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一个组织工作湿疹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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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基础》简答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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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型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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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英...1.是我妈妈说服我改变主意的(强调句)2.杰克坚持要我们组织一次聚会3.玛丽一定会得到这份她想要的工作的,因为她是一个非常坚定的人4.一旦我们决定用火车运送这些货物,我就会给你打电话5.我愿意步行,不愿意骑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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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我妈妈说服我改变主意的(强调句)It is my mother who convinced me to change my mind.2.杰克坚持要我们组织一次聚会Jack insisted us to organise a gathering.3.玛丽一定会得到这份她想要的工作的,因为她是一个非常坚定的人Mary will definitely get the job she wants,because she is a person with very string will.4.一旦我们决定用火车运送这些货物,我就会给你打电话Once we decided to deliver the goods by train,I will give you a call.5.我愿意步行,不愿意骑单车I am willing to walk but unwilling to ride a 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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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二维码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工作问答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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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工作问答2013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0862&&&&更新时间: &&&热&&&&&★★★
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工作问答 &&&&&&&&&&&&&&&&&&&&&&&&&&&&&&&&&&&&&&&&&&&&&&&&&&&&&&&&&&&&&&&&&&&&&&&&&&&&&&&&&&&&&&&&&&&&&&&&&&&&&&&&&&&&&&&&&&&&&&&&&&&&&&&&&&&&&&&&&& 一、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与职责1、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党章把党的组织分为三种类型,即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2、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怎样设立党的基层组织?(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立,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lOO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面可分设若干总支部或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下面可分设若干支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而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4、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不设常务委员会? (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为了减少层次,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领导作用,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至于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型厂矿企业和规模较大的高等院校,为了便于工作,加强集体领导,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设立常务委员会,受党委会的委托,负责处理党委的日常工作。设立党委常委会的单位,应注意发挥党委会的作用,不能用常委会代替党委会,使党委会形同虚设。5、党的组织能否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6、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要办理什么手续? (《党章》第二章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7、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接收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等,都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8、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作用有何不同? ( 2011年党建读物出版社《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9、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企业中党的基层委员会对企业实行思想政治领导,即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企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10、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国有企业的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11、企业党建工作目标是什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1)有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2)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有一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4)有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12、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参与企业决策?(《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是: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公司制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一般指公司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13、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6)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14、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15、村党支部书记应具备哪些条件?(《关于加强农村党员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文))(1)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带领农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4)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5)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16、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包括哪些内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争创“四强”党组织的目标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其内容包括:(1)政治引领力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2)推动发展力强。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3)改革创新力强。大力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有效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4)凝聚保障力强。大力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凝聚群众,促进企业和谐稳定。17、企业和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如何列支?(中组部、国家财政部联合下发的[1989]2号文《关于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可从企业管理费列支,每年初由企业党委(总支、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列入企业财务计划。日常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财务部门报销。根据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做法,企业组织的活动经费可按企业年度标准工资总额的0.5%-1%列入企业财务计划,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企业行政应予以支持。18、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如何列支?(《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苏组通2005年5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列入企业财务计划。19、国有企业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有哪些?(《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年4号])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党务工作者的配备,应按照精干、高效、协调,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确定。大型企业党委,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立组织、宣传、办公室等工作部门。中小型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可以分设,也可以设一个机构,内部实行分工。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立纪委,并充分发挥其教育、保护、惩处、监督的职能作用。对党务工作者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他们的待遇和奖惩应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换岗交流,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 20、非公企业党组织可采取哪些形式?(《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苏组发2005年6号])&非公有制企业中,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抓好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衔接,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时,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抓好农村党建、社区党建工作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衔接,对于个体工商户和规模较小、党员人数较少的企业,可以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市场、商务楼、工业园区统一建立党组织。对于暂时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采取行业统筹、区域统筹及挂靠等多种方式联合建立党组织,通过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加强党员教育培养和管理、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妇联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为单独建立党组织积极创造条件。2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如何加强自身建设?(《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组发2000年14号])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教育党员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带头学文化、学技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督促流动党员及时接转党的组织关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时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入党。对已经是私营企业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要求他们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教育引导他们不仅应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实践党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鼓励他们把企业获得的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积极探索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企业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要与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紧密结合,注意灵活多样,讲求实效,使之为党员和广大职工所欢迎,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所理解和支持。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的活动,教育和帮助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22、高等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年15号])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3)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4)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6)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7)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23、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职责是什么?