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遇限购可法定解除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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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林锋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济大学法学硕士,房地产与建筑专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江湾街道、上海市虹口区政府动拆迁法律顾问团成员,上海“优房网”房地产研究中心律师团核心成员,上海“爵士高尔夫”俱乐部、上海昂立公司、上海宝钢建总、德力集团公司首席顾问律师。多年执业生涯形成独特办案风格,特别在房地产法律领域造诣深厚,具有独到的法律见解。近年来与君澜房产团队紧密合作,胜诉一批艰难复杂的疑难案件,并成功代理《物权法》实施后上海首例不动产善意取得、事实建造行为取得物权的案例。并被《上海法治报》、《新民晚报》等媒体作为典型案例刊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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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限购令”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典型案例】
27岁的张小姐是上海某医院护士,刚来上海工作不到一年,尚未取得本地户口。去年4月,张小姐与余先生及合富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房地产买卖协议》,向余先生购买其名下的房产,并向余先生支付定金2万元。双方约定于五日后前往合富公司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但随后张小姐得知,由于自己不是上海居民,且不能出具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属限购和限贷对象,无法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张小姐于是决定不再购买系争房屋,要求余先生返还定金,但遭余先生拒绝。张小姐愤而起诉。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认定,张小姐违约,余先生有权没收定金,并依法驳回了张小姐的起诉。
【律师说法】
著名房产律师吴林锋认为,本案双方的关键争议点为:违反“限购令”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实际不能履行,上下家谁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张小姐认为,其不符合购房条件的情况下与上家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实际自签订之日即无法履行,因此法院应当依法撤销两份协议。但为何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其诉请呢?吴林锋律师认为:
(1)上海市于2011年2月1日颁布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便是对住房进行“限购”。买卖双方违反“限购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也就是拿不到房产证,但此时签订的类似《房地产买卖合同》并非无效,合同无效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判定。上海颁布的限购令,充其量仅为规范性文件,并没有达到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法律位阶。因此,违反“限购令”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
(2)但同时,因限购令的存在,导致违反限购而签订的合同实际无法履行。此时,上下家均有权解除合同,但因审核是否具有购买资格,属于下家的义务;且限购令一经颁布生效,具有对世效力,下家不能因不了解而免责。因此,下家须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支招】
在当前房产形式下,常有中介或者房产商为了促成交易,对“限购对象”买房大拍胸脯,声称能“搞定”。然最终交易未能,又急于推卸责任。同时,此阶段,往往购房者已经支付大部分房款;根据上海的司法实践,购房者又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近期,上海精文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也接到了不少类似的咨询电话。那么,“限购对象”如何购房呢?
1、& 如果急于购房,谨慎起见,必须要开发商或者中介将“保证”落实到书面;
2、& 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因为限购而导致贷款未足或交易未成,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并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赔偿责任”;
3、& 如果不急于购房,建议谨慎入手;且当前形势下,别被急于促成交易的中介或者开发商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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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买房遇限购万元佣金难要回 中介称违反合同
日期: 9: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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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房中途遇限购万元佣金难要回,质疑某中介公司,据济南装修公司了解,去年10月开始,业主多次找中介要求退还1万元佣金,但对方就是不答应。日,中介公司承诺可返还2000元的佣金,但因孟女士希望能全额退还,至今没有领取。
济南装修公司获悉,去年9月,市民孟女士通过某中介公司看好一套房屋,并交纳1万元佣金。之后限购政策出台,房屋无法交易,孟女士要求中介退还佣金,却遭到拒绝。至今,双方仍在僵持中。
市民吐槽 万元佣金“死活不退”
孟女士介绍,去年9月,她通过中介公司“中住外海中央花园店”看好一套外海中央花园的房屋,在向卖家交纳1万元押金的同时,还向中介交了1万元的佣金。不到一个月后,济南市开始限购,相关政策规定,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而孟女士想购买的房屋之前已被卖家网签,所以无法转卖。
随后,孟女士向卖家要求退还押金,但中介要求先签订解约协议。去年12月,她和中介及卖方签订三方协议后,拿回了押金。这份协议显示,合同解除,三方不再追究其他任何责任。
去年10月开始,孟女士多次找中介要求退还1万元佣金,但对方就是不答应。日,中介公司承诺可返还2000元的佣金,但因孟女士希望能全额退还,至今没有领取。
中介回应 违反合同无法退款
某中介公司“中住外海中央花园店”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因签订合同时,孟女士明确表示可以自行更改网签,并在合同上标有一条“客户自行撤网签改合同,房主全权配合”的信息,所以现在称无法更改,已违反合同,无法退还佣金。
售楼部对方表示,既然孟女士当时已说可以自行更改网签问题,那现在无法更改,便属于违反合同,何况后期签订的解约协议中也明确“不再追究其他任何责任”,孟女士当时也已签字。如果孟女士有不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人士 中介应退还全部佣金
据济南装修公司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孟女士买房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所以中介公司应退还其全部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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