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司减资,工商要求先减资弥补亏损会计处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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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资业务的财税处理
来源:财务与会计
作者:财务与会计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在例4中,如果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在日或之前作出,少数股东自日后不再享有和承担A公司的盈利或亏损,其对A公司只有债权(收取减资款和约定利息的权利),则可以认为日作为减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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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减资是公司资本出现过剩或严重亏损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本文结合相关法规,通过案例分析企业减资业务中的个别报表、合并报表及所得税处理。
关键词:减资;个别报表;合并报表;所得税
减资是指公司根据需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的资本总额。实务中,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使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同步减少出资,即减资后各个股东的股权比例或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也可以是各个股东改变原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而减少出资,有的股东减少出资,有的股东则不减少出资。此外,减资还可以采取返还出资、免除出资义务或以赊销股权或者股份等方式。
一、减资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处理
例1:某股份制公司净资产构成为实收资本500万元(每股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万元,未分配利润300万元,现因为资产瑕疵需要减资。经股东大会批准减少100万股,公司以现金250万元回购100万股并注销。
被减资公司的账务处理,首先按减少实收资本的金额减少实收资本,减资款超出所减少的实收资本的差额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会计处理(单位:万元)为:
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100
未分配利润&& 50
贷:银行存款& 250
1.除少数特殊行业(大多为金融业)对企业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外,在日执行修订后的《公司法》中,已经取消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以及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因此例1中减资后的注册资本符合新公司法的要求。
2.在减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处理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规定,笔者建议可以参照企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的处理原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从权益中扣减。交易费用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增量费用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企业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例如登记费,承销费,法律、会计、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费用,印刷成本和印花税等),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应当从权益中扣减。终止的未完成权益性交易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对于减资中涉及的相关费用也应以此方式处理。如例1中减资发生审计评估费用2万元,广告费1万元。则广告费1万元需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减资直接相关的审计评估费2万元则应当从权益中扣减,例1中借方的未分配利润数字应为52万元。
3.对在减资过程中发生的应冲减权益的各种交易费用(如审计评估费用),还需注意如取得的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实务中很多企业对该问题存在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中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因此对在减资过程中发生的应冲减权益的各种交易费用,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第十条所列举不得抵扣的事项,即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对现金流量表的处理原则是:
(1)该减资企业的现金流量中应将250万元作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
(2)该减资企业母公司个别报表──现金流量中应将250万元作为收回投资收到现金。
(3)该减资企业母公司的合并现金流量中应将250万元作为支付给少数股东的金额,即作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
5.减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应将250万元列入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列中其他行。
二、减资企业的所得税处理
《》(,以下简称34号公告)规定,投资企业撤回投资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例2,A公司2015年以1 000万元注册M公司,占M公司30%股份,2016年1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A公司抽回其投资,A公司分得现金2 500万元。截止2015年年底,M公司共有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3 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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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需要追溯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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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审计单位,其中一股东99年用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是一直未过户到被审计单位,12年被审计单位做减资处理,同时工商备案。我在实收资本做增减变动,但我们复核的认为应追溯调整,在11年的对比数就应该减少实收资本和无形资产。我认为减资是本期发生的,应在本期减少,对否,请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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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99年用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是一直未过户到被审计单位-----------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应该视同前期出资不正确,追溯调整
按会计差错处理更合适。
本期减资报告中同时还涉及股权的转让,若做追溯调整,那本期就只反映股权转让的增减变动数,和验资报告内容不符了
也与期初的工商登记不符了
这个问题在实务中有争议,两种做法都有。理论上比较合理的做法是追溯调整(认为以前对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即确认了不符合条件的实收资本)。但实务中也有将以前年度的不实出资金额挂其他应收款,到出资补足以后再转销的情况。个人还是比较倾向于前一种。但前一种的问题也比较明显,即与工商登记资料不符,这实际上是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工商登记法律形式孰轻孰重的取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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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亏损状态下减资是否需要弥补亏损
北京&07-20 14:19&&悬赏 0&&发布者:lawstu…… & 回答:(6)
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只缴纳了1000万,现在公司的净资产只有500万,请问在这个情形下,能否减资?如果将注册资本减到1000万,是否需要先弥补亏损,再办理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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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的原因及流程
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公司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活动的安全,因此《公司法》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和条件作了严格规定。
  减资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
  (4)。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减资流程:
  (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5)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减资条件:
  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这不仅为维护社会经济安全所必须,而且有助于防止利用公司减少资本的规定来规避设立公司必须具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之规定的行为发生。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九十五条 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第九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第九十八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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