(《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年15号])(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5)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6)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24、高等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3)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5)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5、高等学校党委工作机构应如何设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章第七条)高等学校党委工作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党员人数,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确定。高等学校党委一般应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规模较大的高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增设其它必要的工作部门。26、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组建原则是什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民办高校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必须及时建立党组织。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民办高校一般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组织应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纪律检查等工作部门,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院系及以下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党组织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组织负责人工作变动时,必须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27、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如何确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民办高校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党组织。有特殊情况的,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由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28、如何配备高校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年15号])高等学校应当将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全校师生员工总数的1%左右;规模较小的学校,可视情况适当增加比例。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切实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为他们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完善保障机制,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经费和物质支持。29、机关党组织如何设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七、八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30、机关党组织的地位、作用是什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中发2010年8号])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机关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有明确的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31、机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年8号])(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32、机关党组织如何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年8号])(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2)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促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报告情况。(3)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4)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6)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7)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8)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33、机关党组织、部门党组、机关工委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党建读物出版社《组工业务一翻通》P15)机关党组织是指建立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根据这一规定,机关党组织在机关工作中起协助、监督作用,而不起领导作用。党组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组织。党章规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部门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党组同本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从工作实践看,加强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对于搞好机关党组织建设十分重要。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是中央或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受党委的委托,领导同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工委与同级党委各部门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中的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34、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怎样配备?(《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年8号])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35、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什么作用?(《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36、科研院所党组织的职责是什么?(《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印发)科研院所党委(含独立科研院所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下同)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支持院(所)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院(所)长共同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6)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37、科研院所党组织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印发)科研院所党组织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是:院所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合资、合作项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方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重大的资金运作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和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大问题。 38、加强科研院所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哪些具体要求?(《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印发)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科研院所党委书记选配好。党委书记应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比较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科研管理知识,热心科学技术事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勤奋敬业,密切联系群众。根据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党委书记一般应从经过党政两种岗位锻炼的党员中选拔,可以专职,也可以与行政领导交叉任职。规模较小的科研院所,条件具备的,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可由一人担任。 优化科研院所党委领导班子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为适应工作需要,党员行政领导进入党委班子应有适当的人数。实行股份制的科研院所,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党委负责人可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行政领导班子。实行理事会制度的科研院所,党委负责人可以进入理事会、监事会,使党的建设工作同科研、生产、经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加强科研院所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必须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教育领导干部自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和联系群众等制度。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手段,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的监督。建立健全科研院所年度审计和院(所)长离任审计、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制度,并认真付诸实施。39、科研院所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有何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印发))科研院所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党务干部的配备,应按照精干、高效,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的原则确定。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可以设置组织、宣传、办公室等工作机构;规模较小的,可以设置一个机构,配备精干的专职党务干部,也可以与职能相近的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与行政部门合署办公的,必须明确党组织工作机构的名称,其主要负责人应由党员担任,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干部。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培养既善于做党务工作,又熟悉科技工作,德才兼备,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兼职党务干部要认真负责地履行党务工作职责。要保证他们做党务工作的时间,并把他们的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考核。要充分考虑党务工作的特点,注意解决好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职级、职称、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40、怎样理顺社会团体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发2000年10号))社会团体党组织(包括临时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立,并领导其工作;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确有困难的,可由社会组织挂靠单位等有关党组织负责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立,并领导其工作。41、如何理顺律师行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中共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15号))律师协会党组织一般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负责管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一般由当地律师协会党组织负责管理,没有成立律师协会的地区,可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组织隶属关系。42、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5号))(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4)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5)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43、社区党支部的地位和职责是什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年8号))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44、怎样选好配好社区党支部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年8号))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措施,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采取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面向社会选贤任能,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和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通过多方面努力,使社区党组织无论在平时的各项工作中,还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都能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45、如何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5号))(1)要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2)要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3)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牵头,驻区有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参加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围绕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不断增强为驻区单位服务的意识,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接受驻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与协调,大力支持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和社区建设,并教育引导本单位的党员、群众积极参加社区建设。