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账户销户停用股票账户销户启用和强制销户业务办理规定

账户余额扣完后自动销户 重新启用或“倒找钱”-金投银行频道-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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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心网
编辑:lihuijuan
摘要:昨日,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近十家银行调查发现,由于大部分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银行会在扣完账户余额后自动进行销户处理,储户倒欠银行钱的情况不太可能发生,手头有“睡眠”小额账户的市民不必担心。
最近几天,&75.98元存了19年可能倒欠银行钱&的消息引人关注,很多乌鲁木齐市民看到这条消息后开始查找自己多年不用的,担心会倒欠银行钱。目前银行对小额储蓄账户收取管理费,如果银行对小额账户的累积扣费超过了账户余额,储户真的会倒欠银行钱吗?
小额账户管理费是银行针对那些日均余额低于一定数额的账户每月收取一定数额费用的账户管理费。一般各家银行都有这个收费项目,具体的数额不同。
日起,备受争议的账单打印费、密码修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等34项银行收费被正式叫停,但小额账户管理费却未能进入免费行列。
目前,除&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之外,其他账户大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
昨日,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近十家银行调查发现,由于大部分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银行会在扣完账户余额后自动进行销户处理,储户倒欠银行钱的情况不太可能发生,手头有&睡眠&小额账户的市民不必担心。但储户若想继续使用余额被扣为零的银行卡,部分银行会扣除此前所欠服务费,也就是&倒找钱&的情况。
&倒找钱&概率极低
对于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银行,自然不存在小额储蓄账户倒欠银行钱的可能。那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银行产生&倒找钱&的几率怎样呢?
记者走访发现,多数银行会在储户账户金额为零时对账户进行冻结,称之为&账户睡眠&,储户账户睡眠1年半至5年后,账户仍未发生任何交易,该账户将被银行注销,如果有欠款也会被清零。多数银行规定,如果储户除销户之外,不再使用该账户进行其他业务,就不需要缴纳累积扣款。
但也有例外,如有两种情况可能会发生&倒找钱&,某大型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种是睡眠账户属于签约账户,如签约股市等,账户睡眠后不会进行自动销户,在账户已经没有余额无法扣款的情况下,会继续进行累积扣款,也就是&记在账上&,用户销户时则须补齐扣款;另一种是储户想继续使用睡眠账户,则需补齐扣款,不过,大多数银行都会建议注销老账户,所以,&倒找钱&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
会不会影响信用记录?
多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主要出于两个原因:首先,就个人账户现状而言,很多闲置几年不动的&睡眠账户&,对银行账户资源形成了巨大浪费。此外,同一客户常常在不同银行间开立多个账户,浪费社会的金融账户资源。
其次,通过收取账户管理费,银行希望现有闲置账户客户能够对自身银行账户进行有效合并,积极争取客户能归并在各家银行间的资产,选择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金融资产管理行,从而提升个人客户的金融理财意识。
某大型国有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个人信用记录,由于目前个人征信系统只采集和账户信息,并没有将个人储蓄账户的信息纳入进去,,所以即使个人储蓄账户长期没有交易,余额为零甚至出现累积扣款,都不会影响到个人信用。&
&睡眠卡&要留心保管
尽管长期不用的小额账户不会让储户&倒找钱&给银行,也不会影响个人信用,但多家银行工作人员还是建议储户要及时处理手中闲置的存折和银行卡,乱丢银行卡可能会造成个人信息外泄。
乌鲁木齐市个金部工作人员张辉介绍说,长期不用的小额储蓄账户不办理销户手续,在被银行自动销户前,客户资料信息会一直保存在银行系统中和银行卡、存折的磁条信息中,一旦发生资料泄露就可能造成客户损失。所以对不用的&睡眠卡&最好及时进行销户。
针对目前网上有人高价收购&睡眠卡&的情况,储户对此一定要小心。有些储户觉得卡里没多少钱,就随便搁置,或者顺手扔掉,甚至贪图小便宜出售,这都有可能将自己的个人重要信息泄露给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银行建议,为保证个人信息安全,对于不再使用的银行卡和存折,最好将磁条破坏后再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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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元旦起一代身份证停用 老身份证账户如何办业务?
