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贫困户扶持资金申请互助资金互助占用率是什么意思

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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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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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政策宣传
Q1:什么是“互助资金”?
答:“互助资金”是指以中央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补助为基础,引导村民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入社参与而构成建立的村级发展资金。也可吸纳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补充壮大资金规模,实行民用、民管、周转使用、滚动发展。
Q2:什么是“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
答:“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简称“互助社”)是指由贫困村村民按照章程,自愿参加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群众性互助合作组织。
Q3:“互助社”管理机构包括哪些?
答:“互助社”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互助社”社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互助社”的执行和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与管理;监事会是“互助社”的日常监督机构,负责“互助资金”运行与管理程序的监督。
Q4:村民加入互助社有什么限制?
答:参加“互助社”仅限本村村民;借款限于已参加“互助社”的本社社员。要保证“互助资金”的建立和运作都能在政策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本村范围吸纳股份和借用“互助资金”;不准少数人占有和高额度使用“互助资金”。
Q5:要成为互助社社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村民可以成为“互助社”社员:
(一)具有本村户口且在村内常年居住的村民,每户户主有一人可以成为“互助社”社员;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三)接受“互助社”章程,申请加入“互助社”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互助金。
Q6:成为互助社社员后拥有什么权利?
答:(一)有“互助社”管理机构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申请借款使用互助资金的权利;
(三)有退出“互助社”的自由,但在入社的第一年内不得退出。退出时退还本人缴纳的互助金。
Q7:成为互助社社员后要履行什么义务?
答:(一)遵守“互助社”章程,执行“互助社”决议;
(二)缴纳互助金;
(三)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四)同一联保小组内有任何成员不能偿还借款时,其他成员有义务替其偿还;
(五)退出“互助社”应提前告知,并写出书面申请。
Q8:村民加入互助社之后可以退出吗?
答:互助资金运行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即贫困农户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互助社”在建立“互助资金”时,要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坚持民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不搞强迫命令,也不设置任何限制条件,力争使更多贫困农户加入“互助社”并能受益;入社农户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出“互助社”,应按规定准予退出。
Q9:互助社社员如何取得借款?
答:社员使用“互助资金”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宁夏贫困村互助资金社员借款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本人银行一本通号(一卡通)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经理事会审查并张榜公示,群众对借款额度、资金用途无异议后,方可取得借款。金融机构凭《宁夏贫困村互助资金社员借款审批表》将社员借款打入“一卡通”,社员可根据生产需要随时提取使用。农户到相关金融机构取款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互助社开具的转账支票、借款借据和本人一本通(一卡通)。在条件不允许的地方,可使用现金支票取款,但必须一个联保小组一张支票,严禁大额现金支票取款。坚决防止和杜绝代写、代签、代领和个别人统一保管多人印章、身份证件的现象。
Q10:社员借款时缴纳互助金的比例是多少?一次最多可以借多少钱?
答:按照目前的最新政策,村民入社交纳互助金的比例,最低可限于1:9,即社员交纳互助金100元,可借用互助资金1000元。原则上,入社农户借款使用互助资金不超过6000元;在政府补助资金超过50万元的贫困村或政府投入超过100万元的生态移民村,社员交纳互助金1000元,可借款使用互助资金10000元,但首次借款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大额借款使用互助资金。
Q11:互助资金借款的占用费是怎样收取的,利率是多少?
答:“互助资金”采取有偿使用的办法,社员借用互助资金,只需交纳政府补助和其他渠道投入部分的资金占用费,社员交纳的互助金部分不收取占用费。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互助社运行的实际需求,2015年起,互助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7‰左右执行,具体占用费率由各互助社理事会召开社员大会确定。
Q12:互助资金的借款方式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方便互助社管理,借款统一实行整借整还方式,年初借款,年底还款,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还款时,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不允许只清利息不还本金。
Q13:互助社社员使用互助资金是如何担保的?
答:“互助资金”实行社员责任担保制度,采取五户联保,社员自由组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互监督,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同一个联保小组内,有借款人未还清借款时,联保人不得享受借款。严禁以虚假联保名义套取大额借款。
Q14:互助社社员缴纳的占用费是如何被分配的?
答:“互助资金”在运作中的产生的占用费收入(又称提供服务性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1)40%作为运行成本。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误工补助费用不得超过运行成本的70%,支付管理人员的具体误工补助标准,由互助社理事会根据提取的运行成本资金数额提出具体意见并经社员大会讨论确定。
(2)20%作为风险准备金,用于提高资金风险防范能力,需缴存县扶贫办专户。
(3)20%作为公益金,首先用于为互助社社员及其家庭成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小额保险;剩余资金可用于慰问贫困户,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及“七一”、“十一”和春节活动;用于村级公共设施的维护、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支出。不得用于行政村其他办公设施、事业性开支和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4)20%作为公积金滚入本金,用于吸纳新项目户、扶持贫困户和鼓励先进项目户发展生产。
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生态移民村,占用费收益分配比例为:22.5%为风险准备金,22.5%为公积金,20%为公益金,35%为运行成本。
Q15:互助社财务管理人员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答:(1)互助社必须建立互助资金专户、专账、并专人管理。
(2)“互助社”各种专用印章须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办法。行政公章由理事长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银行预留个人印鉴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和支付款项的全部印鉴严禁一人保管。
(3)“互助资金”严禁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存入以个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
(4)“互助社”成员原则上不直接经手现金。确需经手现金时必须做到:提存现金由出纳和至少一名理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完成;每次回收的现金,应在当天最迟在次日存入“互助社”专用账户。互助社不留存现金。
Q16:什么是“千村信贷·互助资金”?