46、什么是临时党支部?(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临时党支部是为完成某项任务而临时建立的党组织,该项任务完成后即撤销。临时党支部的基本职能除不能吸收党员外,其他与正式党支部相同。47、什么是联合党支部?(中共党史出版社《党支部书记培训教材》P31)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及其他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党员可与同一地区邻近单位或行业接近的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48、什么是党委制?为什么要建立党委制?(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党委制就是党的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制度,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即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包办的党的重要原则制度。它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一切重大问题,均须召开党的委员会集体认真讨论,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党委集体作的决定,每个党委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大胆负责地解决问题,认真完成各自分担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党委制,有利于发挥党委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核心力量,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正确领导的实现;有利于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防止和克服个人独断专行的家长制作风,防止和克服无人负责或党委包揽一切具体事务的现象,使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二)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49、基层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是怎么规定的?(《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50、基层党的委员会能否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 (1990年6月《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条例》)&& 基层党的委员会(含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三)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产生51、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怎样产生?(《党章》第二十九条)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52、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怎么增补?(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缺额时,在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补选。因特殊情况不能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补选,又确属工作需要的,也可由党委会在广泛征得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同意后,报经上级党组织任命。53、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常委、书记、副书记是否还要在下次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上确认为委员会委员?(中央组织部研究室、组织局l996年编印的《党的组织工作问答》)不需要。54、能否用招标的方式选拔党支部书记? (中央组织部研究室、组织局l996年编印的《党的组织工作问答》)& “招标”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行为。是指在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交易中,由发包方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通过竞争及签订合同的形式选择承包人。用招标的方式选拔党支部书记是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根据党章规定,党支部书记应由选举产生,必要时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党的基层组织设立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55、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只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能否担任所在单位党内职务?(2011年《党的选举工作手册》)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后,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只持有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当然也就不能担任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的领导职务。(四)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的配置及其职责56、基层党的委员会委员应为单数还是双数?(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关于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应为单数还是双数的问题,党章没有明确规定。按照习惯做法,委员名额一般应单数。因为党组织在决定重大问题时,都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委员为双数,进行表决时,有可能出现一半对一半的局面,那样,就无法决定问题。57、党的基层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党员7人以下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级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书记l入,副书记1-2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l-2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设立常务委员会的,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书记1人,副书记l-2人。58、党的基层组织可否只选副书记而不选书记?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82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担负着主持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副书记的职责是协助书记工作。一个健全的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不应该没有书记。在进行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闭会后再指派。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书记人选,可以适当推迟选举时间。59、担任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有无党龄要求? (2011年《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规定党龄要求。从实践经验看,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负担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因此,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委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60、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3)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4)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5)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61、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 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1)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书记、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转接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62、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4)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技、文化和业务等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五)党小组建设63、党小组是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什么? (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在党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中,明确提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而党小组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为了活动方便而划分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的任务和作用,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以自己的积极活动来实现支部的决议,保证党支部各项任务的完成,主要包括:(1)按照实际情况,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时收缴党费;(4)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物质文化生活;(5)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二、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一)总类64、什么是党代表大会?其职权有哪些?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党代表大会,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党章第二十五条作了明确规定: (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 (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的委员会报告的一个内容);(3)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4)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还有权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65、什么是党员大会?其职权有哪些?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党员大会,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权主要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3)选举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66、什么是党代表会议?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有何区别?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党代表会议,是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的、由代表参加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的区别主要是:(1)地位作用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而党的代表会议只是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遇有重要问题需要及时讨论决定时,由中央委员会或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召集的重要会议。(2)职权不同。党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而党代表会议没有这项职权。党代表大会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而党代表会议只能调整和增选部分成员,并有一定数额限制。(3)开会的领导机构不同。党代表大会成立大会主席团,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而党代表会议不设主席团,会议的领导由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4)开会时限不同。党代表大会一般有时限规定;而党代表会议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没有时限要求。(5)代表的产生办法不同。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而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办法是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部分代表可以不经选举产生。67、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怎样设置?如何分工?(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根据工作需要,党的委员会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可从党的委员会有关部门抽调有经验的同志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如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代表选举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等,分别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1)人事安排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组织部门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或组织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组织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并起草向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报告;拟定党代表大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团(组)长建议名单;编制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册、登记表,起草有关情况说明等。(2)代表选举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组织部门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或组织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起草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起草党代表大会和两个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拟定党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编制代表名册等。(3)文件起草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党的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起草党委负责同志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起草有关决议、通知等文件材料。