11:41:00&&来源:滨海时报 
[提要]&&明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下称“一代身份证”)将在全国范围内停用。这意味着3天后,在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办理各种业务都要求出示二代身份证。“出于对客户账户信息安全的考虑,目前在我行办理开户、销户、挂失、修改密码等业务时,一般要求市民出示二代身份证。
  明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下称“一代身份证”)将在全国范围内停用。这意味着3天后,在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办理各种业务都要求出示二代身份证。
  记者走访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多数银行均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升级,并要求客户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出示二代身份证,而日起,将全面停止受理一代身份证办理业务。“出于对客户账户信息安全的考虑,目前在我行办理开户、销户、挂失、修改密码等业务时,一般要求市民出示二代身份证。对持一代身份证的客户,银行通常会建议市民换领二代身份证后再来办理业务。”农业银行新区某支行工作人员表示。据工行新区某支行内部人士介绍,对于那些曾经用一代身份证在银行开户的市民,账户依然有效,但全面使用二代身份证之后,需要市民去银行进行信息更新,同时,银行若发现内部系统内仍有持一代身份证的客户也会通知其前来更换二代身份证的信息,今后将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继续使用这些业务。对于还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市民,如遇到包括挂失等紧急情况的则需去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凭该证就可来银行办理各项需要身份证的业务了。
  随后,记者走访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往常使用一代身份证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通常会办理,而理赔起来,却“麻烦”重重,明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停止使用,用一代身份证办理的保单是否依旧有效呢?对此,平安保险、太平人寿保险、泰康人寿、新华保险等多家险企工作人员表示:“之前用一代身份证所购买的保险依旧有效,但在保险理赔时,公司需要核对居民身份证信息。按照规定,待详细调查核实后,是可以进行理赔的,不过需要较长时间。”因此,某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李瑞祥提醒市民,如果投保人还没去更换第二代身份证,一旦出险,投保人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开出带有照片、公章的户籍证明,或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办一张临时身份证,这样在保险理赔时,就会减少很多时间和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 李婷婷 胡淼
来源:滨海时报 & & & & & &
您当前的位置:&>&&>&
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指引
(日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日发布)&
尊敬的客户:
当您投资金融市场的时候,请您务必了解以下事项:
一、充分知晓金融市场法规知识
当您自愿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客户账户时,应充分知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业务规则及证券公司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如您委托他人代理开立客户账户的,代理人也应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业务规则及证券公司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审慎选择合法的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当您准备进行证券交易等金融投资时,请与合法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签订客户账户开户协议以及其他业务协议等,有关合法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证券从业人员的信息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
三、严格遵守账户实名制规定
当您开立客户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使用实名,保证开户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如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当及时与所委托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联系进行变更。
四、严禁参与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
如您的交易涉嫌洗钱、恐怖融资,证券公司将依法履行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如您先前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证券公司可中止为您办理业务。
五、妥善保管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数字证书、账户密码
为确保您账户的安全性,我们特此提醒您,在申请开立客户账户时,您应自行设置相关密码,避免使用简单的字符组合或本人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作为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您应妥善保管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数字证书及账户密码等,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或告知他人使用(包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由于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的泄露、管理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六、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金融市场中可供投资的产品有很多,其特点和交易规则也有很大不同,请您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尽量选择相对熟悉的、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金融产品进行投资。在投资之前,请您务必详细了解该产品的特点、潜在的风险和交易规则,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此外,除依法代销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在境内发行并允许代销的各类金融产品外,证券公司不会授权任何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或个人(包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擅自销售金融产品。因此,在购买金融产品时,请您核实该产品的合法性,不要私下与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签署协议或向其交付资金。
七、选择熟悉的委托方式
证券公司为您提供的委托方式有柜台、自助以及您与证券公司约定的其他合法委托方式。其中,自助方式包括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热键委托等,具体委托方式以实际开通为准。请您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委托方式,并建议您开通两种以上委托方式。请您详细了解各种委托方式的具体操作步骤,由于您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对于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的方式,您应特别防范网络中断、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风险,避免造成损失。
八、审慎授权代理人
如果您授权代理人代您进行交易,我们建议您,在选择代理人以前,应对其进行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审慎授权。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您的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您本人的行为,代理人向您负责,而您将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代理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特别提醒您不得委托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包括证券经纪人)作为您的代理人。
九、切勿全权委托投资
除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外,证券公司不会授权任何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或个人(包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建议您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除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外,不要与任何机构或个人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协议,或将账户全权委托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您本人自行承担。在参与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时,请您务必详细了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核实所参与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合法性。
十、证券公司客户投诉电话
当您与签订协议的证券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发生纠纷时,可拨打证券公司客户投诉电话进行投诉,电话号码:&&&&&&&&&& 。
本人/机构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
(个人签字/机构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投资者):&&&&&&&&&&&&&&&&&&&&&&&&&&
乙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章,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自律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开立证券公司客户账户(以下简称“客户账户”或“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甲方具有中国法律所要求的进行金融投资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等禁止或限制进行金融投资的任何情形, 并保证用于进行金融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客户账户开立的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和乙方客户账户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
