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结转下次地税预缴税款表时继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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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应该如何预缴增值税
来源:深圳国税
问: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该如何预缴?
答: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预缴税款规定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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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负数当期不用去税务局预交税金,纳税申报时分包抵扣金额该怎么办,若按实际填写的话,岂不是在机构所在地少缴这负数的税额了。其实应该是在劳务发生地预缴增税时少缴纳这部分税额
:负数不需要预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老师,那机构所在地当期汇总纳税申报时如果分包金额实际填写,那肯定会造成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少缴税这负数金额对应的税额了,那主管税务局不会有什么惩罚制度吧,虽然以后期间会缴纳上这部分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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