规定未经登记不生效的,则虽未经登记,合同仍发生效力。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登记为合同生效要件的情况下,才可将登记与效力挂钩。
  从我国现有立法体例看,关于登记手续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登记生效主义,将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我国担保法规定,对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建筑物、林木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在有关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合同才生效。第二种是登记手续与合同效力无关。登记手续与合同效力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其成立生效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根据,登记仅仅是为创设或公示权利,并不决定合同效力。它包括三种情形,一种情形是登记对抗主义,将登记作为物权的对抗要件。如我国海商法第十三条和民用航空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将船舶和民用航空器的抵押登记作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第二种情形是登记影响物权变动,而物权变动不对债权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如物权登记,其典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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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公司股权转让公告范文
公司股权转让公告范文
编辑:悄缘&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公司股权转让范文一:
  根据xx县xx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股东会决议,公司原股东张xx、王xx、宋xx将其各自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刘xx、刘xx。公司现已办理完成上述投资人变更之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请相关债权债务人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文件原件,书面申报债权债务,逾期将视为弃权处理,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xx联系电话:*******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xx县xx镇旧城村二组
  xx县xx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权转让公告范文二: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xx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甘肃xx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xx&)16.67%股权转让给深圳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本次公司转让标的股权价款的计算方式为&投资额+合理收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日签署了《关于甘肃xx发电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拟对甘肃xx投资99,304万元,其中30,000万元用于对甘肃xx进行增资,持有50%股权相对控股,并提供69,304万元建设资金借款。在原增资协议基础上,公司于日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拟增资甘肃xx30,000万元中的20,000万元转让给协议主体之一xx科技,该部分33.33%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也由其履行;原协议拟提供的建设资金由甘肃xx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自行解决。(上述交易请详见公司15-093和号公告)。认缴出资后公司持有甘肃xx16.67%的股权,xx科技持有甘肃xx82.33%的股权,邹晓丹持有甘肃xx1%的股权。
  为进一步深化转型,对非控股子公司股权进行清理,盘活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到甘肃xx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股东xx科技签署《关于甘肃xx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甘肃xx16.67%的股权转让给xx科技,股权转让价款为&投资额+合理收益&。甘肃xx近日召开了股东会,同意公司与xx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16.67%的股权转让给xx科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甘肃xx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甘肃xx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的》。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法人代表人:
  注册资本:28,334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仪器仪表、工艺控制设备、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销及其技术开发;电力设备、钒液流电池的设计、销售及其技术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5年底,xx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945.21万元,负债总额9,692.7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252.45万元,资产负债率27.74%;2015年度xx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678.56万元,净利润62.27万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系
  xx科技与公司的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的关系,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甘肃xx16.67%的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xx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红柳湾镇南环中路(阿克旗乡政府向西100米处)
  法定代表人:胡建辉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力、热力的生产、运营及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的生产、供应及维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开发、工程设计及施工;储能电站及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运营;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除外);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甘肃xx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暂无主营业务收入,2015年营业收入14.15万元为零星其他业务收入。
  四、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深圳市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甘肃xx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xx能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甘肃xx发电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股权转让
  出让方将持有的目标公司16.67%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按照以下约定的对价受让该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价款的计算公式为:
  股权转让价款 = 10,000万元 + 10,000万元 &8%&(日起至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天数)/365天
  2、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以受让方实际支付股权价款的日期,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受让方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必须在日前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各方按照目标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规,共同办理目标公司股权变更事宜,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可抗力及行政机关原因除外)。
  3、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它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受让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对价,若款项延迟支付,每延迟一天,应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延迟支付超过30天,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股权还原到转让前状态,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4、生效日期
  自各方签字或盖章、转让方有权机构批准(如有)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度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旨在进一步深化转型,对非控股子公司股权进行清理,盘活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甘肃xx的股权。
  (三)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甘肃xx发电有限公司16.67%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xx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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