3.甲方保证,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以及存续期间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和其他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因资料不实、不全或失效引致的全部责任,同意乙方对甲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和报送;
4.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其所参与金融活动的风险;
5.甲方确认,其已阅读并充分理解和接受《客户须知》和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双方权利、义务和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乙方是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证券经营机构,乙方的经营范围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内容为限;
2.乙方具有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提供本协议下约定的金融服务;
3.乙方已按规定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4.乙方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的规定;
5.除依法开展乙方营业范围内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外,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全权交易委托,不对甲方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任何形式的保证,不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误导甲方,不诱使甲方进行不必要的金融市场投资或任何其他投资行为;
6.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按本协议为甲方开立客户账户并提供相关账户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享有乙方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2.有权获知有关甲方账户的功能、委托方式、操作方法、佣金及其他服务费率、利率、交易明细、资产余额等信息;
3.有权在乙方的营业时间或与乙方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在乙方经营场所或通过乙方提供的自助方式,查询和核对其客户账户内的资金或证券的余额和变动情况;
4.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进行意见反馈或投诉;
5.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确保客户账户仅限甲方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借该客户账户;
2.严格遵守本协议及乙方公布的所有相关服务规则、业务规定等,由于甲方未遵守本协议或乙方的服务规则和业务规定等而导致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3.对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信息发生任何变更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失效、过期的,应及时以乙方认可的方式进行修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以乙方认可方式对甲方信息进行修改而导致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4.妥善保管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数字证书及账户密码等,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或告知他人使用。由于甲方对上述信息、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的泄露、管理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及时关注和核对客户账户中各项交易、资金记录等。如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等异常或可疑情况时,应立即按照乙方的业务规定办理账户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在甲方办妥上述相关手续前已发生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6.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的规定,对甲方身份和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验证和审核,决定是否为甲方开立客户账户并提供相关账户服务等;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制定账户管理相关的业务规定和流程,并要求甲方遵守和执行;
3.如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账户服务从事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非真实交易或其他违法违规活动的,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账户服务;
4.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告知甲方账户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则和规定,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2.依照相关法律及甲方以乙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的指示,及时、准确地为甲方办理账户开立、查询、变更和注销等手续;
3.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对甲方的咨询和投诉及时答复和办理;
4.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业务记录和其他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传播及违背客户意愿使用客户信息,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的除外。由于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信息、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的泄露、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投资者教育、适当性管理、客户回访、反洗钱等有关职责和义务;
6.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可以在经营场所内为甲方现场开立账户,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见证、网上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甲方开立账户。乙方代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法律、法规、规章认可的其他机构,为甲方开立证券账户或其他账户的,应遵循相关规定。
第六条& 甲方在申请开立账户时,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按照乙方业务规定,如实提供和填写有关信息资料,配合乙方留存相关复印件或影印件、采集影像资料等工作。甲方委托他人代理开户时,代理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文件,自然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开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文件。
第七条& 甲方在申请开立账户时,应自行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避免使用简单的字符组合或本人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作为密码。甲方应当定期修改密码,并充分认识由于密码设置过于简单而可能导致的风险。
第八条& 为保护甲方权益,甲方须配合乙方就账户开立等有关事宜对甲方进行回访,乙方应以适当方式予以留痕。如回访时出现异常,乙方有权限制账户的开通或使用。
第九条& 甲方须配合乙方进行投资者教育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乙方须将评估的结果告知甲方,评估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或电子方式。甲方可通过书面或网上方式查询评估的结果。
第十条& 甲方变更甲方信息中的重要资料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所述甲方信息中的重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职业、授权代理人及授权事项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甲方申请变更客户名称、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等关键信息时,应当经乙方重新进行身份识别,约定按&&&&&&&&&&&&&&& 方式办理。
第十二条& 在以下所有条件均满足时,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注销其客户账户:
1.账户内托管资产余额为零;
2.账户内交易的结算、交收等均已经完成;
3.账户不存在任何未解除的限制措施;
4.账户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债权债务;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情形。
第十三条& 甲方申请注销其客户账户,应按乙方业务规定,并经乙方重新进行身份识别和审核后,采取&&&&&&&&&&&&&&& 方式办理。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注销客户账户时,也适用同样规则。
第十四条& 乙方为甲方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甲方所参与金融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金融投资等金融活动产生的清算交收、收益分配、支付结算、计付利息等。
第十五条& 甲方存取资金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为保护甲方权益,甲方在操作账户时,如果连续输错密码等达到乙方规定次数的,乙方有权暂停该委托方式甚至冻结账户。甲方账户的解冻事宜按照乙方业务规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市场投资或参与其他金融投资所发出的交易指令,应符合证券市场及其他金融市场的交易规则,并应符合本协议以及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有关协议的约定。甲方发出的交易指令成交与否,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金融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清算数据为准。乙方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和结算规则代理甲方进行清算交收。
第十八条& 甲方通过其账户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下达指令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及其他金融市场交易规则的规定。如甲方的交易指令违反法律法规、证券市场及其他金融市场交易规则等规定,乙方有权按照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或自律性组织的要求对甲方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限制、数量限制、金额限制、品种限制等,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金融市场交易和登记结算规则进行清算交收,并收取甲方各项交易费用、佣金、服务手续费,代扣代缴税费等。