(4)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党的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秘书长或办公厅(室)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编制党代表大会经费预算;拟定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及其他会务文件;制作会议有关证件等。(5)宣传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般从宣传部门抽调,组长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或宣传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制定党代表大会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提纲,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的落实,及时处理和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新闻单位之间的关系等。68、党的基层委员会如何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还是党员大会?(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至于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还是召开党员大会,主要应根据所辖党组织和党员数量的多少来确定。根据有关规定,基层党委凡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人数超过300名,但不足500名的,其所辖党组织驻地比较分散,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在300名以下的,应召开党员大会。69、党的基层委员会能否召开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党章》)党章第十二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党章这两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不能召开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70、党代表大会的名称及次数的排列是怎么规定的?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名称相一致,如:“中国共产党××省第×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公司第×次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次数排列一般采取累计方法,如××省已经召开过九次代表大会,下一次代表大会就叫“中国共产党××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可以排列次数。“次”的计算方法,原则上参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排列计算方法。党的地方各级组织所在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党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变更,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代表大会的次数应重新排列。党的地方组织所在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党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未变,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有无变化,其党代表大会的次数仍应连续排列计算。71、党的委员会的名称及届数的排列是怎么规定的?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9)党的委员会的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如:“中国共产党××省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公司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村支部委员会”。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应与党代表大会的次数相应排列届数。如:中国共产党××省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为中国共产党××省第八届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72、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称及届数是怎么规定的?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10)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如:“中国共产党××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排列届数。73、什么是直接选举? 什么是间接选举?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57)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党内直接选举,一般是在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即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直接投票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党内间接选举,一般是在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进行,即召开党代表大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74、什么是差额选举? 什么是等额选举?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56)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差额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75、什么是预选?怎样进行预选?(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P60)预选,即在正式选举之前,为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的预备性选举。采用预选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一般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将经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充分酝酿讨论,形成建议名单;再交各代表团(组)讨论(基层党员大会因不设主席团,可直接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由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最后,根据预选结果,按照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预选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基层党组织为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不超过半数的不得列为正式候选人。76、经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后,正式选举时还要不要实行差额选举? (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P60)经差额预选产生正式选举候选人后,在正式选举时一般可不再实行差额选举。因为预选本身就包含着差额,预选的目的是产生与应选名额相等的候选人,以使正式选举易于成功。77、什么是无记名投票?党员少的支部能否采用举手的方式进行选举?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58)无记名投票,是指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或表决时,选举人或表决人不必在选票或表决票上署自己姓名,并由本人亲自将选票或表决票投入票箱的方式。党章规定,党内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这种投票方式,有利于选举人或表决人消除顾虑,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或表决权。因此,根据党章的这一规定,党内不可以采用举手的方式进行选举,党员少的支部也不能例外。78、什么是候选人、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59)候选人,是指选举时被确定为选举对象的人员。在党内选举中,候选人必须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必须有被选举权。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集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基础上,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意向性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集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代表候选人预备性人选。 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经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查。79、什么是选举人意志?怎样体现选举人意志?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58)选举人意志,是指选举人在选举中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被选举人作出的选择。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在党内选举中,为保证选举人按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主要有以下措施:第一,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第二,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使选举人充分发表意见,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第三,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第四,对妨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或对检举选举中违纪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的,要按违纪进行处理。第五,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正式宣布执行。80、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哪些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96版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党的组织工作问答》)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在党内选举中,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受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持临时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选举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选举的筹备工作81、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一般包括哪些内容?(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12)充分做好党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筹备工作计划。(2)召开党委全体会议,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决定。(3)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报上级党委审批。(4)印发代表选举工作通知,组织指导代表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5)做好换届人事安排工作,组织好应选举人员的推荐、提名和酝酿、考察工作,报上级党委审批。(6)提出大会领导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建议名单。(7)起草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8)做好党代表大会选举准备工作。(9)做好党代表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10)做好党代表大会的会务准备和安全保卫工作。8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在时间上有何规定?(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1)关于呈报请示的时间,《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四个月前报中央委员会审批;其他党的地方委员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两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8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一般包括哪些内容?(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1)关于请示的内容,就党的地方组织来说,一般应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及分配原则;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84、为什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81)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可以避免人为造成候选人获选机会不平等的情况。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应当指出,在实行差额选举时,选举人应考虑被选举人的各方面因素,慎重选择人选,不能简单地按照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画圈。在候选人较多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这一点。(三)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85、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职责和权利有哪些?(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36)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是: (1)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2)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3)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4)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5)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7)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8)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86、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具备哪些条件?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36)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3)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4)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5)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87、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何确定?