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项目需要国家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级

摘要:建筑网为建筑人士解答“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特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二级资质标准、三级资质标准、四级资质标准和承包工程范围六部分内容。
最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级标准: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特一级资质标准:
1、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亿元;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企业资质(以下称一级资质),且取得一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3年;
3、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的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
4、近三年系统集成年收入均不少于5亿元;
5、单位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
6、申报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7、近三年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商、质检、审计、海关等监管部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一级资质标准
(一) 综合条件
1.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建筑施工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3. 建筑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5000万元。
(二) 财务状况
1. 建筑施工单位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建筑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 建设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信誉
1. 建筑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建设单位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 建筑施工单位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建设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建筑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 业绩
1. 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2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6500万元。
(五) 管理能力
1. 建筑企业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
2. 已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体系,使用管理工具进行项目管理,并能有效实施。
3.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 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5.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六) 技术实力
1. 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项目技术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2. 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3.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技术带头人,已建立完备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米。
4. 具有研发管理制度。
(七) 人才实力
1.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20人。
2.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0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名。
3. 已建立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2. 建筑施工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7.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3. 建筑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
(二) 财务状况
1. 建筑单位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2.5亿元,或不少于2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建设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 建筑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 信誉
1. 建筑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建筑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 建筑施工单位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建设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建筑施工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 业绩
1. 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4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2亿元,或不少于1.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3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五) 管理能力
1. 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
2. 已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3.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 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5. 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4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 技术实力
1. 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项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
2. 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其中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5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3.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技术带头人,已建立完备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
(七) 人才实力
1.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
2.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3. 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建筑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3. 建筑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200万元。
(二) 财务状况
1. 建筑施工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三) 信誉
1. 建筑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建设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 建筑施工单位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建筑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建设单位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
1.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
(五) 管理能力
1.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2.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3. 建设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六) 技术实力
1. 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2. 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3.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已建立基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米。
(七) 人才实力
1.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
2.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 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资质
1.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
2. 建筑单位具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3. 建设企业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建筑施工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最近年度完成的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5. 建筑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最近年度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6. 建设企业最近年度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7. 建筑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最近年度无不良行为。
8.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9. 已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有专门人员。
10.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2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11. 具有相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12.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
13. 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2名。
14. 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特级资质标准
可以承担国内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二)一级资质标准
可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三)二级资质标准
可以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四)三级资质标准
可以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五)四级资质标准
可以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以上是中国为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详细介绍。&
建造师中标情况:
浙江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
南昌旭日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
福清市东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
淳安千岛湖子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
江门市大光明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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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质的限制条件不要太高、太多,尽量形成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局面。
&&& ■有关资质的限制条件不要太高、太多,尽量形成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局面。
&&& ■在招标前需与采购人充分沟通,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合格投标人条件是一件必须要做的工作。
&&& 由于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复杂性,其招标工作自然也不同于一般的设备采购或工程采购,如何顺利完成系统集成项目的招标工作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根据多年的经验,笔者以为,在招标前确定一个合理、合法、合情的合格投标人条件是招标成功的重要环节。
&&& 如果合格投标人条件太高或过多,就不能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局面,甚至造成招标失败;而条件过低或过少,容易鱼目混珠,增加招标、评标工作量,甚至被某些供应商搅局。所以在招标前需与采购人充分沟通,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合格投标人条件是一件必须要做的工作。
&&& 对系统集成项目而言,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除了要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目前比较常用的资质条件主要有:投标人注册资金,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软件工程成熟度CMM(CM鄄MI)认证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等。笔者的基本观点是:限制条件不要太高、太多,尽量形成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局面。下面我们对各资质条件分别进行讨论。
&&& 第一,注册资金。关于投标人的注册资金,我们建议参考项目预算来确定,最低不应低于项目预算,否则如果出现公司倒闭等意外时,就会造成招标人及采购人不必要的损失;而最高不应高于项目预算的2~3倍,否则对中小企业不太公平,也会造成项目竞争不充分,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宗旨。
&&& 第二,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我们建议投标人必须具有2~3个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没有经验和成功案例的投标人,采购人不放心,而且对项目成功也缺少必要的保障,毕竟系统集成项目是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再说,政府采购也不能当作某些供应商的试验场。当然,如要求投标人具有太多的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对一些中小企业及新成立公司不太公平,也会造成项目竞争不充分。
&&& 第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该资质由信息产业部颁发,是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最权威的认证资质,从高到低,分成1级到4级。此资质一般均应采用,我们建议预算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要求具有1级资质;500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要求具有2级资质;3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要求具有3级资质;其他集成项目,要求4级资质即可。另外,要求投标人具有集成资质后,可以不再提注册资金要求(信产部在颁发集成资质等级时,已考虑了注册资金的要求)。投标人的集成资质等级可以在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网站(www.cstc.org.cn)上查到。第四,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该资质由国家保密局颁发,是涉密项目的权威资质,资质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集成资质,分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具有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涉密项目,而乙级资质只能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第二类是单项资质,分为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军工和保密安防,单项资质不分等级。相对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来说,具有涉密资质的供应商相对较少,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性质,选择合适的资质种类和等级,对一般集成项目不宜也不应采用此资质来限制投标人。投标人的涉密资质可以在北京国保恒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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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hnlong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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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可承接什么规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
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
& 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 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一级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8名;(就是项管师不少于8名)&
二级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三级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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