乙方有权依法制定上述佣金及其他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并可根据市场状况调整上述收取标准,但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事先履行有关备案及公告程序,告知甲方。
第二十条& 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甲方账户计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数字证书和账户密码。甲方使用数字证书或密码进行的操作视为本人操作。甲方通过使用数字证书和密码办理的文件签署、信息变更等行为和转账、交易等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视为上述各项行为或交易的合法有效凭证。
第二十二条& 当甲方遗失账户资料、数字证书或账户密码,或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等异常或可疑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或数字证书签发机构办理挂失或密码重置,在挂失或密码重置生效前已经发生的交易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造成甲方损失加重的,乙方应对损失加重的部分做出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定,授权代理人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及下达交易指令等,并可以乙方认可的方式撤销上述授权。甲方授权代理人在授权期限及范围内办理的相关业务和下达的交易指令,视同甲方本人所为。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全权委托乙方工作人员代理其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视情形对甲方账户采取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以前开立的账户有假名情况,应立即要求甲方重新开立真实身份的账户,如甲方拒绝,乙方应采取停用账户的措施;
2.甲方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乙方应当要求甲方进行更新。甲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乙方认为必要时,应限制甲方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客户账户、限制账户交易或取款等);
3.如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或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乙方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和扣划客户存款;
4.甲方存在被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或其他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乙方将按照证券交易所要求对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5.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可对甲方采取相应措施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及其他非乙方人为因素,以及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等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如无过错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五、二十六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八条& 如出现涉及甲方财产继承或财产归属的事宜或纠纷,乙方将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的规定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如甲方不作选择,即默认为选择2)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
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甲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告生效,甲方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协议。
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其中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的,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业务规则及交易规则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前款所述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发生修订,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其中规定存在差异,乙方认为应据此修改或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将由乙方在其经营场所或网站以公告方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交易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拘束力。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以向甲方发送通知(以下称为“解除通知”)的方式告知甲方,并在该解除通知中说明理由。如乙方是依照本协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协议,则在乙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时,本协议即解除。解除通知的方式适用本协议第三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解除通知后应按照第十三条所约定的账户注销方式办理销户手续。在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协议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再接受甲方除卖出持有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外的其他委托指令。
第三十五条& 如甲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依照本协议第十二条、十三条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在甲方办理完账户注销手续后,本协议即告终止。甲方的销户申请应以双方事前约定或乙方认可的方式提出。在甲方提出销户申请时起,乙方不再接受甲方除卖出持有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以外的所有其他委托指令。
第三十六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调整,导致乙方在本协议下为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本协议将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在此情况下,乙方无须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所指乙方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邮件通知或公告通知等。
邮寄的书面通知自送达甲方联系地址时生效,因甲方自己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乙方、甲方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拒绝签收,导致书面通知未能被甲方实际接收的,书面通知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和邮件通知即时生效;公告通知在乙方公告(公告内容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及网站或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发布)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所涉及名词、术语的解释,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没有解释的,适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等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行业惯例。&&&&&&&&&&&
甲方(个人签字/机构盖章):&&&&&&&&&&&&& 乙方(签章):
机构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申请表(个人)
开户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账户:
国籍或地区
证件有效期限
沪市A股账号
深市A股账号
沪市B股账号
深市B股账号
沪市基金账号
深市基金账号
沪市其他账号
深市其他账号
客户银行结算账户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名称
客户银行结算账户号
本人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国家有关客户账户开立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认真阅读了客户账户开户相关协议,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其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复核人:&&&&&&&&&&&&&&&&&&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申请表(机构)
开户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账户:
国籍或地区
法定代表人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
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限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限
开户代理人姓名
开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
开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开户代理人证件有效期限
沪市A股账号
深市A股账号
沪市B股账号
深市B股账号
沪市基金账号
深市基金账号
沪市其他账号
深市其他账号
客户银行结算账户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存管银行名称
客户银行结算账户号
本机构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国家有关客户账户开立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认真阅读了客户账户开户相关协议,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其承担责任。
&&&&&&&&&&&&&&&&&&&&&&&&&&&&&&&&&&&&&&&& 机构盖章:
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复核人:&&&&&&&&&&&&&&&&&&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京ICP备号
京公网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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