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37)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应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来确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四百至八百名。设区的市、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三百至五百名。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二百至四百名。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或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名额。”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党的委员会在确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时,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使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又要控制会议规模,以便于讨论决定问题。确定代表名额,必须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88、确定党代表大会代表构成的比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39)确定党代表大会代表构成的比例时,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2)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的委员会在确定代表的指导性比例时,应从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代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3)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89、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怎么划分?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40)在党内选举中,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一般是按党的下一级组织(包括地方组织或基层组织)划分的。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一般不能划分为选举单位。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根据党委授权领导的党组织,如县(市)委、自治县委或党的基层组织等,可以划分为选举单位。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虽然也是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但考虑到其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经党委批准,可以划分为选举单位。基层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一般是按下一级党委或独立的总支、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90、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怎么分配?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40)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分配代表名额一般应注意以下两点:(1)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不宜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如党员人数较多,但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减少代表名额;对党政机关和少数民族地区要适当增加代表名额。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2)党委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机关的党员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 (通常是领导同志工作过的单位或原籍) 选举。可以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选举的党员领导干部,就地方来说,必须是党委常委;行政负责人,如党员正副省(市、县、区)长;人大常委会党员正副主任;政协党员正副主席;法院党员院长;检察院党员检察长。91、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程序有哪些?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41)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是:(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4)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92、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可否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侯选人?&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73)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精神,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不能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侯选人。93、合同制工人(包括轮换工、临时工)中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72)在党内选举中,合同制工人(包括轮换工、临时工)中的正式党员的权利,与正式职工中的党员的权利是相同的。只要得到多数党员的同意,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一些合同制工人(包括轮换工、临时工)较多的基层党组织,在召开党代表大会时,应注意选举适当数量的这些工人中的党员做代表。94、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转到外单位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72)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的精神,因参加短期培训、学习或参与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等原因,按规定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由于党的正式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在原单位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鉴于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参与讨论决定党内重要问题,选举党的领导机构,所以,在提名和选举党代表时,既要充分考虑代表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代表性,也要考虑选出的代表能否按期参加代表大会。对于因前面所述原因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确实不能按期回来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党员,一般以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为好。95、持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现所在单位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73)持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因其正式组织关系尚在原工作单位,在现所在单位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不能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96、上级党组织能否把党委成员分配到所属党组织参加代表选举?(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74)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一般不要分配到所属党组织参加代表选举,而应当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代表选举。少数大型企事业单位,如因党的委员会委员(常委)较多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党支部,不便于进行代表选举时,也可以将部分党委委员(常委)分配到所属其他党组织参加选举。至于这些委员(常委)是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或被选举为代表,应当尊重选举单位大多数选举人的意志。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委)如果未能当选为党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列席党代表大会。97、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否仅限于从本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74)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不限于从本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也就是说,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仅可以是本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也可以是本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还可以是上级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98、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可否选举代表出席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地方党组织召开的党代表大会?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74)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的关系在地方,受双重领导的单位的党组织,因党的关系不在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因此,不能选举代表出席其党代表大会。如果工作需要,这些单位可以委派党员列席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召开的党代表大会。99、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是否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出席地方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1年版《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271)按照党章规定精神,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不能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根据党委授权领导的党组织出席地方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由所属党的地方组织或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虽然也是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但考虑到其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经党的委员会授权,机关工作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100、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形式有哪些? 差额比例是多少?(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51)按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可以采用两种形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选举,其差额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二十。101、能否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5)不能。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102、上届党委委员是否可以不经选举而作为党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 (省委组织部组织处葛高林主编《党的组织工作问答》P46& 72题)不可以。党代表大会代表必须经过选举产生。任何党员都不能不经选举而作为党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103、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可否不经选举而由党组织指定? (省委组织部葛高林《党的组织工作问答》P46& 71题)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均应由党代表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党组织或个人指定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违反党章规定的,是绝对不允许的。104、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应注意哪几点?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55)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之前,对出席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是党内选举历来就有的规矩,也是确保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是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必然要求。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应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有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进行这方面审查时,要注意听取纪律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的意见。三是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会前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必须经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105、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报批要注意哪些问题?(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42)选举单位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要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106、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2011年编《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P57)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选举单位的划分及选举代表所采取的会议形式,代表选举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2)各选举单位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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