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买城镇退休后补交医疗保险险,因为要从2007年开始补交,补了1000多,现不想买了,补交的钱能退吗

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合算吗?嫩来算算账。_高密信息港V-爱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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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高密信息港官方关注我??定期推送高密本土文化,同城活动,线上团购,商家优惠,招聘信息,房产资讯,汽车资讯等诸多优质内容!新闻、广告热线:  日前潍人社〔号文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中指出: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如下:在高密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 到底划算不划算?看看这笔账第一种情况,如果把这九万块钱拿来投资,每年5%的收益率是可以保证的,收益用来给父母做生活费,那么20年内的收益是:另一种情况,如果一次性把这9万交给政府,每月领养老金,按照上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给出的数据可以算出:  (分析数据仅供参考)    以上可以看出,投资到68岁的收益与71岁的养老金收益持平。  综上所述,如果一次性交付15年养老金保险好处● 根据数据显示,10年内就能把养老金赚回来。之后领到的都是赚到的。● 父母每个月有1000多块钱的“工资”可领,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万多的养老金,比投资收益4500/年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只要不生大病,每个月的养老金基本完全覆盖爸妈的日常支出。儿女可以安心发展自己的事业,不必牵挂父母的养老问题。坏处● 万一父母生病,尤其是大病,需要大笔资金的时候比较麻烦。投资的话,至少本金9万是可以备用的。● 最不想看到的,万一父母有不测,失去亲人的同时,也失去了父母的养老本钱(有的朋友打算只给一个父母买,现在刚好60岁,买了马上可以领养老金)。@子期:感觉还是应该一次性补缴了吧,有时候我们不能算收益率,而是看他们的感受,有退休金的老人,底气会很足的。@青丝婆婆:如果以你们现在的经济条件,能拿出这笔钱就尽量先买一个老人吧。我也是刚刚帮我妈妈买了(我妈妈今年都63周岁了)。@狗儿铃铛:我会买一个老人的,今年资金缺口很大,没法子考虑了,作为父母是很难开口向子女要钱的,每年给的钱,有经济波动的时候很难保证,而且父母会觉得不好意思,总想着少要钱或者多给子女钱,即便借款能够买了保障他们每月有生活费可拿,也是心理上的满足 和安全,我姑奶奶前几年好像交过一次,那时候我刚毕业没钱。@wish001:我们这边去年年底的时候就有了,我爸他不想补,因为补的话要补3万多,(另外也是家里造了房子欠债,一下子拿不出两个人的钱),因还未到60周岁,还要再交两年。请您来投票政策全解读先来看看“潍人社〔号文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问答”一、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分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和以个人身份补缴两种情况:  (一)我市目前仍与现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各种原因存在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可以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与现存续劳动关系单位发生的应保未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二)具有我省户籍,日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能够提供工作经历原始材料的,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  以个人身份补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最多不超过10年,且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8年1月。  潍人社〔号文件非常明确,只要涉及到年龄的,计算的节点都是截止日,不存在后来达到年龄再补缴15年或者10年的问题。  二、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曾经在不同单位参保并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怎么补缴?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可以补缴与现存续劳动关系单位发生的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在其他单位发生的应保未保年限,如本人自愿,可以个人身份补缴。  三、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现单位为乡镇企业的,补缴年限如何确定?  现单位为乡镇企业,或曾经为乡镇企业,并已按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存续劳动关系的职工应保未保年限的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日。  除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外,其他单位(含乡镇企业或曾经为乡镇企业)职工补缴时间最早不得超过日,并不得早于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之日。  四、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何确定?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我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补缴1993年以前的,以1993年的市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按规定一次性缴清。  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我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按规定一次性缴清。  补缴后继续缴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比例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  五、补缴期间的个人账户如何记入?缴费工资指数如何计算?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1998年1月至2005年12月按照缴费基数的11%记入个人账户,2006年1月(含)以后的按照8%记入个人账户。指数按照缴费基数除以相应年份的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实计算。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个人账户统一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指数统一按照0.6计算。2011年7月(含)以后的指数据实计算。个人账户按照国家规定计息。  六、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有时间要求吗?  工商营业执照必须是日(含)以前取得。  七、补缴人员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为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  八、户籍不在我市的能否在我市以个人身份补缴?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需要具有我省户籍,也就是说,虽然户籍不在我市,但他们已经在我市工作且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如果他们有补缴保险费的愿望,可以在我市以个人身份补缴。  九、对曾经受过开除、除名、自动离职等处分的人员,能否补缴?  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过工作经历,后因开除、除名、自动离职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单位的,可以个人身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日。这类人员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工作年限,不得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曾经被判刑人员,原则上不执行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其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处理,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已按规定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缴费的人员,按本通知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后,其连续工龄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缴费年限可以视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要求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日前已经参保缴费的,按规定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日(含)后参保缴费的,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规定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十一、按规定补缴的参保人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符合补缴参保条件的人员,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可自愿选择继续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选择补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其原待遇,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资金并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原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停止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原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并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然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十二、补缴养老保险的人员需同时补缴医疗保险吗?  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一次性补缴人员,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男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是否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自主决定。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补缴时段内已开展医疗保险的,应按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以使用证人证言吗?  审查工作经历原始材料要看原件,不允许采取听证会、证人证言、单位证明等形式认定工作经历。能留存原件的,要把原件装入本人档案。对不能留存原件的,要在审核原件后的复印件上注明查档人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十四、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经用人单位审查符合条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报以下材料:《单位职工身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登记表》、公示情况说明材料、职工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工资支付凭证等工作经历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拟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情况一览表。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由本人据实填写《个人身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参保缴费的,应通过现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报职工档案。  十五、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需要补缴多少钱?  2015年度补缴的,以潍坊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44元的60%作为缴费基数,即2547元,缴费比例为20%,补缴15年需要91692.00元(*15=91692元)。