答:“千村信贷·互助资金”,是以“互助社”为平台,以“互助社”社员为对象,实行“互助资金”与信贷资金捆绑运行,适度放大“互助社”社员贷款额度,有效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困难的金融创新扶贫工程。
Q17:互助社社员如何从黄河银行取得“千村信贷·互助资金”的借款?
答:互助社社员取得“互助资金”借款后,还需要使用信贷资金的,可向“互助社理事会”提出申请,经“互助社理事会”考核、评审,公告公示无异议,由“互助社理事会”统一推荐给农商行、农信社,由农商行、农信社按《互助资金与信贷资金捆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适用条件”和信用贷款程序进行审核、放贷。
Q18:通过“千村信贷·互助资金”工程,社员最多可以借多少钱?利率是多少?
答:“互助社”社员贷款使用信贷资金,原则上放大“互助资金”借款额度的1—5倍。经“互助社”推荐,农商行、农信社审核,对老信贷户、产业大户和信用户,还可适度放大贷款额度。
&“互助社”社员贷款使用信贷资金实行优惠利率。第一年贷款期,在人民银行规定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90%;第二年贷款期,视对“互助社”社员的信用评审,利率可适当下浮,其下浮比率由自治区扶贫办与宁夏黄河银行协商提出指导意见。
Q19:互助社社员想要取得大额贷款,除“千村信贷·互助资金”工程外,是否还有其他政策?
答:据宁扶贫办发〔2015〕31号文规定,允许各互助社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互助资金运行规则,捆绑放大银行贷款。即互助社将互助资金借款发放给社员后,由社员自愿将互助资金借款集中打包,用于捆绑放大银行贷款的担保抵押。在互助资金借款到期后,社员必须及时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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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贫困村互助资金社的贫困户瞄准效果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pdf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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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摘要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从2004年到2014 年,中央已经连续十一年将“一号文件”聚焦“三农”。然而,虽然“三农”问 题一直都得到了持续的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如火如茶的进行,但作为建 设主人公的农民却没有展现出相应的积极性和活力。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就 是要通过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这既离不开财政资金资金的支持, 也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作为我国财政扶贫的新模式,对帮 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又是探索农村金融组织的重要举措, 对缓解农户借贷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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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互助资金:让贫困群众在互助中共同致富--平顶山新闻网
经过近10年的运行,国家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在叶县开展得红红火火,产生了良好的扶贫开发效果;今年,我市全面推广这一扶贫新模式,让更多的贫困群众从中受益——互助资金:让贫困群众在互助中共同致富 08:49:13&&&&&&&&&&&&来源:平顶山日报 分享到:
4月20日,叶县常村镇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村筛选评议工作紧张进行,申请了3年的养凤沟村党支部书记刘雪花坐不住了。
“瞅瞅人家村里满山的羊,满山的果树,我真眼红。”每每提到周边村子的互助社,刘雪花既羡慕又嫉妒。
养凤沟村有贫困户360多户,虽然村民家家户户养羊,但是养得最多的也不过10多只,看着乡亲们东拼西凑借钱养羊、养猪,刘雪花就心酸不已:“要是俺村有互助社,能让乡亲们有钱搞养殖、做点小生意,俺村也早富起来了。”
为缓解贫困地区农民发展生产资金不足,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新机制,2006年,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在我省叶县和四川省旺苍县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叶县互助资金试点创造出一次投入、滚动发展、互相帮助、效益多样的新模式,被国务院扶贫办称为“叶县模式”。试点村也由最初的常村镇西刘庄村、廉村镇韩庄村两个村推广到现在的88个村,累计发放借款1.3亿元,互助资金总规模达到2060万元,实现了持续滚动发展。
今年,我市全面启动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项目推广到其他县(市)的50多个贫困村,将有更多的贫困群众从中受益。
贫困群众的“发展银行”
叶县辛店镇杨庄寨村村民李怀拴以前靠种地、拾荒养家,如今成了村里有名的养殖大户。
“以前,俺家5口人住在3间草房里。”4月10日下午,站在自家刚建起的两层小楼前,李怀拴自豪地说,盖新房子花了十几万,钱都是这些年从互助社借款养猪挣的。
2009年初,杨庄寨村互助社开始放款,拿着从互助社借来的钱,李怀拴买了6头仔猪,到年底净挣6000多元。
“交200块钱互助金,第一次能借2000块钱,别看钱少,能成事。”李怀拴说,早年间他就想养猪,可是借不来钱。
尝到了甜头,李怀拴往互助社跑得更“勤”了,6年里累计借款20余次,养了近百头猪,猪价行情好时,一年纯收入6万多元。
