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前踏勘现场是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必须要做的工作吗

> 问题详情
以下对于工程招投标的踏勘现场的说明,不恰当的是()。A.踏勘现场一般由招标人组织B.在踏勘现场的过
悬赏:0&答案豆
提问人: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
以下对于工程招投标的踏勘现场的说明,不恰当的是( )。A.踏勘现场一般由招标人组织B.在踏勘现场的过程中,招标人应主动向投标申请人介绍所有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C.投标人如在踏勘现场的过程中有疑问,应在编制投标文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D.招标人在踏勘现场时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可以在投标预备会上解答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论文写作技巧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下列关于咨询工程师在招投标管理中的作用的说明,正确的是(&&)。A.咨询工程师要为招标人实施全过程的招标投标活动B.咨询工程师要为招标人编制标底C.咨询工程师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D.咨询工程师主持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2下列关于工程招投标过程开标的说明,不正确的是(&&)。A.开标由咨询工程师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B.开标时间就是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C.开标时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D.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请先输入下方的验证码查看最佳答案
图形验证:
验证码提交中……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内容解读:《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条例》本条规定从保证潜在投标人获得信息一致性的公平角度出发,要求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上述规定,在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方式上可能就剩下“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共同踏勘现场”一种方式,但这种踏勘方式又可能产生一个问题,即可能造成潜在投标人名单的公开,为潜在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了可能性。其实,实践中招标人在组织项目现场踏勘方面还可以考虑另外一种方式,即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需要踏勘项目现场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如此,既不违反《条例》的本条规定,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相对公平,也不会造成潜在投标人名单公开,降低串通投标的可能。其实实践中一些项目业主针对现场踏勘已经采用了此类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设备监理师考讯】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0)组织评标;
(u)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人。
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第(1)的处理是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第(2)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第(3)的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魁网设备监理师考试频道
------分隔线----------------------------
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相关文章:
设备监理师专栏
考试网推荐
主要内容 第一章 设备工程监理概论 第一节 设备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大纲要求 掌握:设...
2010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报考指南 注册设备监理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中华人民...
一、设备工程进度控制的系统过程 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设备监理人员对设备工程进度控制含...
一、设备工程投资控制 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设备监理人员对设备工程投资、投资控制及其特...
一、设备质量及设备质量监理 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设备监理人员对设备质量的含义与特点、...
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设备监理人员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投资偏差分析、设备价格评估、...
考试网热点当前位置: >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  现场的踏勘是指人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的实施现场的经济、地理、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和环境进行的现场调查。  投标人在发出招标通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以后,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并组织潜在投标人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这样的招标项目通常以工程项目居多。  可根据是否决定投标或者编制投标文件的需求,到现场调查,进一步了解招标者的意图和现场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有用信息并据此作出是否投标或投标策略以及投标价格决定。   投标人如果在现场勘查中有疑问,应当在投票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应给招标人留有时间解答。  招标人应主动向潜在投标人介绍所有现场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对影响供货或者承包项目的现场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包括经济、地理、地质、气候、法律环境等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应至少了解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3、施工现场的地址、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4、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等; 5、现场的环境,如交通、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等;6、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即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工棚、堆放材料的库房以及这些设施所占持方等。  但是,并非所有的招标项目,招标人都有必要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勘查,对于采购对象比较明确如货物招标,往往就没有必要进行现场查勘。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3156医药网官方微信(订阅号yyzs3156),随时随地关注医药招商
您可能感兴趣
3156手机版二维码
全天服务热线:
客服邮箱:
联系3156:
广告热线:
代理商QQ群①:
    群②:
    群③:
3156提示: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左侧电话;药品代理期间出现纠纷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网站将协助解决,投资有风险,合作需谨慎,谢谢合作!
关注3156:
3156微信服务号
3156医药网APP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招投标现场踏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