以后年度补缴的,按潍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十六、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每月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12月附: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问答 一、问: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答:一是我市企业职工中仍与现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以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日(含,下同)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是具有我市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补缴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其中,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且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8年1月;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是具有我市户籍,日前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包括曾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又被吊销或注销的),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补缴自领取个体工商执照当月至日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8年1月。  二、问:补缴人员年龄计算的日期如何界定?  答:补缴人员年龄的计算时点均为日。  三、问:补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持《单位职工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登记表》、公示情况说明材料、职工档案、《劳动合同》、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以个人身份补缴的,由本人据实填写《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登记表》,持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工作经历原始材料。一般指:工资支付凭证(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说明工作岗位和时间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原始档案;劳动合同;其他能够说明其工作经历的原始材料。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问:补缴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整理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应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及样式见高人社字【号文件附件1),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单位职工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登记表》(高人社字【号文件附件2)、公示情况说明材料、职工档案,以及其工作经历原始材料等汇总上报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民之家一楼37、38号窗口)。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本人持《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登记表》(高人社字【号文件附件3)和申报材料,报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民之家一楼37、38号窗口)。其中,未办理就业认定手续的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一楼10号窗口)补办就业认定手续,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民之家一楼37、38号窗口)提出补缴申请。符合补缴规定,一次性补缴15年的人员,应通过审核后再办理补办就业认定手续。   五、问:补缴的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何确定?  答: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我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补缴1993年以前的,以1993年的市平均工资)60%为基数。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按规定一次性缴清。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缴费基数的8%,按年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缴费用按规定一次性缴清。   六、问:补缴的年限有什么限制?  答: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日前男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一次性补缴年限可以自行选择,但最长不超过10年,且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8年1月。其中个体工商户不早于领取营业执照时间,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低于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  七、问: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时间有要求吗?  答:工商营业执照必须是日(含)以前取得的。  八、问: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  答: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为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  九、问:按规定补缴的参保人员,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如何衔接两种保险?  答:原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停止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按国家和省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有关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按规定计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  十、问: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后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原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原待遇,同时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资金并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十一、问:2014年12月31日前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允许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 答:不允许。  十二、问:已参保缴费人员,欠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的养老保险费的如何补缴?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其中,日前已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补缴;日以后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原始材料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十三、问: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缴费的,可否办理补缴手续?怎样办理? 答:可以。本人持《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登记表》(高人社字【号文件附件3)和申报材料,应先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一楼10号窗口)补办就业认定手续,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民之家一楼37、38号窗口)提出补缴申请。 十四、问:关于档案托管人员,可否要求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以前年度应保未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答:不可以,如要求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调回该单位后再补缴。 十五、问:关于补缴养老保险人员可否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补缴时段内已开展医疗保险的,应按规定补缴职工医疗保险。 以个人身份补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可按规定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六、问:政策咨询方式有哪些?  答:一是登陆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政策查询,网址:http://www.。二是拨打我局服务电话“28596”咨询;三是到市民之家一楼37、38号窗口进行咨询。来源: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城信息港高密信息港:汇集本地信息 服务大众生活长按指纹&&选择识别l图中二维码关注广告推广: QQ: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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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请问,我的医保断交了一年,现在能补缴么?补缴后,之前几年的会被清? - 爱问知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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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断交的话,补缴有半年等待期,这期间有病不报,之前的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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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自己交的话,今年每月192元,但你这种自己交的医保,退休前只有住院才给报销,平时门诊是不给报的;但退休后门诊、住院都可以
报,你可以找自己所在地的职业介绍...
您好,日后医保实行福州地区市级统筹,据福州市有关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自谋职业人员从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起就可以办理自谋职业人员参保登记...
医疗保障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保障,因为谁都难以保证自己在健康方面不会发生风险,拥有医疗保障会使自己在万一发生疾病产生医疗费以后,可以从医疗保险中获...
大家还关注咨询内容: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医保社保的事项。我今年3月份辞职,从新换了一份工作,新的公司有规定从入职后6个月才开始缴纳医保社保,也就是从9月份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中间停缴6个月(从6.3我一直缴纳没有中断过);现在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是清零?
2.如果清零,现在我补交医保还来不来的及?对我个人有什么影响?
3.如果补交,我到哪个部门?之前我医保卡里面的钱还能用吗?
4.如果不补交,直到公司9月份给我交,医保享受时间是什么时间?
可能问的比较凌乱,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主要就是关心医保停缴,给我自身带来的一些影响!
答复单位:盐城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12333服务热线)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咨询的问题作出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与您取得联系,并沟通达成一致,谢谢您的谅解!根据社保政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期间如有中断,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后又断保的,断保时间不足6个月的,补缴起来,断保前后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断保时间超过6个月的,视同新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计算连续缴费年限。因此,建议您医疗保险不要中断,及时补缴。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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