“不同于其他扶贫项目,互助资金能让群众直接受益。”杨庄寨村互助社理事长赵长德深有体会,互助社让群众能借好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如今,该村186户贫困户中有105户加入资金互助社,发展起畜牧养殖、经济作物种植和商业零售业等致富项目。
目前,在叶县88个实施互助资金项目的贫困村中有50多个村近万户村民脱贫。资金互助社成了贫困群众名副其实的“发展银行”。
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仅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而且带来了广泛的社会效益。
“拿着从互助社借来的钱,村民通过自己的努力发家致富,日子好了,对生活的信心也足了。”常村镇西刘庄村互助社理事长刘随申说,如今,村民之间的关系和干群关系越来越融洽,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互帮互助的风气日益浓厚。
“参与式”扶贫新模式
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由国家财政拨付15万-50万元扶贫资金作为“种子”资金,农户自愿交纳少量的互助金,村民自己选举理事会并建立资金互助社,社员只需在互助小组联保、理事会成员担保下,就能借到交纳款十倍的小额借款,用于发展生产。
一直以来,贫困地区项目扶贫资源分配都是单向的政府行为,贫困群体的主动参与度低,削弱了项目资源的扶贫效果,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使贫困地区或贫困农户产生“等、靠、要”思想。
“互助资金项目则是将财政扶贫资金交给贫困村群众,建立全体村民共同拥有,互助社社员共同使用、共同管理生产发展资金的一种探索。”该县扶贫办主任潘德明说,“叶县模式”在运行中始终坚持小额度放款、市场化的占用费率(相当于借款利率)、分期偿还本息的原则,在降低互助资金运行风险的同时,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和自主发展潜能。
“小额度”针对贫困户发展小项目,能满足更多中、低收入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临时需求;整借零还、分期还款,减轻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减少了贫困户使用借款的风险,同时可以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覆盖面,激发群众的脱贫热情。
2008年底,杨庄寨村互助社组建理事会,村里“赤脚医生”赵根元被推选为理事会会计。每个月的10日,他就从医生变身会计,小心翼翼地处理互助社的每一笔放款、收款。
“有干劲、可致富、能按时还款、讲诚信的群众都是互助社的‘老主顾’。”赵根元说,村里互助社社员绝大多数是贫困群众,为了避免借款分配不公的问题,他除了做好手工账、电脑账,及时公示公告外,心里还牢牢揣着一本“诚信账”,在实行贫困优先的放款原则外,固守着“诚信”优先。
“这些年‘互助资金’让大家的干劲越来越足。”赵根元的手工账上清楚地记着每一笔放款。6年来,村互助社共放款728笔,社员从事养殖业放款77.67万元,从事经济作物种植的放款总额104万元,从事经营商业、加工业的放款总额62万元。今年,借款社员的种养规模比去年扩大了30%以上。
市扶贫办主任安志坤说,互助资金项目将扶贫资金由一次性无偿投入变为有偿和滚动使用,放大了资金总量,提高了使用效应,增添了贫困群众的发展动力,提升了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自身造血能力,使其走上“我参与、我富裕”的自主脱贫路。这种扶贫新模式对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政府作用由“管家”变“保姆”
辛店镇新丁庄村共有村民198户,2013年底开始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通过短短一年的运作,全村农户入社率就达60%,互助社累计发放借款342笔59万余元,意味着20万元的“种子”资金在村民手里转了3圈。
谈及互助社一年来的发展,该村互助社理事长孙振山感慨万分:“刚开始推行时很不容易,全靠政府扶持。”
互助社坚持“民有、民用、民管”的原则,要使贫困村农户能够管好、用好互助资金,使之滚动发展,政府为村民提供有效的外部监管和服务必不可少。这样,政府作用也从“管家”变成了“保姆”。
潘德明说,叶县各贫困村资金互助社能够实现持续滚动发展,在于县政府各部门始终按照专家组设计的程序进行社区组织培育、互助社组建、管理人员培训、提供充足的前期经费支持和后续管理等工作。
虽然互助资金在推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还存在着借款额度过低的问题。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我市根据各村互助社运行情况和贫困人口规模大小,尝试对新的项目村适当增加“种子资金”投放额度,通过奖励和追加的方式为早期的项目村追加投放额度,提高农户的借款额度,满足其资金需求。
去年,杨庄寨村的“种子资金”从最初的15万元被追加到30万元;西刘庄村被追加到50万元,社员的借款最高额度也从原来的5000元增加到1万元。
同时,各级政府还积极利用互助资金这一渠道引来扶贫开发的多方之水,整合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互助资金项目村,探索互助资金和其他扶贫项目的横向联合机制,进而放大了互助资金的使用效果。
今年3月底,我市全面启动互助资金项目。未来3年,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将推广到全市大多数贫困村。
“贫困村互助资金是目前到村到户最彻底、贫困户受益最直接、扶贫资金效益最显著的扶贫项目。”安志坤表示,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应严格程序,按照要求逐步开展,让这一扶贫新模式尽快得到推广,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平顶山新闻网记者张亚丹)
责任编辑:宋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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